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SWOT是优势(St-rengths)、劣势(Weakness)、机会(Opportunities)、威胁(Threats)的英文缩写。SWOT分析是对一个组织或组织开展某项工作进行战略分析的常用方法,它有利于确认组织或某项工作的当前战略与其特定的优势和劣势、机遇和威胁之间的相关程度。
当前,网络经济高速发展,这是工商部门监管面对的一个新课题。研究这个课题,必须了解管理网络经济具有的优势和劣势,以及面临的机遇和挑战,进而发扬优势,克服劣势,抓住机遇,正视挑战。
一、工商部门管理网络经济的优势
1、法律和职能地位明确。网络经济作为市场经济的高级形式,属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范畴。作为国家综合性的经济监督管理部门,现行法律法规和“新三定”方案赋予工商部门对网络经济管理具有相当的权力和地位。几年来,在全国人大颁布的法律中,规定由工商部门为主或单独实施的就有《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商标法》、《合同法》、《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6大法律,这些法律调节的对象也涵盖网络经济,对网络市场的监管执法应由工商部门负责实施。据此,在国发[1998]5号《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是国务院主管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直属机构。这里所说的市场是包括网络市场在内的社会主义大市场。因此,工商部门在网络经济管理方面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这是工商部门的最大优势。
2、有一支延伸到基层乡镇的执法队伍。成事在人,败事也在人。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科学的最重要特点就是视人为一个组织的最重要资源,视人为一个组织的灵魂。目前,从国家工商总局到基层工商所已形成一支老中青结合、规模较大的执法队伍,并纳入国家公务员编制,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工商干部在执法第一线即基层工商所工作,这为工商部门开展网络经济各项执法活动提供了人力保障,也是工商部门介入网络经济管理的重要优势之一。
二、工商部门管理网络经济的劣势
1、执法手段不够。近年来,各地工商部门对网络经济管理工作有所重视,将监管情况列入目标考核。但执法手段落后,大多利用传统手段查处网络虚假广告行为。工商人员在执法中没有一个系统有效的网络监管平台,面对漫无边际的网络世界,便感到无从下手。一些介入网络经济管理最早的单位,虽取得了显著成绩,但对网站备案登记管理的手段在技术和方式上已显落后。
2、队伍和机构跟不上形势发展。工商部门尽管有一支庞大的队伍,但思想、业务素质参差不齐,在执法第一线的基层工商干部,有许多还习惯于传统管理方法,执法水平在低层次徘徊。网络经济监管需要一批既懂现代网络技术和计算机操作,又熟悉工商法律法规和办案技能的复合型人才,而在现有的工商队伍中,十分缺少这方面的人才。在机构设置方面,目前除上海和北京等少数地方的工商部门已成立专门的网络经济管理机构外,其他地方工商部门还没有这方面的专门机构。
3、网络法规相对滞后。面对网络经济的飞速发展,相应的法律法规及监管实施办法就显得滞后,使现有工商法律法规适用网络监管方面,缺乏法律支持。缺乏法律制约势必造成无序的不规范状态。
三、工商部门管理网络经济的机遇
1、网络经济持续迅猛发展。回顾工商部门从建国之初国家商业局下面的一个科室发展到今天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变化,逐步发展壮大的。当前,网络市场的迅猛发展,不仅使工商监管工作的任务更加繁重,也为工商部门提供了广阔的执法领域。
2、工商部门掌握着独有的信息资源。工商部门拥有市场主体的基本信息。工商系统的商标数据库和企业信息库为工商部门介入网络经济管理提供了重要的信息资源。
3、全系统信息化设施建设初具规模。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工商信息化建设是开展网络经济监管的前提。要充分发挥工商部门的网络经济管理职能,必须大力推进工商信息化建设,提升工商行政管理的科技含量。这些年,各级工商部门在财力较为紧张的情况下,安排较多信息化建设资金,使全国工商系统的信息化设施建设初具模块,为开展各项信息化应用和进军网络经济监管打下坚实基础。
