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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前,河南信阳雷厉风行地实施“禁酒令”,得到老百姓的广泛支持。然而与此同时,河南的不少酒类企业在叫苦,效益下滑,损失惨重。酒类企业委托律师论证后,称“禁酒令”违法,欲申请修改或撤销;政府部门称禁酒是为了公共利益;法学专家认为“禁酒令”符合法治精神……
“禁酒令”实施半年节约4300万
信阳是河南首开“禁酒令”的省辖市,一度在全国引起广泛关注。2008年3月12日,由人民网主办的“2007年十大地方新政”评选活动落下帷幕,信阳“禁酒令”的票数名列第二。如今在信阳,工作日中午不饮酒已成为一种习惯。
2007年1月4日,信阳市委书记王铁在全市干部作风建设动员大会上,发布一条禁令—禁止公务人员工作日中午饮酒。当天大会上,《中共信阳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决定》和《中共信阳市委、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若干规定(试行)》两份“红头文件”公布并开始实施。
根据文件的规定,从2007年1月1日起,信阳市委、市政府对各级党政干部实行“五个禁止”,其中第二条是禁止公务人员工作日中午饮酒。文件同时规定了惩罚措施:明知故犯的,就地免职。人们俗称此项规定为“禁酒令”。
“禁酒令”下达后,信阳市委、市政府成立三个督察组,每个组配备酒精测试仪、微型摄像机和微型录音笔,中午可随时去酒店检查,下午可随时去单位检查。督察组还可调动110,对违反禁令的人员,督察组可以先斩后奏,处理后再汇报,还可公开曝光。
实施“禁酒令”半年时间,信阳有百余名干部因违反禁令受到处分。
2007年8月,信阳市委书记王铁做客新华网时透露,实行“禁酒令”后,信阳市半年节省的酒水费就高达4300万元,用这些钱可建四五十所小学。熟悉内情的人说,4300万元相当于一个小县城一年的财政收入,这只是保守数字,实际节省的钱比这个要多。
也就是从那时开始,信阳的“禁酒令”开始辐射河南、轰动全国。
2007年5月,商丘市也开始实行午间“禁酒令”。2007年6月,开封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六条规定”,要求机关工作人员在工作日不准午间饮酒,不准上网聊天、炒股、玩游戏等。同年,漯河也颁布了包括“禁酒令”在内的相似规定。南阳、许昌、驻马店等城市也提出“禁酒令”。河南省公安厅、省工商局、质检局等单位也在系统内提出过类似禁令。
信阳的“禁酒令”得到了老百姓的广泛支持,不少群众认为禁酒势在必行。一些市民反映说:以前下午到行政机关办事,很难找到人,有时就算找到人了,也是满嘴酒气的时候多,现在办事方便多了。
市民张先生说,有次他去某部门办事,下午3点多到领导办公室,但领导中午喝多了,正躺在沙发上睡觉。本来能够当天办成的事,只好明天再来。张先生说,干部中午喝酒没什么好处,无论喝多少,都会对工作有影响,非常支持“禁酒令”。
市民刘女士说,“禁酒令”实施之前,有时候下午去政府相关部门办事,往往找不到负责人,工作人员只说领导出去办事了,让稍等,有时等到下班还不见人。后来次数多了,有人悄悄告诉说,领导中午喝多了,下午都回家了。后来刘女士学聪明了,办事一大早去。
一边叫好,另一边在叫苦。在“禁酒令”的持续压迫下,不少白酒企业在信阳的日子不再好过,无论是省外的茅台、五粮液,还是省内的品牌酒都大受影响。
有消息说,信阳当地酒厂的销量下降了1/3。信阳一家酒类企业的负责人说,一般企业下降1/5非常正常,以他们的企业为例,产品60%在信阳销售,“禁酒令”颁布后,2007年的销售额减少了3000多万元。
事实上,河南白酒最好的光景是20世纪90年代,当时河南的白酒产量居全国第三,宋河、宝丰被评为全国名酒,还有一大批省优、部优酒。仰韶、宋河、宝丰、赊店等白酒品牌都在中央电视台做广告,每年一掷3000万。1999年至2001年,河南白酒连续3年产量下降、经济效益下滑。从2002年起,随着制药、房地产等业外资本的进入,豫酒又逐渐好转。但豫酒至今没有全国性品牌,所以很难做全国市场。
无法做全国市场,豫酒主要只能在家门口销售,而消费的主渠道之一又是公务、商务接待活动。各地争相出台的“禁酒令”,无疑影响河南白酒的销售。不少酒企负责人表示,“禁酒令”出台时,为什么不考虑一下酒类企业的意见?
