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董小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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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被总编狠批了一下午,刚回到位子坐下,未来得及喝口水,传达室老王打来电话,大嗓门震得手机嗡嗡响:“我都给你打五遍电话了,赶紧下来,有人找。”我问是谁,老王不说是谁,小声嘀咕,女的,模样不错。
  昨天的一篇报道被采访的那家公司投诉了,说是失实报道,总编要处分我。我不怕处分,关键是受气,报道肯定没问题,真的就是真的假的就是假的,但有时候偏偏没办法,有人非把真的说成假的,怎么辩驳也没有用。不过,让别人干等着也不是办法,尤其是女的,“模样不错”,我想象老王狡黠的眼神,这个老色鬼。决定下楼看看,穿上外套,关掉电脑,快下班了,我也准备回家了。
  一见面老王就絮叨,小吴,手机是专用来上网打游戏的吗?不接电话就是摆设,年轻人,要学会尊重别人。我正烦,不看老王,看的是他身旁坐着的姑娘。传达室门窗紧闭,老王是个烟枪,巨大的烟味被暖气发酵得变馊了,我忍不住打了个喷嚏。果然,姑娘模样不错,二十四五岁的样子,眼睛大,下巴尖,嘴唇如一弯新月,脸上含苞带水,腿修长,交叠在一起,牛仔裤绷得紧。
  但是,我不认识她。
  姑娘说话了:“吴越。”
  直接喊我的名字。表情木然,看不出喜悦还是悲伤。
  我说:“我们认识?”
  姑娘说:“你真能忘事。”这次有表情了,是忿恨。老王满脸微笑,幸灾乐祸地看看我,看看姑娘。我越发莫名其妙,有点儿心虚,好像干了见不得人的勾当。
  姑娘站起来,抓起我的胳膊就往外走,一边说:“我们单独谈谈。”老王也站起来:“姑娘,有啥话在这里说就是,你别怕。”这个老不正经,我懒得理他,跟着姑娘走出传达室。到了报社门口的马路边,姑娘放开我,说:“我是董宛,想起来了吗?”寒风吹动路边树上的干叶子,哗哗响。还是没想起来,我想起了明末美女董小宛,“梅花亭子枕回波,满酌黄滕细按歌。”要不是看她俊俏的模样,我早就火了。
  董宛做个无奈的表情,小声说:“忘了,你从来就不知道我的真名。夏天,在妇教所,你采访我,想起来了吗?”我缩了缩脖子,盯着她冻红的脸颊和鼻子。
  妇教所,一般人根本不知道这是个什么地方,也不知道它究竟在哪里。陪同我去的市公安局宣传员刘天一问我,面对敞开的异性的骚动,有没有冲动。我说我已经准备好了,那里有无数个小姐等着我去拯救。刘天一说我不是记者,而是诗人。
  城市的北边,原本是沼泽地,如今水早干了,大片荒地中间堆着几个村庄,脚手架随处散落,北部新城就要拔地而起,村庄更像是一块块疮疤,贴在脚手架上。路不好走,泥泞,又弯曲。在脚手架的间隙穿梭,人就被颠成了烂泥,攒不到一块儿。
  那天我见到了董宛,标准的红上衣黑裤子,马尾辫,像高中生。在妇教所一间会议室里,摄影记者举起相机,我端着笔记本,一本正经地问话。我不知道问什么,希望她主动说点儿——可以控诉,争辩,讲述自己不堪的往事。旁邊还有一个女孩,和董宛一样装束,两个人的表情凝固到一起,木然就成了反抗,对抗的是相机和笔记本。
  “我没做过小姐。”同样的话董宛说了两遍,一遍在夏天,还有就是这个下午,在报社楼下,她的脸愈发通红,我的心里一阵慌乱。
  一定是哪个环节错了。
  刘天一在我身后冷笑,董宛盯着我的眼睛,一旁的姑娘把头埋下去。我脸红了,让她继续讲。
  刘天一说:“就讲你的经历,怎么被抓住的,干了多久了。”
  “你不就是想揭别人的伤疤,博读者的眼球吗?”董宛死死盯着我的眼睛,此后咬紧牙,一句话也不说。我像被揭穿了谎言,定定神,只好让旁边的姑娘讲。于是,一个带着荤腥的油亮的故事出现在我的笔端。姑娘的话断断续续,你去过洗浴中心吗?我在那里做了三个月,我记住了很多人,以及他们的身体,很多人也记住了我。我听到了水声,有人呼喊,面前的男人脸是青色的,我很轻松,就来到了这里。
  故事有了外壳,接下来就是填补血肉。董宛还是一言不发。相机的闪光灯一闪,我和两个姑娘定格在纸上,我低头记录,表情猥琐,两个姑娘目光呆滞。报纸发行量不大,但足以覆盖这座城市。
  采访结束,刘天一向妇教所所长,那个一说话嘴里就冒出一股酸腐韭菜味的中年妇女抱怨:“你应该找两个有故事而且会说话的来,你看那个,一句话也不说。”中年妇女诡笑道:“你不是说要漂亮的吗?我给你找的是最漂亮的两个。”
  “好吧,吴记者,你回去随便写就是。失足女痛定思痛,妇教所重新做人,既好看,又积极向上。”刘天一拍拍我的肩膀。
  回去的路上,刘天一说我太内向,“她们干的那些龌龊事,你往深处问就是。”我承认我张不开口,善意的亲近,往往带着丑陋的目的,用董宛的话说,所谓记者,无非是揭别人的伤疤。
  下班了,有同事背着包走出报社。太阳一落,风就大了,吹在身上,肌肉有点僵。我胡编了一个故事,在我的故事里,董宛不叫董宛,叫林芳。但还是出错了,大幅的照片随着报纸深入这座城市,董宛的正脸,好像眼里还噙着一朵泪花,完全呈现在读者面前。按照规定,她的脸上是要打马赛克的,可是那天交稿之后,我的前女友付晓曦来了,我急忙下班,去和她谈分手的事——那是一个冗长的,让人无法忘怀而又憋闷的故事。包括编辑、校对在内,没有人在意,一个女人的脸被刊登出来。不得不说,这张让人心疼的脸,如果出现在大街上,我定会做长久的观望。
  这张酷似明星的脸应该出现在娱乐版,而不是社会新闻版。
  董宛说:“我看到你们的报纸了,我不叫林芳,也没有在被抓住的时候一丝不挂躺在床上,我老家也不在那个山区,父亲没有病……”这都是我以小说的手笔胡编的,一个叫林芳的姑娘,为了给父亲治病,沦落风尘。她继续说:“你把我的照片登出来,他们都看到了,你知道吗,我想死的心都有。”
  我感觉身体的哪个部位开始冒汗,说:“对不起,本来照片应该打马赛克的。”
  她继续说:“我要向你声明:我不是小姐,从来就没做过小姐。”   我盯着她的眼睛,她黑亮的眼眸,好像要把我吞噬。
  她说:“我只是酒店的服务员,客人要我进房间,你知道,夏天穿衣服少,我穿着超短裙,客人只穿着内裤。他说电视打不开,我坐在床上调弄遥控器,他把我抱住。房间门被踹开了,警察进来了。”
  她说:“你一定觉得荒谬,我也觉得荒谬,我说不出客人的姓名,客人也不知道我叫什么,他的枕头底下竟然还有一个安全套,那就成了我的罪证。一切迹象表明,我们就是在干那事。但我是冤枉的,如果警察不进来,我可能会被强奸;但警察进来了,我就成了小姐。”
  更多的同事走出报社,有人和我打招呼。我有种逃走的冲动。
  她还想说什么,我打断她:“我请你吃饭吧。”
  “现在?”
