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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营改增”政策的实施有利于解决企业重复计税,实现行业之间税制的整合并且能够规范税务操作,有利于国家的宏观调控。建筑业是中国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之一,在“营改增”过程中,受影响较大。本文分析了“营改增”政策对建筑企业的税负、现金流以及税务方面的影响,提出从加强“营改增”政策的培训、做好税务策划、加强成本的管控等几个方面应对“营改增”的政策。
【关键词】“营改增”;建筑业;影响;对策
从2016年5月1日开始实施“营改增”政策后,建筑行业由原来的营业税缴纳直接过渡到增值税的缴纳,营业税和增值税虽然都是流转税,但两者之间在纳税环节的方式是有很大差异的,那么对于建筑行业来说,在政策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如何能够快速的适应政策变化,建立规范的财务和税务体系至关重要。
一、建筑企业实施“营改增”的意义
1.“营改增”解决重复计税
营业税是价内税,营业税是产生于业务发生的过程中,不予抵扣,完全计入成本,而增值税为价外税,在业务发生的过程中,仅对货物增值部分缴税,营业税改为增值税也就意味着改变原来营业税在流转环节的重复征税。
2.“营改增”实现跨行业整合税制、规范税务操作
“营改增”之前,增值税的征收范围是第一产业,第二、三产业主要征收营业税,“营改增”贯通了服务业内部和第二、三产业的抵扣链条,所有行业在流转过程中,征收统一税种,沿用增值税的征税管理方式,增值税管理是“以票控税”,在2006年10月16日,国家税务总局曾颁布《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明确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规范,由于增值税专用发票涉及上下游企业,对其管理可以通过对上下游企业的比对来管理,有利于规范其操作方式。
3.“营改增”便于国家宏观调控
“营改增”是国家对企业的宏观调控,也是经济结构的优化的重要手段,全面的“营改增”可以促进社会的良好循环,公平税负,促进产业转型、结构优化,对于整个社会发展来说是有利的。
二、“营改增”对建筑业的影响
1.对企业税负的影响
(1)对增值税税负影响
“营改增”之后,建筑业一般纳税人由原来的3%的营业税税率改为11%的增值税税率,从数值上来看税率增加了8%,但增值税销项税额可以进行进项抵扣。“营改增”之前建筑企业征收营业税,其所对应的材料物资采购所取得的进项税额是不能抵扣的,为了降低成本,建筑企业通常会自行生产建筑过程中所需要的材料例如砖、砂石等或是向税率比较低的小规模企业购买材料物资,以达到降低成本。“营改增”之后对于建筑企业而言,所实际承担的增值税税负主要还是和材料物资采购、工程发包过程中所能够取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多少所决定。
(2)对所得税税负影响
营业税是价内税,计算建筑企业营业收入通常都是含3%营业税的,同样,其对应的成本也是含税的。而增值税是价外税,计算建筑企业的营业收入都是不含税的,在企业总价不变的情况下,确认的收入和成本由于增值税的存在将会较征收营业税的时候少,由于毛利的存在,营业收入减少的幅度大于营业成本的减小幅度,同时毛利也会相应减少,所得税税负也减小。
2.对企业现金流的影响
由于建筑行业就其特殊性,实施周期长、造价高、前期垫资较大,在这种情况下,业主方通常会以预付款的方式贴补承包商,按照税务规定将发生增值税销项税纳税时间,但此时,由于项目尚未开工,只是在备料阶段,大量的成本费用还未发生,没有足够的进项税票进行抵扣。因此,需要大量的现金来缴纳增值税税金,在此情况下将会占用企业的资金,影响企业的现金流,由于资金占用过多,影响现金周转速度,加剧了企业的现金流紧张。
3.对发票管理的影响
在营业税制下,以单一的收入作为营业税纳税依据,税率固定,建筑企業通常不关注购进的设备和物资发票的管理,对其税率以及是否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不关注,而在增值税税制下,增值税发票的类型以及其税率的多少将会直接影响到建筑企业的税负。同时,建筑业整个行业管理相对来说管理比较混乱,其供应商大多数是个体承包户或是农民工,本身取得合法有效的凭据难度较大。有的建筑企业的供应商由于资质问题,本身并不能开具合法真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难以做到合同、物流、发票流和资金流一致,这就给企业管理带来一定的难度,从流程上规范操作,是国家进行“营改增”改革的宗旨,也是企业在“营改增”政策变化下所必须关注的。
4.对企业经营的影响
