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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90年代以来,流动人口家庭化现象日益突出,大量处于义务教育学龄阶段的儿童随父母进入城市。据国家统计局有关资料显示,2003年农村外出务工的劳动力已达1.14亿人,占农村劳动力的23%,其中举家在外务工的劳动力2430万人,随父母进入城市的6岁~14岁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约有643万人。(范先佐,2005)由于种种原因,这些流动儿童在城市并未受到与城市儿童同等的教育待遇,他们被排斥在义务教育体制之外。
现行的义务教育体制已不适应新形势下人口流动的需要,迫切需要进行改革。学术界对此进行了探讨和分析,并提出了一些改革对策。
一、农村人口流动对现行义务教育体制的挑战
1.对以户籍为依据的就学资格的挑战
新修订的于2006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章第十二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这为解决流动儿童在流入地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提供了法律依据,但是,从法律的实施到现实的贯彻执行尚需时日。同时,学生必须在户籍所在地参加高考的升学制度,使得流动儿童不得不中途转学回家乡读书,使流动儿童接受教育的地域上的连续性难以保障。
居住权和义务教育权利得不到有效整合,导致了一些流动儿童尽管居住甚至出生在城里,却享受不到法定的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李永道、林琳,2005)
2.对“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挑战
我国义务教育事业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体制,即向适龄儿童普及义务教育的工作由其户籍所在地政府解决,教育经费预算也是按照户籍学生人口数由当地区县财政下拨给学校。流入地政府没有用于流动人口子女教育的专项资金,所以从法律上讲,流入地政府对流动人口子女入学不负主要责任。这样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给流动人口子女教育带来了矛盾:一方面,他们享受不到流出地政府的财政补贴;另一方面,他们又没有资格享受流入地政府的平等对待。(雷世平,2005)
3.对义务教育投资体制的挑战
我国现行的义务教育投资体制有两个显著特点:第一,教育财政过度分权,越是高一级的政府,其所负担的教育投资责任越小。第二,中央和省级政府教育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有限。在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有限的背景下,城市依靠自身的财力难以满足本区域义务教育发展的需要。(莫怡文,2005)教育经费不足,必然会提高接收流动人口子女入学的费用,这就给低收入的流动人口家庭造成了一定的经济负担,学生交不起学费,只能失学。(段丽华、周敏,1999)
4.对二元义务教育体制的挑战
城乡二元教育体制的调整滞后于二元经济体制改革进程,是造成流动儿童教育问题的根本原因。(孙红玲,2001)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二元经济结构已经解体,二元社会结构趋向弱化,市场经济要求形成全国统
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大市场,实现劳动力的自由流动。这就要求改革城乡隔离的户籍制度,打破二元社会格局,消除义务教育的二元性。
5.对民工子弟学校管理的挑战
流动儿童学校的出现,是中国社会急剧变迁过程中现行义务教育体制无法适应社会转型及变迁所产生的结果。这类学校在一段时间内解决了低收入流动人口子女的义务教育问题,承担了本应由政府承担的流动儿童的教育责任,发挥了对现行义务教育体制“补充”的功能。尽管民工子弟学校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但大多数流动儿童学校都存在着或多或少的问题,特别是安全问题。在硬件设施、师资队伍、教学和管理等方面都基本合格的流动儿童学校为数不多。对打工子弟学校如何定位及如何纳入体制内管理,是目前必须解决的问题。
6.对各级部门进行学生管理的挑战
流动人口子女具有较大的流动性,今天注册明天走人的现象时有发生,这就给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在学生学籍和档案管理上带来一定的困难。
二、解决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问题的改革对策
针对现行义务教育体制所面临的种种挑战,学者们从不同角度提出了改革对策,其中有代表性的有以下几种:
1.加快户籍制度改革,逐步消除城乡差别
解决流动人口子女教育机会均等问题的根本,在于改革户籍制度,在入学和升学制度方面取消各种身份的限制,打破教育二元结构,实现儿童受教育权的平等。(孙红玲,2001)改革户籍制度并不是完全取消户籍管理制度,其核心在于逐步弱化乃至取消与户籍制度相联系的导致城乡隔离的各种制度,拆除就业、医疗、住房、教育等制度壁垒,彻底打破维系多年的城乡二元经济体制,引导农村剩余劳动力在城乡间有序流动,这是解决流动儿童教育问题的根本所在。(范先佐,2005)
2.放开城市公办中小学,方便流动儿童在居住地就近入学
