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未成年人犯罪现状及原因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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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未成年人犯罪增长快、危害严重已经成为我国当前一大社会问题。云南省也不例外。以大理州为例,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的绝对数量和比例都在增长。造成未成年人犯罪日趋严重的主要原因有:社会大环境的不良影响、家庭教育的缺失以及学校教育过于注重应试和灌输等。
  【关键词】未成年人;犯罪原因;社会大环境;教育
  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数量和比例都增长较快,已经成为一大严重社会问题。“未成年人犯罪的增加势必使人们产生不安全感,对社会的和谐稳定带来负面影响。”[1]笔者拟以云南大理州为例,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及其增长较快的原因进行探析。
  一、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和特点
  2009年,大理州共受理各类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96人,2010年受理112人,2011年受理128人,数量呈增长趋势;其中涉嫌抢劫罪的共70件121人,涉嫌盗窃罪的共30件45人,涉嫌贩毒罪的共28件38人。笔者发现,大理州未成年人犯罪主要呈现以下特点:首先是图财型暴力犯罪的数量较多,尤以抢劫罪和抢夺罪为代表。这多是受到物欲横流、一切向钱看的社会大环境的影响,导致许多青少年为追求物质需求和精神刺激而铤而走险走上犯罪道路;其次是团伙犯罪现象非常突出,未成年人经常选择纠合在一起共同实施犯罪行为,以其为自己壮胆且手段显得比单独犯罪更趋暴力;再次是从犯罪主体来看,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身份主要集中在辍学青少年、进城务工青少年、流浪青少年等群体,这些人接受教育的程度普遍很低,由于好逸恶劳贪图享受很容易走上暴力犯罪的道路;最后是模仿黑社会犯罪的趋势初露端倪,犯罪越来越带有黑社会犯罪的属性和特点,危害后果逐渐加重,如不严加防范,未成年人犯罪团伙有做大做强,逐步发展成为固定的带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的可能。这些未成年人大多数在学校期间就有诸多劣迹,处于违法犯罪的边缘地带,暴力倾向比较明显,属于易犯罪未成年人群体,他们的共同特点是贪图物质享受,好逸恶劳,频繁进出网吧、歌厅等娱乐场所,法制观念极其淡薄,哥们义气非常严重,在犯罪手段上以暴力为其特点,主观恶性大,行为冲动而凶残,很少考虑行为的后果。
  二、未成年人犯罪增长的原因探析
  “未成年人的可塑性较强,易受外界影响。”[2]通过对大理州未成年人调查,笔者认为,造成未成年人犯罪增加的原因主要是社会原因,其次是家庭原因和学校原因。具体分析如下:
  笔者认为,首要的原因是社会大环境的不良影响。未成年人正处于人格逐步形成的阶段,未来的品行走势具有不确定性,极易受到外界环境的影响,即未成年人的品性的可塑性强。而当今我们社会存在诸多社会问题,如贫富差距的拉大、就业形势的严峻、贪污腐败、权钱交易等。在这些社会现实面前,未成年人往往无所适从,感到困惑和空虚,很容易导致他们产生破罐子破摔的消极情绪。面对及时行乐、金钱万能等不良社会思潮以及充斥着色情暴力等不健康内容的影视文化和网络文化,缺乏鉴别能力的未成年人往往很难抵御,他们往往无法区别网络虚拟世界和现实生活,倾向于将网络、影视中的犯罪手段直接应用到现实生活中去。另外,社会风气的败坏,贪污腐化、权钱交易的盛行,许多成年人尚经常顶不住诱惑而违法犯罪,更何况未成年人呢?因此笔者认为,不良的社会环境已经成为未成年人犯罪的最主要原因。正是基于此,笔者主张有必要加快政治体制改革,减少腐败和权钱交易,从根本上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其次造成未成年人犯罪居高不下的因素是家庭教育的缺失。家庭是社会的组成细胞,家长是未成年人的第一任老师,对未成年人人格和品德的形成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正所谓“养不教,父之过”。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和教育水平的优劣直接关系到他们未来的行为举止。从大理州未成年人犯罪的诸多案例来看,家庭教育中存在的失误是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原因之一。首先是教育的方法不正确,父母对子女过于溺爱、粗暴或者放任的态度,都对子女品性的形成造成不良影响。家长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心态非常明显,过于注重给子女更多的物质生活方面的支持,而经常忽视对孩子思想品德的培养。使得孩子养成“骄娇二气”,只能适应顺利的环境,在社会上稍微遇到些微不如意的事情就不能正确对待,倾向于用违法犯罪的方法加以解决。另外当子女出现不良行为时,父母经常转而采取打骂等方法来进行惩罚,这种粗暴的教育方式势必对未成年人的身心造成巨大伤害并且使得未成年人产生模仿父母做法的心理,最终形成暴力倾向。在这样的家庭里,未成年人在潜移默化的诱导下感知到暴力的有效性和可行性,从而逐步建立起对使用暴力手段解决问题的认可态度。这样的家庭环境下成长起来的未成年人将来出现违法犯罪的现象几乎是可以预期的事情了。
  再次是学校教育存在严重的弊端。学校过于重视智力教育、轻视学生人格的培养,学校很少组织学生参加那些关系到培养学生品德与社会责任感的有益活动,使学生普遍缺少应有的社会责任感。法制教育也往往方法简单或流于形式,而且大多以说教灌输方式进行,内容空洞脱离实际,教育效果欠佳。学生们看到的社会现实和教科书中的说教和灌输往往存在较大反差,使得学生容易产生逆反心理,不再相信教科书上的说教和灌输,甚至正话反着听,使得学校和老师的教育效果下降,从而使得未成年人容易步入歧途,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
  总之,笔者认为社会大环境的原因、家庭以及学校教育中存在的不足和弊端是造成未成年人犯罪增加的最重要原因。因此要想预防和控制未成年人犯罪,笔者认为也应当从这几个方面着手进行改善和解决。
  参考文献:
  [1]王晓飞.未成年人的心理矫治[J].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11(6).
  [2]陶晓涛.青少年犯罪的特点与预防[J].法制与社会,2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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