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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随着现代社会发展,第三产业覆盖的全面升级,发展旅游文化以促进经济发展,带动消费提升已被全世界范围内认可。旅游景区文化内涵的提升,交通运输措施的完善都是发展旅游的潜在目标。在这个过程中,要解决和协调“游客”和“东道主”之间的利益主体关系,归根结底还是双方利益最大化的关系,文章在田野调查的基础上对二者之间的矛盾进行分析,旨在反思我国在发展旅游时观念上的误区,尝试用旅游人类学的视角来研究旅游对东道主社会的影响,为旅游文化内涵的明确以及延续做出说明。
关键词:游客;东道主;利益主体;矛盾
一、旅游人类学的相关理论和研究范围
(一)关于“游客—东道主”利益主体关系的解释。对于“游客—东道主”这一概念,是基于《东道主与游客—旅游人类学研究》这本书所提出的,瓦伦·L·史密斯在他的书中提到:游客和东道主之间的关系是双向的,这种双向关系长期以来已成为人类学家研究的主要课题。①也就是说游客的经济行为会给东道主社会带来正面或者负面的改变,而这样的改变又会反作用于旅游业。旅游业不仅给东道主世界带来经济利益,也潜移默化的影响着社会以及文化,使东道主地区发生文化变迁和转型。旅游相关利益主体的界定极大地促进了旅游理论的发展,将其归类,又可以分为政府、企业、当地居民、旅游者,政府和企业通常充当中介者出现在民族旅游地市场经济体制中。②在市场经济起决定性作用的今天,这些利益主体在自身经济观念的支配下进行着有目的的经济活动,虽然这些经济活动的产生为旅游地区带来了经济效益,但就长期看来,矛盾和纠纷已逐渐凸显。
(二)从旅游人类学视角看待利益主体关系。人类学研究的不是单纯的以前的社会,而是本身所存在的历史过程。那些弱小的民族和族群在现代化的城市化进程中也成为这个社会的一部分,他们要以自己的方式去适应游客及外来文化带给他们的影响,而在这样的文化变迁过程中,自身的文化也逐渐发生着涵化。研究者通常用“参与观察”的方法得到田野调查点的信息,这样的信息却是相当有限的,而且得到的往往是与预想不同的客观存在,即使在我们对游客、东道主的行为及心理进行分析前,已经掌握了许多背景资料。当一种外来力量进入并影响这个社会体系和结构的时候,我们会清楚的看到哪些因素发生裂变,比如为了适应民族地区旅游业的发展,少数民族地区加快了铁路、公路的建设,这些现代化的交通以及为迎合游客所做出的改变,不同程度地对传统文化产生冲击,这些冲击在游客眼里显得微不足道,而在东道主社会,无疑破坏了整体的文化氛围。
二、昭君文化对周边地区社会发展的影响
(一)调研点的情况介绍。由于昭君出塞宣传的是“和”文化,与草原文化相得益彰,再加之近年来旅游业的飞速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也越发完善,周边地区的社会发展也发生了一些变化。2015年呼和浩特旅游局就创建自治区品牌旅游景区的建设项目,提出了七大重点项目,其中就有兴旺庄旅游主题村落建设工程。③兴旺庄是距离昭君博物馆最近的少数民族村落,全村共198户原住民,常住人口约500人,经济方式以种植业和养殖业为主,每户平均收入为每年5.8万元,与周边同等类型村落相比较,收入处于居中水平。田野调查点之所以选择在这里,首先是因为兴旺庄是具有代表性的少数民族村落;其次,本文研究的是游客和东道主的利益主体关系,收入处于居中水平的兴旺庄较其它村落相比更有说服力;第三,兴旺庄目前还处于未开发待开发阶段,初期矛盾已经有所显露,矛盾的根源是利益纠葛,符合本文研究需要。
