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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主要从中国与东盟贸易结构的互补性与相似性以及近年来中国对东盟存在持续贸易逆差出发,分析了中国—东盟贸易政策协调的必然性,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探讨了中国对东盟贸易逆差存在的原因,最后提出了为改善中国对东盟贸易逆差现状,应加强中国—东盟双边贸易政策协调的几点思考。
【关键词】贸易结构;贸易逆差;贸易政策协调
在2013年10月亚太经合组织第二十一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上,国家主席习近平强调亚太经合组织应该加强宏观经济政策协调,充分发挥亚太地区在世界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可见,宏观经济政策协调在国际合作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贸易政策作为宏观经济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推进,贸易政策的协调也引起各国的高度重视。目前国际上主要对发达国家间、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间的贸易政策协调关注较多,对于发展中国家间的贸易政策协调探讨甚少,但在经济全球化的趋势下,发展中国家将在世界经济舞台上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作为发展中国家间最大的自贸区,自其建成以来中国与东盟间的贸易合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中国与东盟之间的经贸合作还有待改善,尤其是在近10年来,中国与东盟的经贸合作中逆差地位明显的条件下,研究中国与东盟的贸易政策协调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贸易政策协调的必然性
(一)贸易结构的互补性与相似性
根据赫克歇尔—俄林提出的要素禀赋理论,国际贸易产品种类反映了一国在自然资源、劳动力和资本等方面的自然禀赋。中国与东盟国家在自然禀赋和比较优势上存在一定的差异性,同时也具有一定的相似性,这就决定了双边贸易上的互补性与竞争性。
中国与东盟的经贸合作使得双边贸易成效显著。这在一定的程度上有赖于贸易结构的互补性。鉴于中国与东盟国家所处的地域环境不同,双方的要素禀赋、资源优势、产业特征、产业结构存在一定的差异,这为双方贸易的互补性奠定了基础。目前,双方贸易中,在农产品贸易、产业间贸易、产业内贸易、服务贸易等方面都存在明显的互补性。例如,在服务贸易方面,中国和东盟的旅游业几年来都得到很大的发展,而且双方的旅游资源各具特色。东盟国家有迷人的岛屿和奇特的风俗习惯,还有神秘的热带雨林,而中国有悠久的历史文化、优美的自然风光和特有的人文景观。自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以来,中国到东盟国家的旅游的人数越来越多,并带动了餐饮业、交通运输业和商品贸易的发展,成为东盟经济发展的一大推动力。
中国—东盟之间贸易结构的相似性的存在,容易带来彼此的竞争和产业的调整,初级产品上,马来西亚、泰国、印度尼西亚具有比较优势,尽管中国近年来的相对优势有所下降,但与东盟国家相比并未丧失相对优势,双方之间存在一定的竞争关系。劳动力密集型产品上,中国一直占据着较强的比较优势,但这同时也是东盟国家的主要比较优势,双方在该类产业尚处于竞争状态。在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品上,中国同样与东盟各国存在竞争,而新加坡在某些领域的竞争力强于我国。
中国与东盟在贸易结构上的互补性与相似性,使得双边贸易上具有一定的互补性与竞争性。为充分发挥双边贸易的互补性,减弱其竞争性,实现中国—东盟的共同发展,需要加强双边贸易政策的协调,通过双边贸易政策的协调促使双方实现相互贸易与对外贸易的共赢局面。
(二)中国对东盟贸易现状
在中国与东盟的经贸合作中,双边贸易额呈现平稳快速增长趋势。但在近十年的中国对东盟的进出口贸易中,中国长期以来大多都处于逆差地位。
分析与统计可知,在2002-2012年期间,中国的进出口贸易从6207.7亿美元增加至38667.6亿美元,增加5.2倍;而中国与东盟的进出口贸易额从547.67亿美元增加至4000.93亿美元,增加6.3倍。目前,东盟已成为中國第三大贸易伙伴、第四大出口市场和第三大进口市场,也是我国在发展中国家中最重要的经贸伙伴;中国是东盟的最大贸易伙伴和进口市场以及第三大出口市场。从2002年开始,中国与东盟的双边贸易呈现稳步增长的趋势。目前,中国与东盟的双边贸易额还保持良好的增速。
