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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民国时期柳州城市人口增加、交通有了改善以及商业走向繁荣,这些变化促进了城市的巨大发展,柳州的市政建设和管理也有了一定的发展。本文拟对柳州城市市政管理进行探讨,以期为今天城市管理提供一些历史借鉴。
关键词:民国时期;柳州;市政管理
中图分类号:[F2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6035(2014)02-0050-01
柳州真正成为一个城市,是1949年建国以后才开始设置。以往学界对柳州城市的研究不是太多,对民国时期柳州城市的市政管理的专门研究也就更少了。本文拟对民国时期柳州市政管理进行梳理和探讨,并为今天城市管理提供一些历史借鉴。
一、柳州市政建设
民国初年,柳州城区道路大部分用石板铺设,且弯曲狭窄。城墙的修砌,维护了柳州城市安定的生活秩序,却导致长期的相对封闭状态。城墙、城门和狭窄的石板路成为制约交通的重要因素,货摊绵延、街道曲折狭窄使得本身规模不大的传统城市空间日见局促。柳江南北两岸的交通依靠渡船。排水、排污则多借低洼的冲沟。居民用水取自柳江和水井。清末民初,城区路灯为煤油灯。新桂系统治广西后,柳州揭开了大规模市政建设的序幕。
1928年,柳州市政筹备处为创造条件建市,在柳江两岸开辟鱼峰、河南上、下街和东大路,并陆续拆除河北城墙,开辟马路。1939年,架设浮桥,在飞鹅路麻风湾修建汽车轮渡码头。1941年,铁路桥建成通车。1947年湘桂黔铁路工程局的2辆公共汽车始行于鹅山新村和火车北站,分别到达柳江南岸的浮桥头和江北的培新路口。解放前夕,城区面积为3.42平方公里,道路总长12.7公里,排水沟总长12公里,路灯500盏,自来水厂日供水能力0.1万立方米。
民国时期柳州城市建设,最明显的工作,就是开辟市区的马路和建设铺户。主要以道路建设,改善交通条件成就最大,效果显著。当时有评论家评价道:“到1936年时,封闭的柳州城市格局被打破,旧城内狭窄、曲折的街巷已被拓直建成新式马路,两侧兴建统一样式的商业骑楼,非常便于商人做生意。其它城市建设也有了一定程度的发展,柳州城市面貌有了比较大的改变。”①
二、柳州市政管理
1927年9月,柳州成立市政筹备处。1941年5月,组建市政建设委员会。1944年1月5日,设市政工程处。1945年12月19日,设市政建设督办署。1947年,市政管理交由县政府工务科负责。民国时期,柳州地方当局已就初步兴办的市政公用事业进行粗放的管理。
1.柳州市自来水公司管理。
1936年11月6日,成立柳州自来水筹备处,陈庆澍任主任。1940年11月,建成供水厂,黄绍榜任厂长,设总务、工程、营业股,下设运转组。1946年8月12日,空军第五站水厂拨归柳州水厂,设行政秘书、工务营业、财务课,下辖河南、河北分厂。1948年12月,隶属广西水电事业管理委员会。
2.柳州城市路灯管理。
路灯的装设与管理对于城市交通及社会治安有重大影响。1916年,商人合资开办柳州电力公司后始用电灯。1935年5月10日,路灯由柳州电力分厂管理。1942年,归柳州市政建设委员会管理,维修及安装有柳州电厂负责。1944年初,成立柳州路灯管理委员会专门管理路灯事宜。解放时,城区有路灯500盏。
3.柳州城市公园管理和绿地管理。
1909年,柳侯公园订有揭示规则14条。柳侯公园管理处于1946年成立,隶属柳州市政工程处。柳州解放前夕,城区公共绿地由柳江县政府建设科农业推广所管理。
4.柳州城市卫生管理。
1926年,柳州地方当局始组建清洁队,隶属警察局,负责清扫北岸城区公共场所及主要街衢。小街小巷及柳江南岸街巷尚未建立公共卫生清扫制度,由各住户自行清扫,因而垃圾、秽物任意处置。1930年,鱼峰路及河南上、下街建成,南岸始配清道夫打扫大街。1941年12月,因太平洋战争爆发,大量难民涌入柳州,致使南岸城区街道脏乱不堪。1942年2月, 河南警察分局奉令予以整治,规定“各户门前及马路、行人路须随时自行打扫清洁,不得存留垃圾及粪草污物。如违,唯户是问。”后虽多次增加清道夫,但多数街巷仍由居民自行清扫。
5.柳州城市市容管理。
1926年,有清道夫清扫街道后,当局制定有关规定和条例,以维护市容的卫生及整洁。1928—1946年期间,柳州地方当局曾几次发布整饬环境卫生的规定、文告,始禁止乱倒垃圾,不准在户外堆积污物,不准养家禽上街,消灭蚊蝇,举行冬令大扫除等,但多未能贯彻实施。民国期间,柳州地方当局通过保甲长、警察局督促市民履行有关部门制定的环境卫生规则办法,维持市容卫生。1926年3月,成立清洁队。至1949年11月24日,先后隶属马平、柳州县公安局和柳江县、柳州警察局。
三、结论
民国时期柳州市政管理机构还是不够健全的,人员设置、规章制度等方面还是比较简单的,管理也比较粗糙的。但它毕竟是柳州市城市管理的起步阶段,在城市管理方面比起过去也有不少的新的建树,其在广西省也处于前列,其中的城市管理经验和教训值得我们去总结和借鉴。城市管理经验的总结,对于我们更好地了解和建设今天之柳州,以更好地为现实服务,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有不少的益处。
参考文献:
[1] [清]舒启修,吴光升纂.马平县志[Z].光绪二十一年重刊本之影印本.台北:成文出版社有限公司印行,1970年.