对于建筑企业而言,获得项目的方式主要是通过招投标而获得,在营业税阶段,建筑企业的项目经理通常只考虑工程的成本和综合的税率,就可以得到企业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成本,根据企业设定的利润目标就很容易得到项目的招投标价格,但是,“营改增”税制改革之后,由于增值税是价外税,同时以增值税进销税抵扣作为征税原则,其项目的税负需要综合各项成本的结构以及各自所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率来确定,由于在流转过程中,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税率不确定性比较大,因此在计算项目的成本利润率相对来说难度加大,由于影响成本高低和利润的不确定因素增加,投标前的计量难度就加大,在不确定性较高风险的叠加下,企业若报价较高,可能会丧失获取项目的机会,但若企业报价较低,会丧失企业的获利能力,投标报价低虽然会中标,但是项目收益难以满足企业预期的需求。在极端情况下,由于对所收进的增值税发票的税率和发票类型不确定,有可能还会导致项目亏损,直接影响企业经营风险。
三、建筑企业对“营改增”的策略
1.加强“营改增”政策的培训
(1)加强财务人员“营改增”政策的了解学习
“营改增”是国家一项重大的税务改制举措,首先需要肯定“营改增”对于国家来说是规范行业税务处理,统一税制的具有跨时代意义的壮举,为了做好企业在“营改增”的过渡衔接,需要加强对财务人员“营改增”政策的讲解培训工作,“营改增”对财务核算、和税务处理都有很大的影响,只有财务人员充分了解了“营改增”政策变化,才能充分的解决建筑企业在税务上遇到的问题。试点的全面推行,是增值税的发票管理、应纳税额的计算和会计核算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这对财务人员是个比较大的考验,从其根本上是税务思想的转变,加强培训也是为了提高财务人员的素质,为企业的税务筹划和依法纳税奠定基础。 (2)加强中高层非财务人员的“营改增”政策培训
在营业税实施时期,对于建筑行业来说,营业税税率为3%,加上城建税(城市)7%和教育费附加3%,折算出综合的营业税税率为3.41%,这是一个单一的综合税率对于业务人员来说只需要记住这个税率就可以了,在招投标报价阶段加上3.41%的税金即可,而对于增值税这项税种来说,其本身比较复杂,涉及到成本结构以及收进进项税票的票种和税率影响较大,最终会影响到项目的资金控制以及成本利润率,而大多数的业务人员并不了解税务政策,在谈判过程中往往会忽略税务对项目收益的影响,加强业务人员的培训也是为了让相关业务人员了解中国的税制,争取企业获得最大的利益。
2.做好税务筹划,降低税务风险
(1)阳光筹税,合理降低企业税负
对于全面实施“营改增”政策,有四种情况,税率仍然为3%保持不变。第一种是小规模纳税人税率为3%;第二种是“营改增”之前的老项目税率不变仍然为3%;第三种是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可以选择简易征收方法,其税率为3%;第四种是一般纳税人选择清包工方式(清包工方式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部分辅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的建筑服务可以按照3%税率征收。分析企业的实际业务,对于企业为以上四种情况下,采用税率为3%的简易征收率,特别对于后两种情况,使企业不会因为劳务人工成本占比较高不能取得对应的增值税进项税票而导致综合税率升高。
对于为一般纳税人的建筑企业,主营业务销售收入为11%的税率销项税金,为了降低税负必须分析对应的成本結构,由于人工成本是不能取到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能抵扣进项税,尽量实行劳务外包,取到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利于降低税负。在总价不变的情况下,发包或是采购尽量找一般纳税人,同时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公司合作,以便抵扣更多的进项税金。
(2)加强增值税的发票管理,降低税务风险
相对于营业税而言,增值税专用发票尤其是进项税额的抵扣部分,税务机关在管理和查验过程中更为严格,其发票和普通发票在获得、开具、报废都有所不同,这不仅需要财务人员在单据审核过程中足够重视,还需要在各个环节的业务人员在取得、开具和传递过程中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营改增”政策的规定,有效防范发票可能出现的问题。
3.加强预算成本管控,降低企业经营风险
“营改增”政策对建筑行业获得项目的招投标定价,项目成本测算以及项目毛利影响巨大,因此需要在销售和采购分包合同签订过程中,充分考虑税率对项目的收益影响,在实际经营过程中,管理一定要向进项税取得的角度倾向,实施预算管理,加强成本管控,实行精细化管理,降低企业经营风险。
四、结束语
“营改增”政策的实施对建筑企业来说是巨大的挑战,规范企业自身的行为,是适应这一变革最好的解决方式,国家对于“营改增”政策也是不断完善过程中,实施关注国家政策的更新,苦练企业自身,抓住机遇,完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制度,做好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财务人员的素质,做好税务策划,建立完整的税收管理体系,实现“营改增”政策转换的平稳过渡。
参考文献: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Z].财税[2016]36号,2016.
[2]戴舒心,“营改增”对建筑业的影响和对策分析[J].现代商贸企业,2017,(5).
