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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科举考试自隋唐开始实施至清末废止,期间宋朝是一个承前启后的重要时期。本文主要从宋朝科举考试的科目及内容、程序、创新等几个方面介绍一下宋朝科举制度的发展情况,并简要谈一下由此得到的启示。
关键词:宋代 科举制度
一、科举考试的科目和内容
宋代科举考试的科目大体同唐代一样,有常科、制举和武举。唐代常科开设的科目有12种,相比之下,宋代常科的科目比唐代大为减少,其中进士科仍最受重视。宋代科举基本上沿袭唐代,进士科考贴经、墨义和诗赋。宋哲宗于1089年采取一个方法,把进士分为诗赋和经义两科。此后,直到北宋灭亡,有时不考诗赋,有时两科同时进行。宋高宗南渡后,以诗赋、经义两类取进士。
制科又称特科,是皇帝临时下招聘纳人才的一种选官办法,官民都可以应选。考试内容不固定,由皇帝临时确定。宋代制科考试始于公元964年,虽然准许官民都可以直接报考,但整个宋朝总共举行过22次,与唐相比,宋代制科,科目少,主要从进士科取士。
武举考试程序与文士贡举考试大略相同。考试科目有武艺与程文,武艺考试科目有弓步射、弓马射、弩踏、抡使刀枪等;程文包括策问和兵书墨义。武举发展为与一般文士考试并行的体系。
此外,宋代还有童子科,“凡童子十五岁以下,能通经作诗赋,州升诸朝,而天子亲试之。”,只是考试和任官与一般考试不同,考中童子举也能授官。
二、科举考试的程序
宋代确立了三年一次的三级考试制度。宋初仅有两科考试,即解试和省试。宋太祖开宝六年科举考试正式分为解试、省试、殿试。
解试,即由地方官府考试举人,然后将合格举人贡送朝廷。省试由尚书省礼部主持,英宗治平三年起每年举行一次,在春季考试各地举人,连试三天,合格者由礼部奏名朝廷,参加殿试。殿试是科举制度的最高一级考试,是由皇帝亲自主持对礼部奏名的进士进行复试。殿试以后,不需再经吏部考试,直接授官。
三、宋代对科举考试的改革
唐代主试官一般由礼部侍郎出任,宋代主试官由朝廷临时任命,往往不止一人。开始时主试官被任命后不会被隔离,还有时间接受请托,收受贿赂。公元992年起主试官一经任命,便立即隔离,也即是锁宿制度。
公元962年,宋太祖下诏禁止考生与主考官结成座主、门生、恩师之类的关系。在宋代“恩师”、“门生”之类的称呼仅仅是礼节性语言而已。
值得注意的是,宋代建立了糊名和誊录制度。糊名制即用纸把考卷上的姓名、籍贯等贴上,判完成绩才揭开,还糊住初考官所定的登记,又称“封弥”。而且封弥官不能参加评卷,评卷官也不能参加封弥。
誊录制度就是派专人将考卷全部抄写。誊录官按照试卷原文进行誊录,不准随意纂改文意或增减语句。校勘官必须对着誊写卷进行认真校勘,没有错误时才校号弥封。
此外,宋代彻底取消了门第限制,无论士、农、工、商,只要被认为是稍具文墨的优秀子弟,皆允许应举入仕。到了南宋,至如“狞干、黥吏之子”及“以屠杀为业者”,皆可成为举人。士人应举,几乎已无任何出身限制。与唐朝相比,宋朝还大大扩大了录取名额。
四、从宋代科举中得到的启示
从上述介绍中可以看出宋代科举制度的改革主要有两个目的:一是搜罗人才,扩大统治基础,加强中央集权,维护统治。二是為了防止考试中的作弊行为。不管实际的成效如何,从总体上说这两个目的都达到了,这也是宋代创新的积极意义。把选官、任官的权利收归中央,最终集权于皇帝一人手中,使得宋朝中央集权加强,也有利于维护统治。锁宿制度、糊名誊录制度及禁止“恩师”“门生”关系等从多方面防止作弊,确保了考试的公平公正,这一点我们今天也在借鉴使用。此外,不再有门第的限制,使得更多的士人可以进入仕途,为国家效力。同时也造就了一个非常有利与文化科技发展的社会环境。到北宋中期,便出现了文化科技十分繁荣的局面。客观上提高了文化的普及程度,也促使宋学的勃兴。
不可避免的,这些措施也带来了不利影响。权力高度集中便会丧失民主,正所谓集思才能广益,皇帝一人决定殿试的名次,难免有失公允。此外,舞弊行为在任何时候都是不可避免的,宋代的措施本身并无问题,出发点也很好,但如誊录制度等在实际操作中会浪费大量人力、物力以及时间。宋代对士人的优惠政策使得更多的人不惜花费一生精力去读书、考试,这种只为考试而读书,且所学内容并无多大的实际作用是对人才的一种摧残。扩大科举录取名额也有负面影响, 录取这么多人难免会有平庸之徒挤进仕途,而且也一定程度上造成冗官冗吏局面的产生。