流动人口向所居住的城市政府缴纳了税收,为居住地做出了自己的贡献,作为纳税人,他们有理由要求流入地政府为其子女提供公平的接受义务教育的机会。(贺慧,2005)在解决农民工子女上学的问题上,国家不仅应明确“两为主”(以中央政府为主,以流入地政府为主)的方针,而且要规定开放所有的城市公办学校,使农民工子女可以在现居地就近入学,与城市学生混合编班。(项继权,2005;范先佐,2005)
3.关于流动儿童教育成本的分担
(1)以流入地政府为主。流动人口子女的义务教育经费应由流入地政府按当地学龄人口的规模,进行政府划拨。教育部门可将地方财政拨款按学校实际招收的学生数进行分配。(王涤,2004)
(2)以中央政府为主。义务教育具有强烈的公共产品的性质,应主要由公共财政给予支持。流动人口及其子女不仅是在城乡之间流动,而且也是全国性的流动,其教育成本应主要由国家承担。(项继权,2005)
(3)强调流入地和流出地共同负责。建立流入地与流出地共同协作的工作制度。即流出人口较多的省市政府与流入地政府共同出资(流出地政府出资比例占大部分),委托流出地驻流入地办事处与当地教育部门创办接收流出地流动儿童的学校。(李英,2003)
(4)推行教育券制度。流入地、流出地及流动人口家庭共同分担教育成本。教育券作为对现行义务教育投资体制的补充,能弥补基础教育经费拨款方式对流动学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投资盲点,让生源流出地政府、流入地政府以及流动人口家庭三方共同承担流动学童的教育成本。(夏焰、林群,2005)
4.快速调整现有义务教育的格局
在城市的流动人口可以选择的就学形式与其家庭的经济状况有很大关系。就我国的国情而言,建立以公办学校为主、民办学校为辅的多元办学体制,是目前解决流动儿童入学机会问题的最佳办法。(赵学勤,2001)
义务教育必须跟上时代的发展进行重新布局。首先,城乡教育资源应调整配置,实现城乡学校的科学规划。其次,城市的义务教育体系要重新布局,在外来人口特别集中的城郊结合部,急需加强教育资源配置。(王涤,2004)
5.扶持和规范打工子弟学校
首先应该给打工子弟学校留出制度化发展的空间,而不是一味地以治安为名对其进行打压。对打工子弟学校,正确的管理态度和方法应该是:
(1)出台办学标准,可稍低于城市公办学校的水平。
(2) 对办学者和教师的素质提出明确要求。
(3)对达到标准的学校,要在教学设备、课程计划、教材使用、学籍管理、师资培训等方面给予支持和指导,要组织公办学校和打工子弟学校开展“一对一”、“手拉手”帮扶。对一些以赢利为目的,办学条件恶劣的学校应加以取缔。(刘朝晖、蒋志宏,2005)
6.建立义务教育登记卡制度,优化学籍管理
教育部门应为所有适龄儿童建立义务教育登记卡。当人口流动时,这种卡也连同流动人口的“三证一件”(暂住证、寄住证、身份证、计划生育件即《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一起经有关部门检查登记,作为随时入学的依据。(徐东,2005)
建立全国统一标准的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尽快为流动人口子女入学、转学、升学提供“一条龙”服务。(刘朝晖、蒋志宏,2005;蒋国河、孙萍,2005)
7.完善教育法规,保障流动人口子女的受教育权
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问题的出现,主要原因是国家现行户籍制度与人口流动现实不够协调,造成流入地政府和流出地政府在解决这一群体的就学问题上定位不明、责任不清。因此,应尽快从法律上对流动儿童的教育进行责任划分。另外,对现行法规中对于农民工子女进城上学采取限制措施、分校分班管理、收取借读费等不合理规定进行修改。(项继权,2005)
参考文献:
[1] 范先佐.“流动儿童”教育面临的问题与对策[J].当代教育论坛,2005,(2).
[2] 李永道,林琳.影响城市流动儿童教育的制度因素及对策探讨[J].教育探索,2005,(9).
[3] 雷世平.农民工子女入学问题研究[J].湖南社会科学,2005,(5).
[4] 莫怡文.权利的贫困——浅谈农民工子女教育困境的原因[J].台声 新视角,2005,(7).
[5] 段丽华,周敏.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问题研究[J].现代中小学教育,1999,(2).
[6] 孙红玲.浅论转型时期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公平问题[J].教育科学,2001,(1).
[7] 贺惠.流动人口子女的义务教育权受损问题探讨[J].现代中小学教育,2005,(11).
[8] 项继权.农民工子女教育:政策选择与制度保障——关于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的调查分析及政策建议[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5,(5).
[9] 李英.论我国流动人口子女就学的三大矛盾[J].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03,(5).
[10] 夏焰,林群.推行教育券制度 保障流动学童接受义务教育[J].教育论丛 湖北社会科学,2005,(3).
[11] 赵学勤.城市流动人口子女基础教育问题研究[J].教育科学研究,2001,(2).
[12] 王涤.关于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的调查[J].中国人口科学,2004,(4).
[13] 刘朝晖,蒋志宏.“流动儿童”义务教育问题探析[J].现代教育科学,2005,(5).
