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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人民的承诺”
张国福
每个领导在干什么?他的职责是什么?什么时间能找到他?怎么能联系到他?这些对每个民众来说都是特别关心的事,因为有事可以找到他们。对领导干部来说,为了提高执政能力,必须向民众作出承诺,这样不仅鞭策自己好好工作,而且为民众提供了一把利剑,来帮助和监督自己努力工作,不犯或少犯不必要的错误。
为了提高执政能力,为了小康社会的早日到来,每个领导干部乃至每个公务员应向民众作出承诺——为人民服务。一个政府,一个单位,领导干部应当起模范带头作用,把自己的职责、工作时间、联系方式张贴在自己的办公室门口;虚心接受民众的监督,这是上岗必须的一步。每位公务员也应履行。
我们的领导干部和公务员都这样做好不好?我们的要求高不高?
法庭上谁坐中间,是个问题
彭之乐蔡 欣
一天出庭,审判席上坐着三位法官大人,我很纳闷,为啥主审法官坐在旁边呢? 闭庭后向法院的书记员请教,才知道,按照有关规定,主审并不一定是坐中间的,坐中间的应当是官职最大的人(比如这个庭上就是庭长坐在中间)。所以,如果主审法官的官职不是合议庭中最大的,就不能坐在中间位置。 一般的庭上最大的官就是庭长了,可遇到大要案,院长来了,这时,庭长也得靠边儿坐。
我并不笼统地反对这样“按资排辈”的做法,“等级”在一定意义上意味着秩序,有其合理的一面。但当把“谁该坐中间”当成一个司法相关的问题时,我却不敢苟同“官职最大的,而不是主审的法官坐中间”的状况,因为这明显流露着一种“行政”的痕迹,而不是“司法”。
“行政”讲究命令与服从,所以让官职最大的人来当“核心人物”是当然的;但“司法”追求的是公正,这就需要一定程度上的“独立”。如果某位法官主审案件,但不是其自己担任审判长,不是自己坐在法庭的中间席上,要得到“官大的”同意以后才能得到所谓的“合议庭决定”,那么,“司法”与“行政”就显得没有本质的不同了。甚至有时,就算主审法官就是最大的官儿,坐在法庭中间,庭长也会坐在旁听席上来听庭审。合议庭讨论案件时,庭长再背着主审法官跑到院长那里去汇报,最后从院长那里带来“指示”变成所谓的“合议庭决定”。
很多人对法院体制的行政化提出的批评已经很多,就不再重复了。这里,我只想强调:法官判案靠的是智识——法律的、专业化的,而不是靠行政级别。官职大的人说的话就一定对吗?甚至有时他根本对案情没有太多了解啊!在法庭上、审判中,一位没有领导职务的法官,并不能被同是合议庭法官的行政领导视为其下级,至少在法律面前是这样。“司法独立”的一个精髓也许就在于此。
莫让基金会变成“养老院”
刘 鑫
目前,一些基金会等民间组织事实上成了行政和事业单位退职领导和其它“老弱闲散”人员的养老院。我们的一些政府将基金会视为政府的附庸,将其作为安置单位中未到退休年龄富余人员的中转站,使其成为看报休闲的养老院,成为了名副其实的空架子。这是行政权力的一种变相延伸,既阻碍了公民和政府之间“通道”的顺畅,也为权力寻租等腐败行为提供了额外的门道。
在前不久清华大学NGO(民间非正式组织)研究所针对全国上万个民间组织的调查中发现,被调查的民间组织中,有49.2%的组织执行负责人在担任该组织领导人之前在行政部门任职;有27.9%的人曾在事业单位任职。基金会等民间组织的成长,是中国公民社会兴起的标志。只有代表公民的各种组织从底层兴起,才能改变中国从上而下的计划式管理模式,才能从根本上遏制政府权力的过度膨胀和滥用,才能使社会更富有民主和活力。因此,包括基金会在内的民间组织,必须警惕,既不能成为充满官气的“二政府”,也不能成为政府部门闲散人员的“养老院”。
女研究生自杀、知识分子迷信的哲学问题
沸 腾
南京市一名女研究生找工作屡屡受挫,于是求问于路边的算命先生。当算命先生告诉她是她的命运不好而造成时,她的精神防线轻易就被摧毁,在自己的房间里上吊自杀(2004年12月14日《江南时报》)。无独有偶。四川省阆中市彭城镇中心学校后面是一座坟山,一些胆小的学生晚上不敢出门;又因安全事故频发,校长于是在教学楼和公寓楼背面让巫师给贴了很大的两个“符”字,并在学校大门旁点了两个菜油灯驱鬼(2004年12月19日《华西都市报》)。
一位学习医学的研究生,居然相信迷信而轻易自杀。一位小学的校长,至少受过中师以上正规教育,居然在学校请巫师做“法”、画“符”和驱“鬼”。这简直让人难以置信。这个严酷的现象,反映出目前中国的哲学教育的贫困问题。一个真正的辩证唯物主义者是不会相信迷信的。人的命运掌握在自己手里,命运的变化是由多种客观因素决定的。他们轻易相信迷信,说明学校哲学教育在部分学生中失效。大中学校都开设了马克思主义哲学课,可他们十几年的无神论教育,被半文盲的算命先生几分钟就抵消了。我们不得不深思我们的教育(内容、方式和力度)问题。