中国——东盟贸易总额持续增长,受贸易政策的影响明显。随着2002年5月“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正式建立、2002年11月《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签订,双边贸易大幅攀升,当年贸易总额超过了500亿。2004年“早期收获计划实施”与《货物贸易协议》的签订,贸易总额比2002年翻了一倍,首次突破1000亿。2007年《服务贸易协议》的签订,双方的贸易额又比2004年翻了一倍,首次突破了2000亿。2010年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正式建成后,双方的贸易增长势态良好,到2012年双边贸易额突破了4000亿。显然,贸易政策对双边贸易额的影响明显,在贸易政策的影响下,双边贸易额虽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中国对东盟长期以来的贸易逆差的还未得到很好的改善。从2002年到2004年中国对东盟的贸易逆差持续扩大,而2004年到2009年贸易逆差有缩小的趋势,在2010年中国对东盟实现了贸易顺差,2011年又出现了逆差,并且贸易逆差额是达到了最大,但在2012年中国对东盟又呈现贸易顺差。中国与东盟贸易中的逆差现象表明双边的贸易政策还需要进一步协调与完善。因此,为保持双方的经贸合作的良好发展,对贸易政策的协调势在必行,这也是维持双方经贸合作长远发展的长远之计。
二、双边贸易现状的原因
一直以来中国与东盟都保持良好的贸易伙伴关系,对于中国对东盟呈现贸易逆差,这与国际宏观经济影响有关,但主要在于中国与东盟双边在经贸合作上缺乏完善的贸易政策协调机制。
(一)国际产业转移所形成的全球贸易格局
在全球贸易格局的影响下,中国与东盟作为世界经济中重要的组成部分,难以避免的会受到全球贸易格局的冲击。中国与东盟国家都是发展中国家,其在世界经济中的发展程度不高,影响力不强,在“美欧消费,亚洲加工”的产业转移所形成的国际贸易格局中,中国与东盟双方都会对自身的产业结构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双方的产业结构调整无法改变中国作为世界上原材料消耗大国的地位,东盟作为中国重要的原材料供应地,随着中国对原材料的进口增加,不可避免的形成中国对东盟的贸易逆差。 (二)“早期收获计划”的实施使中国对东盟进口增加
为尽快享受到自贸区带来的好处,2002年中国—东盟双方制订了“早期收获计划”,决定从2004年1月1日起对500多种产品(主要是活动物、肉及食用杂碎、鱼、乳品、其他动物产品、活树、食用蔬菜、食用水果及坚果还包括少量其他产品)实行降税,到2006年将这些产品的关税降为零。2006年1月1日,我国对东盟所有国家的早期收获产品均已实现零关税,东盟老成员也对我国的早期收获产品给予了零关税待遇,而东盟新成员可以较晚地实现早期收获产品的零关税。“早期收获计划”对双方利益的维护是不平等的,其对东盟国家的利益维护显然超过中国,这就使得中国与东盟在农产品贸易领域的逆差加重,这在一应程度上形成了中国对东盟的贸易逆差。
(三)贸易的竞争性和互补性并存,缺乏相应贸易政策协调机制
在中国与东盟的双边贸易中,贸易的互补性与竞争性显著。由于中国与东盟国家各自的比较优势不一样,所以双方的贸易上的互补性会加深合作,而地域上的邻近性及资源、要素产业结构等方面存在一定的相似性,这使得双方合作的竞争性会阻碍经贸合作的发展。在中国与东盟双边贸易的互补性与竞争性并存的条件下,若缺乏相应贸易政策的协调机制,这无法充分发挥双方贸易互补性上的优势,同时克服双方贸易竞争性上的劣势。显然,在中国与东盟合作的近十年来,双方并未建立完善的贸易政策协调机制,这也是双边贸易中,中国的逆差地位并未得到根本性改善的原因。
三、加强贸易政策协调,改善贸易现状的对策思考
为促进中国—东盟经贸合作的进一步发展,双方需要达成一定的政策共识,携手合作,克服双方经贸合作的难题,发挥双方的合作优势,最终实现双方的共同繁荣发展。针对中国—东盟双边贸易政策协调的必然性及逆差根源的分析,提出以下几点思考:
(一)积极寻求双方合作,适应全球的贸易格局。
