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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中国是世界上最受青睐的投资目标国之一。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所吸收的FDI呈不断增加趋势,是当今世界上吸收FDI最多的发展中国家。但是,中国所引进的一部分FDI却是其经济存在某些本质弱点的标志,即一部分FDI的引进是中国企业制度、经济管理体制、金融体制和政策法律制度有缺陷性一面的表现。
关键词:体制; 制度; FDI
中图分类号:F832.6 文献标识码:A
一、引言
改革开放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全球直接投资不断增长的浪潮中,中国以其稳定的政治环境、完善的基础设施、巨大的市场、丰富的劳动力资源以及飞速发展的经济等有利条件,吸引了全球众多投资者的眼光,所吸收的FDI呈稳步增长态势,是当今世界上吸引FDI最多的发展中国家。其中,2003年,中国实际利用FDI501.47亿美元,取代美国成为当年世界上第一大直接投资输入国;2004、2005年实际利用FDI则分别为606亿美元和603亿美元①,均居世界第三位。
简单地说,FDI的不断引进毫无疑问是中国政治稳定、经济飞速发展和实施“引进来”战略的结果。可是,中国有无存在“吸引”FDI的另一面呢?
在微观层次上,相同的宏观条件下,一个国家得到的FDI相对于国内投资而言是多还是少,部分取决于国内企业对外国企业的竞争力。从理论上讲,对于所发生的FDI来说,外国投资企业不必是世界上技术最先进的、组织最复杂的跨国公司,它们所需要的就是比东道国的本土企业更有效率。基于这个理由,本土企业的竞争力对FDI的发生所造成的影响,与外国投资企业的竞争力是一样大的(黄亚生,2005)。进一步地,在给定水平的市场规模或劳动力成本上,一个设计得较好的企业制度、金融体制、经济管理体制和政策法律制度,将使本土企业更具竞争力。如果有效率的国内企业家能够很容易地得到国内资本,那么大量FDI尤其是劳动密集型FDI就可能是不必要的,小型的外国企业可能会发现转而加入到合约生产中会更有利可图,如外包。但是,因为企业制度、金融体制、经济管理体制和政策法律制度的设计不同,它阻碍了国内企业家不能得到国内外市场增长的好处,而这可能给外国企业带来了更大的投资机会。
在宏观层次上,给定有效率的企业制度,一个设计得较好的金融体制、经济管理体制和政策法律制度,还将使国内储蓄资源得到有效利用,减少引资数量,杜绝假外资和避免盲目引资,并提高利用FDI的质量,也将使国内企业与FDI相比有更多的平等竞争机会。
转型时期的中国,其企业制度、金融体制、经济管理体制和政策法律制度的质量对FDI是有影响的,正是中国这些现行体制、制度的某些缺陷,“吸引”了一部分FDI,这些FDI并非是一定要加以引进的,或者应当尽可能较少地加以引进,它们主要包括:(1)存在某些制度缺陷的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以及民营企业于所有权上受到的歧视,为外国企业进入提供了较多的商业机会;(2)经济管理体制及政策法律制度的某些缺陷所滋生的一部分外资、假外资;(3)相对低效率的国内金融体系所导致的“迂回FDI”及对外资的依赖性异常得高;(4)外资优惠政策、法律制度某些缺陷等,使劳动密集型行业的生产和出口中,国外企业占据主宰地位。
二、体制、制度缺陷与利用FDI
(一)企业制度缺陷与利用FDI
⒈国有企业与利用FDI
国有企业产权不清、职责不分并且部分企业管理落后、缺乏效率和创新意识已是常识;此外,在国有企业中,由于信息不对称,委托人(国家)无法有效地监督代理人(国有企业的经营者和管理者)的工作,因此,一些代理人尚不能处处为企业利润最大化目标而工作。所以中国的一些国有企业处于全面无竞争力和无效率状态,已是较普遍现象。譬如,1998-2004年,中国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中,亏损企业占全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数的平均比例为37%,即有近40%的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处于亏损状态②。
但中国同时并不缺少企业家的才华和倾向,毕竟许多华裔企业家在国外做得极其得好,而且是中国境内的外国投资者的主导力量。但是企业家精神并不等同于企业竞争力,企业家精神必须得到资金支持,必须能够进入市场,得到投资机会。幸运地是,由于中国国有企业在中国经济体制中的特殊地位,使它们能够较非国有企业优先从国有金融机构中得到慷慨、廉价的融资支持,因而有了很大的有价值的资产基础。但是,因为产权不清、管理落后、缺乏效率和创新意识、激励安排不够以及利润动力不足,在资产负债表上,一些国有企业积累了大量的金融损失和大量明示及暗示的短期债务,导致它们不能创造价值,产生的利润很低或者为负。一个重要的资产价值基础和较差的盈利能力的结合,说明了国有企业是潜在的收购目标(黄亚生,2005)。在这种情况下,对于这些经营不善的国有企业,出于体制歧视,在国有企业购并的竞标中,政府有效地排除了中国私人企业的参与,而只允许外资企业之间相互竞争,并且外资企业参与通常被认为是引进了外资,于是国有企业便成了跨国公司完美的收购对象。其实,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一些FDI就开始着手为收购国有企业的运营资产提供资金了,外资并购占利用FDI总额的5%—6%③。
⒉民营企业与利用FDI
