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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伯特·帕丁森与爱德华,一如丹尼尔·雷德克里夫与哈利·波特,演员与角色互相成就。当《暮光之城》拍成电影,帕丁森也成了一夜爆红的代表人物,在吸血鬼题材影视大热的当下,《暮光之城》系列不得不说是这个现象中的一大典型。而如何摆脱“吸血鬼”形象,成为了帕丁森的最大课题。
爱德华的包袱
《暮色》上映时,帕丁森以爱德华的身份在大银幕里以冷峻的形象出现,一双澈蓝的眼睛在高高的眉骨下神秘、深邃,对女主角一见钟情且坚定不移,这样的护花使者,征服了无数的懵懂之心,帕丁森的一夜爆红也在电影上映后一个个接踵而来的奖项中得到实至名归的验证。
青春偶像的势头向来强劲有力,2009年,帕丁森因《暮色》共获得十余个奖项,在热门的全美TCA 青少年选择奖中,他满载而归,全美少女都在为这个吸血鬼帅哥尖叫连连,与其说是人品爆发,不如总结是荷尔蒙的爆炸。平面媒体也给了五花八门的荣誉,如英国版《GQ》最佳衣着男士、美国《OK》全球最美丽人士、英国权威电影杂志《帝国》百位性感影星第二名、美国《名利场》全世界最英俊男人、《人物》年度全球最美丽人士之一等。一些观众对帕丁森过于方正的下颚轮廓仍抱有质疑,他自己也似乎以此为死穴:“其实我并不在乎别人说我演技好不好,因为在这方面我可以努力。但是糟糕的问题在于,如果他们说我‘长得很恶心’,那我就只能说‘呃,是吗’?”但是平面媒体为他冠上的这些封号安抚了质疑者心中的疙瘩,他的魅力几乎跻身于约翰尼·戴普、布拉德·皮特等老牌不败帅哥之列。
帕丁森已真正尝到走红的滋味。《名利场》这样写道:“自《泰坦尼克号》时代的莱昂纳多·迪卡普里奥以来,没有哪位男演员像帕丁森那样,能让全世界的少女们如此疯狂地迷恋。”
然而物极必反。《暮色》之后,影迷们的期待越涨越高,《新月》隆重上映之后,遭遇到了高票房差口碑的局面,剧情变得“青春偶像派”,主人公的纠结情绪并没有为电影设下精彩的悬念,观众们憋到最后也没有感受到任何高潮,影评中则出现了一堆“烂俗、无聊、幼稚”的词,著名影评人罗杰·艾尔伯特只给《新月》打出一颗星的评价,并称“影片中的角色真应该被逮捕,真不知道他们在那晃荡什么,观赏这部影片的过程就像慢悠悠的开着拖拉机在行走。”
庆幸一点,负面评论十有八九都是冲着剧情的平淡无奇,而观众一旦爱上了男主角,剧情的好坏又被忽略了一成;在电影好评下滑的关口,帕丁森反而担忧着与克里斯汀·斯图尔特的恋情,曝光或者不曝光,作为新晋明星的他,还在患得患失。走在红地毯上的帕丁森被认为是爱德华的现身,被迫接受粉丝们的疯狂尖叫、拉扯的行为,更有甚者递一小瓶自己的鲜血给他,或者请他咬自己一口。红得并不亚于帕丁森的艾玛.沃森特说:“我想象不到ROB经受这样大的名气,很多人以为这么红,活得一定很爽,但其实有代价的,我不是ROB,我身边不会有这么多人为我尖叫,不会用手抓我,我觉得很庆幸了。”
《新月》宣传时期,帕丁森出席了莱特曼的晚间秀,当帕丁森对他是否和克里斯汀约会的问题闪烁其词时,主持人只好幽默地说了一句“Oh,bite me。”—红人是非,不可避免。然后,狗仔们出动得愈发勤奋,到处捕捉帕丁森的身影,机场、KTV、停车场、商店,俨然一副要将他爱德华以外的真实面目暴露出来的架势。
至于帕丁森,“红”大概是将他像沼泽一样陷进去且令他无法自拔,他说粉丝们都在叫着爱德华的名字,而他是罗伯特·帕丁森,他懒得去强调这一点,微笑着签名、握手,尽一个当红偶像的义务。他有些许无奈,《暮光之城》将他抛到了空中去接受欢呼与热爱,年仅24岁的他进入福布斯排行榜,无可阻挡的名和利滚滚而来,除了我们眼见的明星光环,剩下的暗爽只由他自己去享受。他曾在拍片间隙接受采访时对一名相熟的记者说,突然来了20多个人争相与他握手,而他刚刚从洗手间出来,还没来得及洗手!
