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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军人仁德的本质是“博爱”,是为全体人民谋幸福的“公爱”和“大爱”。“救国之仁”是军人仁德的核心,“爱国”、“救国”才是真正的“志士之仁”。为践履“救国之仁”而“成仁”就义,无上光荣。
关键词:孙中山;军人;仁德;救国
中图分类号:B8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編号:1009-0118(2011)-09-00-01
孙中山高度重视军人精神建设。他把“智、仁、勇”视为“军人精神之要素”。本文拟就孙中山军人仁德观的核心内容作一探析,弘扬其救国救民的爱国主义思想,为当代革命军人思想道德建设提供借鉴。
孙中山在改造传统仁德观的基础上构建革命军人仁德观。他继承韩愈的观点,认为“中国古来学者,言仁者不一而足。据余所见,仁之定义,诚如唐韩愈所云‘博爱之谓仁’,敢云适当。”但他不是简单照搬韩愈思想,而是代之以近代博爱观。他指出:博爱“当中的道理,和我们的民生主义是相通的。因为我们的民生主义,是图四万万人幸福的,为四万万人谋幸福就是博爱。”孙中山把经过革命改造的“博爱”规定为军人仁德的本质,一方面体现其为全体人民谋幸福的道德理想追求,另一方面彰显其“为公爱而非私爱”、“以其所爱在大,非妇人之仁可比”的精神特质,表明孙中山已经超越古人将仁德主要囿于家族生活及日常交往的“私爱”范畴,而将军人仁德界定为替全体人民谋幸福的“公爱”、“大爱”,实现了仁德观的飞跃。
孙中山指出,军人仁德作为“公爱”、“大爱”,跟军人智德相比具有“不问利害如何”的特性,从而体现着鲜明的牺牲奉献精神。军人仁德并且包含着丰富的内容。孙中山把军人仁德的丰富内容大体划分为三类,即“一、救世之仁,二、救人之仁,三、救国之仁。”他说:军人仁德“有救世、救人、救国三者,其性质则皆为博爱。”那么,在军人仁德诸多内容中,其核心是什么呢?
孙中山把“救国之仁”作为军人仁德的核心。他说:“军人之仁,果如何耶?其目的在于救国,故自有军人以来,无不曰‘为国尽力’。”他把军人之仁的最终目的归结为“救国”,实质上也就把“救国之仁”当作军人之仁的核心。他大力宣传“舍生以救国,志士之仁也”的爱国主义思想,指出:“何谓救国?即志士爱国之仁……专为国家出死力,牺牲生命,在所不计。”并且认为:“爱国心重者,其国必强,反是则弱”,以此勉励革命军人弘扬救国救民之仁德,肩负起为祖国和人民争取独立和民主的重任,使其军人仁德观具有鲜明的爱国主义进步性。
孙中山敏锐地看到,专制国家与民主国家政体下的军人“为国尽力”具有截然不同的道德意义。他认为,专制国家不啻君主个人之私产,专制国家的军人只是忠于君主一人一姓,其“为国尽力”只是为君主出死力而非向社会全体负责,只是维护专制制度而不是为人民牺牲,这种“为国尽力”并非真正的仁。共和国则属于全体人民,惟有在共和国政体下,军人“为国尽力”、为国牺牲,才是真正为人民造福、“为国家尽力也。”这样,军人为共和国尽责尽力的行为才算是真正践行军人仁德。由此,孙中山要求革命军人关心政治,掌握基本政治常识,懂得区分不同“国家政体”,从思想政治上打牢践行军人“救国之仁”的基础。
“爱国”,这是当今社会众所周知、人皆应守的基本道德准则。但是当年孙中山在领导革命之际,却经常遭遇广大民众缺乏爱国心、因而对社会革命漠不关心的窘境。他努力试图通过广泛宣传以改造社会心理,激发民众的爱国心,以此创造适宜的革命环境。而对于广大革命军人,孙中山则将“救国之仁”规定为军人仁德的核心内容,实质上是特别要求和期盼革命军人树立爱国救国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使之成为为实现三民主义而冲锋陷阵的革命生力军。