  “就现在。”
  2
  冬天天黑得早,时间过得也快,不到六点,我的肚子已经开始叫了。我带着董宛穿过老城区,不说话,默默往前走。胡同里不时冒出几个骑自行车乱窜的中学生,我慌忙躲避,顺手抓住董宛的胳膊,瞬即松开。我身高一米七多一点,她目测有一米六五,又穿着高跟鞋,并排走,我感觉自己矮了一头。
  出了老城区,就是繁华的商业街,仿佛从古代一步跨入21世纪,中间不带过渡。吃什么呢,饭店鳞次栉比,随便选一家,我们走进必胜客。找个靠窗的位子坐下,暖气很足,窗子上氤了一层水汽。董宛伸出手指擦擦窗子,眼睛闪到外面。窗外的寒风正在裹挟行人。
  到目前为止,我们还谈不上认识。我也不知道怎么弥补对她的伤害,在报纸上发文,声明董宛女士不是小姐?岂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但我又隐隐中对她刚才的话心存疑虑,谁知道她是什么人呢。
  她在盯着窗外发呆,似乎对马路边那个修车的老人很感兴趣。我再次向她道歉,她转过头来,反问我:“你就不能说点儿别的?”
  好吧。我说:“随便谈点儿什么吧,比如你,在我编造的你之外,告诉我一个真实的你。”
  “和你有关系吗?”
  “你真叫董宛?让我想起明末那个美女董小宛。”
  “我姓董,我爸说没有别的名字比这个名字更美丽了,就给我起了这个名字。觉得我不配?”
  饭菜上来了,我不喜欢披萨,菜也不喜欢,油腻腻甜兮兮,要是川菜就好了,火锅最好。女士都喜欢披萨,董宛已经在吃了,奶油黏在她的嘴角,她拿起餐巾紙,轻轻按在嘴上,喝一口奶茶,继续说:“刚过去的几个月,像是一场噩梦,我失去了工作,失去了朋友,甚至还失去了我自己。从妇教所出来,我就到了你这里。”
  我问她为什么来找我。
  “你欠我一个解释。”
  我为我低劣的新闻操作理念感到羞愧。我只是一个记者,卖文求生的人。夏天我失恋了,女友付晓曦爱上了一个在酒吧唱歌的摇滚青年,分手时,她跟我说:“你的生活就像一潭死水,永远循规蹈矩,跟你一起生活会闷死。”然后我的房间里少了一半温暖,衣柜空了,床上也空了。我的心也是空空的。
  我说:“喝点酒?”
  我们开始喝酒,一瓶红酒,董宛倒满一杯,一饮而尽。我也一饮而尽。
  喝了酒,脸上就活泛了,表情变得丰富,一瓶很快光了,再要一瓶。董宛说,她毕业于一所专科学校,学的是酒店管理,毕业即失业,找不到工作,回老家的小城呆了一年,专心考公务员,但没考上,“你知道什么叫憋闷吗?小地方让人闷死,我就回到这座城市,还是找不到工作,就从底层干起,去酒店做服务员。”
  而我,最向往的就是小地方,我的老家,一个叫蒙城的山区小县,空气清新,人们生活散淡却又充满生机。这几年在省城,充其量不过是新闻民工。
  “你喜欢这里?”我问她。
  “说不上喜欢,算是适应吧,这里有我熟悉的环境,有我的同学。真是好笑,在老家呆了十几年,还不如在这儿的几年时间,老家给人陌生感。”
  每一杯酒她都一饮而尽,我示意慢点喝。两朵腮红挂在她的脸上,又倒上一杯,还是一饮而尽。
  我们喝干第二瓶酒,我还好,不至于醉,再说,两瓶酒大部分都让董宛喝了,我只是象征性地喝了几杯。她还想要酒,我看她再喝就彻底醉了,止住她,叫过服务员结账。走出饭店,又是该死的风,不过已经柔和多了,行人也不再匆匆,步履缓慢的人们,在周围各个衣服店、首饰店、饭店进进出出。
  我问董宛住在哪儿,她踉跄着挪动步子,说:“我想吐。”然后蹲在地上呕吐。吐完了,坐在人行道旁的花坛边,头往一边倒。我赶紧过去扶住她,说:“告诉我你的地址,我送你回去。”
  她茫然地看我一眼,说:“我也不知道我住哪儿。”
  没办法,只好叫一辆出租车,回我租住的地方。
  护城河边的老式筒子楼,六层,我住五楼,一室一厅,没有暖气,取暖全靠发抖,外加一个电热器。楼道里很黑,声控灯全都失控,我几乎是抱着董宛往上走。进了房间,一股霉味袭来,混合着烟味和卫生间的尿臊味。我把董宛扶到床上,犹豫片刻,给她脱掉外套和鞋子,酱红色毛衣曲线分明,胸部凸起的弧线一起一伏。我赶紧拉过被子,给她盖上,急促的呼吸让我的胸脯也忍不住一起一伏。
  我找出一床薄被,拿一本书躺在客厅的沙发上发呆。我神情恍惚,大脑停滞,索性把书丢到一边。
  隔壁是我的卧室,里面住着一个年轻女人,我们在几个小时前还不认识,或者有过一次特殊的相遇。她很漂亮,我是男人,心猿意马很正常。孤男寡女在同一个封闭的环境下,又喝了酒,完全可以有故事发生。想到故事,我甚至有了再次走进卧室的冲动,不过还好,我没有起身。应该有种不同的情感,我们萍水相逢,都来自遥远的小城,她到底是什么人?生活放荡还是拘谨?她的背后,到底隐藏着怎样的秘密?
  我睡着了,没有梦,夜晚一片空白。凌晨,不知道几点,迷迷糊糊醒来,听到卫生间门的吱呀声,撒尿的哗哗声。董宛走出卫生间,站在沙发旁盯着我,我眯眼装睡,天快亮了,室内不至于太黑,我模糊看到她的脸。然后,我又睡过去了。   3
  一觉醒来,天已大亮,有几秒钟我忘记了自己身在何处,瞬即想起来了,起身往卧室看,门开着,走进去,没有人。被子叠得方正,床单的皱褶也被拉平了。董宛走了。
  一整天都精神恍惚,昨天我真的见过一个女孩吗?她自称小姐,又不是小姐,我请她吃饭,她喝醉了,住到我家里,然后没有任何故事,她消失了。下班后走出报社,老王问我昨天的姑娘是谁,我到底做了什么对不起人家的事。我说,我不认识她。老王说,怎么可能,小伙子眼光不错。
  嗯,眼光不错。但是我还是不认识她啊。
  照例,我买了快餐,坐在客厅的沙发上一边看球赛一边吃饭。中国队早该解散了,心情本来就不好,越看球赛越来气。干脆换台,看一个相亲节目,美女站成一排,打扮得花枝招展,不像是相亲,而是在拉客。
  正吃着饭,门被敲响了。去开门,竟然是董宛。
  董宛径直走进房间,一边走一边说:“累死了,冻死了。”她把手里提的塑料袋在我面前晃晃,“我给你做饭,”看到茶几上的半碗面,“别吃垃圾食品了,尝尝我的手艺。”董宛说她忙了一天,回来晚了,“都是堵车闹的,到哪儿都堵,阴霾又让人过敏,呛得厉害。”
  我还在发愣,她已走进厨房。这个陌生女人似乎把这里当做自己家了,我脑子转不过弯来。厨房里传来喊声:“你的盐呢?油呢?酱油醋呢?葱姜蒜怎么都没有?天啊,这是厨房还是垃圾堆?”
  我只好下楼买油盐酱醋,从楼道到楼下的小卖部,几百米的距离,各家各户都在做饭,红烧肉、炒鸡、煎鱼的味道在鼻子里来回变换,以前竟然对这些味道视而不见,真是奇怪。忍不住流口水,想把刚吃进去的拉面吐出来。
  董宛不让我插手,说我一看就是大老粗,对厨房完全陌生。好吧,孟子说,君子远庖厨。我就充一次君子,坐在沙发上看相亲节目里一群女人向一个男人发难。男人的梦想是带着心爱的女人漫游在爱琴海。“我不在乎你有房、有车、有存款,但你给我的感觉就是没有安全感。”一个女人说。另一个也说:“你看起来就像个长不大的孩子。”这些女人都是好样的,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很容易发现一个男人的性价比。
  菜端上来了,刚才楼道里那些香味似乎全集中在了客厅狭小的空间里。董宛坐在我对面,小心翼翼地说:“你先尝尝?”我尝了一口,土豆炖鸡,胃开始有反应,一种久违的舒适感。其他菜都不错,能看出她的手艺,是个合格的家庭主妇。
  董宛吃菜的样子很随便,小嘴吧唧吧唧。我犹豫着下筷子,忍不住问:“你怎么又回来了?”