如果没有《暮光之城》
只要丹尼尔·雷德克里夫一出现,便有人惊叫哈利·波特,他在小正太的光坏下渐渐长大,也是哈利·波特一角无可取代的丹尼尔,随着《哈利·波特》系列电影的结束,他马不停蹄接下新片,却很难有一部可以超越《哈利·波特》—这并不令人沮丧,毕竟《哈利·波特》必然永载史册,丹尼尔的地位并无威胁。巧合的是,J.K.罗琳与丹尼尔·雷德克里夫,斯蒂芬妮·梅尔与罗伯特·帕丁森,这两组的组合结构具有强烈的相似性,J.K.罗琳找到了丹尼尔来当她的哈利·波特,斯蒂芬妮·梅尔则寻到了罗伯特当她的爱德华,只是这位爱德华却和《哈利·波特》有另一层无法割弃的缘分。
其实,我们在《哈利·波特与火焰杯》中早就见到了日后变成了吸血鬼的帕丁森,参与《哈》拍摄时,他19岁,扮演Cedric Diggory,一位十足的乖巧小生,成绩优秀,是哈利·波特的情敌,让张秋着迷—角色并非跑跑龙套这么简单,却算不上令人印象深刻,毕竟主角的风头太大。爱德华一角的到来才真正让帕丁森崭露头角,他十分了解自己的处境和发展,他在接受访谈时说,那些歇斯底里的疯狂都属于爱德华。而一没有了《暮光之城》,帕丁森的崛起之路,恐怕还是落在了《哈利·波特与火焰杯》上。
初出茅庐之时,帕丁森便在名导的电影里露过脸。在米拉·奈尔的《名利场》中,他饰演Older Rawdy Crawley,与名导合作,再少的戏份都是莫大的机会,上映之时,他的戏却被剪掉,只有在DVD中才可见到他的短暂表演。2006 年,他在《迷魂飞行员》中饰演有些神经质的受伤退伍的飞行中尉Toby Jugg,这是在出演《哈利·波特与火焰杯》后得到的主角机会,帕丁森演得很用功,也勇敢地尝试了十分考验内心戏的角色—惊艳的是,2008年,帕丁森得到了出演画家达利的机会,为了接近西班牙人的形象,他重新打造了黑颜色的发型,给自己加上了两撇胡子,影片所呈现的洛迦和达利之间超出友情的关系,更是许多人感兴趣的话题,被认为是同性恋者的洛迦爱上了达利,而达利对洛迦的感觉也从志同道合似的亲密友情发展到对一个同性的爱慕,这个角色兼具了深度与挑战,帕丁森想给观众一个崭新的自己,他追求的是证明自己戏路宽广且实力十足。影片没有获得出人意料的大奖,也没有人愿意考证票房,有观众嫌弃帕丁森不标准的西班牙英语、演技不够精湛、长相太英式,但也有观众大赞这部片子不输《断背山》—他没有作出过多的解释,最后痛快的是自己就好。
2010年,在出演《暮光之城》系列的间隙,帕丁森见缝插针主演了《记住我》《解放的囚徒》这两部低成本作品,出演此类文艺小片的目的无他,只是为了磨练演技,他深知,单纯凭借几部卖座影片不能增进自己的演技功底,演员始终要靠演技来说话。他笑起来时嘴巴裂得无边无际,认真起来倒是一板一眼,“我不喜欢看自己演的东西,那让我感觉很不自在。在脑子里想着我看起来应该是那个样子,但是只要有一丁点儿和我自己想的不一样,我就会说,‘垃圾’!”
