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本文就工程量清单计价在建筑工程招投标中的运用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招投标;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化操作
1、工程招投标中采用清单计价法的政策依据及实际意义
1.1 工程量清单计价法在
工程招投标中运用的政策依据1998年8月建设部在《关于进一步加强招标投标管理的规定》中指出“在具备条件的城市和项目上,可以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和工程工期划分规定,进行工程量清单招标、合理低价中标等试点,实现在国家宏观调控下由市场确定工程价格”;2001年6月1日建设部发布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八条“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应当提供工程量清单”;2001年11月5日建设部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第八条“招标投标工程可以采用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投标标底和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应当依据招标文件、施工设计图纸、施工现场条件和国家制定的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分部分工程项目划分、计量单位等进行编制。”由此可见,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法在工程招投标中运用具有足够的政策依据。
1.2 工程量清单计价法在工程招投标中运用的实际意义
清单计价在我国是指在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时,招标人依据工程施工图纸、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为投标人提供实物工程量项目和技术措施项目的数量清单(该清单反映了工程拟建情况,拟建数量)。
由于清单计价是以招标人将整个招标工程按统一的计算规则分解成工程量为前提,因为结合国际上的一般作法,与我国目前通常采用的预算报价比较而言,工程量清单计价在工程招投标中运用的实际意义有以下几点:
(1)由于工程量清单计价明细地反映了工程的实物消耗和有关费用,因此这种计价模式易于结合建设工程的具体情况,改变现行的以预算定额为基础的静态计价模式为将各种因素考虑在单价内的动态计价模式;
(2)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有利于实现风险的合理分担、明确招投标双方的责任;
(3)由于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招标人不需要编制标底,所以,工程量清单报价有利于消除编制标的给报投标活动带来的负面影响,从而促使投标企业把主要精力放在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和对市场各种因素的分析及建立企业内部价格体系中去。
2、工程量清单计价法在招标中的规范化操作
由于工程量清单是在招投标过程中形成的,因此对招投标过程中的规范化操作提出了严格要求。首先,招标文件提出的工程量表,应包括工程项目,分项工程计量单位,以及按照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的各分项工程量。其次,要提供详细的各分项工程技术标准和材料标准以及计价原则和计费办法等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做出响应,然后据此审核工程量,并按照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着重计算各分部分项工程单价,填入工程量表即工程量清单。有时,招标人在工程量表中不计算工程量,只列出工程项目和计量单位,由投标人自行判断工程量、单价和总价,然后形成工程量报价清单。工程项目划分、各分项工程量、各项目单价,是工程量清单的基本内容,是合同要约。中标的工程量清单,则是合同承诺。因此,可以说工程量清单是合同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实际工程量清單招标并通过工程量清单进行工程合同管理的工程,应特别重视对分项工程单价的计算。目前在我国工程招投标过程中,招标人和投标人都希望以施工图预算为基础来计算标底和投标报价,并以此签订合同价。对此,我国现行管理体制也有相应的规定,而且具有行政指令的性质。目前常用的施工图预算有两种基本方法,即单价法和实物法。单价法实行固定单价,而实物法实行市场时价,但两者都必须执行法定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定额消耗量。工程量清单所要求的单价计算方法接近实物法,但更倾向于完全市场经济的自主报价原则,更注意结合工程的具体特点和条件,包括竞争条件,不仅实行市场价,而且按企业经营情况和企业生产经验浮动确定人、材、机实物消耗量。此外,间接费等费用的计算也不执行规定费率,而是按工程实际支出和竞争需要来计算确定,然后按直接费比例分摊计入各项目单价。因此,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单价是包括了所有费用的综合单价。招标人即注意单价额度,更注重单价的计算方法,并据以评审最低报价。这种单价计算方法将影响和约束工程合同价的确定和支付,成为工程结算和工程索赔计算的重要依据,以保证合同当事人可以合理调整合同关系,真正实现工程动态管理。
工程量清单所要求的单价及计算方法,是国际惯例,也是我国工程造价管理体制改革的一个内容,其方向是实现“统一量、市场价、竞争费”的工造价管理体制和形成机制。
工程招投标中采用工程清单计价的操作步骤,可以为以下三步:
(1)编制招标文件阶段。
招标单位应在招标文件中规编制工程量清单的各项依据,并附上由该工程造价工程师制的工程量清单表(仅列工量项,空出单价项);
