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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知道,“掉了”可以用作动词词组,如“扣子掉了”,“掉了队”。也可以用在动词形容词后充当时态标志,有“彻底完成”“彻底改变”的意思,如“衣服湿掉了”,“树木砍掉了”。本文讲的是后一种用法。下面从“掉了”的语义特点、语义倾向及其与句中充当施事和受事的名词性成分的位置关系等方面具体叙述。
一、语义特点
为了叙述方便,我们用“V1”表示动词,用“V2”表示形容词。下面分别讨论V1后的“掉了”和V2后的“掉了”
(一)V1+“掉了”
1.表示彻底消失。如:
(1)衣服上的油渍洗掉了。
(2)他的毛病改掉了。
(3)贫困的帽子摘掉了。
2.表示存在状态的变化。如:
(4)他家的屋子拆掉了。(从完整到碎片)
(5)那只可爱的小猫死掉了。(从有生命到无生命)
(6)这个苹果烂掉了。(从成熟到腐败)
(7)这个女人疯掉了。(从正常到异常)
3.表示存在空间的变化。如:
(8)一个犯人逃掉了。
(9)这支钢笔扔掉了。
(二)V2+“掉了”,表示存在状态的变化。如:
(10)菜冷掉了。
(11)这件衣服湿掉了。
二、语义倾向
一般情况下,“掉了”会体现出说话人的倾向,完全看不出说话人倾向的例子很少。
(一)V1+“掉了”
如果动作的受事或施事体现了说话人的倾向性,那么整句话的结果也能体现说话人的倾向性,而且这两种倾向性正好相反。如:
例(1)至例(3)中的“油渍”“毛病”“贫困的帽子”(贫困的象征)在句中充当受事,这些在说话人看来应该是消极的东西,说话人对它们持否定的态度,而整句话的结果则是积极和肯定的,两种倾向正好相反。
例(5)和(6)中的“苹果”“可爱的小猫”在句中充当主语,这些是积极的东西,而整句话的结果同样相反,变成消极的了。
例(4)中“他家的屋子”在这里很难看出说话人的倾向性,所以也很难判断整句话的倾向性,需要凭借具体的语境。如果这是一间很有特色的屋子(积极物),而政府却要在这个地段搞规划,一定要拆除,那这句话就含有遗憾之意;如果这屋子破破烂烂,不适宜居住(消极物),而他们家得到政府补贴准备拆掉重建,那这个结果就变成积极的了。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现象?道理其实很简单。因为“掉了”的语义特点主要是表示事物的变化(如上所述)。积极物“V掉了”自然变成消极物,消极物“V掉了”当然变成积极物。
(二)V2+“掉了”
V2+“掉了”几乎都表示说话人不愿看到的结果。如例(10)和(11)。一般来说,人们总是希望“菜热”“衣服干”,所以不能说“菜热掉了”“衣服干掉了”。
但也有少数例外,比如凉菜就应该冷着吃。如果吃凉菜的时候房间温度慢慢升高,我们或许就会开始抱怨“菜热掉了!”。再比如山上着火了,人们将衣服浸湿去救火,那么“衣服干掉了”这句话不但可以说,而且在关键的时候还能起到很好的提醒作用。这两个例子同样符合上述原则,因为在这样的情况下“菜热”“衣服干”正是人们不愿看到的结果。
三、V掉了”与施事或受事的位置关系
为了方便起见,我们用“A”表示施事,用“P”表示受事。
(一)“V1掉了”与P的位置关系
这种情况可以有两种位置关系:
1.PV1掉了
2.V1掉了N
如:
油渍洗掉了。他家的屋子拆掉了。
洗掉了油渍。拆掉了他家的屋子。
