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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2日下午3点,全国首例异地撤销监护权的案件在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进行了审理。庭审撤销了8岁女童瑶瑶的父母对她的监护权,并指定瑶瑶的祖父母为她的监护人。一场关于挽救未成年人的行动就此展开。
“外包”亲情,女儿被贪婪父母当赚钱工具
2017年6月16日是周五,在湖南省永州市道县的一所小学里,8岁的瑶瑶在明亮的教室里端正地坐着。她刚入学不到一个星期,对周围的一切都还很陌生。
瑶瑶的爸爸妈妈都在上海打工,瑶瑶上次见到他们已经是一年多以前了。瑶瑶的父母有4个孩子,瑶瑶是长女。爸爸妈妈很少在家,他们带着瑶瑶最小的弟弟在外打工。瑶瑶一直跟着爷爷奶奶生活,老人很少管束瑶瑶,所以她不懂得什么是错什么是对。
2015年,瑶瑶6岁的时候,看到周围同龄的小朋友背着漂亮的书包去上学,她很羡慕,打电话要求爸爸妈妈把她送到学校去。没多久,爸爸妈妈从上海赶了回来。跟他们一起回来的,还有一个阿姨。那个阿姨皮肤黑黑的,见到瑶瑶就上下打量,还不住地对妈妈笑着点头。
那天晚上,陌生女人也留宿在家里,第二天陌生女人走的时候瑶瑶还在熟睡。妈妈做了早饭,等瑶瑶吃完准备出去玩儿时,妈妈喊住了她。
“昨天那个给你买裙子的阿姨你喜欢吗?”妈妈笑着问瑶瑶。“喜欢。”瑤瑶也笑了。“那你明天起,喊她‘妈妈’行不行?”妈妈的话刚说完,瑶瑶不乐意了:“不行!她又不是我妈妈!”妈妈接着说:“你是假装喊她‘妈妈’,她会教你一些挣钱的本事。你爸爸不争气,好吃懒做还嗜赌如命,我也没什么大本事,弟弟妹妹还需要钱。你是当姐姐的,你不替我们大人分担点儿谁分担?再说,又不是不要你了。”瑶瑶有些害怕,一着急就红着脸哭了,哭声越大,妈妈的脸色越难看。
瑶瑶从妈妈糟糕的脸色中明白,自己不能再哭闹了。第二天午饭过后,那个陌生阿姨就背着一个大包过来了,她牵着瑶瑶离开了熟悉的小院。
一路上,陌生女人都紧紧牵着瑶瑶的手,到了车站。不知道转了几趟车,等到下车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了。瑶瑶又困又累,她迷迷糊糊跟着“假妈妈”陈季芳,在一个狭窄的房间里住下了。第二天早上, “妈妈”走进来,告诉瑶瑶,等她吃完早饭,她就要开始教她一些“挣钱技术”了。
“认贼做母”,8岁女童成惯偷
在“假妈妈”的“培养”下,瑶瑶开始了盗窃之路。
刚开始,陈季芳会在房间里某些地方放些钱或者别的东西,让瑶瑶走过去拿。等到陈季芳觉得瑶瑶已经基本上可以做到不被察觉地拿走东西时,她决定带瑶瑶到商店里实践。
瑶瑶跟着陈季芳来到当地一个农贸市场。市场很大,来来往往的人非常多。走到一家生禽铺,陈季芳对瑶瑶使了个眼色。瑶瑶松开了她的手,跑到店铺里假装逗鸭子。陈季芳和两个同伙相继走到店里,一下子来了三个顾客,店主一个人忙上前招呼,忽略了矮小的瑶瑶。只见她窜到一张满是脏污的桌子旁,把抽屉偷偷拉开一只手掌的宽度。“第一次实验,拿多少钱都无所谓,主要是不要被发现,不要拿硬币,纸币就捡红色和大绿色的拿……”出发前,陈季芳曾多次这样叮嘱瑶瑶。
第一次的得手让陈季芳很高兴。有了成功的第一次,瑶瑶越来越胆大,偷盗的手法也越来越娴熟。不久后,年仅6岁的瑶瑶,已经成了一个偷盗老手。但她也有过被抓住的经历。
那是在一个精品女装店,陈季芳带着瑶瑶和另外两个女同伙故伎重演。瑶瑶趁店主不注意,蹲在收银柜下,从抽屉里抓走了一把钞票。店主回头看到瑶瑶的异常行为,立即走过去一把抓住瑶瑶的胳膊,把她提了起来。
店主很生气,一直在训斥瑶瑶。瑶瑶惊慌地看着陈季芳,涨红了脸一言不发。因为陈季芳多次警告过她,一旦被抓住,除了大声哭,别的一句话都不准说!陈季芳走上前一巴掌打到瑶瑶的脸上,跟店主一起大声斥责瑶瑶:“你这孩子怎么那么没出息,什么时候学会偷东西了?我今天非把你的手打断!”边说边上去打瑶瑶的手。脸上的红指印还没有消,手就立刻红肿了起来。瑶瑶哭得撕心裂肺。