《记住我》的监制之一正是帕丁森本人,有记者问到他“为什么又兼监制,为什么挑选了这部电影做监制”时,他依然谦虚谨慎:“提到制片我有点不好意思,因为我的表现确实不像个合格的监制。我只是在拍完一段之后跑到allen(导演)和Nick(制片)那里,帮他们看看是不是拍摄出来的就是我们最后想要的。那是第一部《暮光之城》后的夏天。我读了剧本,见到了Allen和Nick,我觉得他们很棒,我和他们讨论了几个小时。我想我主要和他们说的就是这剧本最打动我的是我已经读过很多剧本了,但是这部剧和其他任何一个都不一样,你不能把它归到哪一种类别里,剧本看起来不是那么中规中矩,我已经读过很多各种类别的很刻板的剧本,能够找到这个剧本真是让我松了口气。”原来,他已经悄悄地摸索着幕后工作,并关心剧本,这是一个听经纪人话的偶像不常做的事,他的用心正暴露了自己的野心,若日后他成功建立起自己独立的电影事业,并非平白无故,考据可以从《记住我》开始。
2008年,帕丁森凭电影《How To Be》获法国斯特拉斯堡电影节“最佳男演员奖”,他的相貌较之模特、偶像剧主角少一些精致,演技却多一份踏实,这对于他而言,是再好不过的优势。帕丁森有些大男孩倔强的个性,不随波如流,按照他选剧本的风格而言,耍帅讨好的青春偶像剧入不了他的法眼,谨慎接戏,谨慎演戏是他不需明言的准则。
若不是因《暮光之城》一夜爆红,他同样可以凭借引人注目的《哈利·波特与火焰杯》赚取机会,当不成吸血鬼恋人,他下颌上密密麻麻的青茬也可助他成就一些或文艺或叛逆或风骚的角色,只不过跳过了爱德华,他便跳不过实现电影梦前的那一段长途跋涉,而既然爱德华那么帅,那么也感谢幸好有了《暮光之城》。
拜伦式孤独
在成功演绎爱德华之后,帕丁森却在努力摆脱掉爱德华。若不是爱德华,帕丁森的粗眉毛、鸟窝头、宽下颌都会被无限放大成标志性缺点,但是,当导演看到他时,眼睛一亮,脑海中爱德华的形象突然蹦了出来,“我知道这么形容有点傻,但他无疑是拜伦式的。”粗眉毛、鸟窝头、宽下颌的组合的确令他有一副不满现实的样子,同时忧郁孤独,我行我素,拜伦至极。
克里斯汀说他因长得高,所以看起来总是在思考的样子,同时却非常有趣,长得有一种艺术家的范儿。除了演员这个身份之外, 帕丁森在钢琴和吉他演奏上很有天赋,出道前曾在家乡组过乐团,并在餐厅与俱乐部等地有过演出。他对范·莫里森很着迷,梦想着有一天在传记片能扮演他。现在他正在为一部不是他出演的电影谱曲,至于名字,他不能透露:“因为我可能没有时间完成它。”
帕丁森曾一度迷惘,演不到好戏,演不出好戏,令他忧心忡忡,一度烂醉如泥,在酒吧里抱着吉他唱着无人理会的歌。
其实,他真正希望扮演的,是那种“并非拙劣模仿的角色”。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帕丁森一直在努力寻找有潜力的角色。2011年的《大象的眼泪》就是一次大胆尝试。在影片中,帕丁森舍弃了自己著名的鸟窝头,改头换面扮演了一个大萧条时代在马戏团里混生计的兽医,他在机缘之下上了马戏团的火车,结识了老板的女人并且相爱,最后决定私奔,在这之中受尽了老板的阻挠,电影最后以灾难收场。该片演员阵容还包括瑞茜·威瑟斯彭和新科奥斯卡最佳男配角克里斯托弗·瓦尔茨。这部电影像火车版的铁达尼克,帕丁森的演技又上一层楼,感动了不少观众。演员一旦将角色塑造得太过深入人心,会导致观众拒绝接受他以别的形象出现—脱离爱德华,这是个好机会。《大象的眼泪》无疑被寄予了许多期望,它几乎成为帕丁森证明自己的魅力不仅仅局限于一个吸血鬼的关键一战。
他的下一部“非暮光系列”电影《漂亮朋友》,改编自19世纪法国作家莫泊桑的第二部小说,为此他蓄起了乱糟糟的胡子,到处向朋友炫耀。这部电影将带来一个福利,他与克里斯蒂娜·里奇,乌玛·瑟曼以及克里斯丁·斯科特·托马斯皆有床戏。按他自己说的:“太了不起了,我与他们所有人睡在一起!”
