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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我生命中最狂热的一段感情,却这般惨淡收场。
那个日光惨淡的黄昏,薄暮飘了进来。穿着粉红衬衫的青年倚着单位那堵灰色的墙,忽然间就唱起了《吻别》。我认识他,是北航刚毕业的青年才俊。他总是穿得特别粉嫩:粉红、鹅黄、淡蓝……在 1994年的内地小城,这样穿着的男生,绝对是一道风景。最爱说长道短的八卦阿姨们破例地没人指点他,原因有二:他长得太好看;他是名校毕业生。
他正对着我,空而大的旧式厂房四下无人,隔着不太远的距离,他的眼光落在不知名的他处,忧伤,怀念。他的歌声将他的眼神从无形化成有形,一股浓稠的悲伤将我包裹,他唱道:“我和你吻别,在无人的夜。”我的泪再也忍不住,争先恐后地涌出眼眶。
其实我早熟知那首歌,也觉得它不错,却从来没有那样地被打动,被击中。那样黯淡的背景,美好如梦幻的男子,醇厚如实质的歌声、眼神,起了化学反应,搅动了我的记忆。
我的记忆与一个穿格子衬衫的男子有关。
他打动我,是因为一个细节。那时我刚毕业,住单位宿舍,离办公室只有五分钟的路程。年轻人睡眠多,总是掐着上班前二十分钟起床,洗漱完毕,剩下七分钟的时候,急忙跑到办公室,还得意洋洋地想,哈,我还提前两分钟来——确实有很多人是踩着点到的,迟到的人也一大把。这种情况下,早餐是吃不成的。但不要紧,有格子衬衫某。
格子衬衫进单位已经五六年了,三十来岁的样子。矮瘦,略略佝偻着腰,其貌十分不扬。这样的一个人,却浑身发着光,让人无法忽视。近看的话,他有着太多太多的地方让我仰视。他穿的衣服无法言喻地合身,他的小眼睛看着我时我无法动弹,他沉默地坐在那里时的气场,他说话声音的低缓而柔和,如微醺的风缓缓涤过我的身心。不是我一个人有这种感觉,喜欢他的女孩大有人在。
我刚开始时常买一堆饼干之类的放在办公室里,但不知从何时起,待我刚坐下来,格子衬衫会无声地将一盒饼干或者别的零食,反着手递过来。工厂办公室的格局如同上课的教室,没有隔间,只用办公桌两两相拼,个个都有了同桌和前后邻桌,而格子衬衫坐在我前面。我与同桌中间有一堆高高的文件。格子衬衫只需要微微往后一扬身,右手反过来,这盒饼干就到了我桌上,来得悄无声息。这成了一个空旷得存不住秘密的办公室里的一个超级大秘密。有一天,他提前下班走人,走到楼下时,又打电话到了我桌上,约我出去吃饭。
我 22年的生命里,从未经历过那样强烈的快乐。离下班还有半小时,我无法控制住那种情感,却无人可诉,只好去跑楼梯。工厂一共四层楼。我顺着楼梯从四楼跑到一楼,又从一楼跑到四楼,半个小时,我跑了十几个回合,然后累得瘫坐在楼梯口边,才等到了下班时间。
然而快乐是宣泄不完的。等到我与格子衬衫吃饭时,这种快乐让我变成了一个与平时爱笑爱说的我迥异的一个人,我沉默羞涩到不发一言。格子衬衫那般淡定的人,也表现出了意外。他不明白,那是一个女孩过分紧张的缘故。
我们约会了三次,三次我大都如此。甚至在办公室,我也沉默寡言起来。
最后一次,他送我回去,轻轻地说:“与我在一起,你很不开心。那我们以后还是做同事吧。 ”我在内心狂喊:“不是的不是的,我太快乐了!快乐得不知如何表达自己!”然而我只是僵僵地,目送着他往回走。没几天,他辞职了。
他牵过我的手,但是,没有别的行为。
如今想起,那是我生命中最狂热的一段感情,却这般惨淡收场。所以,当听到粉红衬衫青年唱歌的时候,我悲伤极致地想起,我与格子衬衫,连吻都没有过,更别说吻别了。
