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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山西是全国经济社会发展较为落后的省份,其农村公共产品供给问题突出,严重影响了农民的生活质量和生产水平,而且也带来了城乡差距悬殊、发展严重不平衡等社会问题,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农业的发展、农村的繁荣、农民的富裕,影响了城乡社会经济的统筹发展,对山西的社会、经济发展产生了巨大的负面影响。目前山西省正处在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阶段,“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是其产业转型的重点之一,在这一过程中,遇到的首要问题就是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问题,这是农村改革和发展的瓶颈,也是山西农村发展要解决的首要问题。
关键词:山西;农村公共产品
中图分类号:F323 文献标识码:A
一、农村公共产品概念
美国著名经济学家萨缪尔森认为,公共产品是指那种不论个人是否愿意购买,都能使整个社会每一成员获益的物品。“公共产品的典型例子是国防。对社会来说,没有什么比国家安全更重要了。但国防作为一种经济品,与面包等私人品完全不一样。10块面包可以按人头分成许多份,而且我吃过的面包别人就不可能再吃一遍。而国防,一旦有人提供,就会对所有人产生平等的影响。无论你是鹰派还是鸽派,无论是和平主义者还是好战主义者,你都会像该国所有其他居民一样获得军队所提供的安全保护。”由公共产品的定义可知,公共产品的最大特征是在消费上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
由公共产品的一般概念,同时结合农村的特点,可以引申出农村公共产品的涵义。农村公共产品,是农村地区农业、农村或农民生产、生活共同所需的具有一定的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的产品和服务。这一定义主要是根据公共产品的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特征来界定的。可以说,农村公共品的质量和数量决定着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准。
二、山西省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存在的问题
(一)供给不足
山西由于地理环境差、土地贫瘠,农业经济发展落后,农民生活水平非常低,急需要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增加来保障生产生活。但是,目前山西农村的公共产品供给严重短缺,远不能满足农村人口的生产生活需要,严重制约了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发展。山西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不足首先表现在“供给量”上,即供给总量不足,远远低于农村发展和农民生产生活的需求。
(二)供给不平衡
山西省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不平衡表现在城乡供给不平衡和各乡村之间供给不平衡两方面。
公共产品城乡供给不平衡是目前我国面临的一大难题。由于制度的影响,山西省城市和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也存在着严重的不平衡问题。城市公共产品供给一直在制度内供给,投资支出较多,改革开放以来,获得了长足的发展,城市面貌和公共服务变化很大,而农村的公共产品供给由于供给主体的资金缺乏,投入不足,并远远低于城市的供给水平。
一直以来,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主要主体是基层政府和村组织,由于各县乡镇政府及村委会的财力不同,必然导致村与村之间的公共产品供给不平衡。经济较发达、乡镇集体企业多和财源丰裕的部分县乡,政府的财政收入充足,能提供较多的公共产品,农民负担较轻;在资源条件落后、交通不便、乡镇企业少的县乡,公共产品的供给呈明显的短缺态势,农民负担也重。
(三)供给效率不高
长期以来,山西省农村的公共产品供给得不到科学的规划,建设重点不突出,资金投入分散,缺乏有效的制度和管理,使得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效果不太理想。一是政府供给效率低;二是资金使用效率低;三是忽视了供给效率评价。总之,山西省在以往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中呈现出效率不高的局面。
三、山西省农村公共产品供给问题的改进对策
农村公共产品对于增加农民收入、发展农业和农村、缩小日益扩大的城乡差距、促进社会和谐和稳定发展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目前山西省农村公共产品供给问题日益突出,迫切需要我们给予更多的关注,并从战略高度,以新思维方式和新的视野,创新山西省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系,解决农村公共产品供给问题。
(一)建立科学的农村公共产品投入机制
资金不足是导致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缺乏的主要原因。要增加农村公共产品供给,解决农村公共产品供给问题,首要解决的问题是资金问题。为了保障农村公共产品供给资金的充足、稳定,必须建立起科学的农村公共产品投入机制,拓宽农村公共产品投入来源渠道。
1.合理划分供给主体
在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上,政府应充当主要供给主体,各级政府都不能推卸为农村提供公共产品的责任,同时,山西省应根据农村公共产品的不同性质和外溢性大小实行分工供给,进一步明确划分各级政府的供给内容和范围,建立起由中央、省、市、县四位一体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制,采取以省政府为主导、地方财政适当配套的方式。