有一个情况需要说明:如果P是生命度较高的事物,那么有些情况下“PV1掉了”这种格式可能会产生歧义,如:
(12)鸡吃掉了。
如果没有上下文,这句话既可以理解为“鸡吃掉了(大米)”,也可以理解为“(一条狗把)鸡吃掉了”
(二)“V1掉了”与施事的位置关系
这种情况可以分两类:
1.V1为及物动词时,只有“PV1掉了”一种位置关系。如:
鸡吃掉了(米)。 绑匪杀掉了(人质)。
* 吃掉了鸡。* 杀掉了绑匪。
2.V1为不及物动词时,可以分为两个小类:
A:当P为非定指名词时,两种位置关系都合法。如:
一个犯人逃掉了。一个苹果烂掉了。
逃掉了一个犯人。烂掉了一个苹果。
B:当P为定指名词时,只有“PV1掉了”一种合法形式。如:
这个犯人逃掉了。 那个苹果烂掉了。
*逃掉了这个犯人。* 烂掉了那个苹果。
(三)“V2掉了”与施事或主事的位置关系。
“掉了”如果用在形容词后,那句子中的名词性成分只可能是施事,或是主事,而不能是受事。
可分为两种情况:
1.当名词性成分为非定指时,以下两种格式都合法。
AV2掉了
V2掉了A
如:
一件衣服湿掉了。 一盘菜冷掉了。
湿掉了一件衣服。 冷掉了一盘菜。
2.当名词性成分为定指时,只有 “ AV2掉了”一种合法形式。再引上例为证:
这件衣服湿掉了。 这盘菜冷掉了。
* 湿掉了这件衣服。 * 冷掉了这盘菜。
四、小结
本文从语义特点、语义倾向、位置关系三方面对“V掉了”中的“掉了”作了简要描述。“掉了”主要表示“改变”“完成”等语义,它在句子中与施事和受事的位置关系也比较灵活。
由于其所处的特殊的句法位置以及受方言影响等原因,“V掉了”这种格式已经语法化了,这势必给其语义方面带一定影响。
参考文献:
[1]刘焱.“V掉”了的语义类型与“掉”的虚化[J].中国语文,2007,(2).
[2]张继平.“小刘笑掉了大牙”还可以怎样分析?[J].淮阴师范学院学报,1994,(4).
(袁金亮,南昌大学中文系)
一、语义特点
为了叙述方便,我们用“V1”表示动词,用“V2”表示形容词。下面分别讨论V1后的“掉了”和V2后的“掉了”
(一)V1+“掉了”
1.表示彻底消失。如:
(1)衣服上的油渍洗掉了。
(2)他的毛病改掉了。
(3)贫困的帽子摘掉了。
2.表示存在状态的变化。如:
(4)他家的屋子拆掉了。(从完整到碎片)
(5)那只可爱的小猫死掉了。(从有生命到无生命)
(6)这个苹果烂掉了。(从成熟到腐败)
(7)这个女人疯掉了。(从正常到异常)
3.表示存在空间的变化。如:
(8)一个犯人逃掉了。
(9)这支钢笔扔掉了。
(二)V2+“掉了”,表示存在状态的变化。如:
(10)菜冷掉了。
(11)这件衣服湿掉了。
二、语义倾向
一般情况下,“掉了”会体现出说话人的倾向,完全看不出说话人倾向的例子很少。
(一)V1+“掉了”
如果动作的受事或施事体现了说话人的倾向性,那么整句话的结果也能体现说话人的倾向性,而且这两种倾向性正好相反。如:
例(1)至例(3)中的“油渍”“毛病”“贫困的帽子”(贫困的象征)在句中充当受事,这些在说话人看来应该是消极的东西,说话人对它们持否定的态度,而整句话的结果则是积极和肯定的,两种倾向正好相反。
例(5)和(6)中的“苹果”“可爱的小猫”在句中充当主语,这些是积极的东西,而整句话的结果同样相反,变成消极的了。
