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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春秋时赵宣子举荐贤能“比”而“不党”的史实,几千年来一直为后世所称道。他难能可贵之处就在于出以公心、把举荐贤能提高到对国家重要性的高度来认识。这与当前我国最突出的腐败现象“买官卖官”形成强烈的对比。不少专家和权威人士因此反复强调要加强选人用人的制度建设,可现在国家关于这方面的制度已经够健全了,这种腐败现象还是没遏制住。这说明了什么?说明了加强制度建设、制度监管、阳光化操作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还是要长期地深入地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干部的思想教育、素质教育、党性教育,以增强干部秉公执法、勤政爱民、严于律己、自觉抵制金钱诱惑、拒腐蚀的能力。
关键词:举荐贤能;“比而不党”;针砭;时弊
中图分类号:D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118(2012)06-0091-01
从赵宣子举荐贤能“比”而“不党”的史实可以看出,以权谋私,“买官卖官”腐败现象在几千年前的春秋时期就存在,并已有危及国家稳定、安全的事件发生(虽然现在还没有发现有关这方面的史料记载)。不然,赵宣子不会那么重视,不会有那么卓越、精辟的见解。历史有惊人的相似。当前的“买官卖官”较之几千年前奴隶社会出现的类似腐败现象更是有过而无不及。因此,今天我们切中时弊,就这个故事展开议论,就有着一定的现实意义。
一、关于赵宣子举荐贤能“比”而“不党”的史实
赵宣子举荐贤能的史实,出自《国语》:《宣子论比与党》[1]。赵宣子是春秋时晋国的卿大夫,政治家。他向晋灵公进言举荐韩厥为司马(掌管军事的大官),时值秦晋河曲之战。在一次战斗中,他故意指使车夫冲撞韩厥的队伍,干扰其行军,以观察、考验韩厥是否胜任该职。韩厥秉公执法,不徇私情,毅然将车夫逮捕并处死。
这件事在当时的晋国掀起轩然大波,都说韩厥这个官当不长,打狗不看主人,不近人情。
赵宣子却不这么看,他以国家利益为重,深信“吾举厥也而中,吾乃今知免于罪矣。”意思就是他推举韩厥完全合适,不会获罪于朝廷。果不其然,晋悼公时,韩厥为政,为救宋伐郑,使晋国复霸诸侯。
这件史实几千年来一直为后世所称道。赵宣子难能可贵之处就在于能把举荐贤能提高到对国家重要性的高度来认识。他认为举荐贤能要“比”而“不党”。什么是“比”?什么是“党”?按照他的说法,“夫周以举义,比也;举以其私,党也。”意思就是说,对朝廷忠诚守信以举荐恪守大义(如韩厥秉公执法,不徇私情)的人,叫做“比”;反之,利用举荐而谋私,则叫做“党”。接着他又进一步指出:“举而不能,党孰大焉!”即是说,如果举荐了无能之辈,那就没有比这更大的结党营私了。多么精辟、卓越的见解!将举荐者的过失归结为“结党营私”、“犯罪”,这是赵宣子对自己的严要求。表现了他出以公心,严于律己,对国家高度负责的精神。虽然他以牺牲一个车夫的代价来考验韩厥是否称职并不可取,但他举荐贤能的标准、原则及其所举荐的人都是正确的。
二、当前我国最突出的腐败现象“买官卖官”与选人用人制度
几千年前的古人在选人用人问题上尚能做到“比”而“不党”,今人呢?自90年代初至今,“买官卖官”腐败现象已成为当前我国最突出的问题。山西省长治县原县委书记王虎林,当他得知自己将被提拔为长治市委常委(副厅级)时,两个月时间内提拔正、副科级干部278人;黑龙江省绥化市原市委书记马德,将其执掌的市委大院变成“乌纱帽批发部”,小到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大到县委书记、县长,都有“明码标价”。此外,还有河南省许昌市委组织部原部长王国华受贿卖官案;江苏省赣榆县孙承敏等六名干部行贿买官案;湖南省株洲市人大副主任龙国华突击调整干部受贿卖官案……如此等等,说明了我党有些干部已经完全背离了党和政府以及公众对公权力岗位的基本道德水准,沦为腐蚀我党肌体、国家机器、阻碍“四化”建设的“毒瘤”。
尽管中央自1997年起开始重拳治理这种腐败现象,连续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党政领导干部推荐、选拔、任用的条例、规定、办法、意见、通知,并确立以“公開选拔”和“竞争上岗”为主体内容的竞争性制度。可不但没遏制住,反而五花八门,愈演愈烈。《楚天都市报》2011年10月29日、11月16日分别报道的《青岛黑老大为警员买官寻保护》,湖南耒阳《矿征办一把手肥得流油,一个股长位子卖出28万元》二则丑闻,令国人大哗。而在1997年之前,当中央发现王虎林、马德“买官卖官”案时,不少专家和权威人士指出,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制度执行,尤其是真正实现在用人提拔过程中的公开透明,是治理“买官卖官”最有效的途径。
那么,《楚天都市报》最近报道的这两起案件又作何解释呢?
