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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的评估历来是个比较棘手的问题,特别是创业投资过程中,一些企业拥有许多专利和专有技术,这些技术往往构成创业企业的主要资产,根据2004年无形资产评估有关规定:出现无形资产转让、投资、企业整体或部分资产收购和处置等经济活动中可进行无形资产评估。
如何评价这些技术并适当地量化,在创业投资活动当中就显得格外重要。
不同关系利益者的态度取向
在创业投资中,诸如股份制改造、引进新投资者,或合资过程中各利益群体都有高估或低估无形资产的行为动机。如原始股东一般的情况下趋向于高估无形资产和低估负债,有的是保护国有资产不流失或保值增值的目的,有的是争取控股权或在净资产中占有更大的比例,有的是为达到公司法规定的硬性规定要求。
与此相反,新加入股东一般倾向低估原有企业净资产,主要动机有争取新股东在净资产中占有更大的份额,为未来的净资产升值预留足够的空间,尽管新股东有低估资产的动机,但缺少相应的影响力(特别是在我国的现行经济体制下,受非商业因素的影响较大),新股东的地位相应地比较被动。
警惕无形资产评估时惯用的“技巧”
由于无形资产特有的性质,选取参照物较难,一般不宜采用市场法和成本法,大部分采用收益法,而在收益法中确定因无形资产而为企业带来的超额收益值,收益年限及折现率都非常难确定,有些企业则利用上述各种因素“调整”无形资产评估数额,一般评估时采用如下“技巧”:
1、市场描述方面存在主观测算陷阱、替代陷阱和需求陷阱,即采用主观测算的数据对市场容量进行描述,而忽视实际的客观需求以及行业实际生产和销售能力及其增长,忽视需求增长的阶段性,忽视互补品及替代品的不足甚至缺失,有时通过无效需求替代有效需求,以及国外的市场需求代替国内的市场需求,若干年后的市场需求代替现在的市场需求。
2、在评估预期超额收益值时基数有意地被增大,且不合乎实际地按一定的比率呈几何增长,而企业的正常成本和费用却不变,甚至呈下降的趋势。事实上,企业的销售收入及服务收入与成本费用的变化存在着内在的一致性,众所周知,某些新产品销售在短期内呈上升趋势是可能的,但随着竞争的加剧,产品的销售在很长的时间内保持平稳甚至下降趋势,一些企业为做高无形资产“经常忽视”价格需求弹性的限制,想当然的价量齐升,极少考虑销售价格和销售量下降对无形资产带来的影响。
3、无形资产受益年限也是个值得关注的问题,一般地,企业获得超过市场平均利润的时间段在3—5年左右。尽管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技术保护年限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保护期限为10年,但实际情况是有些专利技术、专有技术作为资产为企业创造利润的时间远小于保护年限,同时还应考虑专利及商标等取得的最初年限与评估时的年限跨度距离,因为随着时间的推移,无形资产损耗也越来越大。在市场竞争的条件下还应考虑到相关人员的因素,如虽然有些技术名义上归公司所有,如果没有锁定技术发明人及其他技术骨干,但关键技术人员离开团队,技术就变得毫无意义。
4、在选用折现率时较少考虑无形资产的高收益、高风险性,(一般地,无形资产的折现率都应高于有形资产的折现率)不顾及国家政策如金融税收政策、产业政策变化而带来的风险因素,人为地降低折现率,使无形资产相应加大。
还有的企业为了使无形资产评估增值将企业把销售网络、特许经营许可证、商标、专利技术、专有技术分开评估。事实上,无形资产往往是各项因素的综合。这就给企业很大的操作空间,他们往往根据评估目的需要回避评估结构的矛盾,分别委托不同的评估机构或将收益现值算作专利技术无形资产价值或将收益现值算做商标的无形资产价值。导致无形资产重复叠加。例如有的医药企业就提出用GMP许可证作为无形资产,事实上,国家医药管理局规定到2004年所有的医药企业必须有GMP许可证方能生产,GMP许可证已成为制药企业生存的必要条件。医药企业以GMP许可证来作为无形资产评估根本没有任何意义。
尽管一些创业企业高估无形资产会给自身带来一些既得利益,从创业企业的长远看,却影响企业发展后劲,主要表现为销售收入与资产总额或净资产不成比例,造成某些财务比率失调。同时,根据财务制度规定:无形资产要在不短于一定年限摊销完毕计入管理费用,并最终影响经营利润。无形资产越大,每年摊销的费用越高,为企业未来的经营带来压力越大。另外,企业还要定期为无形资产提减值准备,没有足够利润支持企业,其财务状况将会越来越糟糕。
