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弑亲案件是家庭暴力的升级,专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侵害生命安全致人死亡(或重大伤害)的严重暴力案件。其中,青少年弑亲的案件尤其引起全社会的关注,成为青少年弑亲犯罪理论研究和执法实务中的热点与难点问题之一。本文论述的青少年弑亲犯罪,年龄范围是指13周岁到25周岁年龄段的人群,本文从侦查学的视角,对当前我国青少年弑亲犯罪的现状与特点、形成原因及预防对策进行了较为系统的论述。
关键词:青少年犯罪;弑亲;原因;侦防对策
1 青少年弑亲犯罪概述
1.1 青少年弑亲犯罪的涵义及研究意义
青少年弑亲犯罪,是指13至25周岁年龄阶段的犯罪嫌疑人对家庭成员实施暴力,侵害亲人生命或导致亲人重大伤害的,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严重暴力犯罪案件。
从研究意义上说,正确地揭示青少年弑亲犯罪原因,能够使预防青少年弑亲犯罪、打击青少年弑亲犯罪、改造青少年弑亲犯罪的工作对症下药,有的放矢地进行;能够使立法、司法以及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有目的、有系统、有层次的展开;能够有针对性地制定各种行之有效的对策,包括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的战略对策;能够增强同各种犯罪行为作斗争的自觉性,减少盲目性,进而获得工作的优良效果。
1.2 青少年弑亲犯罪的基本特点
青少年弑亲犯罪的特点是与青少年的生理、心理特征及其社会地位和经历等分不开的,即与青少年的主体特征分不开。处于身心发育旺盛阶段的青少年,其生理和心理发展变化很快,而青少年的生理和心理的发展是不平衡的。青少年时期是人身体生长的第二次高峰期,在这一时期,青少年的内分泌系统发生剧烈的变化,身体形态迅速发展,内脏器官和神经系统功能逐渐成熟。青少年身体的变化引起了其心理的一系列变化,必然会出现一系列矛盾。青少年的一般特点可以概括为:精力充沛、思想活跃,有强烈的求知欲,模仿性、好奇心强,可塑性大,思想比较幼稚,判断能力比较弱,行为方式不固定,社会化尚未完成等。所以,青少年弑亲犯罪既有一般刑事犯罪的共性,又有其特殊性。研究青少年弑亲犯罪必须结合青少年的个体特征,掌握其成长规律,了解其生理、心理特点,从而把握青少年弑亲犯罪的规律,只有这样,才能达到预防青少年弑亲犯罪,教育矫正青少年的目的。
2 青少年弑亲犯罪成因研究
2.1 青少年弑亲犯罪的家庭原因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课堂,家庭不良环境往往是一些青少年弑亲犯罪的最初原因,近年来,失教、失和、失才、失德等家庭在逐渐增多,在一定情况下,这些存在“四失”的家庭中,不健康因素是导致青少年弑亲犯罪的原因,教育好青少年,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美满,更关系到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前途。家庭是社会组成的一部分,由于青少年和父母之间的血缘关系,因此家庭的教育是其他任何教育所无法替代的。一个人年龄越小对家庭的依附性越大,与他亲近的人对他的影响和作用力也就越大。父母的社会责任感、对子女的适度亲情、在教育方法以及自身形象上,是家庭内聚力强弱的杠杆,内聚力越强,青少年弑亲犯罪的几率越小。反之,对青少年必然产生不良影响,甚至导致青少年弑亲犯罪。
2.2 青少年弑亲犯罪的社会文化因素
文化因素作为影响弑亲犯罪的社会宏观因素,它不仅包括社会的精神产品,而且还包括科学、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多种组成部分。与弑亲犯罪关系密切的是不良文化,所谓不良文化是指与社会主流文化相偏离甚至相对立的一种“亚文化”或“副文化”。它是某一社会文化中的错误、消极部分,通常是由社会地位、居住地区、种族背景、宗教渊源这类社会环境因素的结合构成的,并且一经结合就形成了一定的功能的统一体,对有关个人产生一种综合的影响。不良文化不仅对青少年的思想和行为带来不良影响,甚至还可能导致弑亲犯罪行为的产生。
3 青少年弑亲犯罪的侦防对策
3.1 青少年弑亲犯罪的预防对策
青少年弑亲犯罪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社会问题。从原因看,既有特定的历史原因和多种社会因素的影响,也有青少年自身的主观原因,并同一定年龄阶段的生理、心理因素相联系。从对社会危害程度看,虽然影响很巨大,但多数是激情作案。从教育改造方面看,他们具有较大的可塑性和易于改造的一面,也具有一定的盲动性、冒险性和难于改造的一面。总的概括来说,要把青少年弑亲犯罪作为一个整体概念,单纯从犯罪学角度提出如何处理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是很困难的。然而,如果把青少年弑亲犯罪作为一个特定历史阶段的社会问题,从社会学、犯罪学和侦查学角度,高瞻远瞩地提出处理青少年弑亲犯罪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并逐步建立青少年法规积累经验,仍然是十分必要和可能的。