(2)编制投标书阶段。
投标单位应对工程量清单中列的工程量进行认真审核确认,然后再套用单价并汇总,在面分析企业所处的内外部环基础上,采用恰当的投标策确定报价;
(3)评标阶段。招标位应按“合理低价中标”原进行评标。
3、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外部条件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还应建立与之相应适应的外部件,才能使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招标中真正行之有效。
(1)要求有公平竟争的施工招标制度。工程量清单在于提供共同的投标基础,提供一个公平合理的风险划分模式,通过竞争性招标,满足效率、经济与公平原则,遵循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则,根据竞争力高低选择中标人,实现招标目的。
(2)要求在单价合同条件下适用。工程量清单本质上是单价合同的计价方式,它包括两层涵义:(a)工程量清单的特点是“量变价不变”。当前国内许多地方实行总价合同条件总价合同条件下清单计价招标,这是对单价合同与总价合同的混淆。(b)要求有相应的单价合同的治理结构,以合理划分和平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和风险。
(3)要求有独立公正的施工监理制度。现代工程合同条件是以独立公正的施工监理制度为核心而建立起来的合同格式条款,监理工程师起组织、监督、管理和协调的关键作用。这是现代工程合同的特点,也是发挥其作用的条件。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在《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应用指南》中指出:“只有在任命工程师管理合同的条件下才能使用FIOIC条款”。
(4)要求有完善的市场经济和法律体系。清单计价招标要求运用市场经济的规则,遵照价值规律、竞争规律和供求规律,由市场形成产品价格,完成建筑产品交易。当前,国内盛行的在招标中实行抽签、加权、强化标底作用以及其他片面强调公平性而无视经济性和效率性等,都是对招投标这一特殊市场交易方式的曲解,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单价合同是在完善的合同法律制度的基础上产生的,必须具有与此相应的市场经济制度,如:合同担保制度、工程保险制度和施工索赔制度等。因此,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和法律制度,健全的市场机制(包括竞争机制)是清单计价的基本条件。
4、结束语
总之,工程招投标中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市场经济体制对建筑业市场发展的必然要求,是理性的市场定价模式。也就是说,投标人的企业内部价格的形成完全是基于对市场的评价、选择、激励和导向的价格机制理性判断的结果。这就要求,建筑市场包括建材市场等都必须是理性的,是真正按照价值规律行事的市场,同时也必须是遵从法治的市场,当然,这需要一个长期的市场发育过程才能够最终成型。
关键词:招投标;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化操作
1、工程招投标中采用清单计价法的政策依据及实际意义
1.1 工程量清单计价法在
工程招投标中运用的政策依据1998年8月建设部在《关于进一步加强招标投标管理的规定》中指出“在具备条件的城市和项目上,可以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和工程工期划分规定,进行工程量清单招标、合理低价中标等试点,实现在国家宏观调控下由市场确定工程价格”;2001年6月1日建设部发布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八条“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应当提供工程量清单”;2001年11月5日建设部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第八条“招标投标工程可以采用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投标标底和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应当依据招标文件、施工设计图纸、施工现场条件和国家制定的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分部分工程项目划分、计量单位等进行编制。”由此可见,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法在工程招投标中运用具有足够的政策依据。
1.2 工程量清单计价法在工程招投标中运用的实际意义
清单计价在我国是指在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时,招标人依据工程施工图纸、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为投标人提供实物工程量项目和技术措施项目的数量清单(该清单反映了工程拟建情况,拟建数量)。
由于清单计价是以招标人将整个招标工程按统一的计算规则分解成工程量为前提,因为结合国际上的一般作法,与我国目前通常采用的预算报价比较而言,工程量清单计价在工程招投标中运用的实际意义有以下几点:
(1)由于工程量清单计价明细地反映了工程的实物消耗和有关费用,因此这种计价模式易于结合建设工程的具体情况,改变现行的以预算定额为基础的静态计价模式为将各种因素考虑在单价内的动态计价模式;
(2)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有利于实现风险的合理分担、明确招投标双方的责任;
(3)由于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招标人不需要编制标底,所以,工程量清单报价有利于消除编制标的给报投标活动带来的负面影响,从而促使投标企业把主要精力放在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和对市场各种因素的分析及建立企业内部价格体系中去。