  她伸出的筷子停在半空,抿着嘴。我舒一口气,不看她的眼睛,继续吃菜。
  她说:“我找了一天工作,没有人要我。”
  这难道就是理由?我不得不面对一个问题,我单身,她也单身,她没地方住,按照目前的形势,我是要收留她吗?这是一个明摆着的艳遇的开始,但我高兴不起来,这不是艳遇不艳遇的事,是什么呢?说不清楚。
  不得不说,这是我几个月来吃到的最可口的饭菜,以前和付晓曦同居,她也是个二百五,和我一样坐吃山空,不会做饭。分手让我迷茫,又释然。据说那个摇滚青年吸大麻,不赚钱,肯定更不会做饭,我为她担心,但这关我什么事呢?
  饭吃完了,相亲节目也结束了,电视剧开始了,婚恋题材,男人女人爱得死去活来,还有小三,黑心丈母娘。越来越乱。董宛已经开始洗刷了,在卫生间里捯饬。我的心越发紧,看来今晚我们要继续“同居”。我不想睡沙发,昨晚一觉睡得腰酸背痛,关键是冷,只有一床薄被,现在是十二月底,快圣诞节了,寒风一夜紧似一夜。
  董宛走出衛生间,让我去洗刷,然后进了卧室,关上门。她确实已经把这里当做自己的家了,而我,更像是一个客人,寄居者。继续看电视剧。薄被子被我收进了卧室,我要进去拿出来,敲门,没有反应,一把推开门,董宛穿着卡通图案的睡衣,手里握着我的臂力棒,做出防御的姿势,惊恐道:“你要干什么?”
  我的火蹿出来了:“我还想问你要干什么,这是我家,你不分青红皂白住进来,抢了我的洗手间,抢了我的卧室,你到底想干什么?”
  董宛说:“借住还不行吗?我会付你房租的,不过我现在没钱,等我找到工作赚了钱就给你。”
  我说:“你哪来的钱买菜?”
  “就这点儿钱了,全用来巴结你。难道你还要我以身相许?”
  “那还差不多。”
  “我不是那种人。”
  说完就要关门,我把门抵住,说:“我要拿被子,难道你想把我冻死?”
  董宛依旧端着臂力棒,靠床站着。我拿了被子,指着电暖器对她说:“要是冷,就打开。”出门把被子铺在沙发上。恨恨地低语,做了婊子还立牌坊。生怕她听见,静听卧室,没有任何动静。
  进卫生间洗刷,洗脸盆上方的架子上,整齐地排列着崭新的牙缸、牙刷、洗面奶、伊卡露诗、水润BB霜……我的破牙缸被挤到了角落里。对着镜子发了会儿呆,胡子有点长了,找刮胡刀,却怎么也找不到。
  依旧是睡不着,今天不比昨天,董宛好像已经决定在我这里长住了,这可不是闹着玩。转念一想,也算是对我冒冒失失发她的照片的惩罚,没办法,谁让我对不起她。即使真是小姐,也有自尊,我不该把没打马赛克的照片登在报纸上。一个女孩,不管她以前从事什么职业,毕竟现在无依无靠。无论如何,我该感谢今晚的大餐。
  一觉睡到天明,竟然没被冻着,看来冬天也体谅我的可怜。转头一看,电暖器就趴在我的身旁,咝咝冒着热气,再看卧室,董宛又不知什么时候离开了。茶几上一张字条:“从你钱包里拿了一百块钱,算我借的,以后还你。小气鬼,晚上还得给你买菜做饭。”后面是一个笑脸。
  一连几天,都是如此,夜幕降临,我租住的小屋的厨房便冒出缕缕香味,我的女主人一边哼着歌谣,一边炒菜。窗外大雪纷飞,客厅里我们相对而坐,董宛纤细的手指在我面前飞来飞去,我的肚子总能被塞满各种蔬菜、肉食。她抱怨工作不好找,小嘴喋喋不休,“要是将来我赚了钱,哼哼。”   我问她赚了钱怎么花。董宛说:“先给你买个房子,别再住这个筒子楼了,再给你娶个媳妇,让她欺负死你。”
  我的心里升起一股暖流,亏她还想着我,调侃道:“除了你,也没人能看得上我。”
  董宛脸红了,“谁看上你了?”
  一时尴尬,各自低头吃饭。
  董宛忙着找工作,打印了几份简历,我要她把玉照也放上,她不肯,说找工作靠的是能力,不是长相。找工作之余,她就致力于卫生清洁运动,把我积攒了几年的垃圾统统倒掉,房间里窗明几净,散发出淡淡的清香。破败的出租屋焕发了生机,我的生活质量直线上升。
  两人的关系也近了,可以偶尔开几句带荤的玩笑。我问她我什么时候才能获准住进卧室,从房客跃升成房东。她说我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没门。有时候临睡前互道晚安,董宛会倚着门框,娇媚地问我要不要进去,我急忙抱了被子往里冲。迎接我的是咣当的关门声。
  卧室对我来说成了禁地,越发神秘,我每晚都忍不住想象里面的情景,董宛细微的鼾声飘忽而至,我的耳朵痒痒的。有时,她半夜起来上厕所,经过客厅时,会把我吵醒,我停住打鼾,眯着眼看她。她便警觉地盯住我,逃进卧室。我越发怀疑自己先前的判断,她怎么说也不可能是小姐,根本不搭界。
  生活有了起色,工作也顺利,几个采访反响不错,总编说我进步不小,要嘉奖我。我问他有奖金没,他说口头嘉奖,再接再厉。有一次晚上加班,董宛来给我送饭,我下楼和她接头,问她给我送的什么饭,她说你自己看。我正要看,老王走出传达室,一边走一边说:“好香。”董宛喊声叔叔,声音甜美,老王乐开了花:“姑娘,吴越这小子不地道,以后你好好管管他。”董宛挽住我的胳膊,说:“一切听王叔的。”
  我向刘天一求助,该怎么办,这样耗下去,我会死掉。刘天一说:“你做好准备和她谈恋爱了吗?”
  我说:“没有,我有种恐惧的感觉。”
  “恐惧她的身份,还是别的?”
  “我想我恐惧的是爱情本身吧,好像要发生故事了,但我根本就不了解她。”按照刘天一的分析,我这是在玩火自焚,一个漂亮得近乎完美的姑娘,什么也不要,偏偏投怀送抱。“你先自我反省吧,分析一下你自己,到底是长得帅还是有钱,你什么都没有,连房子也没有。这就可疑了,她要不是自己有问题,怎么会看上你。”
  算了,不想了。说不定我是自作多情呢,她根本就没看上我,只不过是暂住。过不了多久,我们就分道扬镳了,重新恢复到陌生人的状态。
  4
  圣诞节,大雪铺天盖地。还没下班,董宛打来电话,兴奋地说:“我找到工作了!”