尽管民营经济在中国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性不断增加,但中国民营企业却先天性地存在一些发育不足的制度。民营企业尤其是中小民营企业主有相当一部分来自农民,其文化素质、管理水平、守法诚信度等方面都较低,往往集所有权、决策权和管理权于一身,习惯于凭经验、直觉、运气来进行决策和管理,因此造成企业的抗风险能力差,增加银行信贷风险,致使银行贷款不顺。民营企业绝大多数实行“夫妻店”、“父子兵”和“兄弟班”④式的家族管理,并且世代相传,企业决策完全是个人或家族的“一言堂”,缺乏合理有效的内部约束和激励机制,因而企业存在可能因个人的失误而带来的风险。
另一方面,在影响民营企业发展的外部因素中,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出于认识上的偏差,存在着对民营企业所有权的歧视,民营企业在注册审批、行业进入、融资和法律保护等方面所受到的排挤和限制远远大于国有和集体企业。尽管从1997年起,国家鼓励和支持民营、私营经济发展,但过去对他们的种种歧视难以在短期内消除。
民营企业制度的某些缺陷及其所受到的所有权上的种种歧视,使民营企业同国有企业相比,无法享有事实上的平等竞争机会,这尤其体现在民营企业融资难⑤及行业进入限制上⑥,导致民营企业规模普遍偏小且竞争力不强,只能大多存在于所需资金投入少且进入限制相对宽松的劳动密集型行业。民营企业有扩张自己生产能力的商业才干和能力,但他们苦于缺乏资金和行业限制而无法实现这一目标,所以当FDI在20世纪90年代进入中国的速度急剧增加时,民营企业发现,外国企业能够为自己的发展提供资本,而且这种资本引进恰恰又是政府鼓励的,从而,这种民营企业于国内融资上的边缘化和行业进入限制就为FDI的进入提供了有效的进入路径。这就解释了为什么FDI会进入一些中国领先了数个世纪的行业。传统的手工业、家俱制造、服装和劳动力密集型的轻工产品,是民营企业家的据点,因为中国民营私人企业家除了诉诸于代价最高的资本获得方法,将自己对企业的资产控制给予外国人之外别无它法。
总之,中国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制度的某些缺陷及对民营企业的所有权歧视,给予了FDI最为宽阔的舞台,使它们在中国优惠的引资政策下,不断进入中国而去寻觅新的商业机会。许多外国商人在一脸真诚地赞美着中国的时候,很实在地分享着中国经济成长的好处⑦。
(二)经济管理体制缺陷与利用FDI
⒈政企合一的经济管理体制与利用FDI
中国政府利用外资的初衷是是弥补国内资金短缺,为此,政府将利用外资提高到了改革开放的重要高度上加以对待,并制定了一系列的引资优惠政策。然而各级地方政府在引进外资过程中,由于过分追求地方利益和提高领导者业绩,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从后台管理直接走向前台参与,抛弃了市场经济中政府只是辅助性调节经济的角色,干预经济的行政色彩极其浓厚,追求行政效益甚于追求市场效益,将利用外资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加以对待,政府直接出面招商引资⑧。为此,各级地方政府完全不顾本地区经济发展实际,竞相出台优惠的引资政策吸引外资,这不仅付出了极高的经济和社会成本,还造成了盲目引资、催生了畸形的假外资。
与各级地方政府在引进外资上所体现出来的政企合一的经济管理体制关联的最大政策问题也是各地政企合一的开发区政策与体制。由于政府直接出面招商,就需要有一个载体来承接和安排投资项目,开发区应运而生。随着政府招商逐年增加,开发区数量也就随之叠加,由此产生的圈地问题也就不奇怪了。开发区在大量增加外商投资项目,加速工业化和扩大地方经济规模方面确实发挥过重大历史作用,今后也仍然不能忽视。现在的问题是,开发区政企合一的体制,既不利于开发区按市场要求合理开发和经营,也不利于政府真正承担政府的管理职能。这种体制比较适应外资数量扩张为主的要求,但不适应有选择地、比较自觉地吸收外资项目的要求(裴长洪,2005)。
⒉经济条块分割与利用FDI
经济条块分割是另一个造成较高的FDI流入量的因素。经济条块分割从许多方面推动了FDI需求。第一,它阻止了中国企业获得应有的更高的竞争力。它人为地将一个大型的国内市场分解为许多小型的市场,降低了市场的规模,也降低了市场需求的质量。第二,经济条块分割在阻止市场化的同时,增加了外国企业的讨价还价能力,它限制了竞争。国内企业只可以在它们各自的辖区内进行投资,而外国企业,即使是一些小型的外国企业,也可以在全国范围内选择项目。第三,经济条块分割增加了对资本的需求,使得外国企业超过了应有的价值。经济条块分割假设与以下的观察是一致的,即FDI在中国的许多地区内存在,以及即使非常小的外国企业也可以在多个地区建立分厂(黄亚生,2005)。
(三)金融体制缺陷与迂回FDI及利用FDI
我们不能否认,中国引进FDI可以弥补国内的储蓄不足,增加就业岗位,引入先进的技术、管理、规则和国际市场等等。然而,无论引进外资有多少好处,弥补国内储蓄不足始终构成其最基本的因素。但是,在中国,从1978年开始的20余年中,这个最基本的因素却是在变化着的。统计显示,1978-2005年间的中国储蓄投资格局大致经历了两个趋势相反的阶段。1978-1989年为第一阶段。此间,除1982和1983两年外,储蓄不足是中国经济的常态。引进国外资源(相应地出现贸易赤字)是中国谋求快速发展的重要途径。1990-2005年为第二阶段。此间,除1993年外,储蓄大于投资成为中国经济运行的常态,换言之,需求不足已成为这一阶段中国宏观经济运行的主要矛盾。因此,我们必须净额引进外部需求(净出口),方能吸收掉国内日益增长的储蓄,从而保持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相应地,资本外流已经成为中国经济的长期现象。简言之,如果从储蓄/投资的对比关系来分析引进FDI,其合理性已经基本丧失(李扬,2006)。也就是说,如果国内存在使储蓄资源转化为投资的有效的金融体制,引进FDI的合理性就会丧失,但现实并非如此。