(二)调研点的现状与问题。在笔者进行田野调查的时候,当地正处在户籍统计阶段,据兴旺庄的村支书介绍,现阶段的户籍统计是在为今后政府的征地工作做准备,由于要兴建旅游主题村落,村民的土地要出让,很多佃户都在商量着接下来出让土地的面积等事项。有些村名反映,土地一旦出让,虽然政府会给一定的补偿金,但长远来讲,村民们失去了田地,之前的农耕经济方式就会慢慢消失,取而代之这些土地变成供游客参观的旅游景点,对于土生土长的农户来说,世代赖以生存的经济方式被剥夺,令村民难以接受。在这个过程中,笔者发现,东道主社会中,也存在着不同的利益观念,作为村民委员会来说,一方面要积极配合政府,为给游客创造一个多样化的旅游环境;另一方面,又要协调好村民因土地出让所产生的负面情绪。作为村民来说,很多都是朴实的农民,从历史原因和受教育程度来看,他们都要依赖种植经济作物来贴补家用,眼前的补偿虽然看起来比较可观,但从他们自身长远来讲,会牵扯到许多的问题,子孙后代该何去何从,以什么谋生。
在走访的过程中,还发现一个关于旅游景区道路建设的问题。由于兴旺庄的位置在省道附近,所以村民在平时进村和出村就会有很多不便,每次来回都要缴纳过路费,时间久了自然而然会引起村民的不满。虽然这些政策性重大措施的施行,会对地方带来经济上的“强力拉动”,然而,对于那些旅游东道主社会来说,这些政策和大工程仿佛一把利刃将他们的生产和生活状态泾渭分开,给地方和民族文化造成类似于“断裂”的情形。④
三、利益主体矛盾对“东道主”社会的影响
(一)文化影响。旅游景区的发展离不开人文环境,昭君文化旅游宣扬的是“和”文化,而“和”文化又体现在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上。在“东道主”社会中,为了迎合游客们不断增长的需要或地方政府为了旅游目的所下达的指标,不顾自身长久发展而破坏了东道主生存社会的这种“共同体”,本身就和所宣扬的“和”文化不相符。对于村民的内心来讲,一直以来的平衡被打破,所谓的发展地区经济反而更有一些“画蛇添足”的多余感,这对当地少数民族文化发展是非常不利的。
(二)生产方式影响。将村落打造成为旅游景区,基本上可以说是让村民改变了生产生活方式。按照惯例,在建设和规划的初期,政府为了能够顺利说服村民将自己的土地出让,会对村民进行思想观念方面的教育,让村民认为发展旅游会比目前的境况好许多,在发展旅游业的同时还能增加就业率。其实,目前对国内的很多景区发展分析开来,这并不是明智之举,许多景区到最后都无疾而终。在建设旅游景区的时候,势必会改变生产方式,更何况旅游景区周边的游览量还未到可以安置更多的就业岗位的条件,如果照这个模式发展下去,结果将是不可逆的。
(三)“游客”—“东道主”间的矛盾加剧。旅游属于介于东道主和游客间的结构行为,不仅仅指具体的个人行为,所以往往产生的结果也不仅只反映在某个个体身上。村民会越来越觉得游客影响了他们的日常生活,随着矛盾的突出,他们更会认为是因为游客们的到来才令他们不得不转变生活方式,这种被动的改变使得双方矛盾加剧,不利于旅游业发展。
四、结语
对于民族地区的旅游业来说,利益受损的往往是当地的村民,“游客”和“东道主”的沟通很多时候都是通过政府及发展旅游的相关企业来实现,解决游客和东道主的矛盾,就是解决双方利益的冲突,政府和企业在这个过程中充当的是纽带作用,而不是强买强卖。通过发展旅游拉动经济要审时度势,因地制宜,理清双方利益关系才能让东道主社会得以长足发展。(作者单位:贵州财经大学文法学院)
项目:贵州财经大学2014年度在校学生科研资助项目
注解:
① [美]史密斯著 张晓萍译.《东道主与游客—旅游人类学研究》[M],云南大学出版社.2007年
② 张智勇.《民族旅游地博弈主体的经济行为研究》[D].贵阳:贵州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4年
