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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学前教育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主要由县级和乡级政府承担。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实施以来,虽然中央和省级政府不断加大对学前教育的财政支持力度,以实现学前教育的普惠性,但仍然存在财政支持各类办园主体严重不均衡、财政支出责任层级下移、地方财力不足、资金分配机制不合理等问题。解决这些问题,应处理好市场和政府的学前教育责任关系,从基本建设、运行费用、教师工资津贴、学生补助四个方面合理定位各级政府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