⒈金融体制缺陷与迂回FDI
前文已提及,中国是吸引FDI最多的发展中国家,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吸引的FDI呈不断上升趋势。但是,在中国不断吸引的FDI中,则有相当部分为“迂回FDI”。
所谓“迂回FDI”,是指中国资金流向国外又以“FDI”形式流入国内的那部分资金。据有关学者和世界银行的估计,中国引进的FDI中有1/4⑨属于“迂回FDI”(表1)。
“迂回FDI”的出现,部分原因来自中国金融体制的某些缺陷,这可以用Despres、Kindleberger 和 Salant 1966年提出的“金融中介论”来解释。Despres、Kindleberger 和 Salant指出,20世纪50和60年代⑩,拥有发达长期资本市场的美国向存在“双顺差”的欧洲和日本事实上提供了金融中介的功能:首先是美国向欧洲和日本提供长期非流动性资本(包括直接投资),帮助这些地区发展经济。而当欧洲建立了美元账户和官方外汇储备之后,美国又向欧洲借入更富流动性的资本。对于中国出现的“迂回FDI”,这一理论仍然有解释力。周立(2004)的实证研究表明,无论是从货币化率、金融化率、资本外逃指标以及利率和汇率指标来看,中国金融发展水平和金融效率低下,处于发展中国家的中游水准,同发达国家有着较大差距。中国国内金融体制的缺陷或相对低效率的国内金融体系,使这一制度在动员储蓄方面尚差强人意,在媒介储蓄向投资转化方面,则显得效率很低。在这种情况下,它造成了这样一种循环存在:国内的储蓄首先通过贸易顺差流向国外,相应在国内积累起大量的国际储备,然后又通过各种引进外资的渠道流回国内,形成流入中国的“迂回FDI”(11)。
注:1990—2003年FDI数据来源于各年份《中国统计年鉴》和商务部统计网站——www.mofcom.gov.cn/tongjiziliao/tongjiziliao.html;2004、2005年FDI数据源自联合国贸易与发展会议《2005年世界投资报告》。
⒉金融体制缺陷与利用FDI
在传统的经济学理论中,都假定社会中的储蓄能够自动在价值和实物上转换为投资。实际上,在现实生活中,这种假定是不符合实际的。这是因为不同的生产资源与金融资源分属于不同的经济主体所有,要实现不同经济主体拥有的生产资源从潜在的生产力向现实的生产力转变,首先需要在价值形态上配置好潜在生产资源的价值支配权。潜在的生产资源的价值支配权在时间、规模与结构上的配置,客观上需要金融市场上各种金融机构、金融工具的出现。因此,货币、金融机构、非货币金融工具是加速储蓄转化为投资的必要条件。
但是,由于国内金融体制的缺陷或相对低效率的国内金融体系,造成在中国不仅缺乏促成储蓄有效转化为投资的健全、完善、发达的证券市场,而且缺乏储蓄有效转化为投资的发达金融机构和丰富的金融工具,导致中国丰富储蓄资源的闲置(12),因而通过引进一部分外资来促进经济增长,也就变得顺理成章了。
(五)政策、法律制度缺陷与利用FDI
⒈外资优惠政策缺陷与利用FDI
之所以中国是吸收FDI最成功的发展中国家,其一是外商看中的是中国大量廉价而高素质的劳动力、巨大的人口与市场规模以及中国经济的发展前景;其二是中国政府所实施的诸多外资优惠政策,它们包括减免所得税、返还增值税、提供优惠贷款等(表2)。近些年来,对于是否取消外资优惠政策,尽管国内有争议,但不争的事实是,这样一种正在实施的政策措施,它限制和约束了国内企业的发展,造成了对国内企业事实上的歧视,不符合WTO的法律框架。更重要的是,外资优惠政策,再辅之以中国国内丰富、廉价的劳动力资源,使FDI在中国享有巨大的竞争优势,这也就不难理解外国企业何以青睐中国的劳动密集型产业,而毫无必要投入高端技术。因此,当前的引资优惠政策只适合于附加值低的外资,对吸引高端外资基本无效(金利娟,2006)。
此外,各种外资优惠政策还助长了大量假外资(包括迂回FDI)的产生,即国内资本为了能利用各种外资优惠政策,它们以各种途径流向国外,再通过各种引资渠道流回国内,从而形成假外资。
⒉法律制度缺陷与利用FDI
经济学家普遍认为,FDI作为一项资产安排,防止了合约风险,即当外国企业受到东道国未预期的不利变化影响时而产生的风险。这些风险主要是指生产中涉及大量无形资产的时候所产生的风险。比如,当外国公司与当地企业存在着一种保持距离的关系时,一个当地企业可能是一个品牌名称、声誉和外国企业的搭便车者。当一个国家的知识产权管辖不完备的时候,这就是FDI的盛行,而不是技术许可的原因(奥克斯来,1997)。这个解释表明,在一个法律制度尤其是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制度不完善的国家中,FDI在资本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行业的所有权安排中具有主导性,因而决定了他们投入的技术一般不是最新技术,或即使投入的是最新技术,也会极力阻止技术的外溢。
另一方面,FDI也是一种商业合约,而商业合约的签定和执行不可避免地面临着较高的交易成本。在一个具有众所周知的商业环境欠完善的国家中进行商业活动和投资活动,一般会产生较高的交易成本,因此,只有巨大的回报足以抵补这些交易成本时,才能吸引非常小的外国企业在东道国进行投资。
