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记:“双舌羊约格哈加的馈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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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哦,英雄!不是别人,是你的儿子为你点燃了最后的火焰。”——笔者反复考量,决定将《迟到的挽歌》的结句,引来作为这篇小文的起句。这个结句,这个场面,悲恸,沉重,庄严,圣洁,让人掩卷而复掩泪。还有比这更合适的结句吗?当然没有!——这是不可省略、不可替换、不可更改、不可移动的结句。这个结句,还呼应了这首长诗的开篇第五行:“你的身体已经朝左曲腿而睡。”
  为什么会是这样一种环形结构?一则,情感具有回旋性;二则,修辞亦具有回旋性。如果仅仅着眼于修辞,这种回旋性,就是钱锺书曾有提及的“圆相”“圆势”或“圆形”。“圆相”,来自古罗马修辞学家。“圆势”,来自德国浪漫派诗人。“圆形”则来自钱锺书的进一步发挥:“近人论小说、散文之善于谋篇者,线索皆近圆形,结局与开场复合,或以端末钩结,类蛇之自衔其尾,名之‘蟠蛇章法’。”情感孵化修辞,修辞赡养情感,两种“圆形”,原是一种“圆形”。因而,前引结句甚至还意味着某种提醒:比如,读者——任何读者——难道不应该马上从头重读这首长诗吗?这是闲话不提。
  诗人吉狄马加原名吉狄·略且·马加拉格,他将《迟到的挽歌》献给乃父吉狄·佐卓·伍合略且。这首长诗首尾所叙,正是乃父的火葬仪式——这是极为传统的彝族火葬仪式。乃父生前就已选定这座高山,“姆且勒赫”,位于凉山布拖。高山上建有高台,高台上用九层松木搭有木架。众人将遗体——“全身覆盖纯色洁净的披毡”——抬上木架;死者长子,也就是诗人,将一瓶酒倾到于遗体,然后接过了火葬师递来的火把:“是你给我耳语说永生的计时已经开始。”毕摩全程诵读古老的《送魂经》,送葬者和守灵者开始享用为死者宰杀的牛羊。知名的游吟诗人即兴赞颂死者,死者的姐妹与子女则深情哭诉或对唱(这种对唱甚至还带有一种并不掩饰的竞赛性)。
  诗人叙及的这种火葬仪式,很容易让我们想到古希腊。在《伊利亚特》倒数第二卷,亦即顺数第二十三卷,盲诗人荷马(Homer)——这个符号或可视为集体署名——曾叙及帕特罗克洛斯(Patroclus)的火葬仪式。也有木架——不过是用橡木;也有美酒——阿基琉斯用双耳杯不断从调缸里舀酒浇酹遗体;也有牺牲——绵羊、弯腿曲角羊、大马及死者的其中两只爱犬;也有装殓——用金罐盛骨,用油封金罐,外罩一层柔软的亚麻布。这部史诗随后所叙赫克托耳(Hector)的火葬仪式,则与此大同小异。可见流传至今的史诗,与某些少数民族——比如彝族——延续至今的古俗,能够共同揭示“人类文明的初源”,以及“人与自然最原始最直接最浑圆的共生关系”。也就是说,纸上的史诗,与平民间的古俗,乃是具有很大互证可能的人类学遗存。這样的结论无涉宗教,而指向了前宗教时期的某种原始意识——下文陆续得出的若干结论,也全都遵循这样一个极为重要的前提。
