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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投资公司(以下简称投资公司)是国家投资体制改革的产物,是作为地方政府的投资主体,经营管理自治区政府的各专项建设资金。按照“国家所有、分级管理、授权经营、分工监管”的原则,投资公司负有对授权经营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其在国民经济的战略定位应是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三层架构中的中间层次,即在政府与企业之间,代表政府行使职能的经济主体,特殊法人。投资公司与企业之间建立了以产权为纽带的现代母子公司(含控股公司,下同)体制,这也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举措。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深入,政府对国有资产管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