中国的法律体系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也在不断地完善和健全,但在反垄断、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法律规范有待健全和规范;此外,中国的腐败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一般公共治理质量也不高,缺乏惩治腐败和提高公共治理质量的法律制度。它们导致了在中国有较高的合约交易成本。因此,在中国,一方面,出于对中国法律制度特别是知识产权保护等法律制度某些缺陷的担忧,外国投资者在中国所投入的技术并非是最先进的,或他们对于其核心技术控制得异常严谨,这便解释了FDI在资本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产业中的所有权安排主导性(13);另一方面,尽管合约在中国的执行面临着一定的交易成本,但中国丰富、廉价的劳动力资源及诸多优惠的引资政策措施,弥补了外资在中国可能面临的交易成本,这也进一步解释了FDI大量流入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原因,而非技术知识密集型产业。
表2中国对FDI的优惠政策
三、简短结论
我们并不否认中国稳定的政治环境、较完善的基础设施、巨大的市场、丰富的劳动力资源以及飞速发展的经济等因素对FDI的巨大吸引力,也无意否认FDI对增加中国国内就业、促进出口、提高国内企业技术水平、促进产业升级等所起的积极作用。
但是体制、制度缺陷是转型国家的一般事实,转型时期的中国,体制和制度同样存在着一些扭曲或缺陷,而正是企业制度、经济管理体制、金融体制及政策法律体制的某些扭曲或缺陷,使中国也“吸引”了一部分FDI,即一些FDI的进入是中国企业制度、经济管理体制、金融体制及政策法律制度某些扭曲或缺陷的表征。因此,中国应当继续深化改革,健全和完善企业制度、经济管理体制、金融体制及政策法律制度等,这不仅能增强国内企业竞争力,提高国内储蓄资源的配置效率,减少资本外逃,更重要的是能够避免假外资的滋生和盲目引资,提高利用FDI的技术含量,努力走质量引资道路,这才是当前中国利用外资的正确选择。
①数据来源于联合国贸发会议《2005年世界投资报告》。
②数据系根据《2005年中国统计年鉴》计算而得。
③刘卉.外资并购国有企业的趋势及对策分析[J].安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年第1期。
④张志宏.家族企业应尝试制度创新[N].载《文汇报》2006年5月15日,第16版。
⑤根据张捷(2003)的研究,2000年,中国民营经济的资金来源中,国内贷款、债券、利用外资、FDI和股权融资所占的比重分别为16.63%、6.91%、8.62%、4.25%和2.85%;而同一时期国有经济的上述资金来源所占的比重则分别为52.7%、81.43%、19.48%、6.37%和34.80%。
⑥2005年之前,非公有资本在电力、电信、铁路、民航、石油以及城镇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污水垃圾处理政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等领域的投资、建设与运营是被禁止或严格限制的。2005年2月,国务院制定了《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放宽非公有制经济市场准入;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行业和领域;允许外资进入的行业和领域;也允许国内非公有资本进入,并放宽股权比例限制等方面的条件;在投资核准、融资服务、财税政策、土地使用、对外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方面,对非公有制企业与其他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实行同等待遇。尽管如此,非公有资本走出的融资难和行业进入限制等困境,仍需较长时间。
⑦比如,潘英丽(2004)认为,外资在中国的收益率,也即我们利用外资的成本应不低于10%。这一判断也得到了Hale等美国学者(2003)的认同。他们指出,美国公司在中国的投资合同数额已超过700亿美元,这些投资为这些公司带来的收益比它们在任何其他发展中国家的合同投资所得到的更多。2000年美国公司从中国得到的收益为72亿美元,相比较,从墨西哥、新加坡和巴西得到的分别是46亿美元、35亿美元和18.5亿美元。
⑧中国各级地方政府利用外资工作几乎都直接成为党委和政府的事情。中国大部分市、县级地方政府都设有招商局,专门负责招商引资;有的地方党委和政府则提出招商引资是“一把手工程”的口号,党委书记亲自率大批人员出国招商引资;有的地方甚至将招商引资任务层层分解落实,限期完成;更有甚者,有的地方则将引资额的多少直接与干部的提拔和任用相挂钩。
⑨《参考消息》2006年4月28日。
⑩20世纪50年代和60年代,欧洲、日本对美国存在着长期的“双顺差”,并且因此引起了美国资本先流入欧洲、日本,然后又流向美国的资金循环。
(11)中国诸多的外资优惠政策(表2)也是导致“迂回FDI”产生的重要原因之一。“迂回FDI”实际上也是假外资。
(12)造成中国当前丰富储蓄资源闲置的还有其它原因,如父母为子女上学、就业、结婚等需储蓄和积累资金,储蓄者将来的养老需要等。
(13)保持在东道国的竞争优势也是导致FDI在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业中所有权安排主导性原因之一。
参考文献:
[1](美)黄亚生.改革时期的外国直接投资[M].北京:新星出版社,2005.
[2]李扬,余维彬.全球经济失衡下的FDI[EB/OL].http://www.cassren.com/jinrongview.asp?Id=334.
[3]裴长洪.用科学发展观丰富利用外资的理论和实践[J].财贸经济,2005,(1):10-17.
[4]张志宏.家族企业应尝试制度创新[N].文汇报,2006(5月15日):第16版.
[5]潘英丽.人民币汇率的内在生成机制[J].国际经济评论,2004,(1-2):37-42.
[6]李杰.我国利用外资的正负效应分析[J].经济学家,2004,(1 ):65-70.
