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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审计整改是审计成果的具体体现,也直接影响了审计机关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公信力,因此加强审计整改工作是审计机关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本文阐述了审计整改内涵及工作现状,并从五个方面分析了审计整改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同时提出了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对策。
【关键词】审计;整改;问题;对策
随着审计工作的不断发展,审计地位的不断提高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的逐步推行,审计整改情况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审计作为保障国家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查处问题的根本目的是通过揭示问题促进整改,所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尤为重要。
一、审计整改内涵及工作现状
审计整改通常是指被审计单位及其他有关部门,对审计决定书、审计(调查)报告、审计移送处理书等审计文书作出需要执行的审计决定、提出的审计意见和建议、移送处理的事项,进行纠正、查处、完善制度和改进工作的行为。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被审计单位执行审计机关作出的审计决定的行为;二是被审计单位根据审计报告提出的意见,采取措施改进工作、提高管理水平的行为。
审计整改工作是审计工作的目的和动力之一,审计工作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审计整改成效。审计机关作为政府的组成部门,既要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汇总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还要对被审计单位整改成效进行评估,肯定整改成效,指出存在不足,确保审计整改工作不留尾巴。因此,审计整改不仅仅是被审计单位的工作,也成为审计工作的一部分。
近几年,大家发现审计曝出的问题基本趋同,而且审计发现的旧问题还未整改,再次审计时同样的问题依然存在,屡审屡犯使审计的作用力受到影响,也损害了政府职能部门的公信力。审计对于财政资金健康运行的重要作用毋庸置疑,但在审计发现和揭露問题后,更需要关注的是问题如何解决、如何整改。审计的目的并非是发现和揭露问题,更重要的是促进问题的有效整改。审计工作不能只停留在查错纠弊的层面,只是监督财政资金花到哪儿了,有没有舞弊等行为,而更应该关注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如何整改的、相关责任人的问责等问题。
尽管近年来审计整改工作不断受到重视,但是在基层审计机关,审计整改工作是整个审计工作中的一个薄弱环节,重审计而轻整改仍是普遍存在的问题,被审计单位作为审计整改的主体,在具体整改过程中存在避重就轻、蒙混过关、敷衍了事等现象,导致审计整改工作不到位,对相关责任人的追究和问责力度不够,审计整改的效果就不容乐观。
二、审计整改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审计整改缺乏法律保障和制度约束。审计整改工作没有真正的纳入法律,审计法和审计法实施条例中都没有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具体条款和规定,只是在国家审计准则中涉及了有关审计整改检查工作的内容,造成审计机关执法手段单一。对于某些拒不整改的单位和个人缺乏强制性的法律手段,无法促使其整改到位,这是审计整改落实不到位的主要原因。
2.避重就轻,消极整改。被审计单位就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往往采取避重就轻、避实就虚、敷衍了事等方法,或者有意识的进行选择性整改。对容易整改的问题,如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的建议容易接受和整改,而涉及自身利益的问题,如补缴税费、上缴财政等建议,整改时的态度往往变得比较消极。
3.蒙混过关,敷衍整改。被审计单位为了应付审计整改回访检查,在审计整改情况报告中夸大其词,从表面上看已经整改,一旦要求其提供实质的整改证明资料,如责令限期缴纳收入的缴款证明、调整账目的账务调整证明等,被审计单位就拿不出相关的整改证明资料,企图蒙混过关,敷衍审计部门。
4.部分审计出的问题已既成事实,造成审计整改难。如部分被审计单位违纪违规资金已经使用,无法追回或归还原资金渠道,若强行追回则要遇到相当大的阻力。