律师论证:公共权力不能干涉
2007年12月22日,河南省酒业协会召开第四季度名牌白酒骨干企业联席会,酒类企业对“禁酒令”有很大意见,反对“禁酒令”成为大家热议的话题。一名参加会议的白酒企业负责人说:“部分省辖市政府规定,禁止公务人员在工作日中午饮酒,明知故犯者,就地免职,经咨询这是明显的违法行为。”
显然,“明显的违法行为”主要是针对信阳出台的“禁酒令”。
事实上,酒类企业之所以对“禁酒令”有如此强烈反应,主要是因为公务员是目前酒类消费的一个巨大群体,禁止公务员中午喝酒,对一些中高端品牌的酒冲击很大,不仅仅公务员不能宴请别人,而且一些人找公务员办事也不能喝酒。这样下来,对酒的销量有一定影响。
白酒企业于是到酒业协会反映意见。河南省酒业协会一负责人说:协会作为行业组织,不可能坐视不管。我们不是反对信阳“禁酒令”,只是质疑。作为行业组织者,协会在广泛征求白酒企业意见的基础上,委托律师对“禁酒令”的合法性进行了论证。
委托的律师是来自河南德英杰律师事务所的亢银忠先生,他同时也是河南省酒业协会的法律顾问。亢银忠律师认为:他说,只要不影响到工作,公共权力就不能干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并没明确条文规定,公务员中午不能喝酒,对个别干部喝酒影响工作的,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依法处理,而不能以政府文件代替法律。
“禁酒令”为何在信阳执行得最好
信阳市纪委一位负责人说,“禁酒令”不是信阳市的发明,河南省纪委2005年就发过文件了。信阳市正是依据省纪委的一份文件—河南省纪委的纪发(05)10号文件,题目是“关于严禁机关工作人员影响公务和形象饮酒行为的暂行规定”,其中第二条:机关工作人员饮酒应遵守下列规定:1.不准工作时间和工作日中午饮酒……
这份文件申明,本规定的适用对象是全省所有公务人员;如有违反者,情节较轻的,按管理权限由有关机关和单位进行批评教育,或给予组织处分;情节严重并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但是,河南省纪委文件的第二条第一款后面还有个括号:重大庆典、重大对省外公务接待活动等除外。河南多个省辖市在制定本地“禁酒令”时,都照搬了这个括号。唯独信阳的“禁酒令”没有这个括号,而且还设置了专门的督察组:不论什么人,不管什么情况,也不管他喝的什么酒,执行和处理都不留任何空间,逮住了就罚,效果非常明显—没有干部敢在中午喝酒了。
据了解,从2007年至今,信阳已查处了444名违犯“五禁令”和“十不准”的公务员,其中处分164人,这些公务员大部分都是因违犯“禁酒令”而被查处的。
信阳市纪委一位人士说,禁止公务人员在工作日中午饮酒,是为保证下午的工作质量,并没任何不妥之处。以前有些干部上午10点多就开始约酒摊,上午11点就坐在酒桌上,喝到下午两点上班时间,然后满嘴酒气地走进办公室,给干部形象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其实,“禁酒令”并不是不让干部饮酒,而是在法定工作日的中午不能喝酒,也就是说,在晚上和休息日的中午可以饮酒。
2008年1月,河南信阳市委书记王铁接受《新京报》采访时,称“禁酒令”符合公务员法,符合国家相关法规。王铁书记说,公务员不同于一般群众,对于公务员应该有特殊要求,国家的很多要求也是在八小时外的。说侵犯私权,其实是对法律的曲解。“禁酒令”是对特定人群在特定时间提出的特殊要求,我们觉得无论站在哪个角度,这么做都是没有问题的。公众有权表达自己的观点,至于别人怎么说,我们的态度是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
对于下一步会不会禁止公务人员晚上喝酒,王铁书记说,“禁酒令”成功的一点就在于理性化,如果晚上禁酒,那肯定推行不下去。晚上过了一夜,第二天你什么都查不出来,查不出来就执行不下去,定和没定一样。
法学专家:“禁酒令”符合法治精神
亢银忠律师关于“禁酒令违法”的言论曝光后,在网络和报纸、电视上引起很大争议。
中国法学会行政法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姜明安接受《人民日报》采访时说:河南省酒业协会及其委托律师对“禁酒令”提出异议,这种做法值得肯定,证明了中国人法治观念的提升。“禁酒令”出台,导致酒类企业的利益受损,由此引发异议是正常的。