[7]金利娟.对我国外资战略政策调整的理性思考[J].经济问题探索,2006,(3):46-49.
[8]周立.中国各地区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1978—2000)[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
[9]张捷.结构变换期的中小企业金融研究[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3.
(责任编辑吴晓妹)
关键词:体制; 制度; FDI
中图分类号:F832.6 文献标识码:A
一、引言
改革开放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全球直接投资不断增长的浪潮中,中国以其稳定的政治环境、完善的基础设施、巨大的市场、丰富的劳动力资源以及飞速发展的经济等有利条件,吸引了全球众多投资者的眼光,所吸收的FDI呈稳步增长态势,是当今世界上吸引FDI最多的发展中国家。其中,2003年,中国实际利用FDI501.47亿美元,取代美国成为当年世界上第一大直接投资输入国;2004、2005年实际利用FDI则分别为606亿美元和603亿美元①,均居世界第三位。
简单地说,FDI的不断引进毫无疑问是中国政治稳定、经济飞速发展和实施“引进来”战略的结果。可是,中国有无存在“吸引”FDI的另一面呢?
在微观层次上,相同的宏观条件下,一个国家得到的FDI相对于国内投资而言是多还是少,部分取决于国内企业对外国企业的竞争力。从理论上讲,对于所发生的FDI来说,外国投资企业不必是世界上技术最先进的、组织最复杂的跨国公司,它们所需要的就是比东道国的本土企业更有效率。基于这个理由,本土企业的竞争力对FDI的发生所造成的影响,与外国投资企业的竞争力是一样大的(黄亚生,2005)。进一步地,在给定水平的市场规模或劳动力成本上,一个设计得较好的企业制度、金融体制、经济管理体制和政策法律制度,将使本土企业更具竞争力。如果有效率的国内企业家能够很容易地得到国内资本,那么大量FDI尤其是劳动密集型FDI就可能是不必要的,小型的外国企业可能会发现转而加入到合约生产中会更有利可图,如外包。但是,因为企业制度、金融体制、经济管理体制和政策法律制度的设计不同,它阻碍了国内企业家不能得到国内外市场增长的好处,而这可能给外国企业带来了更大的投资机会。
在宏观层次上,给定有效率的企业制度,一个设计得较好的金融体制、经济管理体制和政策法律制度,还将使国内储蓄资源得到有效利用,减少引资数量,杜绝假外资和避免盲目引资,并提高利用FDI的质量,也将使国内企业与FDI相比有更多的平等竞争机会。
转型时期的中国,其企业制度、金融体制、经济管理体制和政策法律制度的质量对FDI是有影响的,正是中国这些现行体制、制度的某些缺陷,“吸引”了一部分FDI,这些FDI并非是一定要加以引进的,或者应当尽可能较少地加以引进,它们主要包括:(1)存在某些制度缺陷的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以及民营企业于所有权上受到的歧视,为外国企业进入提供了较多的商业机会;(2)经济管理体制及政策法律制度的某些缺陷所滋生的一部分外资、假外资;(3)相对低效率的国内金融体系所导致的“迂回FDI”及对外资的依赖性异常得高;(4)外资优惠政策、法律制度某些缺陷等,使劳动密集型行业的生产和出口中,国外企业占据主宰地位。
二、体制、制度缺陷与利用FDI
(一)企业制度缺陷与利用FDI
⒈国有企业与利用FDI
国有企业产权不清、职责不分并且部分企业管理落后、缺乏效率和创新意识已是常识;此外,在国有企业中,由于信息不对称,委托人(国家)无法有效地监督代理人(国有企业的经营者和管理者)的工作,因此,一些代理人尚不能处处为企业利润最大化目标而工作。所以中国的一些国有企业处于全面无竞争力和无效率状态,已是较普遍现象。譬如,1998-2004年,中国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中,亏损企业占全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数的平均比例为37%,即有近40%的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处于亏损状态②。
但中国同时并不缺少企业家的才华和倾向,毕竟许多华裔企业家在国外做得极其得好,而且是中国境内的外国投资者的主导力量。但是企业家精神并不等同于企业竞争力,企业家精神必须得到资金支持,必须能够进入市场,得到投资机会。幸运地是,由于中国国有企业在中国经济体制中的特殊地位,使它们能够较非国有企业优先从国有金融机构中得到慷慨、廉价的融资支持,因而有了很大的有价值的资产基础。但是,因为产权不清、管理落后、缺乏效率和创新意识、激励安排不够以及利润动力不足,在资产负债表上,一些国有企业积累了大量的金融损失和大量明示及暗示的短期债务,导致它们不能创造价值,产生的利润很低或者为负。一个重要的资产价值基础和较差的盈利能力的结合,说明了国有企业是潜在的收购目标(黄亚生,2005)。在这种情况下,对于这些经营不善的国有企业,出于体制歧视,在国有企业购并的竞标中,政府有效地排除了中国私人企业的参与,而只允许外资企业之间相互竞争,并且外资企业参与通常被认为是引进了外资,于是国有企业便成了跨国公司完美的收购对象。其实,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一些FDI就开始着手为收购国有企业的运营资产提供资金了,外资并购占利用FDI总额的5%—6%③。
⒉民营企业与利用FDI
尽管民营经济在中国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性不断增加,但中国民营企业却先天性地存在一些发育不足的制度。民营企业尤其是中小民营企业主有相当一部分来自农民,其文化素质、管理水平、守法诚信度等方面都较低,往往集所有权、决策权和管理权于一身,习惯于凭经验、直觉、运气来进行决策和管理,因此造成企业的抗风险能力差,增加银行信贷风险,致使银行贷款不顺。民营企业绝大多数实行“夫妻店”、“父子兵”和“兄弟班”④式的家族管理,并且世代相传,企业决策完全是个人或家族的“一言堂”,缺乏合理有效的内部约束和激励机制,因而企业存在可能因个人的失误而带来的风险。
