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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阶段的基本教育目标之一是萌发幼儿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的意识,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但是很显然,此时的幼儿还不能自觉地将其行为与后果联系起来,因此成人的引导显得至关重要。尤其是幼儿期是人的个性形成的关键时期,幼儿期养成的行为习惯和行为类型是很难改变的,对以后的人生将产生决定性的影响。而我们的一些家长在教育孩子的过程中则存在误区:他们非常重视孩子的学习能力的培养,而忽略了孩子的行为能力和适应能力的养成。在教养方法上也欠妥:要么溺爱,凡事包办;要么放任,只管吃喝;还有一些家长对孩子极其苛刻,非打即骂。孩子在这样的环境中习得了一些不良行为,身心发展极不健康,对以后的教育造成障碍和麻烦。
所谓不良行为是指孩子在生活中不能自觉地遵守社会公共生活准则和有关的行为规范,不能良好地适应社会生活,从而给社会、他人和本人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危害的行为。
这种行为往往偏离常态,与众不同,为父母、师长接受不了,并且其行为结果会对本人和他人造成困扰,弱化生活适应能力。马丁(Martin)和皮尔(Pear)根据行为问题的性质把它分为3大类:
1.不足性行为(behavioral deficienclas):行为表现太少。如不理人,不肯刷牙、洗脸等。
2.过多性行为(behavioral excess):行为表现过多。如无理哭闹,说脏话等。
3. 不适宜行为(behavioral inappropriateness):表现不符合时间、地点及身份的行为。如去别人家作客时乱翻主人家的东西等。
其实,这些不良行为的形成往往是父母或师长强化或忽略所导致的。如果家长能及时意识到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幼儿的良好行为也是很容易塑造的。笔者在这里简单介绍几种方法。
1. 故意忽视法
这是一种消弱原理。新行为主义者斯金纳(Skinner)认为:行为的减弱是由于行为出现时未得到增强的结
果。
策略: “故意忽视”是一种有效的教育孩子的方法,可有效避免家长由于无意中所给予的注意而加重了孩子的印象,从而间接地助长了孩子的不良行为。“故意忽视”方式对于减少学前儿童的任性行为尤其有效。孩子无理取闹时,若是加以责备或给予注意,反而在无意中奖励了不良行为。孩子发脾气时你可采取故意忽视来纠正这种行为。此时,如果孩子是在安全的地方,那么你就可以离开去另一个房间,直到他停止发脾气你再回来。或者你转过身,假装在做其他事情。当他的不良行为终止时,再给予他充分的关注。切记一定不要对孩子的不良行为妥协而给予任何形式的奖励。
孩子表现不良时,父母或老师大多采用训诫方式。儿童受训诫时会表现出一副唯唯诺诺的样子,一旦风暴过后,就觉得已经受罚,付出了代价,会松一口气。若父母、师长保持沉默不理,孩子势必会有相应的反省空间来思考自己行为所带来的不良后果,如父母的态度和周围人的看法。
一般而言,不良行为初犯或情况轻微时用消弱原理来处理相当有效。但若是危险性的行为出现时,需要提高警觉,不能用不予理会的方法来对待。例如,孩子用棍子打人、偷窃、离家出走等等,得考虑用其他方法。
2. “隔离”法
所谓隔离,就是将孩子从不良行为增强的情景中隔开来。具体而言,隔离是指把个体从行为增强的环境中撤离到一个单纯环境,而且在一定时间的限度内不准外出。它与我们现在反对的“体罚”是不一样的,它是在儿童生理能够承受的范围内,不影响儿童的生长发育。
暂时隔离法有两个主要目标:短期目标是立即阻止问题行为;长期目标是帮助孩子达到自我控制。比如,当孩子喜欢在客人家乱来,家长可以采取以后不带他去作客,而是留守家中。孩子为了能与父母一同出去,就要好好控制自己的行为。