  笔者无意将吉狄马加比于荷马,也无意将《迟到的挽歌》比于《伊利亚特》。真要做一点儿“平行研究”(Parallel Study),也要比于《奥德修斯》而非《伊利亚特》。但是,一个外在的事实,却似乎强化了吉狄马加与荷马之间的缘分:早在2016年,吉狄马加就曾获颁欧洲诗歌与艺术荷马奖(Homer European Medal of Poetry and A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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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是在《迟到的挽歌》,吉狄马加还曾写到送葬的场面,“送行的旗帜列成了长队,犹如古侯和曲涅又/回到迁徙的历史。”古侯,曲涅,都是古老的彝族部落,迁徙结束后定居于大凉山。彝族最有名的史诗——《勒俄特依》——就占用长得过分的篇幅,也就是整个儿后半部,不厌其烦地详述了这两个部落的源流和系谱。诗人恰是这两个部落的后裔,很多年以前,他就曾如是说过:“我写诗,是因为我知道,我的父亲属于古侯部落,我母亲属于曲涅部落。”由此或可看出,“部落”“父亲”“母亲”,当然还有“群山”,就是诗人最重要的写作或表达内驱力。此种内驱力之于诗人,或如劲羽之于大凉山之鹰。
  吉狄马加的父亲辞世于1987年12月25日,彼时,诗人已出版成名诗集《初恋的歌》。诗人虽然很年轻,然则才华嵯峨,头角峥嵘,何以并未及时写出悼诗或挽歌?这个看起来,似乎很奇怪。然则内行的批评家——以及诗人——自然不难洞察:悲恸,大悲恸,对写作来说恰是阻力而非助力。悲恸让写作分神,甚而至于,让写作止步。这个时候,诗,显然就是一种不得体之物。而当悲恸降温,诗就升温,悲恸结晶,诗就结胎,不意这个过程居然耗去三十二个春秋。其间,诗人于1989年喜为人父,于2016年痛失乃母,先后游宦于成都、北京和西宁,近年来复归于北京,结缘于全球,不断参加或组织开展文学活动或诗性政治活动。到2020年,诗人已然年且花甲,可谓饱经沧桑而惯见炎凉,也许这才猛地发现——天地虽宽,父母不待,荣华已备而孤独尤剧……同年4月26日,诗人终于写出《迟到的挽歌》。这个“迟到”,或有迟到的“好处”:诗人必将更加深刻地——当然也就更加深沉地——回忆、理解并赞颂乃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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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狄马加的大多数作品,看似明白而晓畅,却密布着或大或小的语义暗礁。《迟到的挽歌》亦是如此,虽然诗人加了二十四个自注,却并不能帮助汉族读者全程通航。如果不持有民族志或民俗学的专业知识,任何个人化的阐释,都只是基于一种“半知视角”而非“全知视角”。汉族中心主义将会蒙住许多读者或学者的左眼,剩下来的右眼——汉文或汉文化的右眼——难以透视那些语义暗礁。于是就有难关,就有险情,就有盲区。而较为深入的吉狄马加研究,当然,还要有彝文或彝文化的左眼。
  笔者也只是一个独眼学者,或一个独眼读者,幸好借到了半只左眼——彝族青年诗人阿苏雾里的半只左眼。于是,才有了这样的可能:就从一个维度的语言空间(汉文),读出两个维度的语义空间(汉文化与彝文化)。比如,“天空上时隐时现的马鞍留下的印记”——是指支呷阿鲁及其神马对亡灵的引导;“挂在墙上的铠甲发出了异常的响动”——是指亡灵对遗物的认领;“将烧红的卵石奉为神明”——这种卵石可以去除污秽;“公鸡在正午打鸣”——这是一种凶兆;“杀牛给他”——这是一种最高的礼遇……这种精确的民族志诠释,或民俗学诠释,让笔者窥得了相对更完整更富饶的《迟到的挽歌》。当然,两个语义空间,并非总是有所错位。