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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哲学界中,一直有一争论“是否存在超越社会角色的稳定的核心的自我?”,而笔者基于“所谓超越社会角色的自我将自我觉察更多地置于一个完全脱离社会关系的位置”,“‘超越社会角色的自我’和‘置于社会角色的自我’之间的界限难以判定”以及“所谓超越社会角色的自我不会是稳定和核心的”三点思考,认为超越社会角色的稳定的核心的自我并不存在。
【关键词】:社会角色 自我
在哲学界中,有一争论“是否存在超越社会角色的稳定的核心自我?”首先要明确争论中的“自我”,即自我概念或者是自我意识,主要是指个人对自身状态的认知,是个人对自身的社会角色进行自我评价的结果。在个人的生活经验中,觉察到“自己的一切”别于周围的物与他人,这就是自我,就是自我认知。“自己的一切”不仅指我们的躯体,也包括个人的实践活动以及内心的情感体验。而社会角色的是指个人在特定社会关系网络中的位置以及社会或组织为特定关系、位置所定义的和要求的行为模式。而超越社会角色的稳定、核心的自我并不存在。
其一,超越社会角色的自我,将自我的觉察更多地置于一个完全脱离社会关系的位置。但是,自我觉察的上升的思辨过程并不是对社会角色的否定,相反,它是以各种社会角色为前提的。自我通常是与自我意识联系在一起的。自我如何诞生的问题通常归因于自我意识的产生。而自我意识的形成的过程则是依靠“反思”和“理性”两股力量。理性指的是在正常思维状态下时,个人为了实现符合的预期目的,在客观分析实际情况后思考出具体方案,再选择最佳方案且有效执行的能力。那么“反思”从何而来?我认为它必须基于各种社会关系的非特异性身体器官的生理结构和功能。适应各种不同的客体,受到不同客体的刺激而形成的。这样的思辨过程,不仅能使各种潜在的、“天赋”的自然能力释放、发挥出来,而且能够使其不断得到增殖、扩展、强化,从而上升为本质力量。我认为“自我”并不是一个统一的,独立的,完全相同的以极点为基础的自我主体。更像是自我建构主义者提到的“自我”是“我正在继续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我”与这个过程本身是等同的。因此,“自我”的建構是一个动态、持续,需要置于社会关系中的过程。缺少了各种社会角色,“自我”根本无法从实践过程中建构起来,即单一的、独立的“自我”是根本不存在的。
其二,“超越社会角色”和“自我置于社会角色”之间的界限很难确定。很多人会认为,超越社会的自我的独立存在不等于自我的孤立存在,不等于与社会割裂,而是立足于复杂的社会关系自我实现积极追求,因此存在超越社会角色的自我。但是,立足于社会角色而超越,不也是无数个“自我”与社会相融吗?因此,所谓“超越”,也只是在共同体下获得“自我”的觉醒与觉察。此外,个人是各种社会角色的总和。“自我”不能摆脱社会生活和社会交往中的某些角色约束,即“自我”必须置于社会角色中。亦只有在社会角色关系中,自我的存在,特征和才能才有了意义。因此,无法确定“超越社会角色”和“置于社会角色”之间的界限。自我意识的觉察在何时,何阶段下能够立足社会角色,如何形成所谓的超越,并没有人可以给出一个明确的标准。另外,因为生活总是在路上,“自我”总是在“理想”和“应该是”的路上。从本质上讲,“自我”永远不可能完全达到完美的彻底的目的,在这个过程中“自我”总是处于一种“无穷无尽”的螺旋上升的过程。我认为并没有根本性的超越,只是处在各种社会关系下,不断建立靠近于“理想”的自我。