为增强军人践行“救国之仁”的自觉性,孙中山要求革命军人应以三民主义为行动指南,因为三民主义就是“救国之道”。他指出:革命军人肩负救国救民责任“须有一定之主义,始可以成仁,始可以成功。观前此革命先烈,前仆后起,视死如归,即为主义而牺牲也。”他把革命军人为三民主义牺牲奋斗,视为“军人之仁所由表现”;提出革命军人“为三民主义去奋斗,就是死了,也是成仁取义”。他高度肯定这种“为主义而牺牲”的爱国行为的道德价值,指出:“不成功,毋宁死,死即成仁之谓,古之志士有求之而不可得者。”他认定“成仁”具有无上道德价值。他说:“成仁而死,极有伟大之价值,纵使前仆后继,牺牲多数人之生命,而能博得真正共和,即亦无所吝惜。”“若因革命而死,因改造新世界而死,则为死重于泰山,其价值乃无量之价值,其光荣乃无上之光荣。”他从价值观和荣誉观视角肯定了军人牺牲“成仁”的奋斗精神,赞美了革命军人高尚的人生价值观。
孙中山的军人仁德观体现了继承与创新的完美结合。他对于军人仁爱品德的探索,既继承了中华民族传统仁德思想,又根据新的历史条件加以改造创新,使之很好地适应了现实革命武装斗争的需要。孙中山对于传统思想的科学态度,值得我们学习借鉴。
孙中山的军人“救国”仁德观丰富了中国传统军事伦理思想宝库。从先秦开始,兵家就提出“仁本”学说。如著名兵书《司马法》中,专门设有“仁本”一章。然而察其学说,诸如“古者以仁为本”、“以仁为胜”之类,皆将“仁”视为一种战争之道,抑或上层军事决策的依据,而非军人道德的要素。而诸如“精忠报国”、“爱国保民”之类的军人品德,则未被纳入仁德范畴之内。孙中山首次把“爱国救国”纳入军人仁德范畴,并将“救国之仁”视为军人仁德核心加以大力宣扬,这是他对中国传统军事伦理思想的一大贡献。
孙中山的军人“救国”仁德观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它不仅在当时的革命斗争实践中造就了大批勇于为革命事业献身的仁人志士;并且直到今天,对于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推进军队道德建设,促进当代革命军人培育战斗精神,树立“报效国家”、“服务人民”的核心价值观,依旧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参考文献:
[1]孙中山全集(第6卷)[M].北京:中华书局,1986.
[2]孙中山全集(第9卷)[M].北京:中华书局,1986.
关键词:孙中山;军人;仁德;救国
中图分类号:B8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編号:1009-0118(2011)-09-00-01
孙中山高度重视军人精神建设。他把“智、仁、勇”视为“军人精神之要素”。本文拟就孙中山军人仁德观的核心内容作一探析,弘扬其救国救民的爱国主义思想,为当代革命军人思想道德建设提供借鉴。
孙中山在改造传统仁德观的基础上构建革命军人仁德观。他继承韩愈的观点,认为“中国古来学者,言仁者不一而足。据余所见,仁之定义,诚如唐韩愈所云‘博爱之谓仁’,敢云适当。”但他不是简单照搬韩愈思想,而是代之以近代博爱观。他指出:博爱“当中的道理,和我们的民生主义是相通的。因为我们的民生主义,是图四万万人幸福的,为四万万人谋幸福就是博爱。”孙中山把经过革命改造的“博爱”规定为军人仁德的本质,一方面体现其为全体人民谋幸福的道德理想追求,另一方面彰显其“为公爱而非私爱”、“以其所爱在大,非妇人之仁可比”的精神特质,表明孙中山已经超越古人将仁德主要囿于家族生活及日常交往的“私爱”范畴,而将军人仁德界定为替全体人民谋幸福的“公爱”、“大爱”,实现了仁德观的飞跃。
孙中山指出,军人仁德作为“公爱”、“大爱”,跟军人智德相比具有“不问利害如何”的特性,从而体现着鲜明的牺牲奉献精神。军人仁德并且包含着丰富的内容。孙中山把军人仁德的丰富内容大体划分为三类,即“一、救世之仁,二、救人之仁,三、救国之仁。”他说:军人仁德“有救世、救人、救国三者,其性质则皆为博爱。”那么,在军人仁德诸多内容中,其核心是什么呢?