许多人趁热打铁,许多人见好就收,许多人演而优则发展了副业,与其他爆红的演员们不同的是,帕丁森并不热衷成为下一个奥兰多·布鲁姆、莱奥纳多·迪卡普里奥,或者是裘德·洛,那就是说,他不要成为一个长期挣扎在大制作电影之中,并且要求他表现得很性感的演员。现在,帕丁森参演的《暮光之城》以外的电影大多数都是在《暮光之城》之前读的剧本,那些才是他原本就喜欢的剧本和角色,“只不过当时我并不觉得他们会选择我来演。不过,多亏了《暮光之城》,我能演那些电影了。其实我更喜欢那类电影,电影人拍它纯粹是因为他们喜欢那个故事,而不是为了赚一大笔钱。”—觉悟如此,成才大概不远。
爱德华的包袱
《暮色》上映时,帕丁森以爱德华的身份在大银幕里以冷峻的形象出现,一双澈蓝的眼睛在高高的眉骨下神秘、深邃,对女主角一见钟情且坚定不移,这样的护花使者,征服了无数的懵懂之心,帕丁森的一夜爆红也在电影上映后一个个接踵而来的奖项中得到实至名归的验证。
青春偶像的势头向来强劲有力,2009年,帕丁森因《暮色》共获得十余个奖项,在热门的全美TCA 青少年选择奖中,他满载而归,全美少女都在为这个吸血鬼帅哥尖叫连连,与其说是人品爆发,不如总结是荷尔蒙的爆炸。平面媒体也给了五花八门的荣誉,如英国版《GQ》最佳衣着男士、美国《OK》全球最美丽人士、英国权威电影杂志《帝国》百位性感影星第二名、美国《名利场》全世界最英俊男人、《人物》年度全球最美丽人士之一等。一些观众对帕丁森过于方正的下颚轮廓仍抱有质疑,他自己也似乎以此为死穴:“其实我并不在乎别人说我演技好不好,因为在这方面我可以努力。但是糟糕的问题在于,如果他们说我‘长得很恶心’,那我就只能说‘呃,是吗’?”但是平面媒体为他冠上的这些封号安抚了质疑者心中的疙瘩,他的魅力几乎跻身于约翰尼·戴普、布拉德·皮特等老牌不败帅哥之列。
帕丁森已真正尝到走红的滋味。《名利场》这样写道:“自《泰坦尼克号》时代的莱昂纳多·迪卡普里奥以来,没有哪位男演员像帕丁森那样,能让全世界的少女们如此疯狂地迷恋。”
然而物极必反。《暮色》之后,影迷们的期待越涨越高,《新月》隆重上映之后,遭遇到了高票房差口碑的局面,剧情变得“青春偶像派”,主人公的纠结情绪并没有为电影设下精彩的悬念,观众们憋到最后也没有感受到任何高潮,影评中则出现了一堆“烂俗、无聊、幼稚”的词,著名影评人罗杰·艾尔伯特只给《新月》打出一颗星的评价,并称“影片中的角色真应该被逮捕,真不知道他们在那晃荡什么,观赏这部影片的过程就像慢悠悠的开着拖拉机在行走。”
庆幸一点,负面评论十有八九都是冲着剧情的平淡无奇,而观众一旦爱上了男主角,剧情的好坏又被忽略了一成;在电影好评下滑的关口,帕丁森反而担忧着与克里斯汀·斯图尔特的恋情,曝光或者不曝光,作为新晋明星的他,还在患得患失。走在红地毯上的帕丁森被认为是爱德华的现身,被迫接受粉丝们的疯狂尖叫、拉扯的行为,更有甚者递一小瓶自己的鲜血给他,或者请他咬自己一口。红得并不亚于帕丁森的艾玛.沃森特说:“我想象不到ROB经受这样大的名气,很多人以为这么红,活得一定很爽,但其实有代价的,我不是ROB,我身边不会有这么多人为我尖叫,不会用手抓我,我觉得很庆幸了。”
《新月》宣传时期,帕丁森出席了莱特曼的晚间秀,当帕丁森对他是否和克里斯汀约会的问题闪烁其词时,主持人只好幽默地说了一句“Oh,bite me。”—红人是非,不可避免。然后,狗仔们出动得愈发勤奋,到处捕捉帕丁森的身影,机场、KTV、停车场、商店,俨然一副要将他爱德华以外的真实面目暴露出来的架势。
至于帕丁森,“红”大概是将他像沼泽一样陷进去且令他无法自拔,他说粉丝们都在叫着爱德华的名字,而他是罗伯特·帕丁森,他懒得去强调这一点,微笑着签名、握手,尽一个当红偶像的义务。他有些许无奈,《暮光之城》将他抛到了空中去接受欢呼与热爱,年仅24岁的他进入福布斯排行榜,无可阻挡的名和利滚滚而来,除了我们眼见的明星光环,剩下的暗爽只由他自己去享受。他曾在拍片间隙接受采访时对一名相熟的记者说,突然来了20多个人争相与他握手,而他刚刚从洗手间出来,还没来得及洗手!