2.加大财政资金投入
公共产品的内在属性要求政府通过财政支出来提供或参与公共产品的生产。结合山西省的现实状况,增加公共财政投入力度、稳定财政来源是农村公共产品供给资金的主要来源。首先,根据目前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需要,结合农村的范围与人口比例,合理确定财政支农的比例,加大预算内财政支农的力度,大幅度增加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公共产品的投入,大幅度提高政府土地出让收益、耕地占用税新增收入用于农业的比例。其次,调整财政投入农村公共产品的结构,集中财力,增加基础设施的建设、基础教育、基础医疗卫生等过去缺位的农村公共产品的财政投入。而对政府财政“越位”的部分,例如企业挖潜改造支出、企业亏损补贴和价格补贴等领域,要逐步减少财政支出,彻底从竞争性领域抽身。目前,应积极转变现有的政府财政支出结构,将农村纯公共产品全部纳入省财政预算支出范围,新增财政支出和固定资产投资向农村公共产品倾斜,逐步建立稳定的促进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增长的财政投入机制。
(二)创新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方式
现行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城乡“二元供给”、“自上而下”决策机制和“分块供给”是导致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效率低下的重要原因。因此,必须改变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方式,建立起科学的供给方式。
1.城乡统一供给
长期以来,我国城乡分割的二元经济结构和“二元供给”制度严重影响了我国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城市偏向”的发展政策更是使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受到严重影响。在此种情况下,如果不从根本上改变长期以来形成的公共产品供给上的“城市偏向”政策,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水平必将不会得到提高。因此,解决山西省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短缺问题,必须首先从根本上牢固树立城乡统筹发展的科学发展观,从根本上消除城乡统筹发展的政策和体制障碍,尽快推行城乡公共产品的统筹安排、统筹供给,从根本上打破长期以来形成的城乡分别供给的经济政策。
2.建立科学决策机制
决策制度是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的基础。现行的公共产品供给制度下,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主要不是由农村内部需求决定,而是农村外部的指令决定,由于农民被排斥在公共项目决策、运作和监督之外,便无法体现其对公共产品的偏好。由来自外部和农民不具有同等切身利益的政府进行公共产品的决策,就很难显示出农民的偏好无法在公共产品供给决策中体现自己的意志,进而保证公共产品供给的有效性,由此造成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效率低下的现状。因此,应充分尊重广大农民的需求意愿,建立有效的“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决策机制,以保证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有效性和质量。
(三)建立健全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工作管理体制
对供给行为缺乏有效的管理是目前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效率低下、效果较差的一个重要原因。加强管理首先从建立健全制度开始。应该抓住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之初这一有利时机,在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改革还没有大幅度展开之前,建立健全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管理制度,并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共同促进、相互制约,将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化,使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行为更加规范、有效。
参考文献:
[1] 保罗·萨缪尔森、威廉·诺德豪斯.经济学[M].北京:华夏出版社,1999.
[2] 吴士健、薛兴利、左臣明.试论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制的改革与完善[J].农业经济,2004,(04).
[3] 马晓河、方松海.我国农村公共品的供给现状、问题与对策[J].农业经济问题,2005,(04).
[4] 陈池波、胡振虎、傅爱民.新农村建设中公共产品供给题研究[J].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06,(04).
[5] 史玲.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主体研究[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05,(05).
[6] 冯海波.委托-代理关系视角下的农村公共物品供给[J].江西财经大学学报,2005,(03).