③ 内蒙古,《昭君文化旅游区四大引擎七大项目初定》[2015-4-22].呼和浩特旅游局电子政务网.http://www.zgbfly.gov.cn/zw/shownews.asp?newsid=2204
④ 彭兆荣著.《旅游人类学》[M].民族出版社.2004年
关键词:游客;东道主;利益主体;矛盾
一、旅游人类学的相关理论和研究范围
(一)关于“游客—东道主”利益主体关系的解释。对于“游客—东道主”这一概念,是基于《东道主与游客—旅游人类学研究》这本书所提出的,瓦伦·L·史密斯在他的书中提到:游客和东道主之间的关系是双向的,这种双向关系长期以来已成为人类学家研究的主要课题。①也就是说游客的经济行为会给东道主社会带来正面或者负面的改变,而这样的改变又会反作用于旅游业。旅游业不仅给东道主世界带来经济利益,也潜移默化的影响着社会以及文化,使东道主地区发生文化变迁和转型。旅游相关利益主体的界定极大地促进了旅游理论的发展,将其归类,又可以分为政府、企业、当地居民、旅游者,政府和企业通常充当中介者出现在民族旅游地市场经济体制中。②在市场经济起决定性作用的今天,这些利益主体在自身经济观念的支配下进行着有目的的经济活动,虽然这些经济活动的产生为旅游地区带来了经济效益,但就长期看来,矛盾和纠纷已逐渐凸显。
(二)从旅游人类学视角看待利益主体关系。人类学研究的不是单纯的以前的社会,而是本身所存在的历史过程。那些弱小的民族和族群在现代化的城市化进程中也成为这个社会的一部分,他们要以自己的方式去适应游客及外来文化带给他们的影响,而在这样的文化变迁过程中,自身的文化也逐渐发生着涵化。研究者通常用“参与观察”的方法得到田野调查点的信息,这样的信息却是相当有限的,而且得到的往往是与预想不同的客观存在,即使在我们对游客、东道主的行为及心理进行分析前,已经掌握了许多背景资料。当一种外来力量进入并影响这个社会体系和结构的时候,我们会清楚的看到哪些因素发生裂变,比如为了适应民族地区旅游业的发展,少数民族地区加快了铁路、公路的建设,这些现代化的交通以及为迎合游客所做出的改变,不同程度地对传统文化产生冲击,这些冲击在游客眼里显得微不足道,而在东道主社会,无疑破坏了整体的文化氛围。
二、昭君文化对周边地区社会发展的影响
(一)调研点的情况介绍。由于昭君出塞宣传的是“和”文化,与草原文化相得益彰,再加之近年来旅游业的飞速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也越发完善,周边地区的社会发展也发生了一些变化。2015年呼和浩特旅游局就创建自治区品牌旅游景区的建设项目,提出了七大重点项目,其中就有兴旺庄旅游主题村落建设工程。③兴旺庄是距离昭君博物馆最近的少数民族村落,全村共198户原住民,常住人口约500人,经济方式以种植业和养殖业为主,每户平均收入为每年5.8万元,与周边同等类型村落相比较,收入处于居中水平。田野调查点之所以选择在这里,首先是因为兴旺庄是具有代表性的少数民族村落;其次,本文研究的是游客和东道主的利益主体关系,收入处于居中水平的兴旺庄较其它村落相比更有说服力;第三,兴旺庄目前还处于未开发待开发阶段,初期矛盾已经有所显露,矛盾的根源是利益纠葛,符合本文研究需要。
(二)调研点的现状与问题。在笔者进行田野调查的时候,当地正处在户籍统计阶段,据兴旺庄的村支书介绍,现阶段的户籍统计是在为今后政府的征地工作做准备,由于要兴建旅游主题村落,村民的土地要出让,很多佃户都在商量着接下来出让土地的面积等事项。有些村名反映,土地一旦出让,虽然政府会给一定的补偿金,但长远来讲,村民们失去了田地,之前的农耕经济方式就会慢慢消失,取而代之这些土地变成供游客参观的旅游景点,对于土生土长的农户来说,世代赖以生存的经济方式被剥夺,令村民难以接受。在这个过程中,笔者发现,东道主社会中,也存在着不同的利益观念,作为村民委员会来说,一方面要积极配合政府,为给游客创造一个多样化的旅游环境;另一方面,又要协调好村民因土地出让所产生的负面情绪。作为村民来说,很多都是朴实的农民,从历史原因和受教育程度来看,他们都要依赖种植经济作物来贴补家用,眼前的补偿虽然看起来比较可观,但从他们自身长远来讲,会牵扯到许多的问题,子孙后代该何去何从,以什么谋生。