另外,事实上,部分官员相信迷信的现象也起到了一些负面导向作用。一些贪官更是对算命先生言听计从。这些官员的迷信行为严重背离党的理论和宗旨,但是却又掌握着一些党和政府部门的权力。这就给群众一个错觉:官员都相信迷信,看来迷信是可信的。据《江南时报》报道,苏州大学对国内具有代表性城市的大中小学生就“科学素养”问题做了调查:回答“算命是否科学”一项的数据显示,46.7%的学生认为算命是科学的。这就充分显示了问题的触目惊心。
人口论、新人口论、新新人口论与三“马”
徐迅雷
2005年1月6日,“中国第13亿个小公民”在北京出生了。当然这是象征性的,我们不必为象征性的数字较真。1月10日,我看到有报道说,这位“第13亿”还没出院,众多品牌生产商就想请他做形象代言;他老爸已给他定名为“张亦弛”。有张有弛,文武之道。计划生育这个国策实施这么些年,现在似乎由“张”而“弛”了。比如“放开生两胎”的声音已经很强烈。而“第13亿个小公民”的出生,从电视新闻看,也有浓郁的欢庆色彩。我认为这是一个危险的倾向。我国进入了较低生育水平后,不少人情绪乐观,视角盲目。现在不是欢庆的时刻,仍然是忧虑的时刻。马尔萨斯提出“人口论”,说人口按几何级数增加,而食物是按算术级数增加,最终人多粮不够,坏事,人类前景黯淡。马寅初“马首是瞻”,弄了《新人口论》,但也没被重视。马克思也曾关心中国人口问题,他在《国际述评(一)》中曾说:“中国不断增加的过剩人口,早已使它的社会条件成为这个民族的大多数人的沉重枷锁。”中国现在的人口学家,没有弄出一个像样的“新新人口论”,惭愧啊惭愧。没有正确理论的指导,若干年后,肯定有更多的乡镇干部,在月黑风高夜摸索着前进,去抓计划生育了……
新闻发言人制度贵在说实话
老 石
国新办2004年12月28日公布了62个国务院部门75位发言人名单,同时宣布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已有20个建立了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2004年12月29日《北京青年报》)这是历史性的进步,体现出我国在建立现代民主政治制度、提高执政能力方面的良好势头。举手称赞之余,我感觉问题仍然不少,建立制度只是上路,如何落实和落实好是另一码事儿,从实践上看,虽然大部分省市、国务院各部委都建立了新闻发言人制度,但总体感觉仍不“解渴”,做不到实话实说,大部分新闻发布会发布较多的是政策变动、经济成就,都是歌功颂德的“拜年话”,而人事变动、突发事件报道较少,负面新闻也少。如果新闻发言人是仅仅会唱喜歌的鹊,新闻发言人制度岂不成了标榜门面的政绩工程,是地地道道的作答,有违建立此制度初衷。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只是一个开头,更关键的是新闻发言人“作为不作为”,说不说实话,这才是考验新闻发言人制度落实与否的试金石。进一步说,只有说实话的新闻发言人制度才是真正的好制度,真正的政务公开,真正的民主政治建设的举措。
让劳模当代表的思考
秦川牛
各地两会纷纷召开,笔者发现一些地方把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当成一种荣誉给予劳动模范。然而,当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真的仅仅只是一种荣誉吗?它们可以说是一种荣誉没错,但更是一种责任:代表人民群众参与国家建设和管理,实现参政、议政,行使民主权利。也就是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身上还肩负着一种特殊的使命,并不是随便一个人都能胜任的。一个合格代表光自身的本职工作干得好,在某一方面比别人先进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除了有责任心,政治素质好外,还必须具备一些基本的法律知识,了解一些党和国家的基本制度、政策和方针,以及要有表达群众心声和参政议政的能力。
问题的关键是选什么样的劳模当代表。人大和政协会议是共商国是,共谋国家发展大计的会议,不是表彰劳模和先进人物的“先代会”。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与劳模是两个不同的“角色”,他们都有各自不同的“用武之地”和不同的条件与素质要求,也就是说,能当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不见得能当劳动模范,能胜任劳模的也不见得就能胜任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
贪官的警示作用有多大?