比如,“黑色乌鸦落满族人肩头”——无论在彝在汉,都是一种非常肯定的死亡预兆。“乌鸦愿人亡,喜鹊愿人旺”,既算得上是彝族谚语,又算得上是汉族谚语。   《迟到的挽歌》并未明确提到支呷阿鲁,而只在字里行间,留下了他的身影或气息;却曾清楚写到他的“贞洁受孕”的母亲:“普嫫列依的羊群宁静如黄昏的一堆圆石。”普嫫列依乃是参与创世的女神,支呷阿鲁乃是彝族的祖先和英雄,他们的故事,见于《起源经》或《勒俄特依》。由此可以看出,或隐或显,《迟到的挽歌》呼应了——或暗引了——若干彝族典籍。比如,詩人所出示的死亡观——“可以死于疾风中铁的较量,可以死于对荣誉的捍卫/可以死于命运多舛的无常,可以死于七曜日的玩笑/但不能死于耻辱的挑衅,唾沫会抹掉你的名誉”——前四个分句,就来自毕摩的经文,后两个分句,则来自彝族的谚语。而《迟到的挽歌》,因受限于相对较为狭窄的取材与命意,可能会与《送魂经》,还有《指路经》,建立起更加紧密的互文性(intertextuality)。笔者暂未找到汉译《送魂经》,却曾读过汉译《指路经》,可以断言,前者乃是对亡灵的告别,后者乃是对亡灵的引导。“你在活着的时候就选择了自己火葬的地点/从那里可以遥遥看到通往兹兹普乌的方向。”传说彝族六个部落(武、乍、糯、恒、布、默)会盟迁徙,出发地只有一个——正是兹兹普乌;定居地或有多个——包括达基沙洛。兹兹普乌位于云南昭通,达基沙洛位于凉山布拖。诗人的父亲就出生于达基沙洛,而诗人却出生于凉山昭觉。昭觉与昭通,有点像奥德修斯(Odysseus)的特洛亚城与伊塔卡岛——前者是他的征地,后者才是他的故乡。就总体和大略而言,由昭通而昭觉,乃是诗人先祖的迁徙路;由昭觉而昭通,乃是亡灵的回归路。迁徙路与回归路,虽说是两条,其实是一条,不过前者乃是大地之路,后者乃是虚空之路,前者是由出发地到定居地,后者是由定居地到出发地。明乎此,我们就不难明白,何以诗人把死亡称为“返程”,把死者称为“归来者”。《指路经》给出的虚空之路,既不空,也不虚,反而很具体,就像比例尺很大、实用性很强的旅行地图:它逐一提示沿途各地,比如“利木美姑”“斯伍尔甲”“莫木索克”“敏敏沙马”“史阿玛孜”或“昊古惹克”;逐一给出注意事项,比如“春后巨蟒凶”“妇人不择夫”“短尾黑驹凶”“巨熊猖獗地”“魔鬼呈凶地”或“蜇虫满路口”。虚空之路,有两条,一条是去祖界的白色之路(当往),一条是有魔鬼的黑色之路(当避)。《指路经》早有明示,“等待从此后,又见错路口”“中央道路白,尔要由此去”。《迟到的挽歌》亦有提醒:“不要走错了地方”,“沿着白色的路走吧”。虽说如此,经与诗,毕竟还是两码事。我们不难想象到这样的情景,并且欣慰于这样的结果:诗人一边默诵《指路经》,一边创作《迟到的挽歌》,前者虽有耐心的啰嗦,后者终得精心的洗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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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迟到的挽歌》——仅看题目和题材——所带来的阅读期待,对汉族读者来说,其必为悲恸之诗与沉重之诗(亦即九泉之诗),对彝族读者来说,还当是庄严之诗与圣洁之诗(亦即九天之诗)。随着这首长诗的逐渐推进,其底色不断变亮,直到每个字都洋溢着令人艳羡的光辉、豪迈和永恒。吉狄马加遵循《指路经》,把父亲送抵了支呷阿鲁的身旁。既然死亡就是永生——那么,“这是最后的凯旋”,那么,“死亡也需要赞颂”!