国际产业转移所形成的贸易格局对世界各国都会产生影响,但影响的程度如何取决于各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及国际间的合作程度。中国—东盟自贸区作为发展中国家间最大的自贸区,涉及的人口多,国家多,且各国发展水平不一,在这样的情形下,中国—东盟应积极加强合作,根据各国的资源优势、要素禀赋、产业特征、发展现状积极寻求合作领域,开展经贸合作。在东盟国家中,多数国家都具有不同资源的优势,但在资源开发和工业发展上基础薄弱,中国应针对性的与东盟国家寻求合作。同时,根据各国的产业结构,遵循产业互补规律,不断加深双方的经贸合作。
(二)双方平等协商,求同存异,创造公平合理的贸易环境。
“早期收获计划”的实施,对双方利益的维护不平等,这使得中国在对东盟的农产品贸易中持续处于逆差地位。因此为减少中国对东盟的贸易逆差,创造公平合理的贸易环境是必要的。双方在努力创造公平合理的贸易环境方面应该根据国际环境,制定相应的对外贸易政策,优化双方的贸易结构,同时在双边贸易中,尽可能减少贸易上的壁垒,最明顯的是关税壁垒和非关税壁垒,在海关的进出口上,保证双方的进出口的公平地位。创造公平合理的贸易环境尤为重要的是中国与东盟双方应加强沟通和交流,尽可能减少贸易摩擦,争取全方位的经贸合作。
(三)加快外贸方式的调整,建立中国与东盟国家的经贸合作协调机制。
针对中国——东盟贸易结构上的相似性与互补性,双方应充分认识贸易政策协调至关重要,而双方的相互间的贸易方式也应随着经贸合作的加深作相应调整。对于建立双方经贸合作中合作协调机制,需要双方的高度重视和共同努力。经贸合作中的协调机制首先需要政府间的相关指导机构能够协调一致,在贸易中的各项相应政策的制定与实施中,协调好双方的利益;其次,双方海关的进出口程序也应达成共识,尽可能简化海关程序为双边合作提供便利;最后中国与东盟的双边合作中应努力协调好各领域的合作中出现的摩擦,制定相应的合作规则,保证合作的顺利完成。总之,在协调机制的建立过程中,双方应努力在政策协调上达成共识,通过政策协调克服双方经贸合作中的弊端,实现互利共赢的良好发展态势。
四、总结
中国—东盟的经贸合作中贸易政策协调的探析是发展中国家间合作的重要代表,因此分析其政策协调的必然性及协调对策,不仅可以促进中国—东盟双边的深化合作,而且对世界上其他地区发展中国家间的经贸政策协调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当然,文中对贸易政策协调的探讨还处于浅层次上的分析,目前还缺乏对贸易政策协调机制建立的深入剖析,在这方面的研究有待在今后进一步完善。
参考文献:
[1]王峰,梁楚云,盛少钦.中国与东盟的贸易逆差:结构、原因与对策[J].经济问题探索,2012(3):121-128.
[2]唐文琳,范祚军,马进.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成员国经济政策协调研究[M].广西人民出社,2006.6:101-104.
【关键词】贸易结构;贸易逆差;贸易政策协调
在2013年10月亚太经合组织第二十一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上,国家主席习近平强调亚太经合组织应该加强宏观经济政策协调,充分发挥亚太地区在世界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可见,宏观经济政策协调在国际合作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贸易政策作为宏观经济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推进,贸易政策的协调也引起各国的高度重视。目前国际上主要对发达国家间、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间的贸易政策协调关注较多,对于发展中国家间的贸易政策协调探讨甚少,但在经济全球化的趋势下,发展中国家将在世界经济舞台上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作为发展中国家间最大的自贸区,自其建成以来中国与东盟间的贸易合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中国与东盟之间的经贸合作还有待改善,尤其是在近10年来,中国与东盟的经贸合作中逆差地位明显的条件下,研究中国与东盟的贸易政策协调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贸易政策协调的必然性
(一)贸易结构的互补性与相似性
根据赫克歇尔—俄林提出的要素禀赋理论,国际贸易产品种类反映了一国在自然资源、劳动力和资本等方面的自然禀赋。中国与东盟国家在自然禀赋和比较优势上存在一定的差异性,同时也具有一定的相似性,这就决定了双边贸易上的互补性与竞争性。