这时,陈季芳的另外两个同伙,开始在一旁劝慰店主和陈季芳:“算了算了,孩子不懂事,你这次打那么狠,下次肯定就不会犯了。”她们的“善意劝慰”总算让店主消气了,把瑶瑶撵出店铺不再追究。
这天晚上,陈季芳带着瑶瑶回到住处。瑶瑶很委屈,她跟陈季芳说自己不想再偷了。陈季芳很生气,她给瑶瑶的妈妈李华打了个电话。李华告诉瑶瑶,她必须听陈季芳的话,如果瑶瑶真的被陈季芳送回老家,瑶瑶爸爸一定会狠狠揍她的。
亲生妈妈的话很有威慑力,瑶瑶只能乖乖听话。她跟随陈季芳等人,偷遍河南和安徽多个城市。
女童重返光明,冷漠父母被剥夺监护权
2016年6月20日下午,瑶瑶和陈季芳等人来到蚌埠市兴中路的一家大药房里。和之前一样,瑶瑶偷偷潜入到员工休息室,拿走了三千多元钱。店里员工发现钱被偷后当即打电话报警。当地警方接到报案后,调阅了附近的监控设施,发现陈季芳和瑶瑶她们急匆匆走出药店后,钻进了门口的一辆轿车里。根据车牌号,警方追踪到这辆属于上海一家租车公司,再顺着车子上安装的GPS信号,警方顺利追踪到河南郑州,并在一家酒店门口,将陈季芳、瑶瑶和另外两名妇女及接应的轿车司机一并抓获。
尽管经历了很多次这样的情景,但瑶瑶看到很多警察围着自己的时候依然很紧张。她不时抬眼看看旁边的陈季芳。察觉到异常的民警对瑶瑶和已经怀孕的陈季芳进行了DNA检测,发现她们并没有血缘关系。在案件的调查侦破中,民警逐渐了解到瑶瑶的父母贺承志和李华,以每年5万元的价格出租瑶瑶给陈季芳,流窜各地实施盗窃行为的真相。
2016年6月23日,在案件未结案前,瑶瑶被安置在蚌埠市救助管理站。为了让瑶瑶尽快融入正常生活,2016年9月,瑶瑶被救助站送到一所寄宿制小学生活学习。
刚开始,瑶瑶经常会偷拿同学的东西。在大家的帮助下,瑶瑶开始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慢慢改掉恶习,逐渐适应了和其他小朋友的集体生活。
在瑶瑶读书期间,救助站经过多方调查,认为瑶瑶的父母没有尽到监护人的义务,并且严重损害了瑶瑶的身心健康,不宜再作为孩子的监护人。经过多方法律咨询,救助站向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提出了“撤销瑶瑶父母监护权”的申请。2017年6月2日,历经10个月的等待,这起案件终于在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进行了终审判决。
法院认为:本案中,瑶瑶的父母长期对她不管不问,已到上学年龄后也没有正常入学,且让瑶瑶随着陈季芳常年在外,居无定所。陈季芳长期进行盗窃活动,被公安局抓获多次,应视为贺承志、李华明知陈季芳带瑶瑶盗窃而予以默认或放任。以上行为可以认定贺承志、李华有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的行为,且情节恶劣,严重侵害了未成年人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等相关规定,法院撤销贺承志、李华为瑶瑶的监护人的资格,并指定一直在家务农,且无犯罪记录,身体状况也良好的瑶瑶的爷爷奶奶为她的监护人。贺承志、李华继续负担瑶瑶的抚养费用。
案件宣判后,瑶瑶的爷爷来到她生活学习的学校。他对一直照顾瑶瑶的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感激,并且保证回家后会让瑶瑶正常入学、远离盗窃。6月2日晚上,抱着救助站阿姨陪她买来的可爱玩具,瑶瑶依依不舍地离开了蚌埠。