孙中山把“救国之仁”作为军人仁德的核心。他说:“军人之仁,果如何耶?其目的在于救国,故自有军人以来,无不曰‘为国尽力’。”他把军人之仁的最终目的归结为“救国”,实质上也就把“救国之仁”当作军人之仁的核心。他大力宣传“舍生以救国,志士之仁也”的爱国主义思想,指出:“何谓救国?即志士爱国之仁……专为国家出死力,牺牲生命,在所不计。”并且认为:“爱国心重者,其国必强,反是则弱”,以此勉励革命军人弘扬救国救民之仁德,肩负起为祖国和人民争取独立和民主的重任,使其军人仁德观具有鲜明的爱国主义进步性。
孙中山敏锐地看到,专制国家与民主国家政体下的军人“为国尽力”具有截然不同的道德意义。他认为,专制国家不啻君主个人之私产,专制国家的军人只是忠于君主一人一姓,其“为国尽力”只是为君主出死力而非向社会全体负责,只是维护专制制度而不是为人民牺牲,这种“为国尽力”并非真正的仁。共和国则属于全体人民,惟有在共和国政体下,军人“为国尽力”、为国牺牲,才是真正为人民造福、“为国家尽力也。”这样,军人为共和国尽责尽力的行为才算是真正践行军人仁德。由此,孙中山要求革命军人关心政治,掌握基本政治常识,懂得区分不同“国家政体”,从思想政治上打牢践行军人“救国之仁”的基础。
“爱国”,这是当今社会众所周知、人皆应守的基本道德准则。但是当年孙中山在领导革命之际,却经常遭遇广大民众缺乏爱国心、因而对社会革命漠不关心的窘境。他努力试图通过广泛宣传以改造社会心理,激发民众的爱国心,以此创造适宜的革命环境。而对于广大革命军人,孙中山则将“救国之仁”规定为军人仁德的核心内容,实质上是特别要求和期盼革命军人树立爱国救国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使之成为为实现三民主义而冲锋陷阵的革命生力军。
为增强军人践行“救国之仁”的自觉性,孙中山要求革命军人应以三民主义为行动指南,因为三民主义就是“救国之道”。他指出:革命军人肩负救国救民责任“须有一定之主义,始可以成仁,始可以成功。观前此革命先烈,前仆后起,视死如归,即为主义而牺牲也。”他把革命军人为三民主义牺牲奋斗,视为“军人之仁所由表现”;提出革命军人“为三民主义去奋斗,就是死了,也是成仁取义”。他高度肯定这种“为主义而牺牲”的爱国行为的道德价值,指出:“不成功,毋宁死,死即成仁之谓,古之志士有求之而不可得者。”他认定“成仁”具有无上道德价值。他说:“成仁而死,极有伟大之价值,纵使前仆后继,牺牲多数人之生命,而能博得真正共和,即亦无所吝惜。”“若因革命而死,因改造新世界而死,则为死重于泰山,其价值乃无量之价值,其光荣乃无上之光荣。”他从价值观和荣誉观视角肯定了军人牺牲“成仁”的奋斗精神,赞美了革命军人高尚的人生价值观。
孙中山的军人仁德观体现了继承与创新的完美结合。他对于军人仁爱品德的探索,既继承了中华民族传统仁德思想,又根据新的历史条件加以改造创新,使之很好地适应了现实革命武装斗争的需要。孙中山对于传统思想的科学态度,值得我们学习借鉴。
孙中山的军人“救国”仁德观丰富了中国传统军事伦理思想宝库。从先秦开始,兵家就提出“仁本”学说。如著名兵书《司马法》中,专门设有“仁本”一章。然而察其学说,诸如“古者以仁为本”、“以仁为胜”之类,皆将“仁”视为一种战争之道,抑或上层军事决策的依据,而非军人道德的要素。而诸如“精忠报国”、“爱国保民”之类的军人品德,则未被纳入仁德范畴之内。孙中山首次把“爱国救国”纳入军人仁德范畴,并将“救国之仁”视为军人仁德核心加以大力宣扬,这是他对中国传统军事伦理思想的一大贡献。
孙中山的军人“救国”仁德观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它不仅在当时的革命斗争实践中造就了大批勇于为革命事业献身的仁人志士;并且直到今天,对于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推进军队道德建设,促进当代革命军人培育战斗精神,树立“报效国家”、“服务人民”的核心价值观,依旧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参考文献:
[1]孙中山全集(第6卷)[M].北京:中华书局,1986.
[2]孙中山全集(第9卷)[M].北京:中华书局,19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