  诗人对父亲的赞颂开始于这首长诗的第十五节,“哦,英雄”;复见于第二十四节,“你是闪电铜铃的兄弟,是神鹰琥珀的儿子/你是星座虎豹字母选择的世世代代的首领”;复见于第三十一节,“就是按照雄鹰和骏马的标准,你也是英雄”;复见于第三十三节,“哦,英雄”;复见于第三十四节,“哦,英雄”;复见于第三十七节,“哦,英雄”,“你是我们所能命名的全部意义的英雄”。这种从不止步的复沓,永不回头的递进,让这首长诗从悲恸之诗与沉重之诗,不知不觉间就蝶变为庄严之诗与圣洁之诗。
  这首长诗愈是临近收尾,对父亲的赞颂,对祖界的赞颂,就愈是难以两分。对此,连诗人也难以两分——当他赞颂祖界,就是赞颂父亲;当他赞颂父亲,就是赞颂祖界。花开两朵,本是一枝。如果继续阅读《指路经》,我们就可以知道,祖界乃是不枯不倒之地,不老不少之地,不死不病之地,不热不寒之地,花朵常开、树枝常青而牛羊满地。而诗人对祖界的描绘,如痴如醉,既有朴素的原始之美,又有新异的现代之美——“透明的斜坡”“多维度的台阶”“无法定位的种子”“时间变成了花朵”“树木在透明中微笑”“岩石上有第七空间的代数”“光的楼层还在升高”,“这不是未来的城堡,它的结构看不到缝合的痕迹”“那里找不到锋利的铁器,只有能变形的柔软的马勺”“那里没有等级也没有族长,只有为北斗七星准备的梯子”。诗人展现出来的瑰丽想象力,跨民族,跨文化,跨学科,或在眼前,或落天外,无疑早就已经逾出了彝族典籍。笔者也就乐于旁逸斜出,就前文讨论过的问题,抽空在这里作个不算多余的补充:诗人极为尊重自己的传统,却又从来不惮于,钻出互文性(intertextuality)之雾,另辟陌生化(defamiliarization)之境。故而这首长诗,既能给读者——尤其彝族读者——以亲切感,又能给读者——包括汉族读者——以惊奇感。
  上段文字写到后头有点跑马,本段文字必须速返当前正题——是的,笔者恰好想要说明:诗人已把这首长诗,从确定的挽歌,写成了更加确定的颂歌。既是生命的颂歌,也是死亡的颂歌,亦即诗人所谓“人类和万物的合唱”。这样的语义弧线,毫无疑问,早就逸出了汉族读者的阅读期待。按照汉族的传统,其底线,最多只能接受陶渊明式的角色分派:“亲戚或余悲,他人亦已歌。”“亲戚”与“他人”,“或余悲”与“亦已歌”,想来存有相当程度的冲突。否则,这首《挽歌诗》就会显得很滑稽,甚至就会挑战汉族的道德观。然而,彝族的道德观——以及生命观和死亡观——或可将前述冲突冰释为更高的和谐。正如我们之所见:吉狄马加就以一人之身,兼领“悲者”与“歌者”,最终将《迟到的挽歌》在颂歌的意义上推向了一个水晶般的峰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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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子”对“父亲”的赞颂或过度赞颂,在汉文化语境,也会得到尺度很大的鼓励或宽容。即便基于这样的前提,吉狄马加对“父亲”的赞颂,也似乎显得有那么一点儿“夸张”。而下文的讨论则要容许笔者暂时追随保守的赫什(Eric Donald Hirsch),像他一样,大喊一声:“保卫作者!”作者的立场是什么?作者的意图是什么?虽然在大多数汉族读者看来,“父亲”等于“父亲”;但是在诗人或彝族读者看来,“父亲”大于“父亲”。也就是说,“父亲”的语义选项,可以加上“英雄”“祖先”甚或“支呷阿鲁”。如此说来,并非无据。来读诗人的一个名作——《自画像》:“我传统的父亲/是男人中的男人/人们都叫他支呷阿鲁。”因此,不是“夸张”,而是“赤诚”和“热烈”。故而《迟到的挽歌》,与其说是献给父亲——单数父亲——的挽歌,不如说是献给民族——亦即彝族——的颂歌。   这个话题必须有所展开,以便引出一个同样重要的结论。“父亲”的语义选项,当然,就会波及“儿子”的语义选项。这次的“儿子”有点儿特殊,是的,他正是《迟到的挽歌》的作者。这是一个单数作者吗?