中国与东盟的经贸合作使得双边贸易成效显著。这在一定的程度上有赖于贸易结构的互补性。鉴于中国与东盟国家所处的地域环境不同,双方的要素禀赋、资源优势、产业特征、产业结构存在一定的差异,这为双方贸易的互补性奠定了基础。目前,双方贸易中,在农产品贸易、产业间贸易、产业内贸易、服务贸易等方面都存在明显的互补性。例如,在服务贸易方面,中国和东盟的旅游业几年来都得到很大的发展,而且双方的旅游资源各具特色。东盟国家有迷人的岛屿和奇特的风俗习惯,还有神秘的热带雨林,而中国有悠久的历史文化、优美的自然风光和特有的人文景观。自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以来,中国到东盟国家的旅游的人数越来越多,并带动了餐饮业、交通运输业和商品贸易的发展,成为东盟经济发展的一大推动力。
中国—东盟之间贸易结构的相似性的存在,容易带来彼此的竞争和产业的调整,初级产品上,马来西亚、泰国、印度尼西亚具有比较优势,尽管中国近年来的相对优势有所下降,但与东盟国家相比并未丧失相对优势,双方之间存在一定的竞争关系。劳动力密集型产品上,中国一直占据着较强的比较优势,但这同时也是东盟国家的主要比较优势,双方在该类产业尚处于竞争状态。在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品上,中国同样与东盟各国存在竞争,而新加坡在某些领域的竞争力强于我国。
中国与东盟在贸易结构上的互补性与相似性,使得双边贸易上具有一定的互补性与竞争性。为充分发挥双边贸易的互补性,减弱其竞争性,实现中国—东盟的共同发展,需要加强双边贸易政策的协调,通过双边贸易政策的协调促使双方实现相互贸易与对外贸易的共赢局面。
(二)中国对东盟贸易现状
在中国与东盟的经贸合作中,双边贸易额呈现平稳快速增长趋势。但在近十年的中国对东盟的进出口贸易中,中国长期以来大多都处于逆差地位。
分析与统计可知,在2002-2012年期间,中国的进出口贸易从6207.7亿美元增加至38667.6亿美元,增加5.2倍;而中国与东盟的进出口贸易额从547.67亿美元增加至4000.93亿美元,增加6.3倍。目前,东盟已成为中國第三大贸易伙伴、第四大出口市场和第三大进口市场,也是我国在发展中国家中最重要的经贸伙伴;中国是东盟的最大贸易伙伴和进口市场以及第三大出口市场。从2002年开始,中国与东盟的双边贸易呈现稳步增长的趋势。目前,中国与东盟的双边贸易额还保持良好的增速。
中国——东盟贸易总额持续增长,受贸易政策的影响明显。随着2002年5月“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正式建立、2002年11月《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签订,双边贸易大幅攀升,当年贸易总额超过了500亿。2004年“早期收获计划实施”与《货物贸易协议》的签订,贸易总额比2002年翻了一倍,首次突破1000亿。2007年《服务贸易协议》的签订,双方的贸易额又比2004年翻了一倍,首次突破了2000亿。2010年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正式建成后,双方的贸易增长势态良好,到2012年双边贸易额突破了4000亿。显然,贸易政策对双边贸易额的影响明显,在贸易政策的影响下,双边贸易额虽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中国对东盟长期以来的贸易逆差的还未得到很好的改善。从2002年到2004年中国对东盟的贸易逆差持续扩大,而2004年到2009年贸易逆差有缩小的趋势,在2010年中国对东盟实现了贸易顺差,2011年又出现了逆差,并且贸易逆差额是达到了最大,但在2012年中国对东盟又呈现贸易顺差。中国与东盟贸易中的逆差现象表明双边的贸易政策还需要进一步协调与完善。因此,为保持双方的经贸合作的良好发展,对贸易政策的协调势在必行,这也是维持双方经贸合作长远发展的长远之计。
二、双边贸易现状的原因
一直以来中国与东盟都保持良好的贸易伙伴关系,对于中国对东盟呈现贸易逆差,这与国际宏观经济影响有关,但主要在于中国与东盟双边在经贸合作上缺乏完善的贸易政策协调机制。
(一)国际产业转移所形成的全球贸易格局
在全球贸易格局的影响下,中国与东盟作为世界经济中重要的组成部分,难以避免的会受到全球贸易格局的冲击。中国与东盟国家都是发展中国家,其在世界经济中的发展程度不高,影响力不强,在“美欧消费,亚洲加工”的产业转移所形成的国际贸易格局中,中国与东盟双方都会对自身的产业结构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双方的产业结构调整无法改变中国作为世界上原材料消耗大国的地位,东盟作为中国重要的原材料供应地,随着中国对原材料的进口增加,不可避免的形成中国对东盟的贸易逆差。 (二)“早期收获计划”的实施使中国对东盟进口增加