关键词:宋代 科举制度
一、科举考试的科目和内容
宋代科举考试的科目大体同唐代一样,有常科、制举和武举。唐代常科开设的科目有12种,相比之下,宋代常科的科目比唐代大为减少,其中进士科仍最受重视。宋代科举基本上沿袭唐代,进士科考贴经、墨义和诗赋。宋哲宗于1089年采取一个方法,把进士分为诗赋和经义两科。此后,直到北宋灭亡,有时不考诗赋,有时两科同时进行。宋高宗南渡后,以诗赋、经义两类取进士。
制科又称特科,是皇帝临时下招聘纳人才的一种选官办法,官民都可以应选。考试内容不固定,由皇帝临时确定。宋代制科考试始于公元964年,虽然准许官民都可以直接报考,但整个宋朝总共举行过22次,与唐相比,宋代制科,科目少,主要从进士科取士。
武举考试程序与文士贡举考试大略相同。考试科目有武艺与程文,武艺考试科目有弓步射、弓马射、弩踏、抡使刀枪等;程文包括策问和兵书墨义。武举发展为与一般文士考试并行的体系。
此外,宋代还有童子科,“凡童子十五岁以下,能通经作诗赋,州升诸朝,而天子亲试之。”,只是考试和任官与一般考试不同,考中童子举也能授官。
二、科举考试的程序
宋代确立了三年一次的三级考试制度。宋初仅有两科考试,即解试和省试。宋太祖开宝六年科举考试正式分为解试、省试、殿试。
解试,即由地方官府考试举人,然后将合格举人贡送朝廷。省试由尚书省礼部主持,英宗治平三年起每年举行一次,在春季考试各地举人,连试三天,合格者由礼部奏名朝廷,参加殿试。殿试是科举制度的最高一级考试,是由皇帝亲自主持对礼部奏名的进士进行复试。殿试以后,不需再经吏部考试,直接授官。
三、宋代对科举考试的改革
唐代主试官一般由礼部侍郎出任,宋代主试官由朝廷临时任命,往往不止一人。开始时主试官被任命后不会被隔离,还有时间接受请托,收受贿赂。公元992年起主试官一经任命,便立即隔离,也即是锁宿制度。
公元962年,宋太祖下诏禁止考生与主考官结成座主、门生、恩师之类的关系。在宋代“恩师”、“门生”之类的称呼仅仅是礼节性语言而已。
值得注意的是,宋代建立了糊名和誊录制度。糊名制即用纸把考卷上的姓名、籍贯等贴上,判完成绩才揭开,还糊住初考官所定的登记,又称“封弥”。而且封弥官不能参加评卷,评卷官也不能参加封弥。
誊录制度就是派专人将考卷全部抄写。誊录官按照试卷原文进行誊录,不准随意纂改文意或增减语句。校勘官必须对着誊写卷进行认真校勘,没有错误时才校号弥封。
此外,宋代彻底取消了门第限制,无论士、农、工、商,只要被认为是稍具文墨的优秀子弟,皆允许应举入仕。到了南宋,至如“狞干、黥吏之子”及“以屠杀为业者”,皆可成为举人。士人应举,几乎已无任何出身限制。与唐朝相比,宋朝还大大扩大了录取名额。
四、从宋代科举中得到的启示
从上述介绍中可以看出宋代科举制度的改革主要有两个目的:一是搜罗人才,扩大统治基础,加强中央集权,维护统治。二是為了防止考试中的作弊行为。不管实际的成效如何,从总体上说这两个目的都达到了,这也是宋代创新的积极意义。把选官、任官的权利收归中央,最终集权于皇帝一人手中,使得宋朝中央集权加强,也有利于维护统治。锁宿制度、糊名誊录制度及禁止“恩师”“门生”关系等从多方面防止作弊,确保了考试的公平公正,这一点我们今天也在借鉴使用。此外,不再有门第的限制,使得更多的士人可以进入仕途,为国家效力。同时也造就了一个非常有利与文化科技发展的社会环境。到北宋中期,便出现了文化科技十分繁荣的局面。客观上提高了文化的普及程度,也促使宋学的勃兴。
不可避免的,这些措施也带来了不利影响。权力高度集中便会丧失民主,正所谓集思才能广益,皇帝一人决定殿试的名次,难免有失公允。此外,舞弊行为在任何时候都是不可避免的,宋代的措施本身并无问题,出发点也很好,但如誊录制度等在实际操作中会浪费大量人力、物力以及时间。宋代对士人的优惠政策使得更多的人不惜花费一生精力去读书、考试,这种只为考试而读书,且所学内容并无多大的实际作用是对人才的一种摧残。扩大科举录取名额也有负面影响, 录取这么多人难免会有平庸之徒挤进仕途,而且也一定程度上造成冗官冗吏局面的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