3.2 侦办青少年弑亲犯罪案件中的教育对策
侦查人员收集到青少年弑亲犯罪的嫌疑证据后,即可对其进行正面审查,发现矛盾,及时进行揭露,以说服教育,促进供认犯罪事实。在讯问之前,要针对案件的性质,研究青少年犯罪嫌疑人的个性特征,把握对方的心理状态和心理特点,有针对性地因人施策。针对不同类型被告人的攻心策略有所不同:对于青少年犯罪嫌疑人主要采取说服教育,心理激发,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感化教育。
因此,青少年弑亲犯罪的核心是人格的不健全,社会化过度不成功。这种弑亲犯罪大多没有预谋策划过程,往往不计后果,具有突发性强、极端鲁莽、危害性大、案发后十分悔恨的特点,严重危害社会安定。导致这种极端的、失去道德伦理的弑亲犯罪,家庭的不良影响是青少年弑亲犯罪的重要原因。
参考文献
[1]杨国枢.中国人的心理与行为:本土化研究[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2-114.
[2]金一鸣.教育社会学[M].江苏教育出版社,1992.
[3]康树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制教育全书[M].西苑出版社,1999.
[4]何剑.未成年犯罪的家庭环境研究[J].青少年犯罪研究,2000,(2).
[5]信息时报.少年杀母砍父续:称杀父母释放仇恨没有心痛[DB/OL],2007-6-14.
[6]张保平,李世虎.犯罪心理学第四版[M].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6-2-4.
[7]李兰芝.青少年犯罪:预测 预防 综合治理.
[8]曹漫之.中国青少年犯罪学[M].群众出版社出版,1987-12-1.
[9]高宪政,浙江省永康市青少年违法犯罪现状调查和对策思考[J].青少年犯罪研究,2000,(1).
[10]李亚学.少年教养制度比较研究[M].群众出版社,2004-9-1.
[11]段曉英.罪犯改造心理学[M].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12-1.
[12]曾文星,徐静.心理治疗的理论与分析[M].北京医科大学、中国协和医科大学联合出版社,1994-6.
关键词:青少年犯罪;弑亲;原因;侦防对策
1 青少年弑亲犯罪概述
1.1 青少年弑亲犯罪的涵义及研究意义
青少年弑亲犯罪,是指13至25周岁年龄阶段的犯罪嫌疑人对家庭成员实施暴力,侵害亲人生命或导致亲人重大伤害的,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严重暴力犯罪案件。
从研究意义上说,正确地揭示青少年弑亲犯罪原因,能够使预防青少年弑亲犯罪、打击青少年弑亲犯罪、改造青少年弑亲犯罪的工作对症下药,有的放矢地进行;能够使立法、司法以及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有目的、有系统、有层次的展开;能够有针对性地制定各种行之有效的对策,包括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的战略对策;能够增强同各种犯罪行为作斗争的自觉性,减少盲目性,进而获得工作的优良效果。
1.2 青少年弑亲犯罪的基本特点
青少年弑亲犯罪的特点是与青少年的生理、心理特征及其社会地位和经历等分不开的,即与青少年的主体特征分不开。处于身心发育旺盛阶段的青少年,其生理和心理发展变化很快,而青少年的生理和心理的发展是不平衡的。青少年时期是人身体生长的第二次高峰期,在这一时期,青少年的内分泌系统发生剧烈的变化,身体形态迅速发展,内脏器官和神经系统功能逐渐成熟。青少年身体的变化引起了其心理的一系列变化,必然会出现一系列矛盾。青少年的一般特点可以概括为:精力充沛、思想活跃,有强烈的求知欲,模仿性、好奇心强,可塑性大,思想比较幼稚,判断能力比较弱,行为方式不固定,社会化尚未完成等。所以,青少年弑亲犯罪既有一般刑事犯罪的共性,又有其特殊性。研究青少年弑亲犯罪必须结合青少年的个体特征,掌握其成长规律,了解其生理、心理特点,从而把握青少年弑亲犯罪的规律,只有这样,才能达到预防青少年弑亲犯罪,教育矫正青少年的目的。
2 青少年弑亲犯罪成因研究