此外,即使“超越自我角色的自我”真的存在,那么也绝不是核心、稳定的自我。从科学的角度来看,随着对自身机制的神经机制的探索的深入,已经发现与“自我”相关的脑功能区域广泛分布在大脑中。没有“中心”对应于“实质性”自我,那“自我”的核心性又可以从何处谈起?另一方面,稳定性,即事物的本质和基本属性在一段时间内没有改变,“超越自我角色的自我“也并不具备这一特性。美国心理学家詹姆斯认为,自我包括两个方面:“主我(I)”和“客我(me)”。根据他的解读,“主我”指的是自我中主动去思考、察觉的部分,而“客我”则是自我中被注意、被思考或被知觉的客体。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客我”包含三个要素:“物质自我”,“社会自我”和“精神自我”。而这三个要素,我认为都是不稳定的。第一个要素,“物质自我”包括自己的外观样貌,身体,家庭环境,朋友亲属,或财产等所有物,这些都很容易随外部环境变化而变化。而“社会自我”指的是我们被他人如何看待和承认,即我们拥有的各种社会地位和扮演的各种社会角色。社会角色作为一个人在社会中的身份、关系的角色是由人们在与他人和不同社会群体的关系过程中形成的。在一生中,人们必须与他人和不同的社会群体建立无数的关系,而这也会随着年龄、职业等各种因素的变化而变化的。如果一个人的生命过程被视为一种角色结构,那么这个人的角色结构是动态的和变化的,随着年龄的增长或是各种外部因素的转变,这种结构变化越来越复杂。而“客我”的第三个组成部分,即“精神自我”,也称为内在自我或心理自我,是我们所感知的内在心理素质的总和。它由我们称之为“我的”的任何东西组成,不是真实的物体,人物或地方,或社会角色。它包括我们自己的智力,能力,态度,情感,人格特质等。它们还代表了我们对我们自己的主观体验——我们对我们自己的感受。所以,“精神自我”是基于我们自身的感知而成,具有很强的主观性,因此,也是不具有稳定性的。所以,三个组成因素本身就不具有稳定性,则“客我”在一时间段段内并不可以保持一种不因刺激而变化的状态。那么,由“客我”和“主我”组成的“自我”永远不会稳定。
基于以上三点思考,我认为并不存在超越社会角色的稳定的核心的自我。
【参考文献】:
【1】 张静,陈巍. 意识科学中自我的建构论:超越实体论与错觉论之争[J/OL]. 苏州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17,(03):12-23(2017-09-27).
【2】 江畅. 论人的社会角色[J]. 襄樊学院学报,2000,(04):11-16.
【关键词】:社会角色 自我
在哲学界中,有一争论“是否存在超越社会角色的稳定的核心自我?”首先要明确争论中的“自我”,即自我概念或者是自我意识,主要是指个人对自身状态的认知,是个人对自身的社会角色进行自我评价的结果。在个人的生活经验中,觉察到“自己的一切”别于周围的物与他人,这就是自我,就是自我认知。“自己的一切”不仅指我们的躯体,也包括个人的实践活动以及内心的情感体验。而社会角色的是指个人在特定社会关系网络中的位置以及社会或组织为特定关系、位置所定义的和要求的行为模式。而超越社会角色的稳定、核心的自我并不存在。
其一,超越社会角色的自我,将自我的觉察更多地置于一个完全脱离社会关系的位置。但是,自我觉察的上升的思辨过程并不是对社会角色的否定,相反,它是以各种社会角色为前提的。自我通常是与自我意识联系在一起的。自我如何诞生的问题通常归因于自我意识的产生。而自我意识的形成的过程则是依靠“反思”和“理性”两股力量。理性指的是在正常思维状态下时,个人为了实现符合的预期目的,在客观分析实际情况后思考出具体方案,再选择最佳方案且有效执行的能力。那么“反思”从何而来?我认为它必须基于各种社会关系的非特异性身体器官的生理结构和功能。适应各种不同的客体,受到不同客体的刺激而形成的。这样的思辨过程,不仅能使各种潜在的、“天赋”的自然能力释放、发挥出来,而且能够使其不断得到增殖、扩展、强化,从而上升为本质力量。我认为“自我”并不是一个统一的,独立的,完全相同的以极点为基础的自我主体。更像是自我建构主义者提到的“自我”是“我正在继续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我”与这个过程本身是等同的。因此,“自我”的建構是一个动态、持续,需要置于社会关系中的过程。缺少了各种社会角色,“自我”根本无法从实践过程中建构起来,即单一的、独立的“自我”是根本不存在的。