为尽快享受到自贸区带来的好处,2002年中国—东盟双方制订了“早期收获计划”,决定从2004年1月1日起对500多种产品(主要是活动物、肉及食用杂碎、鱼、乳品、其他动物产品、活树、食用蔬菜、食用水果及坚果还包括少量其他产品)实行降税,到2006年将这些产品的关税降为零。2006年1月1日,我国对东盟所有国家的早期收获产品均已实现零关税,东盟老成员也对我国的早期收获产品给予了零关税待遇,而东盟新成员可以较晚地实现早期收获产品的零关税。“早期收获计划”对双方利益的维护是不平等的,其对东盟国家的利益维护显然超过中国,这就使得中国与东盟在农产品贸易领域的逆差加重,这在一应程度上形成了中国对东盟的贸易逆差。
(三)贸易的竞争性和互补性并存,缺乏相应贸易政策协调机制
在中国与东盟的双边贸易中,贸易的互补性与竞争性显著。由于中国与东盟国家各自的比较优势不一样,所以双方的贸易上的互补性会加深合作,而地域上的邻近性及资源、要素产业结构等方面存在一定的相似性,这使得双方合作的竞争性会阻碍经贸合作的发展。在中国与东盟双边贸易的互补性与竞争性并存的条件下,若缺乏相应贸易政策的协调机制,这无法充分发挥双方贸易互补性上的优势,同时克服双方贸易竞争性上的劣势。显然,在中国与东盟合作的近十年来,双方并未建立完善的贸易政策协调机制,这也是双边贸易中,中国的逆差地位并未得到根本性改善的原因。
三、加强贸易政策协调,改善贸易现状的对策思考
为促进中国—东盟经贸合作的进一步发展,双方需要达成一定的政策共识,携手合作,克服双方经贸合作的难题,发挥双方的合作优势,最终实现双方的共同繁荣发展。针对中国—东盟双边贸易政策协调的必然性及逆差根源的分析,提出以下几点思考:
(一)积极寻求双方合作,适应全球的贸易格局。
国际产业转移所形成的贸易格局对世界各国都会产生影响,但影响的程度如何取决于各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及国际间的合作程度。中国—东盟自贸区作为发展中国家间最大的自贸区,涉及的人口多,国家多,且各国发展水平不一,在这样的情形下,中国—东盟应积极加强合作,根据各国的资源优势、要素禀赋、产业特征、发展现状积极寻求合作领域,开展经贸合作。在东盟国家中,多数国家都具有不同资源的优势,但在资源开发和工业发展上基础薄弱,中国应针对性的与东盟国家寻求合作。同时,根据各国的产业结构,遵循产业互补规律,不断加深双方的经贸合作。
(二)双方平等协商,求同存异,创造公平合理的贸易环境。
“早期收获计划”的实施,对双方利益的维护不平等,这使得中国在对东盟的农产品贸易中持续处于逆差地位。因此为减少中国对东盟的贸易逆差,创造公平合理的贸易环境是必要的。双方在努力创造公平合理的贸易环境方面应该根据国际环境,制定相应的对外贸易政策,优化双方的贸易结构,同时在双边贸易中,尽可能减少贸易上的壁垒,最明顯的是关税壁垒和非关税壁垒,在海关的进出口上,保证双方的进出口的公平地位。创造公平合理的贸易环境尤为重要的是中国与东盟双方应加强沟通和交流,尽可能减少贸易摩擦,争取全方位的经贸合作。
(三)加快外贸方式的调整,建立中国与东盟国家的经贸合作协调机制。
针对中国——东盟贸易结构上的相似性与互补性,双方应充分认识贸易政策协调至关重要,而双方的相互间的贸易方式也应随着经贸合作的加深作相应调整。对于建立双方经贸合作中合作协调机制,需要双方的高度重视和共同努力。经贸合作中的协调机制首先需要政府间的相关指导机构能够协调一致,在贸易中的各项相应政策的制定与实施中,协调好双方的利益;其次,双方海关的进出口程序也应达成共识,尽可能简化海关程序为双边合作提供便利;最后中国与东盟的双边合作中应努力协调好各领域的合作中出现的摩擦,制定相应的合作规则,保证合作的顺利完成。总之,在协调机制的建立过程中,双方应努力在政策协调上达成共识,通过政策协调克服双方经贸合作中的弊端,实现互利共赢的良好发展态势。
四、总结
中国—东盟的经贸合作中贸易政策协调的探析是发展中国家间合作的重要代表,因此分析其政策协调的必然性及协调对策,不仅可以促进中国—东盟双边的深化合作,而且对世界上其他地区发展中国家间的经贸政策协调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当然,文中对贸易政策协调的探讨还处于浅层次上的分析,目前还缺乏对贸易政策协调机制建立的深入剖析,在这方面的研究有待在今后进一步完善。
参考文献:
[1]王峰,梁楚云,盛少钦.中国与东盟的贸易逆差:结构、原因与对策[J].经济问题探索,2012(3):121-128.
[2]唐文琳,范祚军,马进.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成员国经济政策协调研究[M].广西人民出社,2006.6:10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