[3]黄琢雅,“营改增”对建筑业的影响及对策[J].时代金融,2017,(4)中旬刊.
[4]张珠波,浅议建筑业“营改增”对建筑企业带来的影响及应对策略[J].经济师,2017,(5).
【关键词】“营改增”;建筑业;影响;对策
从2016年5月1日开始实施“营改增”政策后,建筑行业由原来的营业税缴纳直接过渡到增值税的缴纳,营业税和增值税虽然都是流转税,但两者之间在纳税环节的方式是有很大差异的,那么对于建筑行业来说,在政策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如何能够快速的适应政策变化,建立规范的财务和税务体系至关重要。
一、建筑企业实施“营改增”的意义
1.“营改增”解决重复计税
营业税是价内税,营业税是产生于业务发生的过程中,不予抵扣,完全计入成本,而增值税为价外税,在业务发生的过程中,仅对货物增值部分缴税,营业税改为增值税也就意味着改变原来营业税在流转环节的重复征税。
2.“营改增”实现跨行业整合税制、规范税务操作
“营改增”之前,增值税的征收范围是第一产业,第二、三产业主要征收营业税,“营改增”贯通了服务业内部和第二、三产业的抵扣链条,所有行业在流转过程中,征收统一税种,沿用增值税的征税管理方式,增值税管理是“以票控税”,在2006年10月16日,国家税务总局曾颁布《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明确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规范,由于增值税专用发票涉及上下游企业,对其管理可以通过对上下游企业的比对来管理,有利于规范其操作方式。
3.“营改增”便于国家宏观调控
“营改增”是国家对企业的宏观调控,也是经济结构的优化的重要手段,全面的“营改增”可以促进社会的良好循环,公平税负,促进产业转型、结构优化,对于整个社会发展来说是有利的。
二、“营改增”对建筑业的影响
1.对企业税负的影响
(1)对增值税税负影响
“营改增”之后,建筑业一般纳税人由原来的3%的营业税税率改为11%的增值税税率,从数值上来看税率增加了8%,但增值税销项税额可以进行进项抵扣。“营改增”之前建筑企业征收营业税,其所对应的材料物资采购所取得的进项税额是不能抵扣的,为了降低成本,建筑企业通常会自行生产建筑过程中所需要的材料例如砖、砂石等或是向税率比较低的小规模企业购买材料物资,以达到降低成本。“营改增”之后对于建筑企业而言,所实际承担的增值税税负主要还是和材料物资采购、工程发包过程中所能够取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多少所决定。
(2)对所得税税负影响
营业税是价内税,计算建筑企业营业收入通常都是含3%营业税的,同样,其对应的成本也是含税的。而增值税是价外税,计算建筑企业的营业收入都是不含税的,在企业总价不变的情况下,确认的收入和成本由于增值税的存在将会较征收营业税的时候少,由于毛利的存在,营业收入减少的幅度大于营业成本的减小幅度,同时毛利也会相应减少,所得税税负也减小。
2.对企业现金流的影响
由于建筑行业就其特殊性,实施周期长、造价高、前期垫资较大,在这种情况下,业主方通常会以预付款的方式贴补承包商,按照税务规定将发生增值税销项税纳税时间,但此时,由于项目尚未开工,只是在备料阶段,大量的成本费用还未发生,没有足够的进项税票进行抵扣。因此,需要大量的现金来缴纳增值税税金,在此情况下将会占用企业的资金,影响企业的现金流,由于资金占用过多,影响现金周转速度,加剧了企业的现金流紧张。
3.对发票管理的影响
在营业税制下,以单一的收入作为营业税纳税依据,税率固定,建筑企業通常不关注购进的设备和物资发票的管理,对其税率以及是否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不关注,而在增值税税制下,增值税发票的类型以及其税率的多少将会直接影响到建筑企业的税负。同时,建筑业整个行业管理相对来说管理比较混乱,其供应商大多数是个体承包户或是农民工,本身取得合法有效的凭据难度较大。有的建筑企业的供应商由于资质问题,本身并不能开具合法真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难以做到合同、物流、发票流和资金流一致,这就给企业管理带来一定的难度,从流程上规范操作,是国家进行“营改增”改革的宗旨,也是企业在“营改增”政策变化下所必须关注的。
4.对企业经营的影响
对于建筑企业而言,获得项目的方式主要是通过招投标而获得,在营业税阶段,建筑企业的项目经理通常只考虑工程的成本和综合的税率,就可以得到企业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成本,根据企业设定的利润目标就很容易得到项目的招投标价格,但是,“营改增”税制改革之后,由于增值税是价外税,同时以增值税进销税抵扣作为征税原则,其项目的税负需要综合各项成本的结构以及各自所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率来确定,由于在流转过程中,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税率不确定性比较大,因此在计算项目的成本利润率相对来说难度加大,由于影响成本高低和利润的不确定因素增加,投标前的计量难度就加大,在不确定性较高风险的叠加下,企业若报价较高,可能会丧失获取项目的机会,但若企业报价较低,会丧失企业的获利能力,投标报价低虽然会中标,但是项目收益难以满足企业预期的需求。在极端情况下,由于对所收进的增值税发票的税率和发票类型不确定,有可能还会导致项目亏损,直接影响企业经营风险。