[7] 张军.农村公共产品可以实行多主体筹资[J].农业经济导刊,2005,(05).
[8] 孔祥建.新农村建设中公共产品供给问题研究[J].商场现代化,2007,(05).
基金项目:山西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项目编号2010041040-01)
关键词:山西;农村公共产品
中图分类号:F323 文献标识码:A
一、农村公共产品概念
美国著名经济学家萨缪尔森认为,公共产品是指那种不论个人是否愿意购买,都能使整个社会每一成员获益的物品。“公共产品的典型例子是国防。对社会来说,没有什么比国家安全更重要了。但国防作为一种经济品,与面包等私人品完全不一样。10块面包可以按人头分成许多份,而且我吃过的面包别人就不可能再吃一遍。而国防,一旦有人提供,就会对所有人产生平等的影响。无论你是鹰派还是鸽派,无论是和平主义者还是好战主义者,你都会像该国所有其他居民一样获得军队所提供的安全保护。”由公共产品的定义可知,公共产品的最大特征是在消费上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
由公共产品的一般概念,同时结合农村的特点,可以引申出农村公共产品的涵义。农村公共产品,是农村地区农业、农村或农民生产、生活共同所需的具有一定的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的产品和服务。这一定义主要是根据公共产品的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特征来界定的。可以说,农村公共品的质量和数量决定着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准。
二、山西省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存在的问题
(一)供给不足
山西由于地理环境差、土地贫瘠,农业经济发展落后,农民生活水平非常低,急需要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增加来保障生产生活。但是,目前山西农村的公共产品供给严重短缺,远不能满足农村人口的生产生活需要,严重制约了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发展。山西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不足首先表现在“供给量”上,即供给总量不足,远远低于农村发展和农民生产生活的需求。
(二)供给不平衡
山西省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不平衡表现在城乡供给不平衡和各乡村之间供给不平衡两方面。
公共产品城乡供给不平衡是目前我国面临的一大难题。由于制度的影响,山西省城市和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也存在着严重的不平衡问题。城市公共产品供给一直在制度内供给,投资支出较多,改革开放以来,获得了长足的发展,城市面貌和公共服务变化很大,而农村的公共产品供给由于供给主体的资金缺乏,投入不足,并远远低于城市的供给水平。
一直以来,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主要主体是基层政府和村组织,由于各县乡镇政府及村委会的财力不同,必然导致村与村之间的公共产品供给不平衡。经济较发达、乡镇集体企业多和财源丰裕的部分县乡,政府的财政收入充足,能提供较多的公共产品,农民负担较轻;在资源条件落后、交通不便、乡镇企业少的县乡,公共产品的供给呈明显的短缺态势,农民负担也重。
(三)供给效率不高
长期以来,山西省农村的公共产品供给得不到科学的规划,建设重点不突出,资金投入分散,缺乏有效的制度和管理,使得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效果不太理想。一是政府供给效率低;二是资金使用效率低;三是忽视了供给效率评价。总之,山西省在以往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中呈现出效率不高的局面。
三、山西省农村公共产品供给问题的改进对策
农村公共产品对于增加农民收入、发展农业和农村、缩小日益扩大的城乡差距、促进社会和谐和稳定发展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目前山西省农村公共产品供给问题日益突出,迫切需要我们给予更多的关注,并从战略高度,以新思维方式和新的视野,创新山西省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系,解决农村公共产品供给问题。
(一)建立科学的农村公共产品投入机制
资金不足是导致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缺乏的主要原因。要增加农村公共产品供给,解决农村公共产品供给问题,首要解决的问题是资金问题。为了保障农村公共产品供给资金的充足、稳定,必须建立起科学的农村公共产品投入机制,拓宽农村公共产品投入来源渠道。
1.合理划分供给主体
在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上,政府应充当主要供给主体,各级政府都不能推卸为农村提供公共产品的责任,同时,山西省应根据农村公共产品的不同性质和外溢性大小实行分工供给,进一步明确划分各级政府的供给内容和范围,建立起由中央、省、市、县四位一体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制,采取以省政府为主导、地方财政适当配套的方式。
2.加大财政资金投入
