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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随着时代的发展,民商法的重要性越加突出,任意一个民商事件或法律纠纷都需要用民商法调节,其中诚实信用是其必须遵循的原则。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是其重要组成部分,本篇文章是以诚实信用原则为切入点,从内涵与完善两方面展开论述,以完善社会信用体系。
[关键词]民商法;诚实信用;内涵;原则
中图分类号:TU89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7)45-0317-01
引言
民商法是调节市场经济的方式之一,总结市场经济发展的规律,以及发展的现实要求,即市场经济要求平等、自愿交易,保持公平公正,防止出现滥用权力的情况,这是诚实信用的原则,是遵循的纲领。对其内涵的分析以及完善,一直是社会讨论的话题。
1 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内涵
民商法中的诚实信用内涵主要包含以下三方面:
1.1 事情变更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主要体现在甲乙双方的合同签署后出现问题时,需要进行合同变更或者解除,诚实信用原则此时以一条具有强实用性价值的原则被双方运用。诚实信用原则的使用可以保证合同变更及废除的顺利进行,在很大程度上规避问题的产生。同时,也避免不公平事件的发生,保障合同双方的利益。
1.2 扩张合同义务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的速度越来越快,经济发展深度也在逐渐加深,合同的义务也较过去相比产生了许多改变。根据这一现实状况可以推动诚实信用原则与民商法结合的更加紧密,更大程度上实现人们之间利益公平,促进市场经济更加稳健的发展。
1.3 承诺要约遵守诚实信用原则
在甲乙双方进行合同签订之后,要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能随意在任何情况下对合同进行修改和解除。在一方未取得另外一方同意的前提下,执意进行合同的修改,或者不履行合同约定内容的情况下,是要承擔法律责任的。也就是说一旦双方达成共识,签订合同之后,此合同就具备了法律效力,任何一方都无权进行随意变更。
2 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完善
在我国,诚实信用原则在民商法中存在一定缺陷,因此,要不断完善民商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其缺陷与完善路径框图如图1所示。
2.1 明确诚实信用原则的内涵
在我国的现阶段,民商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的内涵在一定程度上说比较模糊,没有清晰的界限规定其概念与内涵的区别,并且在其内涵上还存在一定的争议,这就造成了司法实践中一些问题的发生。因此,要明确诚实信用原则的内涵。这对其在民商法的应用中具有十分现实的意义。一方面,人民群众和市场经济活动的主体通过了解民商法诚实信用原则内涵和概念,可对自身行为进行更好的控制,才能做到知法、懂法,并积极遵守法律制度。而司法者通过了解民商法诚实信用原则的内涵和概念,可更加准确的作出司法判决,更加公平公正的分析经济活动主体行为是否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而这些作用,都促就了我国市场秩序的稳定,为我国经济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而想要明确民商法诚实信用原则,还需要各界共同的努力,改善争议、混乱的局面,针对诚实信用原则实际的应用情况以及法律需要,来对诚实信用原则的内涵及概念进行明确的界定。
2.2 提高诚实信用原则的序位
目前,诚实信用原则在法律中的地位和序位并没有随着法律体系的不断健全而提高。虽然其拥有法律最高的行为准则的称号,但是在实际的应用中,并没有被大多数人重视。在这一现状下,就需要在我国民商法中,赋予诚实信用原则最高的序位,改善过去最低序位的局面,从而避免最低序位下存在的问题。同时,仅仅是赋予最高序位还是不够的,还需要出台相应的法律规范,明确以诚实信用原则作为最高行为准则的这一法律规定。
2.3 完善诚实信用体系
要使诚实信用原则在实际司法过程中发挥其重要作用,就要不断完善其保障体系。在各项民商法的法律中做好其具体规定,将诚实信用原则落实。按照实际需求,建设好诚实信用原则的下位原则,从而为实际的法律实践带来可靠的依据。其次,建立好相应的社会信用体系,解决我国现阶段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深化下存在的矛盾及问题。如消费者和商家的矛盾,商家不允许欺骗消费者或隐瞒商品事实。再如商家和商家之间的矛盾,在逐利的基础上必须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违背双方或多方之间的协议及契约。建设好市场信用体系,做好市场信用排查工作,对不诚实、不守信的市场活动主体进行有效的整顿。出台相应的法律制度,尤其是惩戒制度,对违法诚实信用原则的个体或团体进行合理的处罚,从而形成一定的约束力,从而优化市场环境。