隔离是枯燥无聊的。理论上孩子被送到隔离区孤立起来,在“暂时隔离”期间,孩子失去家人、老师或伙伴的注意,失去了玩玩具、玩游戏以及参加各种有趣活动的自由。大多数孩子不喜欢“暂时隔离”的滋味,是一种迅速、简单、容易执行的管教措施。它不但适用于许多不同情况,而且使用对象几乎涵盖全部年龄的孩童。
3. 区别增强法
所谓区别增强,是指个体在某一特定时间内,某不良行为次数减少时,才能获得增强,直到不良行为不出现或出现的次数在他人所能接受的范围内。
斯金纳强调个体行为是后效强化的结果。如果我们的教育者们能果断地对幼儿的不良积习采取有效的控制,给幼儿提出一个明确的计划,比如对于一个好咬指甲的幼儿,如果他一天中咬指甲的次数多达20次,那么给他制定一个改进目标:第一步,如果他在一天中咬指甲不超过10次,就给他奖励;如果他能持续一段时间保持不超过10次,实施第二步:把目标行为从10次降为8次,以后依次逐渐降为5次、3次、2次、1次,直到幼儿改正不良习惯。
以上这几种方法都应该是在孩子的不良行为出现的初期采取的措施,若幼儿的不良行为已经到了积习难改的程度时,我们将要付出更大的努力。所以,对于幼儿良好行为的养成要特别注意日常行为的塑造。
所谓行为塑造,是指在发展个体的任何新行为过程中,逐步增强与目标行为有关的一系列的阶段行为,以养成所期待的目标行为的整个过程。
通俗点说,就是及时鼓励幼儿的正确行为,即使是一点点的进步。行为主义者认为:将复杂行为分解成一个个简单的小行为,一一给予教导增强,在每个动作依次学会后,再把它串连起来,整个复杂行为就可习得。比如对于一个从来不爱劳动的孩子,有一天他突然跟妈妈说:“妈妈,地板脏了!”妈妈很高兴,问孩子:“脏了该怎么办呢?”孩子回答说:“该擦了。”于是妈妈顺着孩子的思路引导孩子拿工具,并分配一块地板给他。孩子愉快地开始了第一次劳动并获得了妈妈的称赞。以后孩子每次都很主动地帮忙,妈妈也逐步教他怎样做并把他的任务范围逐渐扩大。孩子乐此不疲。
对于孩子,我们应该切记:他们的学习过程是渐进的,不可能在朝夕之间就看到成效。我们一定不能缺乏耐心或期望过高。父母与教师应该多鼓励,多引导;幼儿还不具备更多的辨别能力,所以成人要注意自己的榜样作用(幼儿的模仿学习能力是惊人的),注意自己对幼儿的语言和态度(幼儿主要通过成人的态度来评价自己的行为),注意成人之间的配合(互相矛盾的态度将起负作用)。笔者的观点是:平时多用行为塑造法正面引导和鼓励,形成健康的心理和行为习惯。若孩子已经有了一些不良行为,则果断地采取措施,改掉不良行为。
所谓不良行为是指孩子在生活中不能自觉地遵守社会公共生活准则和有关的行为规范,不能良好地适应社会生活,从而给社会、他人和本人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危害的行为。
这种行为往往偏离常态,与众不同,为父母、师长接受不了,并且其行为结果会对本人和他人造成困扰,弱化生活适应能力。马丁(Martin)和皮尔(Pear)根据行为问题的性质把它分为3大类:
1.不足性行为(behavioral deficienclas):行为表现太少。如不理人,不肯刷牙、洗脸等。
2.过多性行为(behavioral excess):行为表现过多。如无理哭闹,说脏话等。
3. 不适宜行为(behavioral inappropriateness):表现不符合时间、地点及身份的行为。如去别人家作客时乱翻主人家的东西等。
其实,这些不良行为的形成往往是父母或师长强化或忽略所导致的。如果家长能及时意识到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幼儿的良好行为也是很容易塑造的。笔者在这里简单介绍几种方法。
1. 故意忽视法
这是一种消弱原理。新行为主义者斯金纳(Skinner)认为:行为的减弱是由于行为出现时未得到增强的结
果。