例(4)中“他家的屋子”在这里很难看出说话人的倾向性,所以也很难判断整句话的倾向性,需要凭借具体的语境。如果这是一间很有特色的屋子(积极物),而政府却要在这个地段搞规划,一定要拆除,那这句话就含有遗憾之意;如果这屋子破破烂烂,不适宜居住(消极物),而他们家得到政府补贴准备拆掉重建,那这个结果就变成积极的了。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现象?道理其实很简单。因为“掉了”的语义特点主要是表示事物的变化(如上所述)。积极物“V掉了”自然变成消极物,消极物“V掉了”当然变成积极物。
(二)V2+“掉了”
V2+“掉了”几乎都表示说话人不愿看到的结果。如例(10)和(11)。一般来说,人们总是希望“菜热”“衣服干”,所以不能说“菜热掉了”“衣服干掉了”。
但也有少数例外,比如凉菜就应该冷着吃。如果吃凉菜的时候房间温度慢慢升高,我们或许就会开始抱怨“菜热掉了!”。再比如山上着火了,人们将衣服浸湿去救火,那么“衣服干掉了”这句话不但可以说,而且在关键的时候还能起到很好的提醒作用。这两个例子同样符合上述原则,因为在这样的情况下“菜热”“衣服干”正是人们不愿看到的结果。
三、V掉了”与施事或受事的位置关系
为了方便起见,我们用“A”表示施事,用“P”表示受事。
(一)“V1掉了”与P的位置关系
这种情况可以有两种位置关系:
1.PV1掉了
2.V1掉了N
如:
油渍洗掉了。他家的屋子拆掉了。
洗掉了油渍。拆掉了他家的屋子。
有一个情况需要说明:如果P是生命度较高的事物,那么有些情况下“PV1掉了”这种格式可能会产生歧义,如:
(12)鸡吃掉了。
如果没有上下文,这句话既可以理解为“鸡吃掉了(大米)”,也可以理解为“(一条狗把)鸡吃掉了”
(二)“V1掉了”与施事的位置关系
这种情况可以分两类:
1.V1为及物动词时,只有“PV1掉了”一种位置关系。如:
鸡吃掉了(米)。 绑匪杀掉了(人质)。
* 吃掉了鸡。* 杀掉了绑匪。
2.V1为不及物动词时,可以分为两个小类:
A:当P为非定指名词时,两种位置关系都合法。如:
一个犯人逃掉了。一个苹果烂掉了。
逃掉了一个犯人。烂掉了一个苹果。
B:当P为定指名词时,只有“PV1掉了”一种合法形式。如:
这个犯人逃掉了。 那个苹果烂掉了。
*逃掉了这个犯人。* 烂掉了那个苹果。
(三)“V2掉了”与施事或主事的位置关系。
“掉了”如果用在形容词后,那句子中的名词性成分只可能是施事,或是主事,而不能是受事。
可分为两种情况:
1.当名词性成分为非定指时,以下两种格式都合法。
AV2掉了
V2掉了A
如:
一件衣服湿掉了。 一盘菜冷掉了。
湿掉了一件衣服。 冷掉了一盘菜。
2.当名词性成分为定指时,只有 “ AV2掉了”一种合法形式。再引上例为证:
这件衣服湿掉了。 这盘菜冷掉了。
* 湿掉了这件衣服。 * 冷掉了这盘菜。
四、小结
本文从语义特点、语义倾向、位置关系三方面对“V掉了”中的“掉了”作了简要描述。“掉了”主要表示“改变”“完成”等语义,它在句子中与施事和受事的位置关系也比较灵活。
由于其所处的特殊的句法位置以及受方言影响等原因,“V掉了”这种格式已经语法化了,这势必给其语义方面带一定影响。
参考文献:
[1]刘焱.“V掉”了的语义类型与“掉”的虚化[J].中国语文,2007,(2).
[2]张继平.“小刘笑掉了大牙”还可以怎样分析?[J].淮阴师范学院学报,1994,(4).
(袁金亮,南昌大学中文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