  该庆祝一下,我说我请你吃饭,咱们出去吃。董宛说:“反正我还是没钱,在家吃吧,我买菜你买酒,一并把圣诞节也庆祝了。”
  家里本来就有几瓶红酒,我又买了一提啤酒,坐在客厅里等董宛。窗外的雪花划着线往下落,打在窗台上,簌簌地响。自从董宛来了之后,家里遍布淡淡的清香,而不是先前的霉臭味。不得不说,这里的卧室、地板、厨房以及卫生间早已经适应了董宛,向她发出召唤,热烈地拥抱她。而我,也已经成为热烈拥抱她的家具的一部分。
  六点半,董宛还没回来。电话来了,董宛哭道:“我的钱被偷了。”我问她在哪,她说在家乐福,买了东西,准备结账,一摸钱包,丢了,连同身份证、银行卡(虽然里面一分钱也没有)在内,统统不见了踪影。我赶紧下楼。到处都是雪,打不上车,最后返回楼底下,推出几个月不骑的自行车,吱呀吱呀朝家乐福奔去。
  董宛蹲在收银台旁边,眼圈发红。我赶紧帮她付了钱,推着手推车往外走。她一只手拽着我的衣襟,像受伤的小女儿。走到超市出口,她竟欢快起来,跑到一个摊位前拿起两个圣诞帽,朝我喊:“付钱啊,圣诞爷爷。”将一个圣诞帽戴到我头上,“这样你就真成圣诞爷爷了。”我照照镜子,活脱脱一个乡村版的圣诞老人。董宛也给自己戴上一顶帽子。两个圣诞老人骑着自行车往家赶。路上全是泥水,骑不动,自行车东拐西拐。董宛抱紧我的腰,脸贴着我的后背。雪灌进衣领,我的心直跳,汗水把我的内衣濡湿了。
  到了家,董宛拿出一件粉红色的毛衣在身上比划,问我好不好看。我说好看,你穿什么都好看。董宛哼一声,去厨房做饭。我跟进厨房,说,让我也做一次饭吧。董宛说,就你?好吧,你来给我择菜。递给我一把芹菜。我问她找到了什么工作。董宛说,还能是什么,酒店服务员呗。我的心有点儿沉,嘀咕道:“怎么又是酒店。”董宛说:“你以为都像你,大知识分子,坐办公室玩电脑。我这种学酒店管理的专科生,只能进酒店,说得好听点是领班,不好听就是三陪。”说完闭嘴,专心切葱。我也闭嘴,“三陪”两个字在脑子里嗡嗡响。
  董宛做了芹菜炒肉、辣子鸡、红烧茄子。我也做了个凉拌黄瓜,黄瓜切得不好,薄厚不一。菜摆在茶几上,红酒早就打开了,我倒上酒,举起酒杯,说:“不管怎么样,祝你找到工作,开始新的人生。”各自喝了。董宛也举起酒杯,说:“不管怎么样,感谢你这段时间对我的照顾。为了不耽误你恋爱结婚生孩子,我会尽快搬走的。”我问:“怎么?有人要收留你?”董宛笑道:“当然了,就凭我的长相,身材,收留我的人都排着队呢。”
  继续吃菜。有人在放鞭炮,楼下是一阵紧似一阵的噼啪声。欢乐的人们正在雪里沸腾。红酒很快喝光了。我和董宛都不会喝酒,起码不会拼酒,往往一瓶红酒几口就干了。然后换上啤酒,又是一口一杯。董宛谈这些天找工作怎么不容易,大冬天的,快过年了,谁还招人?无所谓,反正找到工作了,明天就去上班。
  我问她:“你要住到哪里去?”
  董宛说:“当然是酒店了,他们提供宿舍。”
  我问:“你什么时候搬走?”
  董宛说:“你想让我什么时候搬?我看明天吧。”
  我说:“要不,明年吧。”
  各自低着头,把玩酒杯,手指就碰到了一起。我轻轻摩挲著她的手指,清凉,滑腻。抬起头来,一双迷离的眼睛一动不动瞪着我。这些天来,我们共处一室,但从未有过任何肌肤相触。虽然是手指的相碰,也已经让我激情澎湃了。借着酒劲,我站起来,走到董宛身侧,她也站起来,脸通红,小声嘀咕:“你想干什么?”   我相信是引力,来源于内心的无比强大的引力把我们粘到了一起,两个身体成了一个身体。我感受着董宛的呼吸,起伏的胸脯,她大声呻吟:“你到底想干什么?”我的嘴把她的话封住了。
  于是,一切消失了,圣诞节消失了,大雪消失了,客厅的酒杯、菜肴全部消失了。董宛哭道:“我早就想到了,你是个坏蛋。”我说:“我从未像现在这样迷恋过一种引力。”董宛说:“什么引力?”我含糊道:“你就是我的引力。”
  窗外的喧哗声逐渐袭来,圣诞节让人心醉。我把董宛放倒在床上,进入之前的最后一刻,她一把推开我,用被子把身体裹了。窗外孩子的欢笑声更加清晰,我冷静下来,盯着她的眼睛:“对不起。”董宛眼圈红红的,喃喃道:“我没有你想的那么随便。”
  我点上一支烟,刚才的一切好像是幻觉,我的身体逐渐冰冷。董宛扑哧笑了,问我还想不想让她走。我说:“当然想了,你不知道你有多煩。”
  董宛咯咯笑,说:“你舍得我吗?”
  我说:“当然舍得。”
  一棵烟结束,继续点上一棵。董宛说:“我决定了,不走了,就在你这里住下。”我说:“你是要以身相许吗?”董宛说:“想得美。”我欲言又止,有句话说不出来。她问我怎么了,我说没怎么。忍不住把目光别到窗外:“你以后不要再做小姐。”
  董宛僵住了,一动不动,我回过头去,迎接我的是圈着泪水的一双眼睛。十分钟后,她开始穿衣服,我问她要干什么,她不说话。穿好衣服,开始整理行李。又过十分钟,她提着行李走到卧室门口,不回头,说:“我现在就走,再见。”
  我急忙跳下床,她已经推开大门,等我穿好衣服跟着跑出去,她已经消失了。夜空惨淡。几个孩子拿着铲子在堆雪人,欢笑声跳跃在我的耳边。
  我漫无目的地走在大街上,喊了几声董宛,没有回答。她身上一分钱也没有,圣诞夜离我而去,真是奇妙。附近的街道全走遍了,甚至垃圾堆我也跑上去查看,除了覆盖住整个世界的雪,什么也看不见。走着走着,到了报社楼下,传达室亮着灯,老王还在守夜。我敲敲门,他打开窗子,问我大半夜不睡觉,跑来干什么。我说:“睡不着,来祝你圣诞快乐。”
  老王说:“我从不过圣诞节,进来陪我喝酒。”
  陪老王喝了半小时酒,我问他家在哪里,怎么不回去。老王说,他的家在郊区,没什么要紧的事一般不回去。至于老婆,“她在家里享清福,打电话说想我,老夫老妻了还想我,我就让她等着,元旦回去啊,回去有她好受,嘿嘿。咦,你的漂亮女朋友呢?你不陪她,大半夜来陪我,闹矛盾了?”我说:“也没闹矛盾,我的女朋友丢了。”说完我就放下酒杯,打个嗝,站起来往外走。老王在后面招呼我,我冲他摆摆手,说:“差点忘了,我得去找我女朋友。”
  于是继续找,刚才喝的是白酒,再加上之前的红酒、啤酒,各种酒在胃里发生化学反应,酒劲上来,找个地方吐了一次,脑子清醒些。重新把家周围的几条巷子找遍了,依旧一个人影也没有。一个垃圾堆边的窝棚里传出细微的鼾声,我凑近了,叫董宛董宛。冒出头来的是一个蓬头垢面的流浪汉,朝我大喝一声,滚!到了凌晨两点,寒风裹着雪粒扫着我的裤脚,实在没有了力气,酒也全醒了。这么冷的天,董宛会不会也成了流浪汉,躲在某个我不知道的窝棚里,冲不明就里的人喊滚?
  我泄了气,回到自家楼下,步履沉重,往上走。刚到二楼,被什么东西绊倒了,扑在一个人身上。那人尖叫一声,我也忍不住尖叫。我说你是人是鬼?她说你是人是鬼?我说你是董宛?她说你是吴越?
  我说:“你不知道我找了你多久,你怎么在这里?”
  董宛颤颤地道:“我害怕。”
  我拉起她就往楼上走。到了房间里才发现,她的外套躺在沙发上,她只穿了毛衣,在寒风中躲了四个小时。我摸摸她挂着泪痕的脸,冰凉,手、脖子、身体的任何部位都是冰凉。我把她冰窖一样的身体裹进怀里。董宛一边抖,一边喃喃道:“你是个混蛋。”我默不作声,把她埋进被子里,抱着她。她慢慢睡去,眼角有水滴流出,哽咽让她轻声抽噎。
  不知道几点,我醒过来。灯亮着,董宛斜躺着呆呆望着我。我们的距离是如此之近,彼此呼出的气息碰触到一起。我问她怎么了,她说:
  “我从来就没有做过小姐。”
  我说:“嗯。”
  董宛说:“以后我也不会做小姐。”
  我说:“嗯。”
  董宛说:“你再也不要提小姐。”
  我说:“嗯。”
  董宛说:“你发誓。”
  我说:“我发誓,再提小姐,我就不是人。”
  她开始吻我,像细密的雨点打在我身上。她的身体不再冰凉,逐渐滚烫。我被滚烫包围了,以至于沸腾,直到一声巨响,崩塌在时间的空洞里。
  5
  董宛去酒店上班后,我几乎每天都去接她。她从酒店后门跑出来,勾住我的脖子让我亲她。我说你真不害臊。董宛说,你是我老公,我凭什么害臊。
  我豁出去了,接受这突如其来的爱情,哪怕明天就分手,明天就沉入深渊,那又有什么关系呢?