2.4 加强诚实信用原则的执行力度
光有制度没有执行力是无法将诚实信用原则落实的,要不断加强诚实信用原则的执行力。在实际的过程中,要对诚实信用原则进行深刻的理解,并在自我行为上进行约束,大力推进诚实信用原则的落实进程。加强诚实信用原则的实行力度,还需要从明确诚实信用原则的内涵及概念出发,只有明确了诚实信用原则的内涵及概念,才能让司法者更好的进行行为判断,同时作出更加公正的裁决。除了明确内涵及概念,还需要不断的对诚实信用原则的衡量标准进行明确,针对不同市场活动主体存在的差异,制定不同的衡量标准,从而使实际的法律实践拥有完善的参考依据。
2.5 加强信用建设
我国公民是诚实信用原则遵循的主体,要加强市场的信用建设,就要不断提高人们对诚实信用原则的认识,不断培养人们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政府应该不断加强对诚实信用原则的宣传与普及,提高人们的思想觉悟,并不断严厉打击违反原则的行为。另外,应督促人们进行互相监督,不断深化诚实信用原则在人们内心的影响。
3 结束语
总之,完善民商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对司法的执行及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基于当前我国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中的问题与缺陷,应当提出积极的解决办法,明确诚实信用原则中内涵与概念的清晰界定,提升诚实信用原则的序位,加大政府监督力度,构建社会信用体系。
参考文献
[1] 顾正麟.试析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内涵及其完善路径[J].法制博览,2017,(18):242.[2017-08-03].
[2] 刘家琪.关于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内涵及其完善路径的若干思考[J].法制与社会,2017,(03):17-18.[2017-08-03].
[3] 孙冀鹏.试论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内涵及其完善路径选择[J].法制与社会,2017,(01):13-14.[2017-08-03].
[关键词]民商法;诚实信用;内涵;原则
中图分类号:TU89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7)45-0317-01
引言
民商法是调节市场经济的方式之一,总结市场经济发展的规律,以及发展的现实要求,即市场经济要求平等、自愿交易,保持公平公正,防止出现滥用权力的情况,这是诚实信用的原则,是遵循的纲领。对其内涵的分析以及完善,一直是社会讨论的话题。
1 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内涵
民商法中的诚实信用内涵主要包含以下三方面:
1.1 事情变更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主要体现在甲乙双方的合同签署后出现问题时,需要进行合同变更或者解除,诚实信用原则此时以一条具有强实用性价值的原则被双方运用。诚实信用原则的使用可以保证合同变更及废除的顺利进行,在很大程度上规避问题的产生。同时,也避免不公平事件的发生,保障合同双方的利益。
1.2 扩张合同义务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的速度越来越快,经济发展深度也在逐渐加深,合同的义务也较过去相比产生了许多改变。根据这一现实状况可以推动诚实信用原则与民商法结合的更加紧密,更大程度上实现人们之间利益公平,促进市场经济更加稳健的发展。
1.3 承诺要约遵守诚实信用原则
在甲乙双方进行合同签订之后,要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能随意在任何情况下对合同进行修改和解除。在一方未取得另外一方同意的前提下,执意进行合同的修改,或者不履行合同约定内容的情况下,是要承擔法律责任的。也就是说一旦双方达成共识,签订合同之后,此合同就具备了法律效力,任何一方都无权进行随意变更。
2 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完善
在我国,诚实信用原则在民商法中存在一定缺陷,因此,要不断完善民商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其缺陷与完善路径框图如图1所示。
2.1 明确诚实信用原则的内涵
