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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武术和舞蹈(特别是民族舞)文化是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一部分,带有浓厚的民族形式和传统色彩,除了用语言、文字表现和记载以外,主要是用身体语言来表现民族文化的特征。“舞蹈和武术在形式上没有本质的差异,他们都含有‘舞’的成分,在表现形式上都要求有艺术表演的技巧和美的形体感及韵律感”。[1]
1.武术与舞蹈的同源性
《山海经》中记载着有这样一则神话故事:“刑天与帝至此争神。帝断其首,葬之常羊之山。乃以乳为目,以脐为口,操干戚以舞。”《山海经》又载:“大乐之野,夏后启于此舞九伐。”《礼记》:“一击一刺为一伐。”“九伐”之说明了原始武术在这一时期不仅有简单的单个技术,如劈、扎、刺、砍等,而且有一击一刺的连续演练。古籍记载虞舜时期,
在我国少数民族地区,还保留着原始的图腾武舞。“在近代某些尚处于原始状态的民族风俗中,还可以看到原始宗教与武术的联系。如云南纳西族的祭神武舞“东巴跳”,常常几十人手执武器狂舞以此供奉部落的神灵”。[3]此外,还有羌族的“铠甲舞”,景颇族的“刀舞”也都是远古战争舞蹈的形式。这种图腾式武舞不仅仅代表着某种肢体语言符号,也蕴含着原始舞蹈的动作和手持武器的原始武术动作。
从这些史料记载不难看出,“武”与“舞”在远古时代就已经有着共同的起源,其中表演的“武舞”也可以看作是武术与舞蹈早期的一种交融。在古代,当武术和舞蹈没有像今天发展的这么有艺术性的时候,很难区分武术、武舞与舞蹈。可以说,在古代有许多“舞”的形式,既是现代武术之先导,也是当今舞蹈之源。
2.武术与舞蹈的交融性
2.1古籍中出现过“武”与“舞”通用的现象
“武”、“舞”在古代是通假字,武即舞。例如《诗经》中记作“象舞”,而《礼记》中则记作“象武”。《释名.释言记》中记有:“武,舞也,征伐行动,如物鼓舞也”。[4]对于此史料记载可以看出,古时候“武”、“舞”两字是相通的,意思也是相同的。
2.2古籍有“武”中有“舞”,“舞”中有“武”的记载
《山海经.海外西经》中记载的有:“大乐之野,夏后启于此舞九伐。”所谓“九伐”就是指,一击一刺为一伐,共操练九个回合。这种“九伐舞”在其动作和表现形式上,都已经具有武术中击、刺的技击含义,同时也有向“舞蹈”方面发展的迹象。
2.3现代舞蹈动作编排中有武术动作的元素
中国现在舞蹈动作编排中存在大量武术动作,如中国著名青年舞蹈家黄豆豆最具典型的《醉鼓》以及他在雅典奥运会中展示中国民族特色的8分钟内的领舞阶段,里面包含有武术中的空翻、跳跃、扫腿及转体等动作。
2.4竞技武术套路编排及演练中夹杂着舞蹈的元素
现在的竞技武术套路的动作编排无论是单个动作还是组合动作,不是考虑有没有技击性质,而是首先考虑的是动作的美观、大方,即动作做出来的美观程度。有的竞技专业队甚至请来高水平舞蹈老师来帮助编排武术套路动作。主要目的是让编排的动作更具有艺术性和表演性。
3.武术与舞蹈两者的相互影响
3.1舞蹈对武术的影响
按传统观点来讲,武术套路技术动作基本上是围绕着攻防格斗性质而编排的,但是我们从现在的竞技武术套路比赛中可以看出,这些运动员的演练方式、演练风格普遍吸取了舞蹈的元素,表演性极强。武术套路中动作编排的结构、走位以及路线的布局上也吸收了舞蹈的表现形式。有许多套路,如在竞技武术中一直占据半边天,一枝独秀的长拳,为了加强表演效果,更加引人入胜,套路里还吸收了一些舞蹈动作及一些比较花俏动作,虽然这些舞蹈动作没有技击性质,但却让运动员的演练水平大大提高了。同时也丰富了整套动作的内容,更加突出表演的效果。
虽然这种武术演练与舞蹈在风格和特点上还是有所区别的,但这种配乐的形式却受舞蹈的影响。当今中国武术的重点是发展竞技武术,宏扬传统武术,为了吸引更多的人参与武术运动,目前,在武术比赛的形式上也大有改变,如长拳、太极拳等拳术,必须配音乐,比赛服装不受限制。这一切都是吸取了舞蹈艺术的某些表现手法(我有过两年的拉丁舞训练经验,拉丁舞分为伦巴、恰恰、牛仔、桑巴和斗牛五个舞种,每个舞种无论在训练还是在比赛时都离不开音乐,因为这些舞蹈动作全部是卡音乐的点来跳的),但是武术套路在形式上又不改变武术项目所特有的属性。