如果没有《暮光之城》
只要丹尼尔·雷德克里夫一出现,便有人惊叫哈利·波特,他在小正太的光坏下渐渐长大,也是哈利·波特一角无可取代的丹尼尔,随着《哈利·波特》系列电影的结束,他马不停蹄接下新片,却很难有一部可以超越《哈利·波特》—这并不令人沮丧,毕竟《哈利·波特》必然永载史册,丹尼尔的地位并无威胁。巧合的是,J.K.罗琳与丹尼尔·雷德克里夫,斯蒂芬妮·梅尔与罗伯特·帕丁森,这两组的组合结构具有强烈的相似性,J.K.罗琳找到了丹尼尔来当她的哈利·波特,斯蒂芬妮·梅尔则寻到了罗伯特当她的爱德华,只是这位爱德华却和《哈利·波特》有另一层无法割弃的缘分。
其实,我们在《哈利·波特与火焰杯》中早就见到了日后变成了吸血鬼的帕丁森,参与《哈》拍摄时,他19岁,扮演Cedric Diggory,一位十足的乖巧小生,成绩优秀,是哈利·波特的情敌,让张秋着迷—角色并非跑跑龙套这么简单,却算不上令人印象深刻,毕竟主角的风头太大。爱德华一角的到来才真正让帕丁森崭露头角,他十分了解自己的处境和发展,他在接受访谈时说,那些歇斯底里的疯狂都属于爱德华。而一没有了《暮光之城》,帕丁森的崛起之路,恐怕还是落在了《哈利·波特与火焰杯》上。
初出茅庐之时,帕丁森便在名导的电影里露过脸。在米拉·奈尔的《名利场》中,他饰演Older Rawdy Crawley,与名导合作,再少的戏份都是莫大的机会,上映之时,他的戏却被剪掉,只有在DVD中才可见到他的短暂表演。2006 年,他在《迷魂飞行员》中饰演有些神经质的受伤退伍的飞行中尉Toby Jugg,这是在出演《哈利·波特与火焰杯》后得到的主角机会,帕丁森演得很用功,也勇敢地尝试了十分考验内心戏的角色—惊艳的是,2008年,帕丁森得到了出演画家达利的机会,为了接近西班牙人的形象,他重新打造了黑颜色的发型,给自己加上了两撇胡子,影片所呈现的洛迦和达利之间超出友情的关系,更是许多人感兴趣的话题,被认为是同性恋者的洛迦爱上了达利,而达利对洛迦的感觉也从志同道合似的亲密友情发展到对一个同性的爱慕,这个角色兼具了深度与挑战,帕丁森想给观众一个崭新的自己,他追求的是证明自己戏路宽广且实力十足。影片没有获得出人意料的大奖,也没有人愿意考证票房,有观众嫌弃帕丁森不标准的西班牙英语、演技不够精湛、长相太英式,但也有观众大赞这部片子不输《断背山》—他没有作出过多的解释,最后痛快的是自己就好。
2010年,在出演《暮光之城》系列的间隙,帕丁森见缝插针主演了《记住我》《解放的囚徒》这两部低成本作品,出演此类文艺小片的目的无他,只是为了磨练演技,他深知,单纯凭借几部卖座影片不能增进自己的演技功底,演员始终要靠演技来说话。他笑起来时嘴巴裂得无边无际,认真起来倒是一板一眼,“我不喜欢看自己演的东西,那让我感觉很不自在。在脑子里想着我看起来应该是那个样子,但是只要有一丁点儿和我自己想的不一样,我就会说,‘垃圾’!”
