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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政法类高等院校学科战略规划几乎如出一辙地坚持了“以法学为主”的发展方针,强调并强化了法学的“学科本位主义”,违背了建设综合性政法大学的基本规律,制约了综合性政法大学的发展进程,也极大地影响了社会的发展质量和进程。与当前及今后社会对政法产品需求的综合性形成了尖锐的矛盾,它已经成为政法类高等院校上上下下的基本共识,特别是它已经在各决策和职能部门形成了思维定势,并强化了体制和人员素质方面的单科特征,成为政法高等院校发展成真正综合性政法大学的主要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