但姜明安教授又说,就具体事件而言,“禁酒令”是符合法治精神的。《公务员法》虽然没有明文规定公务员工作日午间不得饮酒,但是根据立法精神,推究立法原意,这个文件的出台并无不妥。根据《公务员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公务员的义务包括忠于职守、勤勉尽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等。很显然,如果公务人员在公务过程中(包括中午)饮酒,就可能因酒误事,可能因酒与前来办事的行政相对人发生冲突,可能因酒影响公务员本身及政府的形象。这样,公务员对其法定义务的履行就会大打折扣。
姜明安教授认为,在对违反禁令人员的处理上,首先应引用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公务员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命令或有其他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可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可给予降级或撤职处分。此外,《公务员法》对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且经教育不改的公务员还有辞退的规定。
针对亢银忠律师的论点,郑州大学法学博士刘剑也提出个人看法。他说,亢律师的论点包含两个层面内容,一是公务员的非工作时间,属于私法领域的事务;二是公共权力适用的范围有限。后者没错,但前者的论断偷换了概念,导致这个前提无法成立。公务员是自然人也是普通公民,享有普通公民所享有的权利。但公务员所从事的工作和非公务人员有明显区别。公务员为民众直接服务,其劳务费由纳税人支付,这就决定了他的某些活动已超出了私法约束的框架,必须有专门的法律来规范。正因为此,《公务员法》的颁布才变得顺理成章。
此外,多数网友也是一片声讨。网友们说,以往,酒类企业是公款吃喝的最大受益者之一,吃惯了公款的这些企业,因为“禁酒令”的出现,伤及了一些人的利益,开始感觉“饥饿”,进而从法律条款中寻找救命稻草。难道非要用公款养着企业,让全国人民买单?
“请问,中午喝酒下午还能上班吗?这和酒后驾车没什么区别。”
“公安部门规定禁止酒后驾车是否违法?”
因此,业内专业人士建议:从目前形势看,“禁酒令”顺应民心,白酒企业不要紧盯着“禁酒令”,还需要另辟渠道进行战略转移,寻找更广阔的市场。
“禁酒令”实施半年节约4300万
信阳是河南首开“禁酒令”的省辖市,一度在全国引起广泛关注。2008年3月12日,由人民网主办的“2007年十大地方新政”评选活动落下帷幕,信阳“禁酒令”的票数名列第二。如今在信阳,工作日中午不饮酒已成为一种习惯。
2007年1月4日,信阳市委书记王铁在全市干部作风建设动员大会上,发布一条禁令—禁止公务人员工作日中午饮酒。当天大会上,《中共信阳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决定》和《中共信阳市委、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若干规定(试行)》两份“红头文件”公布并开始实施。
根据文件的规定,从2007年1月1日起,信阳市委、市政府对各级党政干部实行“五个禁止”,其中第二条是禁止公务人员工作日中午饮酒。文件同时规定了惩罚措施:明知故犯的,就地免职。人们俗称此项规定为“禁酒令”。
“禁酒令”下达后,信阳市委、市政府成立三个督察组,每个组配备酒精测试仪、微型摄像机和微型录音笔,中午可随时去酒店检查,下午可随时去单位检查。督察组还可调动110,对违反禁令的人员,督察组可以先斩后奏,处理后再汇报,还可公开曝光。
实施“禁酒令”半年时间,信阳有百余名干部因违反禁令受到处分。
2007年8月,信阳市委书记王铁做客新华网时透露,实行“禁酒令”后,信阳市半年节省的酒水费就高达4300万元,用这些钱可建四五十所小学。熟悉内情的人说,4300万元相当于一个小县城一年的财政收入,这只是保守数字,实际节省的钱比这个要多。
也就是从那时开始,信阳的“禁酒令”开始辐射河南、轰动全国。
2007年5月,商丘市也开始实行午间“禁酒令”。2007年6月,开封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六条规定”,要求机关工作人员在工作日不准午间饮酒,不准上网聊天、炒股、玩游戏等。同年,漯河也颁布了包括“禁酒令”在内的相似规定。南阳、许昌、驻马店等城市也提出“禁酒令”。河南省公安厅、省工商局、质检局等单位也在系统内提出过类似禁令。