李传玺
面对层出不穷的腐败,有人曾提建议让官员们多到监狱走走,听听贪官们今日的忏悔。这几年,还真做得有声有色。比如请贪官们来做报告,报告自己的堕落轨迹以及现在的悔恨。安徽王怀忠被枪毙之后,有关部门举行大型展览,组织现在在位者一批批参观谈“感受”。河北巨贪李真被枪毙之后,一直追踪采访他的记者将采访手记出版,让人们领略李真“灵魂”出窍时的“风采”,有人甚至建议每个在位者应该人手一册。
应该说这些做法确实起到了一定的警示作用。但这种警示作用到底能起多大作用,能维持多长时间?
江苏省原反贪局局长韩建林曾是反贪战线的标兵和楷模,主审了沈阳慕马大案的主角之一马向东,并把他送上了刑场。按理说,他对马向东最后的灵魂哀叹最了解,马向东之死最能对他起到警示作用。可他最后也步起了马向东的后尘,收受起省交通厅局长章俊元的贿赂。即使是好官,即使有警示,为什么仍然抵抗不住诱惑呢?只能是我们一直在说的人治大于法治,也只能是我们一直没有健全的监督制度。小平同志曾说:没有一个好制度,好人也会犯错误;有一个好的制度,不好的人也可能少犯错误。否则,光靠教育光靠警示是不够的。
“农民工”称谓不妥
唐宗礼
时下,“农民工”一词所指的对象可谓家喻户晓,但这一称谓似有不妥之处,有成份论的嫌疑。通常按职业称呼,种地者称农民,务工者称工人,经商者称商人,参军者称军人,从政者称干部,这些称谓前都没有加定语进行修饰,也就是说不管他原来从事什么职业,都一律按现职业进行称呼。
如按“农民工”一词进行类推,是不是军转安置走上工人岗位的要之称为“军人工”,学校毕业走上工人岗位的要称之为“学生工”,工人转岗种地者要称之为“工人农民”呢?对原来种地人员务工后的称谓前面加上“农民”一词进行修饰,实质是对农民的一种歧视,其贬义的成分显而易见。“农民工”一词的潜台词就是农民不管你走到哪里,也不管你离开土地从事什么新职业,你终究还是农民。因此,笔者认为“农民工”称谓不妥,应统一按现职业进行称呼,该叫员工的就叫员工,该叫管理人员的就叫管理人员。几千年前农民起义军领袖就提出“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现在,我们愿全社会对农民多一些关爱,多一些平等,愿“农民工”一词早日下岗。
建议改革现行纪检监察机制
赵乃岩
有资料显示,1997年到2002年约5年时间里,全国受到纪检监察机关处分的干部有3.1万人,所涉案件有三个显著特征,一是涉案金额越来越大;二是涉案人中职务高的,尤其是“一把手”越来越多;三是犯罪行为隐蔽时间越来越长。究其原因,除干部本人主观思想方面的原因外,现行党内纪检监察机构设置不科学,监督力度不够,效果不佳是一个重要原因。
现行纪检监察机制由于各级党委和政府纪检监察部门的“一把手”都是同级党委任命的,受多种因素的制约和影响,按“在同级党委领导下向上级负责”的工作原则,很难尽到有效监督之责。据调查了解,纪检干部的最大苦衷就是实施监督难,处理案件更难。说情风难顶,案件难查,结论难下,导致对许多有问题的干部失察、失控。
为此建议:一、对现行纪检监察条例进行必要修改。要赋予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独立的权威,以便实施更有效的监督。特别要加强对各级党政“一把手”监督力度。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纪检监察部门的“一把手”实行委派制,即由上一级党委任命,并实行岗位轮流制度,3~5年轮换一次。调配使用权归上一级党委。三、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同地方各级党委纪检部门“一把手”之间,建立“直通车”制度,便于中央及时把握全局性的情况动态。四、中央和地方各级党校开设纪检监察干部专修班,或成立纪检监察干部学校(院),为各级党委监察部门培养优秀的专职干部,储备优秀的后备干部。