[14] 徐东.进城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问题及对策[J].教育发展研究,2005,(5).
[15] 蒋国河,孙萍.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的政策反思[J].江西财经大学学报,2005,(6).
(编辑孙金鑫)
现行的义务教育体制已不适应新形势下人口流动的需要,迫切需要进行改革。学术界对此进行了探讨和分析,并提出了一些改革对策。
一、农村人口流动对现行义务教育体制的挑战
1.对以户籍为依据的就学资格的挑战
新修订的于2006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章第十二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这为解决流动儿童在流入地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提供了法律依据,但是,从法律的实施到现实的贯彻执行尚需时日。同时,学生必须在户籍所在地参加高考的升学制度,使得流动儿童不得不中途转学回家乡读书,使流动儿童接受教育的地域上的连续性难以保障。
居住权和义务教育权利得不到有效整合,导致了一些流动儿童尽管居住甚至出生在城里,却享受不到法定的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李永道、林琳,2005)
2.对“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挑战
我国义务教育事业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体制,即向适龄儿童普及义务教育的工作由其户籍所在地政府解决,教育经费预算也是按照户籍学生人口数由当地区县财政下拨给学校。流入地政府没有用于流动人口子女教育的专项资金,所以从法律上讲,流入地政府对流动人口子女入学不负主要责任。这样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给流动人口子女教育带来了矛盾:一方面,他们享受不到流出地政府的财政补贴;另一方面,他们又没有资格享受流入地政府的平等对待。(雷世平,2005)
3.对义务教育投资体制的挑战
我国现行的义务教育投资体制有两个显著特点:第一,教育财政过度分权,越是高一级的政府,其所负担的教育投资责任越小。第二,中央和省级政府教育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有限。在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有限的背景下,城市依靠自身的财力难以满足本区域义务教育发展的需要。(莫怡文,2005)教育经费不足,必然会提高接收流动人口子女入学的费用,这就给低收入的流动人口家庭造成了一定的经济负担,学生交不起学费,只能失学。(段丽华、周敏,1999)
4.对二元义务教育体制的挑战
城乡二元教育体制的调整滞后于二元经济体制改革进程,是造成流动儿童教育问题的根本原因。(孙红玲,2001)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二元经济结构已经解体,二元社会结构趋向弱化,市场经济要求形成全国统
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大市场,实现劳动力的自由流动。这就要求改革城乡隔离的户籍制度,打破二元社会格局,消除义务教育的二元性。
5.对民工子弟学校管理的挑战
流动儿童学校的出现,是中国社会急剧变迁过程中现行义务教育体制无法适应社会转型及变迁所产生的结果。这类学校在一段时间内解决了低收入流动人口子女的义务教育问题,承担了本应由政府承担的流动儿童的教育责任,发挥了对现行义务教育体制“补充”的功能。尽管民工子弟学校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但大多数流动儿童学校都存在着或多或少的问题,特别是安全问题。在硬件设施、师资队伍、教学和管理等方面都基本合格的流动儿童学校为数不多。对打工子弟学校如何定位及如何纳入体制内管理,是目前必须解决的问题。
6.对各级部门进行学生管理的挑战
流动人口子女具有较大的流动性,今天注册明天走人的现象时有发生,这就给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在学生学籍和档案管理上带来一定的困难。
二、解决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问题的改革对策
针对现行义务教育体制所面临的种种挑战,学者们从不同角度提出了改革对策,其中有代表性的有以下几种:
1.加快户籍制度改革,逐步消除城乡差别
解决流动人口子女教育机会均等问题的根本,在于改革户籍制度,在入学和升学制度方面取消各种身份的限制,打破教育二元结构,实现儿童受教育权的平等。(孙红玲,2001)改革户籍制度并不是完全取消户籍管理制度,其核心在于逐步弱化乃至取消与户籍制度相联系的导致城乡隔离的各种制度,拆除就业、医疗、住房、教育等制度壁垒,彻底打破维系多年的城乡二元经济体制,引导农村剩余劳动力在城乡间有序流动,这是解决流动儿童教育问题的根本所在。(范先佐,2005)
2.放开城市公办中小学,方便流动儿童在居住地就近入学
流动人口向所居住的城市政府缴纳了税收,为居住地做出了自己的贡献,作为纳税人,他们有理由要求流入地政府为其子女提供公平的接受义务教育的机会。(贺慧,2005)在解决农民工子女上学的问题上,国家不仅应明确“两为主”(以中央政府为主,以流入地政府为主)的方针,而且要规定开放所有的城市公办学校,使农民工子女可以在现居地就近入学,与城市学生混合编班。(项继权,2005;范先佐,2005)