  这个突然闯入我生活的女朋友,给我规定了十条戒律:不准不吃早餐;不准不洗衣服;不准不做饭;不准不来接她;不准对她三心二意;不准睡觉前不洗脚;不准晚上不搂着她睡觉;不准向朋友隐瞒恋爱的事实;不准夜不归宿;不准在任何事情上对她有任何隐瞒。
  我说:“做饭、洗衣服,这些不都是你的义务吗?再说我也不会做饭。”
  董宛说:“没让你做饭、洗衣服,我是让你看着我做饭、洗衣服,我做饭的时候你必须站在我身边。”
  一切来得是那么突然,有点眼晕,有点措手不及。我们一起去买菜、做饭、吃饭、做爱,去看夜场电影,躲在电影院里接吻,互相抚摸。顺着护城河走来走去,把河边的雪撒向彼此。我带着董宛,骑车行驶在城市的大街小巷,寒风呼呼,她搂住我的腰,脸埋进我的衣服里。每次在餐桌前相对而坐,我就觉得我吃的不是饭,而是美色。她陡峭的胸脯,不时抵住我的呼吸,那是温暖的港湾,无处不在的深渊。   这是我度过的最温暖的寒冬。
  可是,刘天一对我的幸福表示怀疑。“你真的相信她没做过小姐?别忘了,我们警察也不是吃素的,她没做过小姐,怎么会被抓进去?别被她天真的说辞蒙骗了。”这一次,刘天一正带着我在看守所采访。看守所设在城市的另一个方向,刘天一让所长带来两个杀人犯,其中一个还是女的——漂亮的年轻女人,亲手杀死了自己的丈夫,然后烹尸。柔弱的外表下,隐藏着一颗罪恶的心。刘天一就是这样,每次采访,只要涉及女性,一定要找一个最漂亮的。按照他的说法,是让我“深入一个陌生异性的灵魂深处,挖掘罪恶和美貌的终极关系”。
  “不要被女人的外表蒙蔽,有些人为了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什么事都能干出来。”刘天一说。
  “董宛会有什么目的,我能有什么可让人骗取的?劫财劫色都不靠边。”我说。
  刘天一叹口气:“你了解她吗?认识她的父母、兄弟姐妹,甚至任何一个同学朋友吗?她的过去,以及生活圈子,你了解多少?”
  我蹲在看守所门口抽烟,美女杀人犯让我没了胃口。看守所长恰恰走过来,问我们采访得怎么样,饭都准备好了,赶紧跟他去吃晚饭。刘天一拒绝所长,看守所的饭还是不吃了吧。我也说不吃了,回去还得赶稿子。
  到了市区,刘天一执意要请我和董宛吃饭。我说:“没必要这么隆重,我以前的女友你又不是没见过。”刘天一说:“这次可不一样,我倒想看看,这个女人怎么就能把你迷住。”
  给董宛打电话,无人接听,连打三次,依旧无人接听。我只好向刘天一摊摊手,告诉他董宛可能在上班,没听见手机铃声。刘天一说:“你就编吧,不想让我见直说。”我无语,只好说:“我们直接去她工作的酒店,反正也快下班了,你开车接到她,我们再找地方吃饭。”
  酒店在二环路边,离我住的老城区有段距离。这些天来得次数多,我轻松地指挥着刘天一把车停在酒店停车场。走进酒店大堂,问见过几面的一个服务员,董宛在哪儿。服务员看看我,又看看我身后的刘天一。刘天一穿了警服,服务员有点犹豫。我指着刘天一说:“他是我朋友,不是警察。”服务员说:“董宛在楼上,你要去找她?”
  我当然要去找她,径直往楼上走。服务员欲言又止,我已经走到了楼梯口。到了二楼,就听见嘈杂的人语声,一群人围在一起,吵吵嚷嚷。透过人缝,我看见董宛坐在一把椅子上,目光呆滞,嘴抿成一条线。我拨开人群走到她面前,问她怎么了。她抬头看见我,咧开嘴,眼泪下来了。吵嚷的是两个男人,站在董宛旁边,冒出一串话来:“谁说她是服务员?有这么当服务员的吗?唱歌不好好唱,我花钱是找气受的吗?”
  我握着拳头就要和他理论,旁边一个貌似经理的人把我和刘天一拉到一边。我问他究竟怎么回事。经理说:“你是董宛的什么人?”我说,“别问我什么人,你就告诉我发生了什么。”经理告诉我,那两个人到酒店的KTV唱歌,点了陪唱,酒店本来服务员就少,让董宛临时顶替,去陪一会儿。董宛先是不肯,后来去了,客人动手动脚,她火了,扇了那个男人一巴掌。
  我的大脑嗡嗡直響,说:“你们酒店提供特殊服务?”经理反问我:“你说呢?”我真想连他也一起揍了,不过还是放过他,向董宛旁边那两个男人冲过去。距离较近的瘦子没反应过来,被我一拳打在脸上,嗷叫一声,向我扑过来。
  我被两个男人的拳头包围了,同样回敬以拳头。事发突然,没有人劝架。两个人一个抱住我,一个拿脚踹,我被放倒了,胸口一阵剧痛。看我被打,刘天一只好加入进来,提起一个男人的衣领就将其甩了出去。到最后,两个男人都倒在地上,我一拳,刘天一一拳,打得过瘾。打完了人,我拍拍身上的尘土,走到董宛面前,拉起她就走。刘天一跟在身后,回头指着两个男人,连同要上前阻拦我们的经理,说:“再不老实,把你们一个个都铐起来。”
  一路无话,吃饭的兴致大减。刘天一说,不能因为几个地痞就不吃饭了,我们去胶东人家吃海鲜。二环路旁边就有一家,很快到了。
  坐定后,我正式给他们两个做介绍。董宛说:“见过的,你是警察。”刘天一羞涩地笑笑,大家都想到了夏天的妇教所。为了缓解尴尬,刘天一装作惊讶地说:“我怎么没发现这么漂亮的姑娘,吴越你比我有福。”我说:“要不你还想怎样?”刘天一说:“你就偷着乐吧,别领着董宛大庭广众地晃悠,小心被人抢了。”我说:“你说话越来越没正形了,嫂子会撕你的嘴。”
  董宛举起一杯酒敬刘天一:“感谢刘哥的鼎力相助,今天让你见笑了。”刘天一慌忙端起杯子。就谈到今天下午的事。董宛说:“我本来一直在客房部工作,谁知道今天硬要把我拉到公关部,早知道是去陪人唱歌,我才不干呢。”刘天一问她接下来想怎么办,董宛说不想在那里干了,要换一个工作。我们表示赞同,换个工作好,至于换什么样的工作,走一步看一步吧。
  刘天一感叹道:“董宛就是当代杜十娘,不为利益所动,甘于下嫁穷小子吴越。佩服。”
  我干咳两声,转了话题,问刘天一:“你认识人多,给董宛介绍个工作。”刘天一说:“交通协管员干不?就是站在路口指挥交通,吹吹哨子,有闯红灯的就拦下来,要么罚款要么罚他指挥交通。”我说:“你见过有这么年轻漂亮的协管员吗?”
  饭吃得不尴不尬。几瓶啤酒下肚,各自没了话,刘天一嚷嚷着继续要酒,我起身到吧台把帐结了。刘天一说我看不起他,说好的他请。我说:“今天你见义勇为了,哪敢让你请,下次请我吃更好的。”
  回到家,董宛问我杜十娘是谁。我不知道怎么回答,嗯嗯说不出来。董宛说:“我知道,她是个妓女。”我说:“妓女怎么了,妓女也有好的,董小宛李香君柳如是小凤仙,各个都是仗义疏国难,正常人倒不如她们了得。”我说的几个人,董宛一个也不知道,她急了:“你依旧还是不相信我?”