所以重点是,连吻都没有过……
那个日光惨淡的黄昏,薄暮飘了进来。穿着粉红衬衫的青年倚着单位那堵灰色的墙,忽然间就唱起了《吻别》。我认识他,是北航刚毕业的青年才俊。他总是穿得特别粉嫩:粉红、鹅黄、淡蓝……在 1994年的内地小城,这样穿着的男生,绝对是一道风景。最爱说长道短的八卦阿姨们破例地没人指点他,原因有二:他长得太好看;他是名校毕业生。
他正对着我,空而大的旧式厂房四下无人,隔着不太远的距离,他的眼光落在不知名的他处,忧伤,怀念。他的歌声将他的眼神从无形化成有形,一股浓稠的悲伤将我包裹,他唱道:“我和你吻别,在无人的夜。”我的泪再也忍不住,争先恐后地涌出眼眶。
其实我早熟知那首歌,也觉得它不错,却从来没有那样地被打动,被击中。那样黯淡的背景,美好如梦幻的男子,醇厚如实质的歌声、眼神,起了化学反应,搅动了我的记忆。
我的记忆与一个穿格子衬衫的男子有关。
他打动我,是因为一个细节。那时我刚毕业,住单位宿舍,离办公室只有五分钟的路程。年轻人睡眠多,总是掐着上班前二十分钟起床,洗漱完毕,剩下七分钟的时候,急忙跑到办公室,还得意洋洋地想,哈,我还提前两分钟来——确实有很多人是踩着点到的,迟到的人也一大把。这种情况下,早餐是吃不成的。但不要紧,有格子衬衫某。
格子衬衫进单位已经五六年了,三十来岁的样子。矮瘦,略略佝偻着腰,其貌十分不扬。这样的一个人,却浑身发着光,让人无法忽视。近看的话,他有着太多太多的地方让我仰视。他穿的衣服无法言喻地合身,他的小眼睛看着我时我无法动弹,他沉默地坐在那里时的气场,他说话声音的低缓而柔和,如微醺的风缓缓涤过我的身心。不是我一个人有这种感觉,喜欢他的女孩大有人在。
我刚开始时常买一堆饼干之类的放在办公室里,但不知从何时起,待我刚坐下来,格子衬衫会无声地将一盒饼干或者别的零食,反着手递过来。工厂办公室的格局如同上课的教室,没有隔间,只用办公桌两两相拼,个个都有了同桌和前后邻桌,而格子衬衫坐在我前面。我与同桌中间有一堆高高的文件。格子衬衫只需要微微往后一扬身,右手反过来,这盒饼干就到了我桌上,来得悄无声息。这成了一个空旷得存不住秘密的办公室里的一个超级大秘密。有一天,他提前下班走人,走到楼下时,又打电话到了我桌上,约我出去吃饭。
我 22年的生命里,从未经历过那样强烈的快乐。离下班还有半小时,我无法控制住那种情感,却无人可诉,只好去跑楼梯。工厂一共四层楼。我顺着楼梯从四楼跑到一楼,又从一楼跑到四楼,半个小时,我跑了十几个回合,然后累得瘫坐在楼梯口边,才等到了下班时间。
然而快乐是宣泄不完的。等到我与格子衬衫吃饭时,这种快乐让我变成了一个与平时爱笑爱说的我迥异的一个人,我沉默羞涩到不发一言。格子衬衫那般淡定的人,也表现出了意外。他不明白,那是一个女孩过分紧张的缘故。
我们约会了三次,三次我大都如此。甚至在办公室,我也沉默寡言起来。
最后一次,他送我回去,轻轻地说:“与我在一起,你很不开心。那我们以后还是做同事吧。 ”我在内心狂喊:“不是的不是的,我太快乐了!快乐得不知如何表达自己!”然而我只是僵僵地,目送着他往回走。没几天,他辞职了。
他牵过我的手,但是,没有别的行为。
如今想起,那是我生命中最狂热的一段感情,却这般惨淡收场。所以,当听到粉红衬衫青年唱歌的时候,我悲伤极致地想起,我与格子衬衫,连吻都没有过,更别说吻别了。
所以重点是,连吻都没有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