三、我的观点
我认为加强制度建设、制度监管、阳光化操作是必要的。但不能顾此失彼,片面强调制度,而忽视了人的因素。因为制度订得再好,再健全,也要靠人去执行。春秋时赵宣子选人用人也没有什么制度约束,可他却能做到“比”而“不党”。这说明了什么?说明了人的思想素质、综合素质十分重要。青岛、耒阳事件显然是执行制度的人出了问题,个别权力在玩弄制度,致使制度形同虚设,不起作用。因而,我认为根本的问题还是要长期地深入地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干部的思想教育、素质教育、党性教育,以增强干部秉公执法、勤政为民、严于律已、自觉抵制金钱诱惑、拒腐蚀的能力。
选人用人关系着国家的命运。我国历史上曾发生过两次因这方面的原因导致大动乱:一次是东汉未年董卓篡权;一次是民国初年袁世凯窃国。导致军阀混战,战火连绵,国家长期处于战乱中,使山河破碎,生灵涂炭,民不聊生。
我国是一个拥有十三亿人口的大国,像这样的教训再也不能经受了,也经受不起。
选人用人同时也关系着国家的长治久安,关系着改革开放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兴旺发达,关系着中华民族的复兴。但这是一项长期、艰巨、复杂的工程。正因为此,今天重温赵宣子举荐贤能“比”而“不党”的故事,就有着更为特殊、更为重大的意义。
参考文献:
\[1\]温春东,岳庆军,王玉芳.大学语文\[M\].北京:新华出版社,2008,(10).
关键词:举荐贤能;“比而不党”;针砭;时弊
中图分类号:D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118(2012)06-0091-01
从赵宣子举荐贤能“比”而“不党”的史实可以看出,以权谋私,“买官卖官”腐败现象在几千年前的春秋时期就存在,并已有危及国家稳定、安全的事件发生(虽然现在还没有发现有关这方面的史料记载)。不然,赵宣子不会那么重视,不会有那么卓越、精辟的见解。历史有惊人的相似。当前的“买官卖官”较之几千年前奴隶社会出现的类似腐败现象更是有过而无不及。因此,今天我们切中时弊,就这个故事展开议论,就有着一定的现实意义。
一、关于赵宣子举荐贤能“比”而“不党”的史实
赵宣子举荐贤能的史实,出自《国语》:《宣子论比与党》[1]。赵宣子是春秋时晋国的卿大夫,政治家。他向晋灵公进言举荐韩厥为司马(掌管军事的大官),时值秦晋河曲之战。在一次战斗中,他故意指使车夫冲撞韩厥的队伍,干扰其行军,以观察、考验韩厥是否胜任该职。韩厥秉公执法,不徇私情,毅然将车夫逮捕并处死。
这件事在当时的晋国掀起轩然大波,都说韩厥这个官当不长,打狗不看主人,不近人情。
赵宣子却不这么看,他以国家利益为重,深信“吾举厥也而中,吾乃今知免于罪矣。”意思就是他推举韩厥完全合适,不会获罪于朝廷。果不其然,晋悼公时,韩厥为政,为救宋伐郑,使晋国复霸诸侯。
这件史实几千年来一直为后世所称道。赵宣子难能可贵之处就在于能把举荐贤能提高到对国家重要性的高度来认识。他认为举荐贤能要“比”而“不党”。什么是“比”?什么是“党”?按照他的说法,“夫周以举义,比也;举以其私,党也。”意思就是说,对朝廷忠诚守信以举荐恪守大义(如韩厥秉公执法,不徇私情)的人,叫做“比”;反之,利用举荐而谋私,则叫做“党”。接着他又进一步指出:“举而不能,党孰大焉!”即是说,如果举荐了无能之辈,那就没有比这更大的结党营私了。多么精辟、卓越的见解!将举荐者的过失归结为“结党营私”、“犯罪”,这是赵宣子对自己的严要求。表现了他出以公心,严于律己,对国家高度负责的精神。虽然他以牺牲一个车夫的代价来考验韩厥是否称职并不可取,但他举荐贤能的标准、原则及其所举荐的人都是正确的。