3.关于流动儿童教育成本的分担
(1)以流入地政府为主。流动人口子女的义务教育经费应由流入地政府按当地学龄人口的规模,进行政府划拨。教育部门可将地方财政拨款按学校实际招收的学生数进行分配。(王涤,2004)
(2)以中央政府为主。义务教育具有强烈的公共产品的性质,应主要由公共财政给予支持。流动人口及其子女不仅是在城乡之间流动,而且也是全国性的流动,其教育成本应主要由国家承担。(项继权,2005)
(3)强调流入地和流出地共同负责。建立流入地与流出地共同协作的工作制度。即流出人口较多的省市政府与流入地政府共同出资(流出地政府出资比例占大部分),委托流出地驻流入地办事处与当地教育部门创办接收流出地流动儿童的学校。(李英,2003)
(4)推行教育券制度。流入地、流出地及流动人口家庭共同分担教育成本。教育券作为对现行义务教育投资体制的补充,能弥补基础教育经费拨款方式对流动学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投资盲点,让生源流出地政府、流入地政府以及流动人口家庭三方共同承担流动学童的教育成本。(夏焰、林群,2005)
4.快速调整现有义务教育的格局
在城市的流动人口可以选择的就学形式与其家庭的经济状况有很大关系。就我国的国情而言,建立以公办学校为主、民办学校为辅的多元办学体制,是目前解决流动儿童入学机会问题的最佳办法。(赵学勤,2001)
义务教育必须跟上时代的发展进行重新布局。首先,城乡教育资源应调整配置,实现城乡学校的科学规划。其次,城市的义务教育体系要重新布局,在外来人口特别集中的城郊结合部,急需加强教育资源配置。(王涤,2004)
5.扶持和规范打工子弟学校
首先应该给打工子弟学校留出制度化发展的空间,而不是一味地以治安为名对其进行打压。对打工子弟学校,正确的管理态度和方法应该是:
(1)出台办学标准,可稍低于城市公办学校的水平。
(2) 对办学者和教师的素质提出明确要求。
(3)对达到标准的学校,要在教学设备、课程计划、教材使用、学籍管理、师资培训等方面给予支持和指导,要组织公办学校和打工子弟学校开展“一对一”、“手拉手”帮扶。对一些以赢利为目的,办学条件恶劣的学校应加以取缔。(刘朝晖、蒋志宏,2005)
6.建立义务教育登记卡制度,优化学籍管理
教育部门应为所有适龄儿童建立义务教育登记卡。当人口流动时,这种卡也连同流动人口的“三证一件”(暂住证、寄住证、身份证、计划生育件即《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一起经有关部门检查登记,作为随时入学的依据。(徐东,2005)
建立全国统一标准的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尽快为流动人口子女入学、转学、升学提供“一条龙”服务。(刘朝晖、蒋志宏,2005;蒋国河、孙萍,2005)
7.完善教育法规,保障流动人口子女的受教育权
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问题的出现,主要原因是国家现行户籍制度与人口流动现实不够协调,造成流入地政府和流出地政府在解决这一群体的就学问题上定位不明、责任不清。因此,应尽快从法律上对流动儿童的教育进行责任划分。另外,对现行法规中对于农民工子女进城上学采取限制措施、分校分班管理、收取借读费等不合理规定进行修改。(项继权,2005)
参考文献:
[1] 范先佐.“流动儿童”教育面临的问题与对策[J].当代教育论坛,2005,(2).
[2] 李永道,林琳.影响城市流动儿童教育的制度因素及对策探讨[J].教育探索,2005,(9).
[3] 雷世平.农民工子女入学问题研究[J].湖南社会科学,2005,(5).
[4] 莫怡文.权利的贫困——浅谈农民工子女教育困境的原因[J].台声 新视角,2005,(7).
[5] 段丽华,周敏.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问题研究[J].现代中小学教育,1999,(2).
[6] 孙红玲.浅论转型时期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公平问题[J].教育科学,2001,(1).
[7] 贺惠.流动人口子女的义务教育权受损问题探讨[J].现代中小学教育,2005,(11).
[8] 项继权.农民工子女教育:政策选择与制度保障——关于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的调查分析及政策建议[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5,(5).
[9] 李英.论我国流动人口子女就学的三大矛盾[J].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03,(5).
[10] 夏焰,林群.推行教育券制度 保障流动学童接受义务教育[J].教育论丛 湖北社会科学,2005,(3).
[11] 赵学勤.城市流动人口子女基础教育问题研究[J].教育科学研究,2001,(2).
[12] 王涤.关于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的调查[J].中国人口科学,2004,(4).
[13] 刘朝晖,蒋志宏.“流动儿童”义务教育问题探析[J].现代教育科学,2005,(5).
[14] 徐东.进城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问题及对策[J].教育发展研究,2005,(5).
[15] 蒋国河,孙萍.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的政策反思[J].江西财经大学学报,2005,(6).
(编辑孙金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