3.2武术对舞蹈的影响
中国青年舞蹈家黄豆豆的《醉鼓》里面包含有武术中的空翻、跳跃和转体等动作。这只是选其中最具代表且具有影响力的一例,在其他舞蹈家和一些舞蹈动作编排中也必然存在舞蹈中包含武术动作的事例。吴晓邦先生85岁高龄时,在《武术与文化艺术研讨会》上曾感慨地讲到:“中国的舞蹈一半是武术,研究舞蹈不研究武术是不行的。”[5]可见武术中是蕴藏着丰富的舞蹈素材的。
4.结语
武术套路起初的产生有可能是为了便于技击动作的记忆或者是古时候在和平年代没有了军事战争,闲来无事为了娱乐健身而创造的一连贯动作组合等等原因,我们没有确切史料记载可以证明到底是哪种原因。但不管套路创作的起初原因是什么,它在经历了时代的变迁和历史的演变,到了如今发展的竞技武术套路。
如今我们对待武术的态度则过于死板,一直把“技击性”作为武术发展的主心骨,我们为何不把武术(竞技武术和传统武术)也一分为二的观点来对待呢,不能用一贯思维对待竞技武术,认为它就是一门技击术,竞技武术和传统武术只是同源不同发展方向的两种武术路子罢了,我们既要注重传统武术(含技击性)的保护、继承与发展,同时也要放开对竞技武术追求“审美”的艺术性的视角来发展。不能因为“武术的本质属性——技击性”这一句而束缚了竞技武术的发展。
最后,“套用巴塔耶关于人和动物关系的经典论断,‘人从根本上说就是动物,然而,人类只有否定自己的动物性,其自我身份才能得到确证。”[6]所以,即使武术套路的本质属性是“技击性”,那么,对于目前竞技武术套路面临这么尴尬的境遇,我们为何不否定它(竞技武术的技击性)而为之。(作者单位:成都体育学院研究生部)
参考文献:
[1] 芦荻.东方人体文化对舞蹈艺术的影响[J].音乐与舞蹈,2012(19):52.
[2] 姬瑞敏.武舞结合——武术表演舞台化的新思考[J].乐山师范学院学报,2010,25(05):89.
[3] 张云涯,杨中平.论武术与舞蹈的同源性、交融性、影响性[J].上海体育学院学报,2000,24(03):26.
[4] 任艳花.武舞与武术、古典舞蹈的关系辨析[J].大舞台,2010(5):43.
[5] 张勇,马文友,李守培.从技击走向审美:中国武术套路特征分析[J].天津体育学院学报,2013,28(01):32.
[6] 王岗.质疑:“技击是武术的本质特征”[J].北京体育大学学报,2009(1):6.
1.武术与舞蹈的同源性
《山海经》中记载着有这样一则神话故事:“刑天与帝至此争神。帝断其首,葬之常羊之山。乃以乳为目,以脐为口,操干戚以舞。”《山海经》又载:“大乐之野,夏后启于此舞九伐。”《礼记》:“一击一刺为一伐。”“九伐”之说明了原始武术在这一时期不仅有简单的单个技术,如劈、扎、刺、砍等,而且有一击一刺的连续演练。古籍记载虞舜时期,
在我国少数民族地区,还保留着原始的图腾武舞。“在近代某些尚处于原始状态的民族风俗中,还可以看到原始宗教与武术的联系。如云南纳西族的祭神武舞“东巴跳”,常常几十人手执武器狂舞以此供奉部落的神灵”。[3]此外,还有羌族的“铠甲舞”,景颇族的“刀舞”也都是远古战争舞蹈的形式。这种图腾式武舞不仅仅代表着某种肢体语言符号,也蕴含着原始舞蹈的动作和手持武器的原始武术动作。
从这些史料记载不难看出,“武”与“舞”在远古时代就已经有着共同的起源,其中表演的“武舞”也可以看作是武术与舞蹈早期的一种交融。在古代,当武术和舞蹈没有像今天发展的这么有艺术性的时候,很难区分武术、武舞与舞蹈。可以说,在古代有许多“舞”的形式,既是现代武术之先导,也是当今舞蹈之源。
2.武术与舞蹈的交融性
2.1古籍中出现过“武”与“舞”通用的现象
“武”、“舞”在古代是通假字,武即舞。例如《诗经》中记作“象舞”,而《礼记》中则记作“象武”。《释名.释言记》中记有:“武,舞也,征伐行动,如物鼓舞也”。[4]对于此史料记载可以看出,古时候“武”、“舞”两字是相通的,意思也是相同的。
2.2古籍有“武”中有“舞”,“舞”中有“武”的记载
《山海经.海外西经》中记载的有:“大乐之野,夏后启于此舞九伐。”所谓“九伐”就是指,一击一刺为一伐,共操练九个回合。这种“九伐舞”在其动作和表现形式上,都已经具有武术中击、刺的技击含义,同时也有向“舞蹈”方面发展的迹象。