8月10日,从蚌埠回来两个多月了,瑶瑶的暑假也过去了一大半。每天做完功课后,瑶瑶就会和几个邻居家的小女孩一起玩耍。这一年多的时间,瑶瑶从一个顶着一头毛躁短发的黑瘦“假小子”,长成了一个穿着绣花连衣裙、扎着可爱马尾辫的漂亮小姑娘,正以一个全新的形象迎接属于她的新生活。
责编/昕莉
“外包”亲情,女儿被贪婪父母当赚钱工具
2017年6月16日是周五,在湖南省永州市道县的一所小学里,8岁的瑶瑶在明亮的教室里端正地坐着。她刚入学不到一个星期,对周围的一切都还很陌生。
瑶瑶的爸爸妈妈都在上海打工,瑶瑶上次见到他们已经是一年多以前了。瑶瑶的父母有4个孩子,瑶瑶是长女。爸爸妈妈很少在家,他们带着瑶瑶最小的弟弟在外打工。瑶瑶一直跟着爷爷奶奶生活,老人很少管束瑶瑶,所以她不懂得什么是错什么是对。
2015年,瑶瑶6岁的时候,看到周围同龄的小朋友背着漂亮的书包去上学,她很羡慕,打电话要求爸爸妈妈把她送到学校去。没多久,爸爸妈妈从上海赶了回来。跟他们一起回来的,还有一个阿姨。那个阿姨皮肤黑黑的,见到瑶瑶就上下打量,还不住地对妈妈笑着点头。
那天晚上,陌生女人也留宿在家里,第二天陌生女人走的时候瑶瑶还在熟睡。妈妈做了早饭,等瑶瑶吃完准备出去玩儿时,妈妈喊住了她。
“昨天那个给你买裙子的阿姨你喜欢吗?”妈妈笑着问瑶瑶。“喜欢。”瑤瑶也笑了。“那你明天起,喊她‘妈妈’行不行?”妈妈的话刚说完,瑶瑶不乐意了:“不行!她又不是我妈妈!”妈妈接着说:“你是假装喊她‘妈妈’,她会教你一些挣钱的本事。你爸爸不争气,好吃懒做还嗜赌如命,我也没什么大本事,弟弟妹妹还需要钱。你是当姐姐的,你不替我们大人分担点儿谁分担?再说,又不是不要你了。”瑶瑶有些害怕,一着急就红着脸哭了,哭声越大,妈妈的脸色越难看。
瑶瑶从妈妈糟糕的脸色中明白,自己不能再哭闹了。第二天午饭过后,那个陌生阿姨就背着一个大包过来了,她牵着瑶瑶离开了熟悉的小院。
一路上,陌生女人都紧紧牵着瑶瑶的手,到了车站。不知道转了几趟车,等到下车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了。瑶瑶又困又累,她迷迷糊糊跟着“假妈妈”陈季芳,在一个狭窄的房间里住下了。第二天早上, “妈妈”走进来,告诉瑶瑶,等她吃完早饭,她就要开始教她一些“挣钱技术”了。
“认贼做母”,8岁女童成惯偷
在“假妈妈”的“培养”下,瑶瑶开始了盗窃之路。
刚开始,陈季芳会在房间里某些地方放些钱或者别的东西,让瑶瑶走过去拿。等到陈季芳觉得瑶瑶已经基本上可以做到不被察觉地拿走东西时,她决定带瑶瑶到商店里实践。
瑶瑶跟着陈季芳来到当地一个农贸市场。市场很大,来来往往的人非常多。走到一家生禽铺,陈季芳对瑶瑶使了个眼色。瑶瑶松开了她的手,跑到店铺里假装逗鸭子。陈季芳和两个同伙相继走到店里,一下子来了三个顾客,店主一个人忙上前招呼,忽略了矮小的瑶瑶。只见她窜到一张满是脏污的桌子旁,把抽屉偷偷拉开一只手掌的宽度。“第一次实验,拿多少钱都无所谓,主要是不要被发现,不要拿硬币,纸币就捡红色和大绿色的拿……”出发前,陈季芳曾多次这样叮嘱瑶瑶。
第一次的得手让陈季芳很高兴。有了成功的第一次,瑶瑶越来越胆大,偷盗的手法也越来越娴熟。不久后,年仅6岁的瑶瑶,已经成了一个偷盗老手。但她也有过被抓住的经历。
那是在一个精品女装店,陈季芳带着瑶瑶和另外两个女同伙故伎重演。瑶瑶趁店主不注意,蹲在收银柜下,从抽屉里抓走了一把钞票。店主回头看到瑶瑶的异常行为,立即走过去一把抓住瑶瑶的胳膊,把她提了起来。
店主很生气,一直在训斥瑶瑶。瑶瑶惊慌地看着陈季芳,涨红了脸一言不发。因为陈季芳多次警告过她,一旦被抓住,除了大声哭,别的一句话都不准说!陈季芳走上前一巴掌打到瑶瑶的脸上,跟店主一起大声斥责瑶瑶:“你这孩子怎么那么没出息,什么时候学会偷东西了?我今天非把你的手打断!”边说边上去打瑶瑶的手。脸上的红指印还没有消,手就立刻红肿了起来。瑶瑶哭得撕心裂肺。
这时,陈季芳的另外两个同伙,开始在一旁劝慰店主和陈季芳:“算了算了,孩子不懂事,你这次打那么狠,下次肯定就不会犯了。”她们的“善意劝慰”总算让店主消气了,把瑶瑶撵出店铺不再追究。