4、网络知识产权保护蕴含工商重要职能拓展。网络经济是知识经济,在这一领域内对企业名称、字号、商标及域名等知识产权的保护是我们工商部门要面临的重要课题。网站名称作为一种新的网上知识产权,目前对其保护的法律还未明确,而网络的管理需求又非常迫切。工商部门可凭借现在有形市场掌握的企业名称库资源,从实践和立法上争取对企业网站名称保护权。
四、工商部门管理网络经济面临的挑战
1、经检面临许多新困难。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违法行为也更多地借助现代计算机和网络技术,违法行为更加隐蔽,给工商部门查处案件带来很大难度。在执法中,经常碰到违法主体用电脑记录企业生产销售情况,没有任何纸质账册,且在电脑系统中加载密码,使之难以查证。查处电子商品案件时需要掌握专业知识,使一些工商干部存在畏难情绪。
2、分工不明确,“圈地运动”突出。对网络经济的管理,相关部门分工不明,竞相出台规范性文件,使之职责交叉、重叠,严重影响了对网络经济的管理效能。
3、网络违法行为跨越不同区域。网络不受空间限制。网络违法行为跨越不同区域,这对习惯于属地管理的工商部门是一个严重挑战。工商系统内部业务系统目前做得好的也只是统一到省级局,查询不同省份的经济户口信息目前还较为困难。在消费维权方面,国家工商总局还没有建成全国性的消费维权举报投诉中心。这使基层工商在推进网络经济管理方面举步维艰。
通过SWOT分析,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工商部门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解放思想,勇于创新,正视挑战和机遇,发挥优势,克服劣势,不断发展。
一是充分认识工商部门对网络经济管理的战略地位。网络经济管理是整个工商行政管理事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工商部门要全面履行网络经济管理的职能,按照信息化和电子商务发展的要求,树立新的观念,对网络经济秩序实施全面的监督管理。不断提高对网络经济环境下经济运行模式的认识,大胆探索,强化对网络经济监管工作的业务指导。根据工商机关对网络经济管理的职责,将自己定位为监督网络经济的综合性执法机构,在其他相关行政部门发挥主导协调作用。及时运用法定的行政登记权限、行政调查权限、行政处罚权限、行政调解权限,提高网络经营主体的合法性与可信度,确认合法商事行为的效力。
二是明确工作重点,加强基础性工作。根据网络经济的现状,目前最重要的是要在经营性网站备案登记管理试点的基础上,全面开展网络经济经营主体的准入登记工作,这是工商部门规范网络经济的基础工作。认真研究现有的工商法律法规,从网络经济的性质出发,考虑如何延伸对网络经济的监管。在现行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尽快形成操作性较强的操作规则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网络经营主体准入登记实施办法》、《网站身份认证实施办法》、《网络广告管理条例》《网站名称保护办法》、《网络消费者权益保护办法》、《网络经营行为查处办法》等,为以后较高层次的网络监管法律法规的出台打好理论与实践基础。要尽快搭建全国性投诉举报受理中心,明确案件查处职权和建立协查机制,方便案件有效查处。
三是全面实施素质工程。加强机构建设。开展网络经济监管,必须要有一批精通法律,善于实际操作的人才队伍。为此,要大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通过学习法规、案例分析、经验交流等形式,研究解决执法中遇到的疑难问题,不断提高网络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大力提高干部计算机操作技能,使执法人员能够熟练运用各种网络检索工具和内部业务系统,要造就懂工商业务和计算机技术的复合型人才,创造机会让他们学习更多的业务知识和专业管理技能。鼓励他们研究开发先进的网络监管新方法,培养出专业的网络监管队伍。国家工商总局尽快设立网络经济监管的专职部门,研究网络经济监管法律法规,指导各地工商机关对网络经济的监管工作,设立全国性的网络违法行为举报投诉中心。各省市设立网络经济监管处,研究指导网络执法人员的培训、网络监管应用平台开发、电子合同监管及一些网络疑难案件的查处等工作。各地市局重点开展网上合同欺诈、网络消费维权等监管工作,并积累梳理在网络监管方面的第一手资料,为制订相关法规规章提供依据。各县级局成立由信息办、企管、商广科、经检大队、法规科组成的网络经济监管执法队,并明确相关科室工作职责,具体开展网络经营主体的准入登记及网络违法广告的查处。(作者单位:浙江省台州市工商局路桥分局)