不,复数作者。这是一个家庭之子吗?不,民族之子。“脱粒之后的苦荞一定会在/最严酷的季节——养活一个民族的婴儿。”大多数汉族诗人早已无视自己的民族性,也许,只有少数民族诗人——比如彝族诗人——才有欲望和机会获得这样的“作者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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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么,《迟到的挽歌》是一首抒情诗,还是一首叙事诗呢?依据文体学常识,挽歌也罢,颂歌也罢,都是抒情诗无疑。但是,且慢,这首长诗追忆了父亲的生平:从“婴儿”,到“童年”,从“在悬崖上取下蜂巢”,到“把一只羊推下悬崖”,从“偷窥了爱情给肉体的馈赠”,到“学到了格言和观察日月的知识”,从“射杀了一只威胁孕妇的花豹”,到“让一只牛角发出风暴一样的怒吼”,从“肉体和心灵承担天石的重负”,到“把爱给了女人和孩子”。此外,诗人还为父亲的旅程与返程请来了向导:除了“光明的使者”和“盛装的先辈”,还有并未现身而又无处不在的“支呷阿鲁”——这也让我们想到但丁(Dante Alighieri)的向导:除了地狱向导和炼狱向导“维吉尔”(但丁所尊重的古罗马诗人),还有天堂向导“贝亚德”(但丁所喜爱的早夭少女)。吉狄马加所使用的这种史诗或拟史诗般的叙事学,让这首善始善终的抒情诗,在一个半山腰,差点突变为中规中矩的叙事诗。
  《迟到的挽歌》——如前所述——具有显而易见的“史诗可能性”,无论我们的参照物,是彝族史诗《勒俄特依》还是荷马史诗《奥德修斯》。何谓史诗可能性?原始性也,故事性也,音乐性也,现场感也,仪式感也,崇高感也。这首长诗或亦可以被古侯部落的毕摩,或曲涅部落的盲诗人吟唱于四方。在古希腊古罗马,史诗、叙事诗、牧歌、部分抒情诗、悲剧、喜剧和悲喜剧(亦即正剧),联袂写就了一部伟大的“神谱”,以至于再也没有必要仔细区分何谓诗人何谓戏剧家。而后来的文人拟史诗,《神曲》,其书名直译恰好就是《神圣的喜剧》。而《迟到的挽歌》,或亦可以轻易改写成一出悲喜剧,或诗人所谓“一出古希腊神剧”。这首长诗,的确具有这样一种力量——把只有眼睛的读者,变成了有眼睛有耳朵有嘴巴有鼻孔有手掌有臀部(围坐于扇形石阶)的观众。这里且引来一个文学史现象作为旁证:特洛亚城被木马计攻陷以后的故事,史诗《伊利亚特》和《奥德修斯》没讲完,悲剧《阿伽门农》接着讲,盲诗人荷马没讲完,悲剧大师埃斯库罗斯(Aeschylus)接着讲。
  笔者并非刻意强调《迟到的挽歌》的文体學两难,而是想说,它具有多个不同的声部或多种不同的文体学欲望。这首长诗曾写到一只双舌羊,“约格哈加”,据传就来自诗人的故乡。大凉山,尤其是昭觉,至今流传着这样的说法:“约格哈加站上木火山梁,叫声能够传遍每个地方。”也许,《迟到的挽歌》正是一只双舌羊:既有传统之舌,又有当代之舌或创造之舌,既有抒情诗之舌,又有叙事诗之舌,既有史诗之舌,又有悲喜剧之舌,既有彝文或彝文化之舌,又有汉文或汉文化之舌。而笔者,乐于删繁就简,坚持把《迟到的挽歌》称为“一首长诗”。2008年,是在剑桥大学,英国女诗人安娜·罗宾逊(Anna Robinson)创办《长诗》(Long Poem Magazine),这个杂志认为,长诗(Long Poem)就是长于七十五行的诗。2017年,这位女诗人受到吉狄马加的邀请,来到大凉山,参加了第二届邛海国际诗歌周。吉狄马加将怎么称呼安娜·罗宾逊?“英国表妹!”——这个称呼来自吉狄马加,似乎也恰好来自美妙的约格哈加:“英国”,姑且理解为现代性之舌;“表妹”,必然理解为民族性之舌——这个亲热而俏皮的词,包含了只有彝人才能心领神会的某种打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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