[2] [清]舒启修,吴光升纂.柳州县志[Z].清乾隆二十九年修民国二十一年铅字重印之影印本.台北:成文出版社有限公司印行,1961年12月.
[3][民国]何其英等修,谢嗣农纂.柳城县志[Z].民国二十九年铅印本之影印本.台北:成文出版社有限公司印行,1967年12月.
[4][民国]广州基督教青年会会友事业特刊.桂游鸿雪[Z] .1934年.
[5]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志编篡委员会编.广西通志[M].广西人民出版社, 1993年10月.
[6]柳州市地方志编篡委员会编:《柳州市志》[M].广西人民出版社,1999年6月.
[7]钟文典主编.广西通史[M].南宁:广西人民出版社,1999年.
[8]李季.广西近代城市规划历史研究——以南宁、柳州、梧州、北海为中心[D].武汉:武汉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9年.
[9]何丽.柳州城市发展及其形态演进(唐~民国)[D].广州:华南理工大学,2011年.
[10]覃延歡.广西四大城市在明清时期的发展[N].广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6年第1期.
注释:
①陈畸.柳州印象[N].旅行杂志,1938年第12卷第3期.
关键词:民国时期;柳州;市政管理
中图分类号:[F2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6035(2014)02-0050-01
柳州真正成为一个城市,是1949年建国以后才开始设置。以往学界对柳州城市的研究不是太多,对民国时期柳州城市的市政管理的专门研究也就更少了。本文拟对民国时期柳州市政管理进行梳理和探讨,并为今天城市管理提供一些历史借鉴。
一、柳州市政建设
民国初年,柳州城区道路大部分用石板铺设,且弯曲狭窄。城墙的修砌,维护了柳州城市安定的生活秩序,却导致长期的相对封闭状态。城墙、城门和狭窄的石板路成为制约交通的重要因素,货摊绵延、街道曲折狭窄使得本身规模不大的传统城市空间日见局促。柳江南北两岸的交通依靠渡船。排水、排污则多借低洼的冲沟。居民用水取自柳江和水井。清末民初,城区路灯为煤油灯。新桂系统治广西后,柳州揭开了大规模市政建设的序幕。
1928年,柳州市政筹备处为创造条件建市,在柳江两岸开辟鱼峰、河南上、下街和东大路,并陆续拆除河北城墙,开辟马路。1939年,架设浮桥,在飞鹅路麻风湾修建汽车轮渡码头。1941年,铁路桥建成通车。1947年湘桂黔铁路工程局的2辆公共汽车始行于鹅山新村和火车北站,分别到达柳江南岸的浮桥头和江北的培新路口。解放前夕,城区面积为3.42平方公里,道路总长12.7公里,排水沟总长12公里,路灯500盏,自来水厂日供水能力0.1万立方米。
民国时期柳州城市建设,最明显的工作,就是开辟市区的马路和建设铺户。主要以道路建设,改善交通条件成就最大,效果显著。当时有评论家评价道:“到1936年时,封闭的柳州城市格局被打破,旧城内狭窄、曲折的街巷已被拓直建成新式马路,两侧兴建统一样式的商业骑楼,非常便于商人做生意。其它城市建设也有了一定程度的发展,柳州城市面貌有了比较大的改变。”①
二、柳州市政管理
1927年9月,柳州成立市政筹备处。1941年5月,组建市政建设委员会。1944年1月5日,设市政工程处。1945年12月19日,设市政建设督办署。1947年,市政管理交由县政府工务科负责。民国时期,柳州地方当局已就初步兴办的市政公用事业进行粗放的管理。
1.柳州市自来水公司管理。
1936年11月6日,成立柳州自来水筹备处,陈庆澍任主任。1940年11月,建成供水厂,黄绍榜任厂长,设总务、工程、营业股,下设运转组。1946年8月12日,空军第五站水厂拨归柳州水厂,设行政秘书、工务营业、财务课,下辖河南、河北分厂。1948年12月,隶属广西水电事业管理委员会。