责任编辑 吴凡
当前,网络经济高速发展,这是工商部门监管面对的一个新课题。研究这个课题,必须了解管理网络经济具有的优势和劣势,以及面临的机遇和挑战,进而发扬优势,克服劣势,抓住机遇,正视挑战。
一、工商部门管理网络经济的优势
1、法律和职能地位明确。网络经济作为市场经济的高级形式,属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范畴。作为国家综合性的经济监督管理部门,现行法律法规和“新三定”方案赋予工商部门对网络经济管理具有相当的权力和地位。几年来,在全国人大颁布的法律中,规定由工商部门为主或单独实施的就有《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商标法》、《合同法》、《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6大法律,这些法律调节的对象也涵盖网络经济,对网络市场的监管执法应由工商部门负责实施。据此,在国发[1998]5号《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是国务院主管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直属机构。这里所说的市场是包括网络市场在内的社会主义大市场。因此,工商部门在网络经济管理方面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这是工商部门的最大优势。
2、有一支延伸到基层乡镇的执法队伍。成事在人,败事也在人。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科学的最重要特点就是视人为一个组织的最重要资源,视人为一个组织的灵魂。目前,从国家工商总局到基层工商所已形成一支老中青结合、规模较大的执法队伍,并纳入国家公务员编制,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工商干部在执法第一线即基层工商所工作,这为工商部门开展网络经济各项执法活动提供了人力保障,也是工商部门介入网络经济管理的重要优势之一。
二、工商部门管理网络经济的劣势
1、执法手段不够。近年来,各地工商部门对网络经济管理工作有所重视,将监管情况列入目标考核。但执法手段落后,大多利用传统手段查处网络虚假广告行为。工商人员在执法中没有一个系统有效的网络监管平台,面对漫无边际的网络世界,便感到无从下手。一些介入网络经济管理最早的单位,虽取得了显著成绩,但对网站备案登记管理的手段在技术和方式上已显落后。
2、队伍和机构跟不上形势发展。工商部门尽管有一支庞大的队伍,但思想、业务素质参差不齐,在执法第一线的基层工商干部,有许多还习惯于传统管理方法,执法水平在低层次徘徊。网络经济监管需要一批既懂现代网络技术和计算机操作,又熟悉工商法律法规和办案技能的复合型人才,而在现有的工商队伍中,十分缺少这方面的人才。在机构设置方面,目前除上海和北京等少数地方的工商部门已成立专门的网络经济管理机构外,其他地方工商部门还没有这方面的专门机构。
3、网络法规相对滞后。面对网络经济的飞速发展,相应的法律法规及监管实施办法就显得滞后,使现有工商法律法规适用网络监管方面,缺乏法律支持。缺乏法律制约势必造成无序的不规范状态。
三、工商部门管理网络经济的机遇
1、网络经济持续迅猛发展。回顾工商部门从建国之初国家商业局下面的一个科室发展到今天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变化,逐步发展壮大的。当前,网络市场的迅猛发展,不仅使工商监管工作的任务更加繁重,也为工商部门提供了广阔的执法领域。
2、工商部门掌握着独有的信息资源。工商部门拥有市场主体的基本信息。工商系统的商标数据库和企业信息库为工商部门介入网络经济管理提供了重要的信息资源。
3、全系统信息化设施建设初具规模。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工商信息化建设是开展网络经济监管的前提。要充分发挥工商部门的网络经济管理职能,必须大力推进工商信息化建设,提升工商行政管理的科技含量。这些年,各级工商部门在财力较为紧张的情况下,安排较多信息化建设资金,使全国工商系统的信息化设施建设初具模块,为开展各项信息化应用和进军网络经济监管打下坚实基础。
4、网络知识产权保护蕴含工商重要职能拓展。网络经济是知识经济,在这一领域内对企业名称、字号、商标及域名等知识产权的保护是我们工商部门要面临的重要课题。网站名称作为一种新的网上知识产权,目前对其保护的法律还未明确,而网络的管理需求又非常迫切。工商部门可凭借现在有形市场掌握的企业名称库资源,从实践和立法上争取对企业网站名称保护权。