策略: “故意忽视”是一种有效的教育孩子的方法,可有效避免家长由于无意中所给予的注意而加重了孩子的印象,从而间接地助长了孩子的不良行为。“故意忽视”方式对于减少学前儿童的任性行为尤其有效。孩子无理取闹时,若是加以责备或给予注意,反而在无意中奖励了不良行为。孩子发脾气时你可采取故意忽视来纠正这种行为。此时,如果孩子是在安全的地方,那么你就可以离开去另一个房间,直到他停止发脾气你再回来。或者你转过身,假装在做其他事情。当他的不良行为终止时,再给予他充分的关注。切记一定不要对孩子的不良行为妥协而给予任何形式的奖励。
孩子表现不良时,父母或老师大多采用训诫方式。儿童受训诫时会表现出一副唯唯诺诺的样子,一旦风暴过后,就觉得已经受罚,付出了代价,会松一口气。若父母、师长保持沉默不理,孩子势必会有相应的反省空间来思考自己行为所带来的不良后果,如父母的态度和周围人的看法。
一般而言,不良行为初犯或情况轻微时用消弱原理来处理相当有效。但若是危险性的行为出现时,需要提高警觉,不能用不予理会的方法来对待。例如,孩子用棍子打人、偷窃、离家出走等等,得考虑用其他方法。
2. “隔离”法
所谓隔离,就是将孩子从不良行为增强的情景中隔开来。具体而言,隔离是指把个体从行为增强的环境中撤离到一个单纯环境,而且在一定时间的限度内不准外出。它与我们现在反对的“体罚”是不一样的,它是在儿童生理能够承受的范围内,不影响儿童的生长发育。
暂时隔离法有两个主要目标:短期目标是立即阻止问题行为;长期目标是帮助孩子达到自我控制。比如,当孩子喜欢在客人家乱来,家长可以采取以后不带他去作客,而是留守家中。孩子为了能与父母一同出去,就要好好控制自己的行为。
隔离是枯燥无聊的。理论上孩子被送到隔离区孤立起来,在“暂时隔离”期间,孩子失去家人、老师或伙伴的注意,失去了玩玩具、玩游戏以及参加各种有趣活动的自由。大多数孩子不喜欢“暂时隔离”的滋味,是一种迅速、简单、容易执行的管教措施。它不但适用于许多不同情况,而且使用对象几乎涵盖全部年龄的孩童。
3. 区别增强法
所谓区别增强,是指个体在某一特定时间内,某不良行为次数减少时,才能获得增强,直到不良行为不出现或出现的次数在他人所能接受的范围内。
斯金纳强调个体行为是后效强化的结果。如果我们的教育者们能果断地对幼儿的不良积习采取有效的控制,给幼儿提出一个明确的计划,比如对于一个好咬指甲的幼儿,如果他一天中咬指甲的次数多达20次,那么给他制定一个改进目标:第一步,如果他在一天中咬指甲不超过10次,就给他奖励;如果他能持续一段时间保持不超过10次,实施第二步:把目标行为从10次降为8次,以后依次逐渐降为5次、3次、2次、1次,直到幼儿改正不良习惯。
以上这几种方法都应该是在孩子的不良行为出现的初期采取的措施,若幼儿的不良行为已经到了积习难改的程度时,我们将要付出更大的努力。所以,对于幼儿良好行为的养成要特别注意日常行为的塑造。
所谓行为塑造,是指在发展个体的任何新行为过程中,逐步增强与目标行为有关的一系列的阶段行为,以养成所期待的目标行为的整个过程。
通俗点说,就是及时鼓励幼儿的正确行为,即使是一点点的进步。行为主义者认为:将复杂行为分解成一个个简单的小行为,一一给予教导增强,在每个动作依次学会后,再把它串连起来,整个复杂行为就可习得。比如对于一个从来不爱劳动的孩子,有一天他突然跟妈妈说:“妈妈,地板脏了!”妈妈很高兴,问孩子:“脏了该怎么办呢?”孩子回答说:“该擦了。”于是妈妈顺着孩子的思路引导孩子拿工具,并分配一块地板给他。孩子愉快地开始了第一次劳动并获得了妈妈的称赞。以后孩子每次都很主动地帮忙,妈妈也逐步教他怎样做并把他的任务范围逐渐扩大。孩子乐此不疲。
对于孩子,我们应该切记:他们的学习过程是渐进的,不可能在朝夕之间就看到成效。我们一定不能缺乏耐心或期望过高。父母与教师应该多鼓励,多引导;幼儿还不具备更多的辨别能力,所以成人要注意自己的榜样作用(幼儿的模仿学习能力是惊人的),注意自己对幼儿的语言和态度(幼儿主要通过成人的态度来评价自己的行为),注意成人之间的配合(互相矛盾的态度将起负作用)。笔者的观点是:平时多用行为塑造法正面引导和鼓励,形成健康的心理和行为习惯。若孩子已经有了一些不良行为,则果断地采取措施,改掉不良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