这天晚上,陈季芳带着瑶瑶回到住处。瑶瑶很委屈,她跟陈季芳说自己不想再偷了。陈季芳很生气,她给瑶瑶的妈妈李华打了个电话。李华告诉瑶瑶,她必须听陈季芳的话,如果瑶瑶真的被陈季芳送回老家,瑶瑶爸爸一定会狠狠揍她的。
亲生妈妈的话很有威慑力,瑶瑶只能乖乖听话。她跟随陈季芳等人,偷遍河南和安徽多个城市。
女童重返光明,冷漠父母被剥夺监护权
2016年6月20日下午,瑶瑶和陈季芳等人来到蚌埠市兴中路的一家大药房里。和之前一样,瑶瑶偷偷潜入到员工休息室,拿走了三千多元钱。店里员工发现钱被偷后当即打电话报警。当地警方接到报案后,调阅了附近的监控设施,发现陈季芳和瑶瑶她们急匆匆走出药店后,钻进了门口的一辆轿车里。根据车牌号,警方追踪到这辆属于上海一家租车公司,再顺着车子上安装的GPS信号,警方顺利追踪到河南郑州,并在一家酒店门口,将陈季芳、瑶瑶和另外两名妇女及接应的轿车司机一并抓获。
尽管经历了很多次这样的情景,但瑶瑶看到很多警察围着自己的时候依然很紧张。她不时抬眼看看旁边的陈季芳。察觉到异常的民警对瑶瑶和已经怀孕的陈季芳进行了DNA检测,发现她们并没有血缘关系。在案件的调查侦破中,民警逐渐了解到瑶瑶的父母贺承志和李华,以每年5万元的价格出租瑶瑶给陈季芳,流窜各地实施盗窃行为的真相。
2016年6月23日,在案件未结案前,瑶瑶被安置在蚌埠市救助管理站。为了让瑶瑶尽快融入正常生活,2016年9月,瑶瑶被救助站送到一所寄宿制小学生活学习。
刚开始,瑶瑶经常会偷拿同学的东西。在大家的帮助下,瑶瑶开始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慢慢改掉恶习,逐渐适应了和其他小朋友的集体生活。
在瑶瑶读书期间,救助站经过多方调查,认为瑶瑶的父母没有尽到监护人的义务,并且严重损害了瑶瑶的身心健康,不宜再作为孩子的监护人。经过多方法律咨询,救助站向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提出了“撤销瑶瑶父母监护权”的申请。2017年6月2日,历经10个月的等待,这起案件终于在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进行了终审判决。
法院认为:本案中,瑶瑶的父母长期对她不管不问,已到上学年龄后也没有正常入学,且让瑶瑶随着陈季芳常年在外,居无定所。陈季芳长期进行盗窃活动,被公安局抓获多次,应视为贺承志、李华明知陈季芳带瑶瑶盗窃而予以默认或放任。以上行为可以认定贺承志、李华有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的行为,且情节恶劣,严重侵害了未成年人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等相关规定,法院撤销贺承志、李华为瑶瑶的监护人的资格,并指定一直在家务农,且无犯罪记录,身体状况也良好的瑶瑶的爷爷奶奶为她的监护人。贺承志、李华继续负担瑶瑶的抚养费用。
案件宣判后,瑶瑶的爷爷来到她生活学习的学校。他对一直照顾瑶瑶的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感激,并且保证回家后会让瑶瑶正常入学、远离盗窃。6月2日晚上,抱着救助站阿姨陪她买来的可爱玩具,瑶瑶依依不舍地离开了蚌埠。
8月10日,从蚌埠回来两个多月了,瑶瑶的暑假也过去了一大半。每天做完功课后,瑶瑶就会和几个邻居家的小女孩一起玩耍。这一年多的时间,瑶瑶从一个顶着一头毛躁短发的黑瘦“假小子”,长成了一个穿着绣花连衣裙、扎着可爱马尾辫的漂亮小姑娘,正以一个全新的形象迎接属于她的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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