還有部分创业企业因在申请企业改制或股票上市时利用资产评估结果调账,改变了历史成本计价原则,根据有关规定,这类公司应视为新设公司,调账满三年后才能申请上市。尽管这样做账面上好看,无形中却大大增加了时间成本,在某种程度上使企业得不偿失。
如何评价这些技术并适当地量化,在创业投资活动当中就显得格外重要。
不同关系利益者的态度取向
在创业投资中,诸如股份制改造、引进新投资者,或合资过程中各利益群体都有高估或低估无形资产的行为动机。如原始股东一般的情况下趋向于高估无形资产和低估负债,有的是保护国有资产不流失或保值增值的目的,有的是争取控股权或在净资产中占有更大的比例,有的是为达到公司法规定的硬性规定要求。
与此相反,新加入股东一般倾向低估原有企业净资产,主要动机有争取新股东在净资产中占有更大的份额,为未来的净资产升值预留足够的空间,尽管新股东有低估资产的动机,但缺少相应的影响力(特别是在我国的现行经济体制下,受非商业因素的影响较大),新股东的地位相应地比较被动。
警惕无形资产评估时惯用的“技巧”
由于无形资产特有的性质,选取参照物较难,一般不宜采用市场法和成本法,大部分采用收益法,而在收益法中确定因无形资产而为企业带来的超额收益值,收益年限及折现率都非常难确定,有些企业则利用上述各种因素“调整”无形资产评估数额,一般评估时采用如下“技巧”:
1、市场描述方面存在主观测算陷阱、替代陷阱和需求陷阱,即采用主观测算的数据对市场容量进行描述,而忽视实际的客观需求以及行业实际生产和销售能力及其增长,忽视需求增长的阶段性,忽视互补品及替代品的不足甚至缺失,有时通过无效需求替代有效需求,以及国外的市场需求代替国内的市场需求,若干年后的市场需求代替现在的市场需求。
2、在评估预期超额收益值时基数有意地被增大,且不合乎实际地按一定的比率呈几何增长,而企业的正常成本和费用却不变,甚至呈下降的趋势。事实上,企业的销售收入及服务收入与成本费用的变化存在着内在的一致性,众所周知,某些新产品销售在短期内呈上升趋势是可能的,但随着竞争的加剧,产品的销售在很长的时间内保持平稳甚至下降趋势,一些企业为做高无形资产“经常忽视”价格需求弹性的限制,想当然的价量齐升,极少考虑销售价格和销售量下降对无形资产带来的影响。
3、无形资产受益年限也是个值得关注的问题,一般地,企业获得超过市场平均利润的时间段在3—5年左右。尽管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技术保护年限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保护期限为10年,但实际情况是有些专利技术、专有技术作为资产为企业创造利润的时间远小于保护年限,同时还应考虑专利及商标等取得的最初年限与评估时的年限跨度距离,因为随着时间的推移,无形资产损耗也越来越大。在市场竞争的条件下还应考虑到相关人员的因素,如虽然有些技术名义上归公司所有,如果没有锁定技术发明人及其他技术骨干,但关键技术人员离开团队,技术就变得毫无意义。
4、在选用折现率时较少考虑无形资产的高收益、高风险性,(一般地,无形资产的折现率都应高于有形资产的折现率)不顾及国家政策如金融税收政策、产业政策变化而带来的风险因素,人为地降低折现率,使无形资产相应加大。
还有的企业为了使无形资产评估增值将企业把销售网络、特许经营许可证、商标、专利技术、专有技术分开评估。事实上,无形资产往往是各项因素的综合。这就给企业很大的操作空间,他们往往根据评估目的需要回避评估结构的矛盾,分别委托不同的评估机构或将收益现值算作专利技术无形资产价值或将收益现值算做商标的无形资产价值。导致无形资产重复叠加。例如有的医药企业就提出用GMP许可证作为无形资产,事实上,国家医药管理局规定到2004年所有的医药企业必须有GMP许可证方能生产,GMP许可证已成为制药企业生存的必要条件。医药企业以GMP许可证来作为无形资产评估根本没有任何意义。
尽管一些创业企业高估无形资产会给自身带来一些既得利益,从创业企业的长远看,却影响企业发展后劲,主要表现为销售收入与资产总额或净资产不成比例,造成某些财务比率失调。同时,根据财务制度规定:无形资产要在不短于一定年限摊销完毕计入管理费用,并最终影响经营利润。无形资产越大,每年摊销的费用越高,为企业未来的经营带来压力越大。另外,企业还要定期为无形资产提减值准备,没有足够利润支持企业,其财务状况将会越来越糟糕。
還有部分创业企业因在申请企业改制或股票上市时利用资产评估结果调账,改变了历史成本计价原则,根据有关规定,这类公司应视为新设公司,调账满三年后才能申请上市。尽管这样做账面上好看,无形中却大大增加了时间成本,在某种程度上使企业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