  我忍不住说:“你都陪人唱歌了,和小姐还有什么区别?”
  董宛辩解道:“经理非要我去,当时我也没想那么多,不就是坐在那儿唱唱歌吗,谁知道那个人不老实。”
  “你知道什么叫有偿陪侍吗?有你这么天真的吗?”   董宛哭了,她一哭我就无所适从。她一屁股坐在沙发上,一遍遍地说:“我真的不知道,真的不知道……”
  入睡前,董宛抱一床被子在沙发上,说:“我想静一静,你睡卧室吧。”这怎么可能,我把被子抱起来就往卧室走。她哽咽道:“我想静一静都不行吗?”话里带了忿恨,我就停住了,把被子抱回沙发,说:“我睡沙发。”
  翻来覆去睡不着,想进卧室看看董宛到底怎么了。关于她的身份,我确实一直心存疑虑,这段时间以来,我能感觉到她在极力撇清自己,是不是有点儿矫枉过正呢?更大的疑虑还是,她究竟为什么要和我在一起?天上掉下个林妹妹,我有足够的勇气接住吗?手机响了,是刘天一。
  刘天一说:“董宛在旁边吗?”
  我走进厨房,站在窗前,告诉他董宛睡了,有什么话尽管说。
  “我想了想,她的身份还是可疑。你也老大不小了,应该找个正经人结婚。”
  “你唯恐天下不乱。”
  “相信我,我毕竟是警察。”
  “那怎么办?我们已经在一起了。即使她以前做过小姐,又有什么关系呢?只要以后不做就可以了。”
  “如果事实证明我说的是对的,我怕你承受不起。”
  “那你要我怎么做?”
  “分手。”
  刘天一就是这样,平时流里流气,其实他是个正经得不能再正经的人。“人性是很难改正的,婊子无情戏子无义,等到你一无所有了,后悔都来不及。”刘天一说完就挂了电话。
  我呆呆地站着,厨房的窗子没关紧,冷风灌进来,直抵我的脖子。忍不住回过头去,距我两米远的卫生间门口,董宛握着门把手,一动不动。我调侃道:“厨房里真冷,我都快冻成冰棒了。”她说:“我上厕所,没想要偷听你打电话。”
  6
  元旦刚过,就到了腊月,迫近年关。各个单位腊月里都忙,作为媒体人,出差的心绪淡了,谁也不想顶着寒风和回家过年的人挤火车,别人是回乡,自己却要奔赴异乡。该收的广告款还是要收的,欠钱的都是大爷,做了广告,不见效益,就赖着不给钱。好在我不去收广告款,我忙着奔赴各个单位的年终总结宴会。酒喝了一场又一场,经常醉着回家,迎接我的是坐在沙发上发呆的董宛,以及茶几上早已凉透的饭菜。
  我在她身边坐下,问她怎么还不吃饭,是一直在等我吗。她不说话,下嘴唇顶着上嘴唇,嘴就成了一条弧线。我拉着她的手,向她道歉,然后端着面前的红烧排骨和豆角炒肉去厨房热了。刚喝过酒,但胃里还是空的。吃了两个馒头,夸奖她做饭好吃。
  我示意别光我一个人吃,她也吃。她不吃饭,说:“这里是你家吗?”
  我点头,说当然是。她又说:“这里是我家吗?”
  我再次点头,说当然是。她说:“那你怎么老是不回家?”
  我放下筷子,握住她的手,再次向她道歉,说我最近应酬太多。“我不应该让你一个人在家,不是跟你说了吗,让你先吃饭,不要等我。”董宛抽出手,拿起筷子,默默地吃饭。
  生活在继续,我们谁都没提那天发生的事,好像那件事不曾发生过。董宛也很快在一家超市找到了工作,收银员,不用给人打扫卫生,看客人脸色,只管收钱、结账,就这么简单。超市离家近,骑自行车也就十分钟,不过每次下班要到夜里十点,我也照旧去接她。她跟我说一些超市里的故事,无非是有人偷藏了货物,被查出来搜身;有人和收银员吵架,砸坏了收银的机器,被警察抓走了;有个收银员和送货员谈恋爱,在仓库里干那事,被发现了,双双开除。
  我说:“你怎么越来越像老妇女,喋喋不休。”
  董宛在自行车后座上拿拳头打我,说:“你说谁呢,再说一遍。”
  “说我自己好不好,我是老妇女。”
  董宛也乐于去给我送饭,以前只送到楼下,现在却要送到办公室里。我经常熬夜做版,她晚上下了班,就买了水饺,跑到办公室里陪我加班。总编出来碰见她,惊呼:“吴越你这么丑,找的女朋友倒漂亮。”我说:“您老夸人就夸吧,拐着弯骂我。”董宛拿出水饺给总编吃,总编吃一个,夸奖她手艺好。董宛就笑,说不是她做的,她做的比这还好。总编就夸她会说话,邀请她到我们报社来吧,做记者,肯定比吴越强。董宛咯咯笑,说:“我可做不了记者,小时候一写作文就头疼。”
  加班结束,我们一起走出报社,老王还没睡,在传达室门口堵住我。“小两口出双入对,”老王说,“什么时候喝你们喜酒?”
  我说:“这才哪跟哪。”
  董宛說:“快了,到时候王叔一定去啊。”
  老王说:“还是女子好。”
  走在空旷的马路上,不时有汽车呼啸而过,董宛突然站定,问我:“我要是离开你,你会伤心吗?”我反问道:“你会舍得吗?”
  要是不加班,我就去超市等董宛。一个货架一个货架地逛,等到超市几乎没人了,就推着大包小包的物品走到收银台,让董宛给我结账。货物里有卫生巾、安全套,还有她爱吃的金锣火腿肠。
  董宛一样一样刷磁,我问她可以优惠不,她说当然可以,但她说了不算。办理了交接手续,董宛就跟着我走出超市,把我买的东西抱在怀里,坐在我的自行车上。
  终于发工资了,算上在酒店赚的几百块钱,董宛总共赚了1500元,虽然不多,但也算是劳动所得。她像是刚得了压岁钱的小姑娘,乐颠颠把钱一张一张摊在我面前,15张老人头,问我有何感想。我说:“姑娘,把这些钱拿着,跟大爷玩玩怎么样?”她就拉下脸来,坐在沙发上,噘起嘴。我赶紧岔开话题,问她这些钱怎么花。董宛抽出八张,说这些给你,算我还你的。然后把剩下的钱小心翼翼放进钱包,说这些是给我妈的,她心脏不好。
  我把她递给我的钱塞进她的钱包,不用分彼此,算我孝敬咱妈的。
  “我妈,不是你妈。”说完又把钱拿出来,塞给我。
  这天下班后,我在家里闭门写稿。写到一半,电话响了,陌生的号,我接听,嗲嗲的女声。听出是谁了,付晓曦,我的心里一阵翻腾。她问我过得还好吗,我说当然好。她说:“好什么好,你都和小姐谈恋爱。”余音悠长,好像我干了什么大逆不道的事。问她怎么知道的。她说:“你别问我怎么知道的,找女友也得向我看齐啊,什么不三不四的人都要。”肯定是刘天一,除了他没人知道我的事,这个碎嘴。我准备挂她电话,没什么好谈的。她说:“快开门,我到你门口了,我知道你在家。”   付晓曦走进来,熟悉的脸,熟悉的香水味。我们相恋三年,同居两年,彼此熟悉得好似一个人。我还在错愕,她已经坐在了沙发上,跷起二郎腿,点上一棵烟(以前她从不抽烟,并且多次勒令我戒烟)。我不知道她来的目的,就不说话,等她解释。“家里打扫得不错,比我在的时候强,”她开始说话,“我失恋了。”
  “你的摇滚青年呢?”
  “吸大麻,还贩卖大麻,进去了。”
  “你不吸?”
  “关你什么事?”
  “嗯,和我有屁关系。”
  付晓曦说,那个摇滚青年是变态,除了会唱几首酸歌,一无是处,吃她的喝她的,还要她给他买大麻抽。她哪有那么多钱,买了几次就入不敷出了。摇滚青年还纠集了一帮摇滚青年,聚在他们的出租屋里吸大麻。够淫乱的。具体细节付晓曦没说,她长出一口气:“我快烦透了,他就被抓了,果断分手。”
  “就像和我果断分手一样?”