希望电视台开办“社情民意”栏目
舒岩娜
每年全国人大代表会议和全国政协会议(即“两会”)召开期间,中央各媒体予以突出和集中报道,发表见解、反映问题、参政议政、建言献策,效果很好,而两会之后,便销声匿迹,给人以临时性印象。其实,无论是观众听众,还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仍然十分关注所提的各种问题以及解决的情况。鉴于此,不如变临时栏目为固定栏目,像中央电视台已开办的“焦点访谈”、“新闻调查”,开办“社情民意”栏目,给民主党派、人大代表、政委员等各界人士畅所欲言的机会,就其提出的建议或提案展开讨论,发挥他们的作用,积极建言献策,反映社情民意,履行民主监督职能,这不失为创新民主监督形式、扩大民主监督渠道的好方法。这样,既创新了民主监督的形式,扩大了民主监督的渠道,又推进了政治文明建设的步伐,强化了媒体监督的力度。
弱式群体应有利益表达渠道
温 洋
我国已经进入一个社会结构和利益明显分化的社会,各地的信访事件呈上升趋势。在我国,弱势群体缺少国际上通行的弱势群体表达自己利益的制度化方式,弱势群体在追逐自己的利益上,处于无力状态。在利益已经高度分化的情况下,这些群体既没有相应的组织形式表达自己的利益要求,在媒体上也很难发出他们的声音。因此,常常导致一些上访人员采用极端的手段。为此建议:1.在各级人大、政协设立工人、农民界别,从基层推荐一些有代表性的市民、农民参加人大、政协的会议,在出台重大决策时也邀请他们参加咨询意见。2.在处理群众上访问题方面,可以尝试建立听证会和联系会制度。3.在信访工作中可引入行政问责制。
(广东/温洋)
张国福
每个领导在干什么?他的职责是什么?什么时间能找到他?怎么能联系到他?这些对每个民众来说都是特别关心的事,因为有事可以找到他们。对领导干部来说,为了提高执政能力,必须向民众作出承诺,这样不仅鞭策自己好好工作,而且为民众提供了一把利剑,来帮助和监督自己努力工作,不犯或少犯不必要的错误。
为了提高执政能力,为了小康社会的早日到来,每个领导干部乃至每个公务员应向民众作出承诺——为人民服务。一个政府,一个单位,领导干部应当起模范带头作用,把自己的职责、工作时间、联系方式张贴在自己的办公室门口;虚心接受民众的监督,这是上岗必须的一步。每位公务员也应履行。
我们的领导干部和公务员都这样做好不好?我们的要求高不高?
法庭上谁坐中间,是个问题
彭之乐蔡 欣
一天出庭,审判席上坐着三位法官大人,我很纳闷,为啥主审法官坐在旁边呢? 闭庭后向法院的书记员请教,才知道,按照有关规定,主审并不一定是坐中间的,坐中间的应当是官职最大的人(比如这个庭上就是庭长坐在中间)。所以,如果主审法官的官职不是合议庭中最大的,就不能坐在中间位置。 一般的庭上最大的官就是庭长了,可遇到大要案,院长来了,这时,庭长也得靠边儿坐。
我并不笼统地反对这样“按资排辈”的做法,“等级”在一定意义上意味着秩序,有其合理的一面。但当把“谁该坐中间”当成一个司法相关的问题时,我却不敢苟同“官职最大的,而不是主审的法官坐中间”的状况,因为这明显流露着一种“行政”的痕迹,而不是“司法”。
“行政”讲究命令与服从,所以让官职最大的人来当“核心人物”是当然的;但“司法”追求的是公正,这就需要一定程度上的“独立”。如果某位法官主审案件,但不是其自己担任审判长,不是自己坐在法庭的中间席上,要得到“官大的”同意以后才能得到所谓的“合议庭决定”,那么,“司法”与“行政”就显得没有本质的不同了。甚至有时,就算主审法官就是最大的官儿,坐在法庭中间,庭长也会坐在旁听席上来听庭审。合议庭讨论案件时,庭长再背着主审法官跑到院长那里去汇报,最后从院长那里带来“指示”变成所谓的“合议庭决定”。