公共产品的内在属性要求政府通过财政支出来提供或参与公共产品的生产。结合山西省的现实状况,增加公共财政投入力度、稳定财政来源是农村公共产品供给资金的主要来源。首先,根据目前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需要,结合农村的范围与人口比例,合理确定财政支农的比例,加大预算内财政支农的力度,大幅度增加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公共产品的投入,大幅度提高政府土地出让收益、耕地占用税新增收入用于农业的比例。其次,调整财政投入农村公共产品的结构,集中财力,增加基础设施的建设、基础教育、基础医疗卫生等过去缺位的农村公共产品的财政投入。而对政府财政“越位”的部分,例如企业挖潜改造支出、企业亏损补贴和价格补贴等领域,要逐步减少财政支出,彻底从竞争性领域抽身。目前,应积极转变现有的政府财政支出结构,将农村纯公共产品全部纳入省财政预算支出范围,新增财政支出和固定资产投资向农村公共产品倾斜,逐步建立稳定的促进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增长的财政投入机制。
(二)创新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方式
现行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城乡“二元供给”、“自上而下”决策机制和“分块供给”是导致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效率低下的重要原因。因此,必须改变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方式,建立起科学的供给方式。
1.城乡统一供给
长期以来,我国城乡分割的二元经济结构和“二元供给”制度严重影响了我国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城市偏向”的发展政策更是使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受到严重影响。在此种情况下,如果不从根本上改变长期以来形成的公共产品供给上的“城市偏向”政策,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水平必将不会得到提高。因此,解决山西省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短缺问题,必须首先从根本上牢固树立城乡统筹发展的科学发展观,从根本上消除城乡统筹发展的政策和体制障碍,尽快推行城乡公共产品的统筹安排、统筹供给,从根本上打破长期以来形成的城乡分别供给的经济政策。
2.建立科学决策机制
决策制度是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的基础。现行的公共产品供给制度下,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主要不是由农村内部需求决定,而是农村外部的指令决定,由于农民被排斥在公共项目决策、运作和监督之外,便无法体现其对公共产品的偏好。由来自外部和农民不具有同等切身利益的政府进行公共产品的决策,就很难显示出农民的偏好无法在公共产品供给决策中体现自己的意志,进而保证公共产品供给的有效性,由此造成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效率低下的现状。因此,应充分尊重广大农民的需求意愿,建立有效的“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决策机制,以保证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有效性和质量。
(三)建立健全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工作管理体制
对供给行为缺乏有效的管理是目前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效率低下、效果较差的一个重要原因。加强管理首先从建立健全制度开始。应该抓住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之初这一有利时机,在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改革还没有大幅度展开之前,建立健全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管理制度,并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共同促进、相互制约,将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化,使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行为更加规范、有效。
参考文献:
[1] 保罗·萨缪尔森、威廉·诺德豪斯.经济学[M].北京:华夏出版社,1999.
[2] 吴士健、薛兴利、左臣明.试论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制的改革与完善[J].农业经济,2004,(04).
[3] 马晓河、方松海.我国农村公共品的供给现状、问题与对策[J].农业经济问题,2005,(04).
[4] 陈池波、胡振虎、傅爱民.新农村建设中公共产品供给题研究[J].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06,(04).
[5] 史玲.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主体研究[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05,(05).
[6] 冯海波.委托-代理关系视角下的农村公共物品供给[J].江西财经大学学报,2005,(03).
[7] 张军.农村公共产品可以实行多主体筹资[J].农业经济导刊,2005,(05).
[8] 孔祥建.新农村建设中公共产品供给问题研究[J].商场现代化,2007,(05).
基金项目:山西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项目编号201004104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