5.屡审屡犯,改完再犯。对于审计查出的问题,审计机关的惩戒和处理力度不够,加之被审计单位领导重视不够,个别被审计单位维护自身利益,对审计发现问题屡审屡犯,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了,下次审计这个问题继续存在,需要继续整改,形成恶性循环,这样就降低了审计的权威性,不利于审计事业的健康发展。
三、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对策
审计工作的目的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要依法严肃查处问题,二是要督促有关单位进行整改。发现问题、揭露问题、抓好整改,是审计工作至关重要的三个步骤。只注重发现和揭露问题而忽略整改,审计查处的问题就会不了了之,审计的最终目的就不能实现。所以,必须督促被审计单位纠正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同时,审计机关也要建立审计整改工作机制、审计整改回访制度等。
为加大审计整改力度,进一步提升审计成果运用水平,强化对被审计单位日常管理监督,因此对加强审计整改工作提出以下建议:
1.建立审计整改工作机制。国家审计准则中明确指出:审计机关应当建立审计整改检查机制,督促被审计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根据审计结果进行整改。建立业务科室负责、综合统筹、行政领导审定的审计整改工作机制。审计组组长(主审)是审计项目整改的直接责任人;业务科长是审计项目整改的管理责任人;综合部门对审计整改情况进行督办、汇总和分析,并提交报告至主要领导。
2.坚持审计回访制度。一是对正在整改的建议定期进行跟踪回访,确保建议落实到位。二是建立审计项目落实回访台账,实时了解汇总回访情况。三是对特别是对于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实行区委组织部、区纪委、区审计局等部门的联合参加回访的制度,加大领导干部对审计建议落实的重视程度。
3.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对外宣传力度,积极争取各级领导、各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同时要加强审计人员的责任意识,要制定和健全审计整改工作的相关制度,使其正规化、制度化,用具体可行的制度来落实审计整改的责任。
4.加强被审计单位审计整改的执行力度和配合力度。审计整改工作最终还是要靠被审计单位来完成。审计整改效果的好坏与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态度、力度息息相关,因此,加强被审计单位审计整改的执行力度和配合力度,这样才能促成整改工作的最终落实。
5.实行反馈机制。对不积极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单位,以报送专项材料的方式向政府部门汇报情况。同时,要增强审计工作的透明度,用审计情况通报、审计结果公告等形式公开审计结果,用社会舆论监督的力量来促使被审计单位加强整改。
【关键词】审计;整改;问题;对策
随着审计工作的不断发展,审计地位的不断提高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的逐步推行,审计整改情况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审计作为保障国家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查处问题的根本目的是通过揭示问题促进整改,所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尤为重要。
一、审计整改内涵及工作现状
审计整改通常是指被审计单位及其他有关部门,对审计决定书、审计(调查)报告、审计移送处理书等审计文书作出需要执行的审计决定、提出的审计意见和建议、移送处理的事项,进行纠正、查处、完善制度和改进工作的行为。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被审计单位执行审计机关作出的审计决定的行为;二是被审计单位根据审计报告提出的意见,采取措施改进工作、提高管理水平的行为。
审计整改工作是审计工作的目的和动力之一,审计工作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审计整改成效。审计机关作为政府的组成部门,既要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汇总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还要对被审计单位整改成效进行评估,肯定整改成效,指出存在不足,确保审计整改工作不留尾巴。因此,审计整改不仅仅是被审计单位的工作,也成为审计工作的一部分。
近几年,大家发现审计曝出的问题基本趋同,而且审计发现的旧问题还未整改,再次审计时同样的问题依然存在,屡审屡犯使审计的作用力受到影响,也损害了政府职能部门的公信力。审计对于财政资金健康运行的重要作用毋庸置疑,但在审计发现和揭露問题后,更需要关注的是问题如何解决、如何整改。审计的目的并非是发现和揭露问题,更重要的是促进问题的有效整改。审计工作不能只停留在查错纠弊的层面,只是监督财政资金花到哪儿了,有没有舞弊等行为,而更应该关注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如何整改的、相关责任人的问责等问题。