很多人对法院体制的行政化提出的批评已经很多,就不再重复了。这里,我只想强调:法官判案靠的是智识——法律的、专业化的,而不是靠行政级别。官职大的人说的话就一定对吗?甚至有时他根本对案情没有太多了解啊!在法庭上、审判中,一位没有领导职务的法官,并不能被同是合议庭法官的行政领导视为其下级,至少在法律面前是这样。“司法独立”的一个精髓也许就在于此。
莫让基金会变成“养老院”
刘 鑫
目前,一些基金会等民间组织事实上成了行政和事业单位退职领导和其它“老弱闲散”人员的养老院。我们的一些政府将基金会视为政府的附庸,将其作为安置单位中未到退休年龄富余人员的中转站,使其成为看报休闲的养老院,成为了名副其实的空架子。这是行政权力的一种变相延伸,既阻碍了公民和政府之间“通道”的顺畅,也为权力寻租等腐败行为提供了额外的门道。
在前不久清华大学NGO(民间非正式组织)研究所针对全国上万个民间组织的调查中发现,被调查的民间组织中,有49.2%的组织执行负责人在担任该组织领导人之前在行政部门任职;有27.9%的人曾在事业单位任职。基金会等民间组织的成长,是中国公民社会兴起的标志。只有代表公民的各种组织从底层兴起,才能改变中国从上而下的计划式管理模式,才能从根本上遏制政府权力的过度膨胀和滥用,才能使社会更富有民主和活力。因此,包括基金会在内的民间组织,必须警惕,既不能成为充满官气的“二政府”,也不能成为政府部门闲散人员的“养老院”。
女研究生自杀、知识分子迷信的哲学问题
沸 腾
南京市一名女研究生找工作屡屡受挫,于是求问于路边的算命先生。当算命先生告诉她是她的命运不好而造成时,她的精神防线轻易就被摧毁,在自己的房间里上吊自杀(2004年12月14日《江南时报》)。无独有偶。四川省阆中市彭城镇中心学校后面是一座坟山,一些胆小的学生晚上不敢出门;又因安全事故频发,校长于是在教学楼和公寓楼背面让巫师给贴了很大的两个“符”字,并在学校大门旁点了两个菜油灯驱鬼(2004年12月19日《华西都市报》)。
一位学习医学的研究生,居然相信迷信而轻易自杀。一位小学的校长,至少受过中师以上正规教育,居然在学校请巫师做“法”、画“符”和驱“鬼”。这简直让人难以置信。这个严酷的现象,反映出目前中国的哲学教育的贫困问题。一个真正的辩证唯物主义者是不会相信迷信的。人的命运掌握在自己手里,命运的变化是由多种客观因素决定的。他们轻易相信迷信,说明学校哲学教育在部分学生中失效。大中学校都开设了马克思主义哲学课,可他们十几年的无神论教育,被半文盲的算命先生几分钟就抵消了。我们不得不深思我们的教育(内容、方式和力度)问题。
另外,事实上,部分官员相信迷信的现象也起到了一些负面导向作用。一些贪官更是对算命先生言听计从。这些官员的迷信行为严重背离党的理论和宗旨,但是却又掌握着一些党和政府部门的权力。这就给群众一个错觉:官员都相信迷信,看来迷信是可信的。据《江南时报》报道,苏州大学对国内具有代表性城市的大中小学生就“科学素养”问题做了调查:回答“算命是否科学”一项的数据显示,46.7%的学生认为算命是科学的。这就充分显示了问题的触目惊心。
人口论、新人口论、新新人口论与三“马”
徐迅雷
2005年1月6日,“中国第13亿个小公民”在北京出生了。当然这是象征性的,我们不必为象征性的数字较真。1月10日,我看到有报道说,这位“第13亿”还没出院,众多品牌生产商就想请他做形象代言;他老爸已给他定名为“张亦弛”。有张有弛,文武之道。计划生育这个国策实施这么些年,现在似乎由“张”而“弛”了。比如“放开生两胎”的声音已经很强烈。而“第13亿个小公民”的出生,从电视新闻看,也有浓郁的欢庆色彩。我认为这是一个危险的倾向。我国进入了较低生育水平后,不少人情绪乐观,视角盲目。现在不是欢庆的时刻,仍然是忧虑的时刻。马尔萨斯提出“人口论”,说人口按几何级数增加,而食物是按算术级数增加,最终人多粮不够,坏事,人类前景黯淡。马寅初“马首是瞻”,弄了《新人口论》,但也没被重视。马克思也曾关心中国人口问题,他在《国际述评(一)》中曾说:“中国不断增加的过剩人口,早已使它的社会条件成为这个民族的大多数人的沉重枷锁。”中国现在的人口学家,没有弄出一个像样的“新新人口论”,惭愧啊惭愧。没有正确理论的指导,若干年后,肯定有更多的乡镇干部,在月黑风高夜摸索着前进,去抓计划生育了……