2、工程量清单计价法在招标中的规范化操作
由于工程量清单是在招投标过程中形成的,因此对招投标过程中的规范化操作提出了严格要求。首先,招标文件提出的工程量表,应包括工程项目,分项工程计量单位,以及按照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的各分项工程量。其次,要提供详细的各分项工程技术标准和材料标准以及计价原则和计费办法等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做出响应,然后据此审核工程量,并按照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着重计算各分部分项工程单价,填入工程量表即工程量清单。有时,招标人在工程量表中不计算工程量,只列出工程项目和计量单位,由投标人自行判断工程量、单价和总价,然后形成工程量报价清单。工程项目划分、各分项工程量、各项目单价,是工程量清单的基本内容,是合同要约。中标的工程量清单,则是合同承诺。因此,可以说工程量清单是合同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实际工程量清單招标并通过工程量清单进行工程合同管理的工程,应特别重视对分项工程单价的计算。目前在我国工程招投标过程中,招标人和投标人都希望以施工图预算为基础来计算标底和投标报价,并以此签订合同价。对此,我国现行管理体制也有相应的规定,而且具有行政指令的性质。目前常用的施工图预算有两种基本方法,即单价法和实物法。单价法实行固定单价,而实物法实行市场时价,但两者都必须执行法定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定额消耗量。工程量清单所要求的单价计算方法接近实物法,但更倾向于完全市场经济的自主报价原则,更注意结合工程的具体特点和条件,包括竞争条件,不仅实行市场价,而且按企业经营情况和企业生产经验浮动确定人、材、机实物消耗量。此外,间接费等费用的计算也不执行规定费率,而是按工程实际支出和竞争需要来计算确定,然后按直接费比例分摊计入各项目单价。因此,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单价是包括了所有费用的综合单价。招标人即注意单价额度,更注重单价的计算方法,并据以评审最低报价。这种单价计算方法将影响和约束工程合同价的确定和支付,成为工程结算和工程索赔计算的重要依据,以保证合同当事人可以合理调整合同关系,真正实现工程动态管理。
工程量清单所要求的单价及计算方法,是国际惯例,也是我国工程造价管理体制改革的一个内容,其方向是实现“统一量、市场价、竞争费”的工造价管理体制和形成机制。
工程招投标中采用工程清单计价的操作步骤,可以为以下三步:
(1)编制招标文件阶段。
招标单位应在招标文件中规编制工程量清单的各项依据,并附上由该工程造价工程师制的工程量清单表(仅列工量项,空出单价项);
(2)编制投标书阶段。
投标单位应对工程量清单中列的工程量进行认真审核确认,然后再套用单价并汇总,在面分析企业所处的内外部环基础上,采用恰当的投标策确定报价;
(3)评标阶段。招标位应按“合理低价中标”原进行评标。
3、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外部条件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还应建立与之相应适应的外部件,才能使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招标中真正行之有效。
(1)要求有公平竟争的施工招标制度。工程量清单在于提供共同的投标基础,提供一个公平合理的风险划分模式,通过竞争性招标,满足效率、经济与公平原则,遵循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则,根据竞争力高低选择中标人,实现招标目的。
(2)要求在单价合同条件下适用。工程量清单本质上是单价合同的计价方式,它包括两层涵义:(a)工程量清单的特点是“量变价不变”。当前国内许多地方实行总价合同条件总价合同条件下清单计价招标,这是对单价合同与总价合同的混淆。(b)要求有相应的单价合同的治理结构,以合理划分和平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和风险。
(3)要求有独立公正的施工监理制度。现代工程合同条件是以独立公正的施工监理制度为核心而建立起来的合同格式条款,监理工程师起组织、监督、管理和协调的关键作用。这是现代工程合同的特点,也是发挥其作用的条件。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在《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应用指南》中指出:“只有在任命工程师管理合同的条件下才能使用FIOIC条款”。
(4)要求有完善的市场经济和法律体系。清单计价招标要求运用市场经济的规则,遵照价值规律、竞争规律和供求规律,由市场形成产品价格,完成建筑产品交易。当前,国内盛行的在招标中实行抽签、加权、强化标底作用以及其他片面强调公平性而无视经济性和效率性等,都是对招投标这一特殊市场交易方式的曲解,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单价合同是在完善的合同法律制度的基础上产生的,必须具有与此相应的市场经济制度,如:合同担保制度、工程保险制度和施工索赔制度等。因此,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和法律制度,健全的市场机制(包括竞争机制)是清单计价的基本条件。
4、结束语
总之,工程招投标中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市场经济体制对建筑业市场发展的必然要求,是理性的市场定价模式。也就是说,投标人的企业内部价格的形成完全是基于对市场的评价、选择、激励和导向的价格机制理性判断的结果。这就要求,建筑市场包括建材市场等都必须是理性的,是真正按照价值规律行事的市场,同时也必须是遵从法治的市场,当然,这需要一个长期的市场发育过程才能够最终成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