2.柳州城市路灯管理。
路灯的装设与管理对于城市交通及社会治安有重大影响。1916年,商人合资开办柳州电力公司后始用电灯。1935年5月10日,路灯由柳州电力分厂管理。1942年,归柳州市政建设委员会管理,维修及安装有柳州电厂负责。1944年初,成立柳州路灯管理委员会专门管理路灯事宜。解放时,城区有路灯500盏。
3.柳州城市公园管理和绿地管理。
1909年,柳侯公园订有揭示规则14条。柳侯公园管理处于1946年成立,隶属柳州市政工程处。柳州解放前夕,城区公共绿地由柳江县政府建设科农业推广所管理。
4.柳州城市卫生管理。
1926年,柳州地方当局始组建清洁队,隶属警察局,负责清扫北岸城区公共场所及主要街衢。小街小巷及柳江南岸街巷尚未建立公共卫生清扫制度,由各住户自行清扫,因而垃圾、秽物任意处置。1930年,鱼峰路及河南上、下街建成,南岸始配清道夫打扫大街。1941年12月,因太平洋战争爆发,大量难民涌入柳州,致使南岸城区街道脏乱不堪。1942年2月, 河南警察分局奉令予以整治,规定“各户门前及马路、行人路须随时自行打扫清洁,不得存留垃圾及粪草污物。如违,唯户是问。”后虽多次增加清道夫,但多数街巷仍由居民自行清扫。
5.柳州城市市容管理。
1926年,有清道夫清扫街道后,当局制定有关规定和条例,以维护市容的卫生及整洁。1928—1946年期间,柳州地方当局曾几次发布整饬环境卫生的规定、文告,始禁止乱倒垃圾,不准在户外堆积污物,不准养家禽上街,消灭蚊蝇,举行冬令大扫除等,但多未能贯彻实施。民国期间,柳州地方当局通过保甲长、警察局督促市民履行有关部门制定的环境卫生规则办法,维持市容卫生。1926年3月,成立清洁队。至1949年11月24日,先后隶属马平、柳州县公安局和柳江县、柳州警察局。
三、结论
民国时期柳州市政管理机构还是不够健全的,人员设置、规章制度等方面还是比较简单的,管理也比较粗糙的。但它毕竟是柳州市城市管理的起步阶段,在城市管理方面比起过去也有不少的新的建树,其在广西省也处于前列,其中的城市管理经验和教训值得我们去总结和借鉴。城市管理经验的总结,对于我们更好地了解和建设今天之柳州,以更好地为现实服务,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有不少的益处。
参考文献:
[1] [清]舒启修,吴光升纂.马平县志[Z].光绪二十一年重刊本之影印本.台北:成文出版社有限公司印行,1970年.
[2] [清]舒启修,吴光升纂.柳州县志[Z].清乾隆二十九年修民国二十一年铅字重印之影印本.台北:成文出版社有限公司印行,1961年12月.
[3][民国]何其英等修,谢嗣农纂.柳城县志[Z].民国二十九年铅印本之影印本.台北:成文出版社有限公司印行,1967年12月.
[4][民国]广州基督教青年会会友事业特刊.桂游鸿雪[Z] .1934年.
[5]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志编篡委员会编.广西通志[M].广西人民出版社, 1993年10月.
[6]柳州市地方志编篡委员会编:《柳州市志》[M].广西人民出版社,1999年6月.
[7]钟文典主编.广西通史[M].南宁:广西人民出版社,1999年.
[8]李季.广西近代城市规划历史研究——以南宁、柳州、梧州、北海为中心[D].武汉:武汉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9年.
[9]何丽.柳州城市发展及其形态演进(唐~民国)[D].广州:华南理工大学,2011年.
[10]覃延歡.广西四大城市在明清时期的发展[N].广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6年第1期.
注释:
①陈畸.柳州印象[N].旅行杂志,1938年第12卷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