新闻发言人制度贵在说实话
老 石
国新办2004年12月28日公布了62个国务院部门75位发言人名单,同时宣布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已有20个建立了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2004年12月29日《北京青年报》)这是历史性的进步,体现出我国在建立现代民主政治制度、提高执政能力方面的良好势头。举手称赞之余,我感觉问题仍然不少,建立制度只是上路,如何落实和落实好是另一码事儿,从实践上看,虽然大部分省市、国务院各部委都建立了新闻发言人制度,但总体感觉仍不“解渴”,做不到实话实说,大部分新闻发布会发布较多的是政策变动、经济成就,都是歌功颂德的“拜年话”,而人事变动、突发事件报道较少,负面新闻也少。如果新闻发言人是仅仅会唱喜歌的鹊,新闻发言人制度岂不成了标榜门面的政绩工程,是地地道道的作答,有违建立此制度初衷。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只是一个开头,更关键的是新闻发言人“作为不作为”,说不说实话,这才是考验新闻发言人制度落实与否的试金石。进一步说,只有说实话的新闻发言人制度才是真正的好制度,真正的政务公开,真正的民主政治建设的举措。
让劳模当代表的思考
秦川牛
各地两会纷纷召开,笔者发现一些地方把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当成一种荣誉给予劳动模范。然而,当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真的仅仅只是一种荣誉吗?它们可以说是一种荣誉没错,但更是一种责任:代表人民群众参与国家建设和管理,实现参政、议政,行使民主权利。也就是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身上还肩负着一种特殊的使命,并不是随便一个人都能胜任的。一个合格代表光自身的本职工作干得好,在某一方面比别人先进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除了有责任心,政治素质好外,还必须具备一些基本的法律知识,了解一些党和国家的基本制度、政策和方针,以及要有表达群众心声和参政议政的能力。
问题的关键是选什么样的劳模当代表。人大和政协会议是共商国是,共谋国家发展大计的会议,不是表彰劳模和先进人物的“先代会”。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与劳模是两个不同的“角色”,他们都有各自不同的“用武之地”和不同的条件与素质要求,也就是说,能当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不见得能当劳动模范,能胜任劳模的也不见得就能胜任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
贪官的警示作用有多大?
李传玺
面对层出不穷的腐败,有人曾提建议让官员们多到监狱走走,听听贪官们今日的忏悔。这几年,还真做得有声有色。比如请贪官们来做报告,报告自己的堕落轨迹以及现在的悔恨。安徽王怀忠被枪毙之后,有关部门举行大型展览,组织现在在位者一批批参观谈“感受”。河北巨贪李真被枪毙之后,一直追踪采访他的记者将采访手记出版,让人们领略李真“灵魂”出窍时的“风采”,有人甚至建议每个在位者应该人手一册。
应该说这些做法确实起到了一定的警示作用。但这种警示作用到底能起多大作用,能维持多长时间?