《记住我》的监制之一正是帕丁森本人,有记者问到他“为什么又兼监制,为什么挑选了这部电影做监制”时,他依然谦虚谨慎:“提到制片我有点不好意思,因为我的表现确实不像个合格的监制。我只是在拍完一段之后跑到allen(导演)和Nick(制片)那里,帮他们看看是不是拍摄出来的就是我们最后想要的。那是第一部《暮光之城》后的夏天。我读了剧本,见到了Allen和Nick,我觉得他们很棒,我和他们讨论了几个小时。我想我主要和他们说的就是这剧本最打动我的是我已经读过很多剧本了,但是这部剧和其他任何一个都不一样,你不能把它归到哪一种类别里,剧本看起来不是那么中规中矩,我已经读过很多各种类别的很刻板的剧本,能够找到这个剧本真是让我松了口气。”原来,他已经悄悄地摸索着幕后工作,并关心剧本,这是一个听经纪人话的偶像不常做的事,他的用心正暴露了自己的野心,若日后他成功建立起自己独立的电影事业,并非平白无故,考据可以从《记住我》开始。
2008年,帕丁森凭电影《How To Be》获法国斯特拉斯堡电影节“最佳男演员奖”,他的相貌较之模特、偶像剧主角少一些精致,演技却多一份踏实,这对于他而言,是再好不过的优势。帕丁森有些大男孩倔强的个性,不随波如流,按照他选剧本的风格而言,耍帅讨好的青春偶像剧入不了他的法眼,谨慎接戏,谨慎演戏是他不需明言的准则。
若不是因《暮光之城》一夜爆红,他同样可以凭借引人注目的《哈利·波特与火焰杯》赚取机会,当不成吸血鬼恋人,他下颌上密密麻麻的青茬也可助他成就一些或文艺或叛逆或风骚的角色,只不过跳过了爱德华,他便跳不过实现电影梦前的那一段长途跋涉,而既然爱德华那么帅,那么也感谢幸好有了《暮光之城》。
拜伦式孤独
在成功演绎爱德华之后,帕丁森却在努力摆脱掉爱德华。若不是爱德华,帕丁森的粗眉毛、鸟窝头、宽下颌都会被无限放大成标志性缺点,但是,当导演看到他时,眼睛一亮,脑海中爱德华的形象突然蹦了出来,“我知道这么形容有点傻,但他无疑是拜伦式的。”粗眉毛、鸟窝头、宽下颌的组合的确令他有一副不满现实的样子,同时忧郁孤独,我行我素,拜伦至极。
克里斯汀说他因长得高,所以看起来总是在思考的样子,同时却非常有趣,长得有一种艺术家的范儿。除了演员这个身份之外, 帕丁森在钢琴和吉他演奏上很有天赋,出道前曾在家乡组过乐团,并在餐厅与俱乐部等地有过演出。他对范·莫里森很着迷,梦想着有一天在传记片能扮演他。现在他正在为一部不是他出演的电影谱曲,至于名字,他不能透露:“因为我可能没有时间完成它。”
帕丁森曾一度迷惘,演不到好戏,演不出好戏,令他忧心忡忡,一度烂醉如泥,在酒吧里抱着吉他唱着无人理会的歌。
其实,他真正希望扮演的,是那种“并非拙劣模仿的角色”。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帕丁森一直在努力寻找有潜力的角色。2011年的《大象的眼泪》就是一次大胆尝试。在影片中,帕丁森舍弃了自己著名的鸟窝头,改头换面扮演了一个大萧条时代在马戏团里混生计的兽医,他在机缘之下上了马戏团的火车,结识了老板的女人并且相爱,最后决定私奔,在这之中受尽了老板的阻挠,电影最后以灾难收场。该片演员阵容还包括瑞茜·威瑟斯彭和新科奥斯卡最佳男配角克里斯托弗·瓦尔茨。这部电影像火车版的铁达尼克,帕丁森的演技又上一层楼,感动了不少观众。演员一旦将角色塑造得太过深入人心,会导致观众拒绝接受他以别的形象出现—脱离爱德华,这是个好机会。《大象的眼泪》无疑被寄予了许多期望,它几乎成为帕丁森证明自己的魅力不仅仅局限于一个吸血鬼的关键一战。
他的下一部“非暮光系列”电影《漂亮朋友》,改编自19世纪法国作家莫泊桑的第二部小说,为此他蓄起了乱糟糟的胡子,到处向朋友炫耀。这部电影将带来一个福利,他与克里斯蒂娜·里奇,乌玛·瑟曼以及克里斯丁·斯科特·托马斯皆有床戏。按他自己说的:“太了不起了,我与他们所有人睡在一起!”
许多人趁热打铁,许多人见好就收,许多人演而优则发展了副业,与其他爆红的演员们不同的是,帕丁森并不热衷成为下一个奥兰多·布鲁姆、莱奥纳多·迪卡普里奥,或者是裘德·洛,那就是说,他不要成为一个长期挣扎在大制作电影之中,并且要求他表现得很性感的演员。现在,帕丁森参演的《暮光之城》以外的电影大多数都是在《暮光之城》之前读的剧本,那些才是他原本就喜欢的剧本和角色,“只不过当时我并不觉得他们会选择我来演。不过,多亏了《暮光之城》,我能演那些电影了。其实我更喜欢那类电影,电影人拍它纯粹是因为他们喜欢那个故事,而不是为了赚一大笔钱。”—觉悟如此,成才大概不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