三、建筑企业对“营改增”的策略
1.加强“营改增”政策的培训
(1)加强财务人员“营改增”政策的了解学习
“营改增”是国家一项重大的税务改制举措,首先需要肯定“营改增”对于国家来说是规范行业税务处理,统一税制的具有跨时代意义的壮举,为了做好企业在“营改增”的过渡衔接,需要加强对财务人员“营改增”政策的讲解培训工作,“营改增”对财务核算、和税务处理都有很大的影响,只有财务人员充分了解了“营改增”政策变化,才能充分的解决建筑企业在税务上遇到的问题。试点的全面推行,是增值税的发票管理、应纳税额的计算和会计核算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这对财务人员是个比较大的考验,从其根本上是税务思想的转变,加强培训也是为了提高财务人员的素质,为企业的税务筹划和依法纳税奠定基础。 (2)加强中高层非财务人员的“营改增”政策培训
在营业税实施时期,对于建筑行业来说,营业税税率为3%,加上城建税(城市)7%和教育费附加3%,折算出综合的营业税税率为3.41%,这是一个单一的综合税率对于业务人员来说只需要记住这个税率就可以了,在招投标报价阶段加上3.41%的税金即可,而对于增值税这项税种来说,其本身比较复杂,涉及到成本结构以及收进进项税票的票种和税率影响较大,最终会影响到项目的资金控制以及成本利润率,而大多数的业务人员并不了解税务政策,在谈判过程中往往会忽略税务对项目收益的影响,加强业务人员的培训也是为了让相关业务人员了解中国的税制,争取企业获得最大的利益。
2.做好税务筹划,降低税务风险
(1)阳光筹税,合理降低企业税负
对于全面实施“营改增”政策,有四种情况,税率仍然为3%保持不变。第一种是小规模纳税人税率为3%;第二种是“营改增”之前的老项目税率不变仍然为3%;第三种是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可以选择简易征收方法,其税率为3%;第四种是一般纳税人选择清包工方式(清包工方式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部分辅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的建筑服务可以按照3%税率征收。分析企业的实际业务,对于企业为以上四种情况下,采用税率为3%的简易征收率,特别对于后两种情况,使企业不会因为劳务人工成本占比较高不能取得对应的增值税进项税票而导致综合税率升高。
对于为一般纳税人的建筑企业,主营业务销售收入为11%的税率销项税金,为了降低税负必须分析对应的成本結构,由于人工成本是不能取到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能抵扣进项税,尽量实行劳务外包,取到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利于降低税负。在总价不变的情况下,发包或是采购尽量找一般纳税人,同时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公司合作,以便抵扣更多的进项税金。
(2)加强增值税的发票管理,降低税务风险
相对于营业税而言,增值税专用发票尤其是进项税额的抵扣部分,税务机关在管理和查验过程中更为严格,其发票和普通发票在获得、开具、报废都有所不同,这不仅需要财务人员在单据审核过程中足够重视,还需要在各个环节的业务人员在取得、开具和传递过程中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营改增”政策的规定,有效防范发票可能出现的问题。
3.加强预算成本管控,降低企业经营风险
“营改增”政策对建筑行业获得项目的招投标定价,项目成本测算以及项目毛利影响巨大,因此需要在销售和采购分包合同签订过程中,充分考虑税率对项目的收益影响,在实际经营过程中,管理一定要向进项税取得的角度倾向,实施预算管理,加强成本管控,实行精细化管理,降低企业经营风险。
四、结束语
“营改增”政策的实施对建筑企业来说是巨大的挑战,规范企业自身的行为,是适应这一变革最好的解决方式,国家对于“营改增”政策也是不断完善过程中,实施关注国家政策的更新,苦练企业自身,抓住机遇,完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制度,做好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财务人员的素质,做好税务策划,建立完整的税收管理体系,实现“营改增”政策转换的平稳过渡。
参考文献: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Z].财税[2016]36号,2016.
[2]戴舒心,“营改增”对建筑业的影响和对策分析[J].现代商贸企业,2017,(5).
[3]黄琢雅,“营改增”对建筑业的影响及对策[J].时代金融,2017,(4)中旬刊.
[4]张珠波,浅议建筑业“营改增”对建筑企业带来的影响及应对策略[J].经济师,20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