  “你还是那么斤斤计较。”话锋一转,“我们复合吧。”
  “我已经有女朋友了。”
  “她是个小姐。”
  “你才是小姐。”
  “我知道我对不起你,分手了才觉得你的好,以前我总是向往刺激,不可知的未来,你不知道你的循规蹈矩有多让人绝望。不过现在好了,我想过日子,想结婚,没有比你更合适的。”
  我有种绝望的忧伤,说不出话。付晓曦站起来,走到我身边,扔掉烟——她身上的风尘气越来越重。相识的时候,她还是个大学生,毕业实习来我们报社,跟在我身后吴老师吴老师地叫。后来她说自己根本就不想做记者,就是觉得新鲜,新鲜劲儿过了就算了。
  付晓曦已经投入了我的怀抱,胸脯顶着我的肋骨,烟味混合着香水味闯进我的鼻孔。我要挣脱,她迅速把嘴递了上来,胡乱舔我的脸。她的胸至少是D罩杯,任谁见了都兴奋,这是我熟悉的阵地。她知道我的短处,熟练地抓住我的手,按到自己的胸上。我呼吸急促,要崩溃了,该死。
  像以往无数次一样,她把我按倒在沙发上。这个沙发还是以前她陪我去买的,深灰色,坐上去舒服,做爱更舒服。我试图挣脱她,但却阻止不了潜意识里迎敌的冲动。我似乎找到了真正的自己,一个多月之前的自己,半年前的自己。付晓曦就是我的敌人,我只有打败她,并且一次次打败她,才能找回我自己。
  没有意外,董宛还在上班,她并未破门而入,指着我的鼻子大骂我不是人。我看到阳台上董宛养的一盆绿萝,鲜嫩的叶子,仿佛是她在向我微笑。
  付晓曦依旧在进攻,我快招架不住了。她的衣服纷纷滑落,像是绿萝的叶子摊开在我脚旁。我的眼泪流出来了,是往里流,从眼眶到了鼻泪管,进入喉咙。
  不知道什么原因,我下意识地跳离沙发,整理好散乱的衣服,浑身发抖。几个月不见,眼前的身体已经陌生了,还是有了排异反应?自始至终,我是疲软的,潜意识的激情过后,是长长的空虚。我套上衣服,点一棵烟。付晓曦起身,把头埋进我怀里,问我怎么了。我茫然地抬起头来,说:“你走吧,刚才是我不对。”
  “你也不要我了?”
  我长吼一声:“滚——”揪起她的头发,把她推到门口,开门,扔出去,关门,一气呵成。门外是比我的声音更大的嘶吼:“吴越,你真是个混蛋!你会后悔的!!”嗯,我是混蛋,我也不知道到底是怎么了。我抵住门,这时候,眼泪往外流了。
  高跟鞋敲击地面的嘟嘟声,由近及远,又由远及近。几分钟后,敲门声响起,我开门,一边说:“我真的受不了了,你就放过我吧……”却是董宛。
  董宛问我怎么了,我赶紧别过脸去,把在眼眶里打转的泪水吞回去,换了表情,迎接她进家门。她们两个人前脚后脚上下楼,应该是擦肩而过。董宛的表情平静,看不出任何波澜。
  我好像落入了一个没有目的的陷阱,谁给我设置的?我自己吗?或者是付晓曦,要不就是无始无尽的时间本身。是回归还是继续往前走?我陷入了迷惘。
  其实付晓曦是一个不错的女友,刁蛮、任性,身材一级棒,有足够的吸引力能够让男人把她含在嘴里。而董宛就不同了,对我来说她陌生而又熟悉,像一个温婉的玻璃杯,你能看到透明的状态,你以为你什么都看到了,其实什么也没看见,你看到的只是空气。
  第二天晚上下班后,想起昨天的事情,就不想回家,紧走几步,到了超市。入口处有一个鞋摊和彩票站,我走进彩票站,买了五注双色球。董宛下班还早,我点上一棵烟,逡巡在超市门口。一群人围着一张贴在墙上的A4纸议论纷纷。我挤进去,纸上是一张彩打的照片,照片上竟然是董宛、我以及另一个姑娘,我和那个姑娘的脸打了马赛克,董宛没有。这是怎么回事?夏天在妇教所拍的照片怎么会出现在这里?照片旁边还有一段文字,说这个不要脸的女人叫董宛,曾因卖淫被关进妇教所,现在这家超市工作。最后一句是:“这样的女人,人人得而诛之!!”我上前把纸扯下来,撕碎了扔掉。
  是哪个混蛋干的?我应该想到的,这张照片被刊登在报纸上的同时,也被发到了我们报纸的网站上,接下来就在各大网站“旅行”。你很容易就能从网上搜到它。我拨通付晓曦的电话,质问是不是她干的。付晓曦说:“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我已经不爱你了,你去找你的小姐吧。”电话挂了,我再打,拒接。他妈的。
  接下来,我在超市的每个入口处、拐角处都发现了同样的A4纸。我疯狂地撕扯,指甲扯裂了,流出了血。
  撕完了纸,我往楼上跑,挨个收銀台找,没看见董宛。给她打电话,关机。脑子有点发木,找一把椅子坐下,直坐到超市下班,保安把我撵走。回到家里,灯是黑的,房间里没有任何董宛回来过的痕迹。这一天,董宛一夜未归,我一遍遍打她的电话,都是关机。只好发短信,问她究竟怎么了。没有回复,我昏昏睡去。
  第二天,我到超市,董宛不在。第三天,依然不在。第四天我没上班,一整天都坐在超市收银台外面的椅子上,看着收银台旁出出进进的人群发呆。我去问超市经理,董宛为什么没有来上班。经理告诉我,她已经辞职了,“即使不辞职,我们也会把她开除,影响太坏了。”   我陷入了虚无,肯定是出事了。付晓曦说,你会后悔的。忍不住给她打电话,她说你怎么老是纠缠我。我说,我女朋友丢了,你到底找没找过她。她哼了一声,说:“我只是跟她说,你们家的一盆绿萝真漂亮。”然后电话挂了。
  我瘫软在沙发上,真想找个人揍一顿。
  董宛的身世依旧是个谜,我没有任何办法找到她,除了电话,我找不到关于她的任何蛛丝马迹。她的电话我每天都打,但从来都是无法接通。董宛消失了,就像她的出现一样,没有任何痕迹。
  我又恢复了原来的生活。
  采访,写稿,加班做版,偶尔出差。我说过,就要过年了,我不想出差,但现在不同了,我想逃离这个地方,去一个陌生的小城,呆一两天。我背着包,举着相机,来到海边的一个小县城,采访一起碰瓷事件。
  采访间隙,吹吹海风,喝点儿小酒,生活逐渐惬意。
  坐大巴车回来,到家已经是晚上十一点。刚进楼道,就看见一个人提着行李从楼上下来。我停下脚步,呆住了。
  是董宛。
  我喊她的名字,她也停下来,站在楼梯口。我问她这些天都去哪了,为什么不跟我联系。她停顿了一会儿,走出楼梯口,往小区外走。我跟在后面,试图拉住她,她甩开我的手。走到小区门口的角落,她突然蹲在地上,嘤嘤地哭起来。哭声像细密的雨点,打在我身上。
  十分钟后,董宛站起来,用衣袖擦眼泪。我再次问她这些天怎么过的,她说:“我去做小姐了。”我向她道歉,“怎么可能呢,你不要跟我赌气。”
  “我感覺我真的一无是处,工作全都丢了,想证明自己跟小姐没有任何关系,却没有人相信我。”
  “我相信你。”
  “真的?”