其二,“超越社会角色”和“自我置于社会角色”之间的界限很难确定。很多人会认为,超越社会的自我的独立存在不等于自我的孤立存在,不等于与社会割裂,而是立足于复杂的社会关系自我实现积极追求,因此存在超越社会角色的自我。但是,立足于社会角色而超越,不也是无数个“自我”与社会相融吗?因此,所谓“超越”,也只是在共同体下获得“自我”的觉醒与觉察。此外,个人是各种社会角色的总和。“自我”不能摆脱社会生活和社会交往中的某些角色约束,即“自我”必须置于社会角色中。亦只有在社会角色关系中,自我的存在,特征和才能才有了意义。因此,无法确定“超越社会角色”和“置于社会角色”之间的界限。自我意识的觉察在何时,何阶段下能够立足社会角色,如何形成所谓的超越,并没有人可以给出一个明确的标准。另外,因为生活总是在路上,“自我”总是在“理想”和“应该是”的路上。从本质上讲,“自我”永远不可能完全达到完美的彻底的目的,在这个过程中“自我”总是处于一种“无穷无尽”的螺旋上升的过程。我认为并没有根本性的超越,只是处在各种社会关系下,不断建立靠近于“理想”的自我。
此外,即使“超越自我角色的自我”真的存在,那么也绝不是核心、稳定的自我。从科学的角度来看,随着对自身机制的神经机制的探索的深入,已经发现与“自我”相关的脑功能区域广泛分布在大脑中。没有“中心”对应于“实质性”自我,那“自我”的核心性又可以从何处谈起?另一方面,稳定性,即事物的本质和基本属性在一段时间内没有改变,“超越自我角色的自我“也并不具备这一特性。美国心理学家詹姆斯认为,自我包括两个方面:“主我(I)”和“客我(me)”。根据他的解读,“主我”指的是自我中主动去思考、察觉的部分,而“客我”则是自我中被注意、被思考或被知觉的客体。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客我”包含三个要素:“物质自我”,“社会自我”和“精神自我”。而这三个要素,我认为都是不稳定的。第一个要素,“物质自我”包括自己的外观样貌,身体,家庭环境,朋友亲属,或财产等所有物,这些都很容易随外部环境变化而变化。而“社会自我”指的是我们被他人如何看待和承认,即我们拥有的各种社会地位和扮演的各种社会角色。社会角色作为一个人在社会中的身份、关系的角色是由人们在与他人和不同社会群体的关系过程中形成的。在一生中,人们必须与他人和不同的社会群体建立无数的关系,而这也会随着年龄、职业等各种因素的变化而变化的。如果一个人的生命过程被视为一种角色结构,那么这个人的角色结构是动态的和变化的,随着年龄的增长或是各种外部因素的转变,这种结构变化越来越复杂。而“客我”的第三个组成部分,即“精神自我”,也称为内在自我或心理自我,是我们所感知的内在心理素质的总和。它由我们称之为“我的”的任何东西组成,不是真实的物体,人物或地方,或社会角色。它包括我们自己的智力,能力,态度,情感,人格特质等。它们还代表了我们对我们自己的主观体验——我们对我们自己的感受。所以,“精神自我”是基于我们自身的感知而成,具有很强的主观性,因此,也是不具有稳定性的。所以,三个组成因素本身就不具有稳定性,则“客我”在一时间段段内并不可以保持一种不因刺激而变化的状态。那么,由“客我”和“主我”组成的“自我”永远不会稳定。
基于以上三点思考,我认为并不存在超越社会角色的稳定的核心的自我。
【参考文献】:
【1】 张静,陈巍. 意识科学中自我的建构论:超越实体论与错觉论之争[J/OL]. 苏州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17,(03):12-23(2017-09-27).
【2】 江畅. 论人的社会角色[J]. 襄樊学院学报,2000,(04):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