尽管近年来审计整改工作不断受到重视,但是在基层审计机关,审计整改工作是整个审计工作中的一个薄弱环节,重审计而轻整改仍是普遍存在的问题,被审计单位作为审计整改的主体,在具体整改过程中存在避重就轻、蒙混过关、敷衍了事等现象,导致审计整改工作不到位,对相关责任人的追究和问责力度不够,审计整改的效果就不容乐观。
二、审计整改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审计整改缺乏法律保障和制度约束。审计整改工作没有真正的纳入法律,审计法和审计法实施条例中都没有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具体条款和规定,只是在国家审计准则中涉及了有关审计整改检查工作的内容,造成审计机关执法手段单一。对于某些拒不整改的单位和个人缺乏强制性的法律手段,无法促使其整改到位,这是审计整改落实不到位的主要原因。
2.避重就轻,消极整改。被审计单位就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往往采取避重就轻、避实就虚、敷衍了事等方法,或者有意识的进行选择性整改。对容易整改的问题,如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的建议容易接受和整改,而涉及自身利益的问题,如补缴税费、上缴财政等建议,整改时的态度往往变得比较消极。
3.蒙混过关,敷衍整改。被审计单位为了应付审计整改回访检查,在审计整改情况报告中夸大其词,从表面上看已经整改,一旦要求其提供实质的整改证明资料,如责令限期缴纳收入的缴款证明、调整账目的账务调整证明等,被审计单位就拿不出相关的整改证明资料,企图蒙混过关,敷衍审计部门。
4.部分审计出的问题已既成事实,造成审计整改难。如部分被审计单位违纪违规资金已经使用,无法追回或归还原资金渠道,若强行追回则要遇到相当大的阻力。
5.屡审屡犯,改完再犯。对于审计查出的问题,审计机关的惩戒和处理力度不够,加之被审计单位领导重视不够,个别被审计单位维护自身利益,对审计发现问题屡审屡犯,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了,下次审计这个问题继续存在,需要继续整改,形成恶性循环,这样就降低了审计的权威性,不利于审计事业的健康发展。
三、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对策
审计工作的目的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要依法严肃查处问题,二是要督促有关单位进行整改。发现问题、揭露问题、抓好整改,是审计工作至关重要的三个步骤。只注重发现和揭露问题而忽略整改,审计查处的问题就会不了了之,审计的最终目的就不能实现。所以,必须督促被审计单位纠正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同时,审计机关也要建立审计整改工作机制、审计整改回访制度等。
为加大审计整改力度,进一步提升审计成果运用水平,强化对被审计单位日常管理监督,因此对加强审计整改工作提出以下建议:
1.建立审计整改工作机制。国家审计准则中明确指出:审计机关应当建立审计整改检查机制,督促被审计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根据审计结果进行整改。建立业务科室负责、综合统筹、行政领导审定的审计整改工作机制。审计组组长(主审)是审计项目整改的直接责任人;业务科长是审计项目整改的管理责任人;综合部门对审计整改情况进行督办、汇总和分析,并提交报告至主要领导。
2.坚持审计回访制度。一是对正在整改的建议定期进行跟踪回访,确保建议落实到位。二是建立审计项目落实回访台账,实时了解汇总回访情况。三是对特别是对于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实行区委组织部、区纪委、区审计局等部门的联合参加回访的制度,加大领导干部对审计建议落实的重视程度。
3.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对外宣传力度,积极争取各级领导、各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同时要加强审计人员的责任意识,要制定和健全审计整改工作的相关制度,使其正规化、制度化,用具体可行的制度来落实审计整改的责任。
4.加强被审计单位审计整改的执行力度和配合力度。审计整改工作最终还是要靠被审计单位来完成。审计整改效果的好坏与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态度、力度息息相关,因此,加强被审计单位审计整改的执行力度和配合力度,这样才能促成整改工作的最终落实。
5.实行反馈机制。对不积极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单位,以报送专项材料的方式向政府部门汇报情况。同时,要增强审计工作的透明度,用审计情况通报、审计结果公告等形式公开审计结果,用社会舆论监督的力量来促使被审计单位加强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