四、工商部门管理网络经济面临的挑战
1、经检面临许多新困难。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违法行为也更多地借助现代计算机和网络技术,违法行为更加隐蔽,给工商部门查处案件带来很大难度。在执法中,经常碰到违法主体用电脑记录企业生产销售情况,没有任何纸质账册,且在电脑系统中加载密码,使之难以查证。查处电子商品案件时需要掌握专业知识,使一些工商干部存在畏难情绪。
2、分工不明确,“圈地运动”突出。对网络经济的管理,相关部门分工不明,竞相出台规范性文件,使之职责交叉、重叠,严重影响了对网络经济的管理效能。
3、网络违法行为跨越不同区域。网络不受空间限制。网络违法行为跨越不同区域,这对习惯于属地管理的工商部门是一个严重挑战。工商系统内部业务系统目前做得好的也只是统一到省级局,查询不同省份的经济户口信息目前还较为困难。在消费维权方面,国家工商总局还没有建成全国性的消费维权举报投诉中心。这使基层工商在推进网络经济管理方面举步维艰。
通过SWOT分析,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工商部门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解放思想,勇于创新,正视挑战和机遇,发挥优势,克服劣势,不断发展。
一是充分认识工商部门对网络经济管理的战略地位。网络经济管理是整个工商行政管理事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工商部门要全面履行网络经济管理的职能,按照信息化和电子商务发展的要求,树立新的观念,对网络经济秩序实施全面的监督管理。不断提高对网络经济环境下经济运行模式的认识,大胆探索,强化对网络经济监管工作的业务指导。根据工商机关对网络经济管理的职责,将自己定位为监督网络经济的综合性执法机构,在其他相关行政部门发挥主导协调作用。及时运用法定的行政登记权限、行政调查权限、行政处罚权限、行政调解权限,提高网络经营主体的合法性与可信度,确认合法商事行为的效力。
二是明确工作重点,加强基础性工作。根据网络经济的现状,目前最重要的是要在经营性网站备案登记管理试点的基础上,全面开展网络经济经营主体的准入登记工作,这是工商部门规范网络经济的基础工作。认真研究现有的工商法律法规,从网络经济的性质出发,考虑如何延伸对网络经济的监管。在现行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尽快形成操作性较强的操作规则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网络经营主体准入登记实施办法》、《网站身份认证实施办法》、《网络广告管理条例》《网站名称保护办法》、《网络消费者权益保护办法》、《网络经营行为查处办法》等,为以后较高层次的网络监管法律法规的出台打好理论与实践基础。要尽快搭建全国性投诉举报受理中心,明确案件查处职权和建立协查机制,方便案件有效查处。
三是全面实施素质工程。加强机构建设。开展网络经济监管,必须要有一批精通法律,善于实际操作的人才队伍。为此,要大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通过学习法规、案例分析、经验交流等形式,研究解决执法中遇到的疑难问题,不断提高网络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大力提高干部计算机操作技能,使执法人员能够熟练运用各种网络检索工具和内部业务系统,要造就懂工商业务和计算机技术的复合型人才,创造机会让他们学习更多的业务知识和专业管理技能。鼓励他们研究开发先进的网络监管新方法,培养出专业的网络监管队伍。国家工商总局尽快设立网络经济监管的专职部门,研究网络经济监管法律法规,指导各地工商机关对网络经济的监管工作,设立全国性的网络违法行为举报投诉中心。各省市设立网络经济监管处,研究指导网络执法人员的培训、网络监管应用平台开发、电子合同监管及一些网络疑难案件的查处等工作。各地市局重点开展网上合同欺诈、网络消费维权等监管工作,并积累梳理在网络监管方面的第一手资料,为制订相关法规规章提供依据。各县级局成立由信息办、企管、商广科、经检大队、法规科组成的网络经济监管执法队,并明确相关科室工作职责,具体开展网络经营主体的准入登记及网络违法广告的查处。(作者单位:浙江省台州市工商局路桥分局)
责任编辑 吴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