在我国的现阶段,民商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的内涵在一定程度上说比较模糊,没有清晰的界限规定其概念与内涵的区别,并且在其内涵上还存在一定的争议,这就造成了司法实践中一些问题的发生。因此,要明确诚实信用原则的内涵。这对其在民商法的应用中具有十分现实的意义。一方面,人民群众和市场经济活动的主体通过了解民商法诚实信用原则内涵和概念,可对自身行为进行更好的控制,才能做到知法、懂法,并积极遵守法律制度。而司法者通过了解民商法诚实信用原则的内涵和概念,可更加准确的作出司法判决,更加公平公正的分析经济活动主体行为是否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而这些作用,都促就了我国市场秩序的稳定,为我国经济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而想要明确民商法诚实信用原则,还需要各界共同的努力,改善争议、混乱的局面,针对诚实信用原则实际的应用情况以及法律需要,来对诚实信用原则的内涵及概念进行明确的界定。
2.2 提高诚实信用原则的序位
目前,诚实信用原则在法律中的地位和序位并没有随着法律体系的不断健全而提高。虽然其拥有法律最高的行为准则的称号,但是在实际的应用中,并没有被大多数人重视。在这一现状下,就需要在我国民商法中,赋予诚实信用原则最高的序位,改善过去最低序位的局面,从而避免最低序位下存在的问题。同时,仅仅是赋予最高序位还是不够的,还需要出台相应的法律规范,明确以诚实信用原则作为最高行为准则的这一法律规定。
2.3 完善诚实信用体系
要使诚实信用原则在实际司法过程中发挥其重要作用,就要不断完善其保障体系。在各项民商法的法律中做好其具体规定,将诚实信用原则落实。按照实际需求,建设好诚实信用原则的下位原则,从而为实际的法律实践带来可靠的依据。其次,建立好相应的社会信用体系,解决我国现阶段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深化下存在的矛盾及问题。如消费者和商家的矛盾,商家不允许欺骗消费者或隐瞒商品事实。再如商家和商家之间的矛盾,在逐利的基础上必须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违背双方或多方之间的协议及契约。建设好市场信用体系,做好市场信用排查工作,对不诚实、不守信的市场活动主体进行有效的整顿。出台相应的法律制度,尤其是惩戒制度,对违法诚实信用原则的个体或团体进行合理的处罚,从而形成一定的约束力,从而优化市场环境。
2.4 加强诚实信用原则的执行力度
光有制度没有执行力是无法将诚实信用原则落实的,要不断加强诚实信用原则的执行力。在实际的过程中,要对诚实信用原则进行深刻的理解,并在自我行为上进行约束,大力推进诚实信用原则的落实进程。加强诚实信用原则的实行力度,还需要从明确诚实信用原则的内涵及概念出发,只有明确了诚实信用原则的内涵及概念,才能让司法者更好的进行行为判断,同时作出更加公正的裁决。除了明确内涵及概念,还需要不断的对诚实信用原则的衡量标准进行明确,针对不同市场活动主体存在的差异,制定不同的衡量标准,从而使实际的法律实践拥有完善的参考依据。
2.5 加强信用建设
我国公民是诚实信用原则遵循的主体,要加强市场的信用建设,就要不断提高人们对诚实信用原则的认识,不断培养人们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政府应该不断加强对诚实信用原则的宣传与普及,提高人们的思想觉悟,并不断严厉打击违反原则的行为。另外,应督促人们进行互相监督,不断深化诚实信用原则在人们内心的影响。
3 结束语
总之,完善民商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对司法的执行及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基于当前我国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中的问题与缺陷,应当提出积极的解决办法,明确诚实信用原则中内涵与概念的清晰界定,提升诚实信用原则的序位,加大政府监督力度,构建社会信用体系。
参考文献
[1] 顾正麟.试析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内涵及其完善路径[J].法制博览,2017,(18):242.[2017-08-03].
[2] 刘家琪.关于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内涵及其完善路径的若干思考[J].法制与社会,2017,(03):17-18.[2017-08-03].
[3] 孙冀鹏.试论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内涵及其完善路径选择[J].法制与社会,2017,(01):13-14.[2017-0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