在走访的过程中,还发现一个关于旅游景区道路建设的问题。由于兴旺庄的位置在省道附近,所以村民在平时进村和出村就会有很多不便,每次来回都要缴纳过路费,时间久了自然而然会引起村民的不满。虽然这些政策性重大措施的施行,会对地方带来经济上的“强力拉动”,然而,对于那些旅游东道主社会来说,这些政策和大工程仿佛一把利刃将他们的生产和生活状态泾渭分开,给地方和民族文化造成类似于“断裂”的情形。④
三、利益主体矛盾对“东道主”社会的影响
(一)文化影响。旅游景区的发展离不开人文环境,昭君文化旅游宣扬的是“和”文化,而“和”文化又体现在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上。在“东道主”社会中,为了迎合游客们不断增长的需要或地方政府为了旅游目的所下达的指标,不顾自身长久发展而破坏了东道主生存社会的这种“共同体”,本身就和所宣扬的“和”文化不相符。对于村民的内心来讲,一直以来的平衡被打破,所谓的发展地区经济反而更有一些“画蛇添足”的多余感,这对当地少数民族文化发展是非常不利的。
(二)生产方式影响。将村落打造成为旅游景区,基本上可以说是让村民改变了生产生活方式。按照惯例,在建设和规划的初期,政府为了能够顺利说服村民将自己的土地出让,会对村民进行思想观念方面的教育,让村民认为发展旅游会比目前的境况好许多,在发展旅游业的同时还能增加就业率。其实,目前对国内的很多景区发展分析开来,这并不是明智之举,许多景区到最后都无疾而终。在建设旅游景区的时候,势必会改变生产方式,更何况旅游景区周边的游览量还未到可以安置更多的就业岗位的条件,如果照这个模式发展下去,结果将是不可逆的。
(三)“游客”—“东道主”间的矛盾加剧。旅游属于介于东道主和游客间的结构行为,不仅仅指具体的个人行为,所以往往产生的结果也不仅只反映在某个个体身上。村民会越来越觉得游客影响了他们的日常生活,随着矛盾的突出,他们更会认为是因为游客们的到来才令他们不得不转变生活方式,这种被动的改变使得双方矛盾加剧,不利于旅游业发展。
四、结语
对于民族地区的旅游业来说,利益受损的往往是当地的村民,“游客”和“东道主”的沟通很多时候都是通过政府及发展旅游的相关企业来实现,解决游客和东道主的矛盾,就是解决双方利益的冲突,政府和企业在这个过程中充当的是纽带作用,而不是强买强卖。通过发展旅游拉动经济要审时度势,因地制宜,理清双方利益关系才能让东道主社会得以长足发展。(作者单位:贵州财经大学文法学院)
项目:贵州财经大学2014年度在校学生科研资助项目
注解:
① [美]史密斯著 张晓萍译.《东道主与游客—旅游人类学研究》[M],云南大学出版社.2007年
② 张智勇.《民族旅游地博弈主体的经济行为研究》[D].贵阳:贵州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4年
③ 内蒙古,《昭君文化旅游区四大引擎七大项目初定》[2015-4-22].呼和浩特旅游局电子政务网.http://www.zgbfly.gov.cn/zw/shownews.asp?newsid=2204
④ 彭兆荣著.《旅游人类学》[M].民族出版社.200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