另一方面,在影响民营企业发展的外部因素中,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出于认识上的偏差,存在着对民营企业所有权的歧视,民营企业在注册审批、行业进入、融资和法律保护等方面所受到的排挤和限制远远大于国有和集体企业。尽管从1997年起,国家鼓励和支持民营、私营经济发展,但过去对他们的种种歧视难以在短期内消除。
民营企业制度的某些缺陷及其所受到的所有权上的种种歧视,使民营企业同国有企业相比,无法享有事实上的平等竞争机会,这尤其体现在民营企业融资难⑤及行业进入限制上⑥,导致民营企业规模普遍偏小且竞争力不强,只能大多存在于所需资金投入少且进入限制相对宽松的劳动密集型行业。民营企业有扩张自己生产能力的商业才干和能力,但他们苦于缺乏资金和行业限制而无法实现这一目标,所以当FDI在20世纪90年代进入中国的速度急剧增加时,民营企业发现,外国企业能够为自己的发展提供资本,而且这种资本引进恰恰又是政府鼓励的,从而,这种民营企业于国内融资上的边缘化和行业进入限制就为FDI的进入提供了有效的进入路径。这就解释了为什么FDI会进入一些中国领先了数个世纪的行业。传统的手工业、家俱制造、服装和劳动力密集型的轻工产品,是民营企业家的据点,因为中国民营私人企业家除了诉诸于代价最高的资本获得方法,将自己对企业的资产控制给予外国人之外别无它法。
总之,中国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制度的某些缺陷及对民营企业的所有权歧视,给予了FDI最为宽阔的舞台,使它们在中国优惠的引资政策下,不断进入中国而去寻觅新的商业机会。许多外国商人在一脸真诚地赞美着中国的时候,很实在地分享着中国经济成长的好处⑦。
(二)经济管理体制缺陷与利用FDI
⒈政企合一的经济管理体制与利用FDI
中国政府利用外资的初衷是是弥补国内资金短缺,为此,政府将利用外资提高到了改革开放的重要高度上加以对待,并制定了一系列的引资优惠政策。然而各级地方政府在引进外资过程中,由于过分追求地方利益和提高领导者业绩,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从后台管理直接走向前台参与,抛弃了市场经济中政府只是辅助性调节经济的角色,干预经济的行政色彩极其浓厚,追求行政效益甚于追求市场效益,将利用外资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加以对待,政府直接出面招商引资⑧。为此,各级地方政府完全不顾本地区经济发展实际,竞相出台优惠的引资政策吸引外资,这不仅付出了极高的经济和社会成本,还造成了盲目引资、催生了畸形的假外资。
与各级地方政府在引进外资上所体现出来的政企合一的经济管理体制关联的最大政策问题也是各地政企合一的开发区政策与体制。由于政府直接出面招商,就需要有一个载体来承接和安排投资项目,开发区应运而生。随着政府招商逐年增加,开发区数量也就随之叠加,由此产生的圈地问题也就不奇怪了。开发区在大量增加外商投资项目,加速工业化和扩大地方经济规模方面确实发挥过重大历史作用,今后也仍然不能忽视。现在的问题是,开发区政企合一的体制,既不利于开发区按市场要求合理开发和经营,也不利于政府真正承担政府的管理职能。这种体制比较适应外资数量扩张为主的要求,但不适应有选择地、比较自觉地吸收外资项目的要求(裴长洪,2005)。
⒉经济条块分割与利用FDI
经济条块分割是另一个造成较高的FDI流入量的因素。经济条块分割从许多方面推动了FDI需求。第一,它阻止了中国企业获得应有的更高的竞争力。它人为地将一个大型的国内市场分解为许多小型的市场,降低了市场的规模,也降低了市场需求的质量。第二,经济条块分割在阻止市场化的同时,增加了外国企业的讨价还价能力,它限制了竞争。国内企业只可以在它们各自的辖区内进行投资,而外国企业,即使是一些小型的外国企业,也可以在全国范围内选择项目。第三,经济条块分割增加了对资本的需求,使得外国企业超过了应有的价值。经济条块分割假设与以下的观察是一致的,即FDI在中国的许多地区内存在,以及即使非常小的外国企业也可以在多个地区建立分厂(黄亚生,2005)。
(三)金融体制缺陷与迂回FDI及利用FDI
我们不能否认,中国引进FDI可以弥补国内的储蓄不足,增加就业岗位,引入先进的技术、管理、规则和国际市场等等。然而,无论引进外资有多少好处,弥补国内储蓄不足始终构成其最基本的因素。但是,在中国,从1978年开始的20余年中,这个最基本的因素却是在变化着的。统计显示,1978-2005年间的中国储蓄投资格局大致经历了两个趋势相反的阶段。1978-1989年为第一阶段。此间,除1982和1983两年外,储蓄不足是中国经济的常态。引进国外资源(相应地出现贸易赤字)是中国谋求快速发展的重要途径。1990-2005年为第二阶段。此间,除1993年外,储蓄大于投资成为中国经济运行的常态,换言之,需求不足已成为这一阶段中国宏观经济运行的主要矛盾。因此,我们必须净额引进外部需求(净出口),方能吸收掉国内日益增长的储蓄,从而保持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相应地,资本外流已经成为中国经济的长期现象。简言之,如果从储蓄/投资的对比关系来分析引进FDI,其合理性已经基本丧失(李扬,2006)。也就是说,如果国内存在使储蓄资源转化为投资的有效的金融体制,引进FDI的合理性就会丧失,但现实并非如此。
⒈金融体制缺陷与迂回FDI
前文已提及,中国是吸引FDI最多的发展中国家,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吸引的FDI呈不断上升趋势。但是,在中国不断吸引的FDI中,则有相当部分为“迂回FDI”。
所谓“迂回FDI”,是指中国资金流向国外又以“FDI”形式流入国内的那部分资金。据有关学者和世界银行的估计,中国引进的FDI中有1/4⑨属于“迂回FDI”(表1)。