江苏省原反贪局局长韩建林曾是反贪战线的标兵和楷模,主审了沈阳慕马大案的主角之一马向东,并把他送上了刑场。按理说,他对马向东最后的灵魂哀叹最了解,马向东之死最能对他起到警示作用。可他最后也步起了马向东的后尘,收受起省交通厅局长章俊元的贿赂。即使是好官,即使有警示,为什么仍然抵抗不住诱惑呢?只能是我们一直在说的人治大于法治,也只能是我们一直没有健全的监督制度。小平同志曾说:没有一个好制度,好人也会犯错误;有一个好的制度,不好的人也可能少犯错误。否则,光靠教育光靠警示是不够的。
“农民工”称谓不妥
唐宗礼
时下,“农民工”一词所指的对象可谓家喻户晓,但这一称谓似有不妥之处,有成份论的嫌疑。通常按职业称呼,种地者称农民,务工者称工人,经商者称商人,参军者称军人,从政者称干部,这些称谓前都没有加定语进行修饰,也就是说不管他原来从事什么职业,都一律按现职业进行称呼。
如按“农民工”一词进行类推,是不是军转安置走上工人岗位的要之称为“军人工”,学校毕业走上工人岗位的要称之为“学生工”,工人转岗种地者要称之为“工人农民”呢?对原来种地人员务工后的称谓前面加上“农民”一词进行修饰,实质是对农民的一种歧视,其贬义的成分显而易见。“农民工”一词的潜台词就是农民不管你走到哪里,也不管你离开土地从事什么新职业,你终究还是农民。因此,笔者认为“农民工”称谓不妥,应统一按现职业进行称呼,该叫员工的就叫员工,该叫管理人员的就叫管理人员。几千年前农民起义军领袖就提出“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现在,我们愿全社会对农民多一些关爱,多一些平等,愿“农民工”一词早日下岗。
建议改革现行纪检监察机制
赵乃岩
有资料显示,1997年到2002年约5年时间里,全国受到纪检监察机关处分的干部有3.1万人,所涉案件有三个显著特征,一是涉案金额越来越大;二是涉案人中职务高的,尤其是“一把手”越来越多;三是犯罪行为隐蔽时间越来越长。究其原因,除干部本人主观思想方面的原因外,现行党内纪检监察机构设置不科学,监督力度不够,效果不佳是一个重要原因。
现行纪检监察机制由于各级党委和政府纪检监察部门的“一把手”都是同级党委任命的,受多种因素的制约和影响,按“在同级党委领导下向上级负责”的工作原则,很难尽到有效监督之责。据调查了解,纪检干部的最大苦衷就是实施监督难,处理案件更难。说情风难顶,案件难查,结论难下,导致对许多有问题的干部失察、失控。
为此建议:一、对现行纪检监察条例进行必要修改。要赋予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独立的权威,以便实施更有效的监督。特别要加强对各级党政“一把手”监督力度。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纪检监察部门的“一把手”实行委派制,即由上一级党委任命,并实行岗位轮流制度,3~5年轮换一次。调配使用权归上一级党委。三、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同地方各级党委纪检部门“一把手”之间,建立“直通车”制度,便于中央及时把握全局性的情况动态。四、中央和地方各级党校开设纪检监察干部专修班,或成立纪检监察干部学校(院),为各级党委监察部门培养优秀的专职干部,储备优秀的后备干部。
希望电视台开办“社情民意”栏目
舒岩娜
每年全国人大代表会议和全国政协会议(即“两会”)召开期间,中央各媒体予以突出和集中报道,发表见解、反映问题、参政议政、建言献策,效果很好,而两会之后,便销声匿迹,给人以临时性印象。其实,无论是观众听众,还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仍然十分关注所提的各种问题以及解决的情况。鉴于此,不如变临时栏目为固定栏目,像中央电视台已开办的“焦点访谈”、“新闻调查”,开办“社情民意”栏目,给民主党派、人大代表、政委员等各界人士畅所欲言的机会,就其提出的建议或提案展开讨论,发挥他们的作用,积极建言献策,反映社情民意,履行民主监督职能,这不失为创新民主监督形式、扩大民主监督渠道的好方法。这样,既创新了民主监督的形式,扩大了民主监督的渠道,又推进了政治文明建设的步伐,强化了媒体监督的力度。
弱式群体应有利益表达渠道
温 洋
我国已经进入一个社会结构和利益明显分化的社会,各地的信访事件呈上升趋势。在我国,弱势群体缺少国际上通行的弱势群体表达自己利益的制度化方式,弱势群体在追逐自己的利益上,处于无力状态。在利益已经高度分化的情况下,这些群体既没有相应的组织形式表达自己的利益要求,在媒体上也很难发出他们的声音。因此,常常导致一些上访人员采用极端的手段。为此建议:1.在各级人大、政协设立工人、农民界别,从基层推荐一些有代表性的市民、农民参加人大、政协的会议,在出台重大决策时也邀请他们参加咨询意见。2.在处理群众上访问题方面,可以尝试建立听证会和联系会制度。3.在信访工作中可引入行政问责制。
(广东/温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