  “是吧。”
  董宛哼了一声,瞪大了眼睛盯着我,“你不是我要找的人。”她叹一口气,“我把我的东西带走了,以后不再麻烦你。”说完转身就走。我跟上去,她猛然回过头来,用尽力气嘶喊道:“不要跟着我!”加快步伐,不一会儿便消失在我的视线之外。
  7
  离过年还有一星期,我竟然接到了董宛的电话。
  她说,她想了很久,在这座城市除了我也不认识别人,要我帮她一个忙。我赶紧答应,赴汤蹈火在所不辞。董宛说,不用你赴汤蹈火,陪我去见个人。我问她见谁。她说,我妈。
  董宛说,母亲很久没有她的消息了,不知从哪儿得知她正在从事不干不净(这几个字董宛说得很轻,我几乎没有听见)的职业。董宛辩解,但没有用。母亲绝望了,肺癌晚期的身板眼看撑不住了。
  “就是让你冒充一下我男友,带回去让她看看,她就会知道我过的是正常的日子,她可能不知什么时候就死了。不要你在我家过年,腊月二十八去我家,第二天你就可以走。”
  我有点犹豫,为什么犹豫呢?想不明白。最后还是答应了,不就是见见未来丈母娘吗,说不定,她还真是我丈母娘。一想到要见的人的身份,我又犹豫了,不过已经答应董宛,就这么着吧。
  腊月二十八很快就到了,一大早,小雪轻飘飘擦着城市的边缘。我和董宛出现在长途车站。离过年还有几天,车站还没到人满为患的程度,不过比平时多出了几倍的人。大包小包的行李堆满了过道,年味是匆忙的,忽闪忽闪从一个陌生人的脸上飘到另一个陌生人僵硬的脸上。
  上车之前,我忍不住问董宛:“我真的要去吗?”
  “你是不是后悔了?”
  客车晃晃悠悠开出车站,在市里绕了大半圈,半小时后晃上高速路。窗外的天阴得厉害,好在雪不大,落到地上就化了。起得太早,有点困,董宛已经睡着了,头抵着我的肩膀,脸上挂着微笑,像一只小猫。
  我却睡不着,客车越往前,我越不安,仿佛有什么东西缠绕着我,想把我拉回来,不要去那个小城,不要继续往前了,就此打住。车里的电视在放去年的春节晚会,一派喜气洋洋的景象,看到春晚,就仿佛置身年的味道里去了。
  董宛睡了一路,上午十一点,车行驶在小城的大街上,她醒了。经过一座中学,她向我指点:“我在这里读的高中。”经过一所超市,她说:“读书的时候经常来这里,逃课买零食。”经过一处公园,她嘀咕道:“有男生在这里向我表白,当时一慌张,忘了答应就跑了。”这是她的城,却与我无关。
  客车进站,董宛去买了通往她家所在乡镇的车票,我们走上一辆破中巴。她接了个电话,显得不耐烦的样子:“知道了,知道了,一会儿到家给你个惊喜……不能说,到家你就知道了。”董宛问我:“你知道我给他们的惊喜是什么吗?”我说:“难道是我?”董宛嘿嘿笑。
  中巴车还有五分钟开车,我下车去厕所。从厕所出来,绕过空旷的停车场,一辆大巴从我身前闪过,停在车站出口处。乘务员走下车,高声招揽乘客,我看到客车前窗玻璃底部的牌子,浑身一阵激灵——牌子上的两个字,分明是我的家乡——蒙城。命运抬动我的双脚,我一步步迈过去,在乘务员的拉拽之下,慌忙上了车。我还没站定,客车已经关门,出站。
  这辆突然出现的大巴车有着怎样的魔力?新年将至,我回到了我的家乡,把董宛扔在了她的故乡。
  雪不知什么时候大了起来,窗外的马路上蒙了一层白纱。雾气更重了,天低得要命,仿佛要扣在我头上。
  我关掉手机,放倒座椅,裹紧羽绒服,闭上眼睛,让自己像死人一样睡去。脑子里是一个个影像,一个大眼睛,尖下巴的姑娘,满世界寻找,她在找什么?她丢了什么?这不仅是影像,还出现在接下来几天我的梦里。
  大年三十,我握着手机,面对满天繁星,试图开机,查看一下这几天我的空虚的心灵。但还是忍住了,手机依然关着,就有泪水在眼圈里打转。母亲问我怎么回事,过年了也不开心。我说没什么,眼里进了沙子,抓起鞭炮出门和侄子一起放。
  回省城的大巴车上,我打开手机,除了一些拜年短信和几个无关紧要的未接来电,没有我想看到的信息。忍不住给董宛打电话,接通了,那边没有声音,一片寂静。我试图发出声音,使劲张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两分钟后,那边挂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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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回家过年,爸妈都说好了。”  “不去,要去你自己去。”  “咋还这么犟呢?都过去半年了。”  “过去半年就算了?你爱去不去,告诉你,别惹我哦!”  “唉,都半年了这事,你看你,还跟长辈记着这事?你看看你那么善良的一个人……”  “别烦我!半年也不行,十年也不行!”  李文英俩眼一瞪,赵庆喜立马闭上了嘴巴不吱声。  事情还要从半年前说起。那是半年前的一个早晨,天刚亮,一家人一起来,家里四十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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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是我们村里的人,你就知道我说的这些事没有丝毫夸张。  现在我就带你去看看多年前的那场大雨。  那是真正的一场大雨。傍晚时分,一阵响雷过后,粗大的雨点直直地砸下来,砸得什么都砰砰响。雨点越来越密集,几分钟后就连成了瀑布。天一下子黑了,牲畜和人都躲到能躲的地方了。地面上的水涨高了,从树丛里爬出来的蛤蟆,爬着爬着,就失去了地面的支撑,只能在水上笨拙地划动了。高处的雨水往低处哗哗流淌,如同河流决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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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约在2005年前后,“底层”成了文学界最热门的话题。中国社会在20世纪90年代以来发生的巨大变化,以及对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起便占据文学界主流的、注重形式探索和表达个人抽象情绪感受的“纯文学”创作倾向的反思,都促使一批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的作家将关注的目光投向逐渐被拉大的社会贫富差距,以及由此而形成的“底层”处境。尽管“底层文学”创作在审美层面上存在着这样那样的缺陷,但不容置疑的是,它的确是新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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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和以往一样,她是在中午人少时来镇上的邮局的。她选择人少时来邮局,不是没时间在这里等,她不想遇见熟人。  来到邮局门前,她把脚踏三轮车停下。可是,三轮车像生气似的,掉过头来要往回走。邮局门前的这片空地斜,三轮车不容易停稳当。她把三轮车车把拧过来,再拧过来,想等三轮车情绪稳定了再进去。  来啦老嫂子?有人在和她说话。刚才她明明看了又看,周围没有熟人,怎么会有人和她说话?她没大幅度摇头张望,用眼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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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西听到在小区门口开小超市的李伞似乎又在自言自语:  我真不明白,她究竟要怎么样呢?我对她难道还不够好么?我自认为我还算得上一个好男人,我从不在她面前摆男人的臭架子,家务活我抢着干,洗起衣服来我比她还快。钱柜的钥匙,从来都是她管,她要什么,就可以买什么。当然,她并不乱买东西,虽然有时候会走神。她不像我认识的那些虚荣心强的女人,无论是衣服,还是手机,各种首饰,都想天下第一。要不是我提醒,她几乎忘了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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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斗似乎对能发出光亮的东西有一种特别的偏爱,比如手电筒,比如打火机或者火柴。他的这一种偏爱深入而且持续,最后拓展到了一块白铁皮,一块碎瓷片,甚至一块碎玻璃。  多少年前,你如果有幸目睹过木斗撑开他那鼓鼓囊囊的衣袋的话,你一定会发现那些乱七八糟的玩意儿。  柳树村上了年纪的人对此见怪不怪,他们甚至还像所有喜欢仗着一把年纪而炫耀自己见多识广的老人一样,撇着嘴笑一笑,然后说,这有啥?你要是知道十多年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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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我的人生第一桶金是靠押镖得到的。虽然没有真正经历刀光剑影,但每一次出镖都确确实实是一次情节复杂的搏杀之旅。虽然这种搏杀只存在于我的心理上,但后果往往比真实打打杀杀也不差。真实的搏杀可能缺胳膊少腿,而我每次押镖回来,都会掉一些头发。当我的头发已经稀少得像未来的日子一样清晰可数时,我创办了自己的珠宝公司。最初的风云际会之感,曾让我精神百倍;继之而来的尔虞我诈,也曾让我深深厌倦。终于,一切不过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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