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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深圳、香港和台北三地公办(非牟利)幼儿园教师的工资待遇发现:(1)香港幼儿园教师的工资架构比较单一,没有津贴、奖金或福利;台北幼儿园教师的工资架构最为全面、合理、人性化;深圳介于二者之间。(2)深圳和台北均采用岗位绩效工资制,而香港是名义上的能力工资制。(3)台北幼儿园教师的工资水平是三地中最高的。在扣除每月房租后。香港幼儿园教师的工资实际购买力最低。针对香港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最低的问题,研究者建议香港特区政府进一步完善幼儿园教师的工资架构。考虑采用岗位绩效工资制,发放住房、交通、教育等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