“迂回FDI”的出现,部分原因来自中国金融体制的某些缺陷,这可以用Despres、Kindleberger 和 Salant 1966年提出的“金融中介论”来解释。Despres、Kindleberger 和 Salant指出,20世纪50和60年代⑩,拥有发达长期资本市场的美国向存在“双顺差”的欧洲和日本事实上提供了金融中介的功能:首先是美国向欧洲和日本提供长期非流动性资本(包括直接投资),帮助这些地区发展经济。而当欧洲建立了美元账户和官方外汇储备之后,美国又向欧洲借入更富流动性的资本。对于中国出现的“迂回FDI”,这一理论仍然有解释力。周立(2004)的实证研究表明,无论是从货币化率、金融化率、资本外逃指标以及利率和汇率指标来看,中国金融发展水平和金融效率低下,处于发展中国家的中游水准,同发达国家有着较大差距。中国国内金融体制的缺陷或相对低效率的国内金融体系,使这一制度在动员储蓄方面尚差强人意,在媒介储蓄向投资转化方面,则显得效率很低。在这种情况下,它造成了这样一种循环存在:国内的储蓄首先通过贸易顺差流向国外,相应在国内积累起大量的国际储备,然后又通过各种引进外资的渠道流回国内,形成流入中国的“迂回FDI”(11)。
注:1990—2003年FDI数据来源于各年份《中国统计年鉴》和商务部统计网站——www.mofcom.gov.cn/tongjiziliao/tongjiziliao.html;2004、2005年FDI数据源自联合国贸易与发展会议《2005年世界投资报告》。
⒉金融体制缺陷与利用FDI
在传统的经济学理论中,都假定社会中的储蓄能够自动在价值和实物上转换为投资。实际上,在现实生活中,这种假定是不符合实际的。这是因为不同的生产资源与金融资源分属于不同的经济主体所有,要实现不同经济主体拥有的生产资源从潜在的生产力向现实的生产力转变,首先需要在价值形态上配置好潜在生产资源的价值支配权。潜在的生产资源的价值支配权在时间、规模与结构上的配置,客观上需要金融市场上各种金融机构、金融工具的出现。因此,货币、金融机构、非货币金融工具是加速储蓄转化为投资的必要条件。
但是,由于国内金融体制的缺陷或相对低效率的国内金融体系,造成在中国不仅缺乏促成储蓄有效转化为投资的健全、完善、发达的证券市场,而且缺乏储蓄有效转化为投资的发达金融机构和丰富的金融工具,导致中国丰富储蓄资源的闲置(12),因而通过引进一部分外资来促进经济增长,也就变得顺理成章了。
(五)政策、法律制度缺陷与利用FDI
⒈外资优惠政策缺陷与利用FDI
之所以中国是吸收FDI最成功的发展中国家,其一是外商看中的是中国大量廉价而高素质的劳动力、巨大的人口与市场规模以及中国经济的发展前景;其二是中国政府所实施的诸多外资优惠政策,它们包括减免所得税、返还增值税、提供优惠贷款等(表2)。近些年来,对于是否取消外资优惠政策,尽管国内有争议,但不争的事实是,这样一种正在实施的政策措施,它限制和约束了国内企业的发展,造成了对国内企业事实上的歧视,不符合WTO的法律框架。更重要的是,外资优惠政策,再辅之以中国国内丰富、廉价的劳动力资源,使FDI在中国享有巨大的竞争优势,这也就不难理解外国企业何以青睐中国的劳动密集型产业,而毫无必要投入高端技术。因此,当前的引资优惠政策只适合于附加值低的外资,对吸引高端外资基本无效(金利娟,2006)。
此外,各种外资优惠政策还助长了大量假外资(包括迂回FDI)的产生,即国内资本为了能利用各种外资优惠政策,它们以各种途径流向国外,再通过各种引资渠道流回国内,从而形成假外资。
⒉法律制度缺陷与利用FDI
经济学家普遍认为,FDI作为一项资产安排,防止了合约风险,即当外国企业受到东道国未预期的不利变化影响时而产生的风险。这些风险主要是指生产中涉及大量无形资产的时候所产生的风险。比如,当外国公司与当地企业存在着一种保持距离的关系时,一个当地企业可能是一个品牌名称、声誉和外国企业的搭便车者。当一个国家的知识产权管辖不完备的时候,这就是FDI的盛行,而不是技术许可的原因(奥克斯来,1997)。这个解释表明,在一个法律制度尤其是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制度不完善的国家中,FDI在资本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行业的所有权安排中具有主导性,因而决定了他们投入的技术一般不是最新技术,或即使投入的是最新技术,也会极力阻止技术的外溢。
另一方面,FDI也是一种商业合约,而商业合约的签定和执行不可避免地面临着较高的交易成本。在一个具有众所周知的商业环境欠完善的国家中进行商业活动和投资活动,一般会产生较高的交易成本,因此,只有巨大的回报足以抵补这些交易成本时,才能吸引非常小的外国企业在东道国进行投资。
中国的法律体系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也在不断地完善和健全,但在反垄断、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法律规范有待健全和规范;此外,中国的腐败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一般公共治理质量也不高,缺乏惩治腐败和提高公共治理质量的法律制度。它们导致了在中国有较高的合约交易成本。因此,在中国,一方面,出于对中国法律制度特别是知识产权保护等法律制度某些缺陷的担忧,外国投资者在中国所投入的技术并非是最先进的,或他们对于其核心技术控制得异常严谨,这便解释了FDI在资本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产业中的所有权安排主导性(13);另一方面,尽管合约在中国的执行面临着一定的交易成本,但中国丰富、廉价的劳动力资源及诸多优惠的引资政策措施,弥补了外资在中国可能面临的交易成本,这也进一步解释了FDI大量流入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原因,而非技术知识密集型产业。
表2中国对FDI的优惠政策
三、简短结论
我们并不否认中国稳定的政治环境、较完善的基础设施、巨大的市场、丰富的劳动力资源以及飞速发展的经济等因素对FDI的巨大吸引力,也无意否认FDI对增加中国国内就业、促进出口、提高国内企业技术水平、促进产业升级等所起的积极作用。