2.1 青少年弑亲犯罪的家庭原因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课堂,家庭不良环境往往是一些青少年弑亲犯罪的最初原因,近年来,失教、失和、失才、失德等家庭在逐渐增多,在一定情况下,这些存在“四失”的家庭中,不健康因素是导致青少年弑亲犯罪的原因,教育好青少年,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美满,更关系到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前途。家庭是社会组成的一部分,由于青少年和父母之间的血缘关系,因此家庭的教育是其他任何教育所无法替代的。一个人年龄越小对家庭的依附性越大,与他亲近的人对他的影响和作用力也就越大。父母的社会责任感、对子女的适度亲情、在教育方法以及自身形象上,是家庭内聚力强弱的杠杆,内聚力越强,青少年弑亲犯罪的几率越小。反之,对青少年必然产生不良影响,甚至导致青少年弑亲犯罪。
2.2 青少年弑亲犯罪的社会文化因素
文化因素作为影响弑亲犯罪的社会宏观因素,它不仅包括社会的精神产品,而且还包括科学、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多种组成部分。与弑亲犯罪关系密切的是不良文化,所谓不良文化是指与社会主流文化相偏离甚至相对立的一种“亚文化”或“副文化”。它是某一社会文化中的错误、消极部分,通常是由社会地位、居住地区、种族背景、宗教渊源这类社会环境因素的结合构成的,并且一经结合就形成了一定的功能的统一体,对有关个人产生一种综合的影响。不良文化不仅对青少年的思想和行为带来不良影响,甚至还可能导致弑亲犯罪行为的产生。
3 青少年弑亲犯罪的侦防对策
3.1 青少年弑亲犯罪的预防对策
青少年弑亲犯罪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社会问题。从原因看,既有特定的历史原因和多种社会因素的影响,也有青少年自身的主观原因,并同一定年龄阶段的生理、心理因素相联系。从对社会危害程度看,虽然影响很巨大,但多数是激情作案。从教育改造方面看,他们具有较大的可塑性和易于改造的一面,也具有一定的盲动性、冒险性和难于改造的一面。总的概括来说,要把青少年弑亲犯罪作为一个整体概念,单纯从犯罪学角度提出如何处理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是很困难的。然而,如果把青少年弑亲犯罪作为一个特定历史阶段的社会问题,从社会学、犯罪学和侦查学角度,高瞻远瞩地提出处理青少年弑亲犯罪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并逐步建立青少年法规积累经验,仍然是十分必要和可能的。
3.2 侦办青少年弑亲犯罪案件中的教育对策
侦查人员收集到青少年弑亲犯罪的嫌疑证据后,即可对其进行正面审查,发现矛盾,及时进行揭露,以说服教育,促进供认犯罪事实。在讯问之前,要针对案件的性质,研究青少年犯罪嫌疑人的个性特征,把握对方的心理状态和心理特点,有针对性地因人施策。针对不同类型被告人的攻心策略有所不同:对于青少年犯罪嫌疑人主要采取说服教育,心理激发,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感化教育。
因此,青少年弑亲犯罪的核心是人格的不健全,社会化过度不成功。这种弑亲犯罪大多没有预谋策划过程,往往不计后果,具有突发性强、极端鲁莽、危害性大、案发后十分悔恨的特点,严重危害社会安定。导致这种极端的、失去道德伦理的弑亲犯罪,家庭的不良影响是青少年弑亲犯罪的重要原因。
参考文献
[1]杨国枢.中国人的心理与行为:本土化研究[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2-114.
[2]金一鸣.教育社会学[M].江苏教育出版社,1992.
[3]康树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制教育全书[M].西苑出版社,1999.
[4]何剑.未成年犯罪的家庭环境研究[J].青少年犯罪研究,2000,(2).
[5]信息时报.少年杀母砍父续:称杀父母释放仇恨没有心痛[DB/OL],2007-6-14.
[6]张保平,李世虎.犯罪心理学第四版[M].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6-2-4.
[7]李兰芝.青少年犯罪:预测 预防 综合治理.
[8]曹漫之.中国青少年犯罪学[M].群众出版社出版,1987-12-1.
[9]高宪政,浙江省永康市青少年违法犯罪现状调查和对策思考[J].青少年犯罪研究,2000,(1).
[10]李亚学.少年教养制度比较研究[M].群众出版社,2004-9-1.
[11]段曉英.罪犯改造心理学[M].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12-1.
[12]曾文星,徐静.心理治疗的理论与分析[M].北京医科大学、中国协和医科大学联合出版社,19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