信阳的“禁酒令”得到了老百姓的广泛支持,不少群众认为禁酒势在必行。一些市民反映说:以前下午到行政机关办事,很难找到人,有时就算找到人了,也是满嘴酒气的时候多,现在办事方便多了。
市民张先生说,有次他去某部门办事,下午3点多到领导办公室,但领导中午喝多了,正躺在沙发上睡觉。本来能够当天办成的事,只好明天再来。张先生说,干部中午喝酒没什么好处,无论喝多少,都会对工作有影响,非常支持“禁酒令”。
市民刘女士说,“禁酒令”实施之前,有时候下午去政府相关部门办事,往往找不到负责人,工作人员只说领导出去办事了,让稍等,有时等到下班还不见人。后来次数多了,有人悄悄告诉说,领导中午喝多了,下午都回家了。后来刘女士学聪明了,办事一大早去。
一边叫好,另一边在叫苦。在“禁酒令”的持续压迫下,不少白酒企业在信阳的日子不再好过,无论是省外的茅台、五粮液,还是省内的品牌酒都大受影响。
有消息说,信阳当地酒厂的销量下降了1/3。信阳一家酒类企业的负责人说,一般企业下降1/5非常正常,以他们的企业为例,产品60%在信阳销售,“禁酒令”颁布后,2007年的销售额减少了3000多万元。
事实上,河南白酒最好的光景是20世纪90年代,当时河南的白酒产量居全国第三,宋河、宝丰被评为全国名酒,还有一大批省优、部优酒。仰韶、宋河、宝丰、赊店等白酒品牌都在中央电视台做广告,每年一掷3000万。1999年至2001年,河南白酒连续3年产量下降、经济效益下滑。从2002年起,随着制药、房地产等业外资本的进入,豫酒又逐渐好转。但豫酒至今没有全国性品牌,所以很难做全国市场。
无法做全国市场,豫酒主要只能在家门口销售,而消费的主渠道之一又是公务、商务接待活动。各地争相出台的“禁酒令”,无疑影响河南白酒的销售。不少酒企负责人表示,“禁酒令”出台时,为什么不考虑一下酒类企业的意见?
律师论证:公共权力不能干涉
2007年12月22日,河南省酒业协会召开第四季度名牌白酒骨干企业联席会,酒类企业对“禁酒令”有很大意见,反对“禁酒令”成为大家热议的话题。一名参加会议的白酒企业负责人说:“部分省辖市政府规定,禁止公务人员在工作日中午饮酒,明知故犯者,就地免职,经咨询这是明显的违法行为。”
显然,“明显的违法行为”主要是针对信阳出台的“禁酒令”。
事实上,酒类企业之所以对“禁酒令”有如此强烈反应,主要是因为公务员是目前酒类消费的一个巨大群体,禁止公务员中午喝酒,对一些中高端品牌的酒冲击很大,不仅仅公务员不能宴请别人,而且一些人找公务员办事也不能喝酒。这样下来,对酒的销量有一定影响。
白酒企业于是到酒业协会反映意见。河南省酒业协会一负责人说:协会作为行业组织,不可能坐视不管。我们不是反对信阳“禁酒令”,只是质疑。作为行业组织者,协会在广泛征求白酒企业意见的基础上,委托律师对“禁酒令”的合法性进行了论证。
委托的律师是来自河南德英杰律师事务所的亢银忠先生,他同时也是河南省酒业协会的法律顾问。亢银忠律师认为:他说,只要不影响到工作,公共权力就不能干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并没明确条文规定,公务员中午不能喝酒,对个别干部喝酒影响工作的,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依法处理,而不能以政府文件代替法律。
“禁酒令”为何在信阳执行得最好
信阳市纪委一位负责人说,“禁酒令”不是信阳市的发明,河南省纪委2005年就发过文件了。信阳市正是依据省纪委的一份文件—河南省纪委的纪发(05)10号文件,题目是“关于严禁机关工作人员影响公务和形象饮酒行为的暂行规定”,其中第二条:机关工作人员饮酒应遵守下列规定:1.不准工作时间和工作日中午饮酒……
这份文件申明,本规定的适用对象是全省所有公务人员;如有违反者,情节较轻的,按管理权限由有关机关和单位进行批评教育,或给予组织处分;情节严重并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但是,河南省纪委文件的第二条第一款后面还有个括号:重大庆典、重大对省外公务接待活动等除外。河南多个省辖市在制定本地“禁酒令”时,都照搬了这个括号。唯独信阳的“禁酒令”没有这个括号,而且还设置了专门的督察组:不论什么人,不管什么情况,也不管他喝的什么酒,执行和处理都不留任何空间,逮住了就罚,效果非常明显—没有干部敢在中午喝酒了。
据了解,从2007年至今,信阳已查处了444名违犯“五禁令”和“十不准”的公务员,其中处分164人,这些公务员大部分都是因违犯“禁酒令”而被查处的。