但是体制、制度缺陷是转型国家的一般事实,转型时期的中国,体制和制度同样存在着一些扭曲或缺陷,而正是企业制度、经济管理体制、金融体制及政策法律体制的某些扭曲或缺陷,使中国也“吸引”了一部分FDI,即一些FDI的进入是中国企业制度、经济管理体制、金融体制及政策法律制度某些扭曲或缺陷的表征。因此,中国应当继续深化改革,健全和完善企业制度、经济管理体制、金融体制及政策法律制度等,这不仅能增强国内企业竞争力,提高国内储蓄资源的配置效率,减少资本外逃,更重要的是能够避免假外资的滋生和盲目引资,提高利用FDI的技术含量,努力走质量引资道路,这才是当前中国利用外资的正确选择。
①数据来源于联合国贸发会议《2005年世界投资报告》。
②数据系根据《2005年中国统计年鉴》计算而得。
③刘卉.外资并购国有企业的趋势及对策分析[J].安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年第1期。
④张志宏.家族企业应尝试制度创新[N].载《文汇报》2006年5月15日,第16版。
⑤根据张捷(2003)的研究,2000年,中国民营经济的资金来源中,国内贷款、债券、利用外资、FDI和股权融资所占的比重分别为16.63%、6.91%、8.62%、4.25%和2.85%;而同一时期国有经济的上述资金来源所占的比重则分别为52.7%、81.43%、19.48%、6.37%和34.80%。
⑥2005年之前,非公有资本在电力、电信、铁路、民航、石油以及城镇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污水垃圾处理政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等领域的投资、建设与运营是被禁止或严格限制的。2005年2月,国务院制定了《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放宽非公有制经济市场准入;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行业和领域;允许外资进入的行业和领域;也允许国内非公有资本进入,并放宽股权比例限制等方面的条件;在投资核准、融资服务、财税政策、土地使用、对外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方面,对非公有制企业与其他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实行同等待遇。尽管如此,非公有资本走出的融资难和行业进入限制等困境,仍需较长时间。
⑦比如,潘英丽(2004)认为,外资在中国的收益率,也即我们利用外资的成本应不低于10%。这一判断也得到了Hale等美国学者(2003)的认同。他们指出,美国公司在中国的投资合同数额已超过700亿美元,这些投资为这些公司带来的收益比它们在任何其他发展中国家的合同投资所得到的更多。2000年美国公司从中国得到的收益为72亿美元,相比较,从墨西哥、新加坡和巴西得到的分别是46亿美元、35亿美元和18.5亿美元。
⑧中国各级地方政府利用外资工作几乎都直接成为党委和政府的事情。中国大部分市、县级地方政府都设有招商局,专门负责招商引资;有的地方党委和政府则提出招商引资是“一把手工程”的口号,党委书记亲自率大批人员出国招商引资;有的地方甚至将招商引资任务层层分解落实,限期完成;更有甚者,有的地方则将引资额的多少直接与干部的提拔和任用相挂钩。
⑨《参考消息》2006年4月28日。
⑩20世纪50年代和60年代,欧洲、日本对美国存在着长期的“双顺差”,并且因此引起了美国资本先流入欧洲、日本,然后又流向美国的资金循环。
(11)中国诸多的外资优惠政策(表2)也是导致“迂回FDI”产生的重要原因之一。“迂回FDI”实际上也是假外资。
(12)造成中国当前丰富储蓄资源闲置的还有其它原因,如父母为子女上学、就业、结婚等需储蓄和积累资金,储蓄者将来的养老需要等。
(13)保持在东道国的竞争优势也是导致FDI在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业中所有权安排主导性原因之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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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李扬,余维彬.全球经济失衡下的FDI[EB/OL].http://www.cassren.com/jinrongview.asp?Id=334.
[3]裴长洪.用科学发展观丰富利用外资的理论和实践[J].财贸经济,2005,(1):10-17.
[4]张志宏.家族企业应尝试制度创新[N].文汇报,2006(5月15日):第16版.
[5]潘英丽.人民币汇率的内在生成机制[J].国际经济评论,2004,(1-2):3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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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金利娟.对我国外资战略政策调整的理性思考[J].经济问题探索,2006,(3):46-49.
[8]周立.中国各地区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1978—2000)[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
[9]张捷.结构变换期的中小企业金融研究[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3.
(责任编辑吴晓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