二、当前我国最突出的腐败现象“买官卖官”与选人用人制度
几千年前的古人在选人用人问题上尚能做到“比”而“不党”,今人呢?自90年代初至今,“买官卖官”腐败现象已成为当前我国最突出的问题。山西省长治县原县委书记王虎林,当他得知自己将被提拔为长治市委常委(副厅级)时,两个月时间内提拔正、副科级干部278人;黑龙江省绥化市原市委书记马德,将其执掌的市委大院变成“乌纱帽批发部”,小到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大到县委书记、县长,都有“明码标价”。此外,还有河南省许昌市委组织部原部长王国华受贿卖官案;江苏省赣榆县孙承敏等六名干部行贿买官案;湖南省株洲市人大副主任龙国华突击调整干部受贿卖官案……如此等等,说明了我党有些干部已经完全背离了党和政府以及公众对公权力岗位的基本道德水准,沦为腐蚀我党肌体、国家机器、阻碍“四化”建设的“毒瘤”。
尽管中央自1997年起开始重拳治理这种腐败现象,连续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党政领导干部推荐、选拔、任用的条例、规定、办法、意见、通知,并确立以“公開选拔”和“竞争上岗”为主体内容的竞争性制度。可不但没遏制住,反而五花八门,愈演愈烈。《楚天都市报》2011年10月29日、11月16日分别报道的《青岛黑老大为警员买官寻保护》,湖南耒阳《矿征办一把手肥得流油,一个股长位子卖出28万元》二则丑闻,令国人大哗。而在1997年之前,当中央发现王虎林、马德“买官卖官”案时,不少专家和权威人士指出,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制度执行,尤其是真正实现在用人提拔过程中的公开透明,是治理“买官卖官”最有效的途径。
那么,《楚天都市报》最近报道的这两起案件又作何解释呢?
三、我的观点
我认为加强制度建设、制度监管、阳光化操作是必要的。但不能顾此失彼,片面强调制度,而忽视了人的因素。因为制度订得再好,再健全,也要靠人去执行。春秋时赵宣子选人用人也没有什么制度约束,可他却能做到“比”而“不党”。这说明了什么?说明了人的思想素质、综合素质十分重要。青岛、耒阳事件显然是执行制度的人出了问题,个别权力在玩弄制度,致使制度形同虚设,不起作用。因而,我认为根本的问题还是要长期地深入地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干部的思想教育、素质教育、党性教育,以增强干部秉公执法、勤政为民、严于律已、自觉抵制金钱诱惑、拒腐蚀的能力。
选人用人关系着国家的命运。我国历史上曾发生过两次因这方面的原因导致大动乱:一次是东汉未年董卓篡权;一次是民国初年袁世凯窃国。导致军阀混战,战火连绵,国家长期处于战乱中,使山河破碎,生灵涂炭,民不聊生。
我国是一个拥有十三亿人口的大国,像这样的教训再也不能经受了,也经受不起。
选人用人同时也关系着国家的长治久安,关系着改革开放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兴旺发达,关系着中华民族的复兴。但这是一项长期、艰巨、复杂的工程。正因为此,今天重温赵宣子举荐贤能“比”而“不党”的故事,就有着更为特殊、更为重大的意义。
参考文献:
\[1\]温春东,岳庆军,王玉芳.大学语文\[M\].北京:新华出版社,20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