2.3现代舞蹈动作编排中有武术动作的元素
中国现在舞蹈动作编排中存在大量武术动作,如中国著名青年舞蹈家黄豆豆最具典型的《醉鼓》以及他在雅典奥运会中展示中国民族特色的8分钟内的领舞阶段,里面包含有武术中的空翻、跳跃、扫腿及转体等动作。
2.4竞技武术套路编排及演练中夹杂着舞蹈的元素
现在的竞技武术套路的动作编排无论是单个动作还是组合动作,不是考虑有没有技击性质,而是首先考虑的是动作的美观、大方,即动作做出来的美观程度。有的竞技专业队甚至请来高水平舞蹈老师来帮助编排武术套路动作。主要目的是让编排的动作更具有艺术性和表演性。
3.武术与舞蹈两者的相互影响
3.1舞蹈对武术的影响
按传统观点来讲,武术套路技术动作基本上是围绕着攻防格斗性质而编排的,但是我们从现在的竞技武术套路比赛中可以看出,这些运动员的演练方式、演练风格普遍吸取了舞蹈的元素,表演性极强。武术套路中动作编排的结构、走位以及路线的布局上也吸收了舞蹈的表现形式。有许多套路,如在竞技武术中一直占据半边天,一枝独秀的长拳,为了加强表演效果,更加引人入胜,套路里还吸收了一些舞蹈动作及一些比较花俏动作,虽然这些舞蹈动作没有技击性质,但却让运动员的演练水平大大提高了。同时也丰富了整套动作的内容,更加突出表演的效果。
虽然这种武术演练与舞蹈在风格和特点上还是有所区别的,但这种配乐的形式却受舞蹈的影响。当今中国武术的重点是发展竞技武术,宏扬传统武术,为了吸引更多的人参与武术运动,目前,在武术比赛的形式上也大有改变,如长拳、太极拳等拳术,必须配音乐,比赛服装不受限制。这一切都是吸取了舞蹈艺术的某些表现手法(我有过两年的拉丁舞训练经验,拉丁舞分为伦巴、恰恰、牛仔、桑巴和斗牛五个舞种,每个舞种无论在训练还是在比赛时都离不开音乐,因为这些舞蹈动作全部是卡音乐的点来跳的),但是武术套路在形式上又不改变武术项目所特有的属性。
3.2武术对舞蹈的影响
中国青年舞蹈家黄豆豆的《醉鼓》里面包含有武术中的空翻、跳跃和转体等动作。这只是选其中最具代表且具有影响力的一例,在其他舞蹈家和一些舞蹈动作编排中也必然存在舞蹈中包含武术动作的事例。吴晓邦先生85岁高龄时,在《武术与文化艺术研讨会》上曾感慨地讲到:“中国的舞蹈一半是武术,研究舞蹈不研究武术是不行的。”[5]可见武术中是蕴藏着丰富的舞蹈素材的。
4.结语
武术套路起初的产生有可能是为了便于技击动作的记忆或者是古时候在和平年代没有了军事战争,闲来无事为了娱乐健身而创造的一连贯动作组合等等原因,我们没有确切史料记载可以证明到底是哪种原因。但不管套路创作的起初原因是什么,它在经历了时代的变迁和历史的演变,到了如今发展的竞技武术套路。
如今我们对待武术的态度则过于死板,一直把“技击性”作为武术发展的主心骨,我们为何不把武术(竞技武术和传统武术)也一分为二的观点来对待呢,不能用一贯思维对待竞技武术,认为它就是一门技击术,竞技武术和传统武术只是同源不同发展方向的两种武术路子罢了,我们既要注重传统武术(含技击性)的保护、继承与发展,同时也要放开对竞技武术追求“审美”的艺术性的视角来发展。不能因为“武术的本质属性——技击性”这一句而束缚了竞技武术的发展。
最后,“套用巴塔耶关于人和动物关系的经典论断,‘人从根本上说就是动物,然而,人类只有否定自己的动物性,其自我身份才能得到确证。”[6]所以,即使武术套路的本质属性是“技击性”,那么,对于目前竞技武术套路面临这么尴尬的境遇,我们为何不否定它(竞技武术的技击性)而为之。(作者单位:成都体育学院研究生部)
参考文献:
[1] 芦荻.东方人体文化对舞蹈艺术的影响[J].音乐与舞蹈,2012(19):52.
[2] 姬瑞敏.武舞结合——武术表演舞台化的新思考[J].乐山师范学院学报,2010,25(05):89.
[3] 张云涯,杨中平.论武术与舞蹈的同源性、交融性、影响性[J].上海体育学院学报,2000,24(03):26.
[4] 任艳花.武舞与武术、古典舞蹈的关系辨析[J].大舞台,2010(5):43.
[5] 张勇,马文友,李守培.从技击走向审美:中国武术套路特征分析[J].天津体育学院学报,2013,28(01):32.
[6] 王岗.质疑:“技击是武术的本质特征”[J].北京体育大学学报,200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