信阳市纪委一位人士说,禁止公务人员在工作日中午饮酒,是为保证下午的工作质量,并没任何不妥之处。以前有些干部上午10点多就开始约酒摊,上午11点就坐在酒桌上,喝到下午两点上班时间,然后满嘴酒气地走进办公室,给干部形象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其实,“禁酒令”并不是不让干部饮酒,而是在法定工作日的中午不能喝酒,也就是说,在晚上和休息日的中午可以饮酒。
2008年1月,河南信阳市委书记王铁接受《新京报》采访时,称“禁酒令”符合公务员法,符合国家相关法规。王铁书记说,公务员不同于一般群众,对于公务员应该有特殊要求,国家的很多要求也是在八小时外的。说侵犯私权,其实是对法律的曲解。“禁酒令”是对特定人群在特定时间提出的特殊要求,我们觉得无论站在哪个角度,这么做都是没有问题的。公众有权表达自己的观点,至于别人怎么说,我们的态度是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
对于下一步会不会禁止公务人员晚上喝酒,王铁书记说,“禁酒令”成功的一点就在于理性化,如果晚上禁酒,那肯定推行不下去。晚上过了一夜,第二天你什么都查不出来,查不出来就执行不下去,定和没定一样。
法学专家:“禁酒令”符合法治精神
亢银忠律师关于“禁酒令违法”的言论曝光后,在网络和报纸、电视上引起很大争议。
中国法学会行政法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姜明安接受《人民日报》采访时说:河南省酒业协会及其委托律师对“禁酒令”提出异议,这种做法值得肯定,证明了中国人法治观念的提升。“禁酒令”出台,导致酒类企业的利益受损,由此引发异议是正常的。
但姜明安教授又说,就具体事件而言,“禁酒令”是符合法治精神的。《公务员法》虽然没有明文规定公务员工作日午间不得饮酒,但是根据立法精神,推究立法原意,这个文件的出台并无不妥。根据《公务员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公务员的义务包括忠于职守、勤勉尽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等。很显然,如果公务人员在公务过程中(包括中午)饮酒,就可能因酒误事,可能因酒与前来办事的行政相对人发生冲突,可能因酒影响公务员本身及政府的形象。这样,公务员对其法定义务的履行就会大打折扣。
姜明安教授认为,在对违反禁令人员的处理上,首先应引用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公务员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命令或有其他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可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可给予降级或撤职处分。此外,《公务员法》对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且经教育不改的公务员还有辞退的规定。
针对亢银忠律师的论点,郑州大学法学博士刘剑也提出个人看法。他说,亢律师的论点包含两个层面内容,一是公务员的非工作时间,属于私法领域的事务;二是公共权力适用的范围有限。后者没错,但前者的论断偷换了概念,导致这个前提无法成立。公务员是自然人也是普通公民,享有普通公民所享有的权利。但公务员所从事的工作和非公务人员有明显区别。公务员为民众直接服务,其劳务费由纳税人支付,这就决定了他的某些活动已超出了私法约束的框架,必须有专门的法律来规范。正因为此,《公务员法》的颁布才变得顺理成章。
此外,多数网友也是一片声讨。网友们说,以往,酒类企业是公款吃喝的最大受益者之一,吃惯了公款的这些企业,因为“禁酒令”的出现,伤及了一些人的利益,开始感觉“饥饿”,进而从法律条款中寻找救命稻草。难道非要用公款养着企业,让全国人民买单?
“请问,中午喝酒下午还能上班吗?这和酒后驾车没什么区别。”
“公安部门规定禁止酒后驾车是否违法?”
因此,业内专业人士建议:从目前形势看,“禁酒令”顺应民心,白酒企业不要紧盯着“禁酒令”,还需要另辟渠道进行战略转移,寻找更广阔的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