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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1998年韩国提出了“文化立国”的方略,并创建了专门的部门和机构,制定了专门的法律法规,提出了一系列的推进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和优惠措施,高度重视文化产业的发展。虽然韩国的文化产业起步并不是很早,但是发展迅速,其崛起之快让全世界都无法小视,短短二十几年,韩国一跃成为世界第五的文化产业大国。本文以韩国文化产业发展作为研究背景,剖析韩国文化产业的发展背景、现状、存在的问题以期给正在发展中的中国文化产业建设带来启示。
关键词:韩国 文化 产业发展 中国 启示
虽然中国的文化产业发展已经初具规模,但是与欧美发达国家以及日本和韩国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目前还存在着以下问题:
1.中国文化产业规模较小
目前,中国的文化产业处于刚刚起步的阶段,整个第三产业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尚且不达标,因而文化产业的大规模发展还需要时日。而中国的另一个显著特点就能是虽然市场巨大,潜力无穷,但是面对庞大的消费市场,中国的文化产业在总体上竞争力不足,表现就是文化企业虽然不少,但是整体的集约化程度很低,直接造成生产效率低下,经济效益低。
2. 文化体制性障碍严重
任何一个产业若要得以快速发展,市场中“看不见的手”的调节是最有力度的,完全竞争才是一个产业发展到一定程度的表现,垄断只会让发展止步。众所周知,管理权和经营权不分家的模式会直接造成市场的不完善,形成一定程度的垄断我国目前的模式仍然处于经管不分家的状态,这种“吃大锅饭”的模式非常制约文化产业的健康发展,这种体制性障碍在我国表现严重。
3. 文化产业法律法规不健全
目前,我国已经存在了文化立法的一个基本结构,包括宪法和文化基本法等发面,并在近几年相继颁布了《中国著作权法》、《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并提出了其他一系列的政策规章,基本上能够保证我国文化产业市场有法可依。但是由于我国文化产业发展水平有限,文化产业的专门法规政策还是很不健全,我国应尽快制定高效的法律法规,加快法制化的脚步,同时取消那些已经过时或局限目前文化产业发展的制度和法规,以配合如今日益发展的文化产业,建立有利于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法律环境,促进我国文化产业的健康发展。
4. 文化产业投资渠道不通畅
正常的投资可以大致分为政府的资金投入、民间的资金投入和外资的投入。而由于目前我国文化产业市场体制的局限性,我国对文化产业的投资都是以政府的财政投入为主,就连最基本的银行贷款都有很大的难度,直接导致民间投资非常有限,再加上市场准入和一些条款障碍,外资的投入也很少,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国对于文化产业的资金投入,从而限制了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
启示:
我国文化产业处于发展阶段,总体发展前景具有可持续增长、趋于个性化与多元化等特点。但是,市场对于文化产品的需求增长却相对缓慢,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因此,我国完全可以从韩国成功的经验中汲取有益成分,选择符合国情的文化产业发展战略,以此来应对当今世界激烈的文化产业竞争。
(一)从战略高度重视文化产业的发展。文化产业是21世纪知识经济的核心产业,文化产业经济的发展将成为信息社会发展的核心动力。我国历史源远流长,文化积淀深厚、文化资源丰富,发展文化产业已经有了良好的开端。文化产业属于创意产业,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污染少,不仅有较高的经济效益,而且有极强的文化渗透力。从内外部条件和面临的现实挑战考虑,我国确实到了大力发展文化产业的关键时期。因此,政府要从战略上引起重视,制定有关政策,鼓励社会办文化。采取谁投资谁受益的激励机制,吸引更多的社会力量和资金兴办文化产业。
(二)完善文化市场准入机制。建立公开、透明、非歧视的文化市场准入机制,公平、公正、自由竞争的文化产业生态环境,依法整治文化市场秩序,进一步放开市场准入,并鼓励民营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繁荣市场。我国的文化环境有着广博的包容性,吸收着不同的文化因素与情调。本土与外来文化的结合,孕育了丰富的文化资源,其市场的空间和潜力不可估量。因此,我们要深入挖掘历史文化资源,通过充分调研,召开文化研讨会,把我国的历史文化资源都提炼出来,为文学、影视、戏剧、歌舞、动漫等提供丰富题材。欢迎国外的艺术家和投资者来发掘与创作,打开这个巨大的文化市场。我国文化市场绝对是个开发空间巨大的“潜力股”。
(三)拓宽文化企业的融资渠道。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文化产业经济作为新生力量,在世界经济格局中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韩国以国家性的非营利组织向文化产业提供廉价的场地、公共信息平台以及优惠的贷款和免税政策,促进了中小文化企业迅速成长。我国可以借鉴韩国的这种做法,针对国内不少文化企业缺乏启动资金、信息测试平台以及设备仪器等状况,成立文化产业发展基金,拓宽文化企业的融资渠道,对相关企业给予贷款和减免税优惠。同时,还应大力扶持发展外向型文化企业,推动更多的具有我国特色的文化企业“走出去”,特别要强调同国内外知名文化机构合作,借助其销售网络、传输渠道和贸易平台,推动我国更多的文化产品“走出去”,不断扩大我国文化的对外影响。
(四)创建文化产业发展新机制。根据知识经济时代的新形势和文化产业的实际需要,制定积极的文化产业政策,构建与WTO规则相适应、符合我国情的文化管理与文化产业政策系统。借鑒韩国“文化产业振兴院”经验,建立类似机构,全面负责制定相关文化产业政策、扶持文化科技的研发和建立文化产业流通活性化数据库。
(五)建立完善的文化产业法律法规体系。目前我国发展文化产业的政策和法规尚不健全,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文化产业更进一步的发展。因此,有关部门要制定相应的政策,加大法规的惩罚力度,我国部分法律对盗版等对文化产业损害较大的行为做出了处罚的规定,但惩罚力度较小。较轻的惩罚措施降低了违法成本,加上市场中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反而对违法者形成了激励。其次,建立协调统一的执法体系,我国对文化产业进行管制的部门除了文化部门还有工商、卫生、公安等多个部门,由于部门之间配合不够默契,存在着执法重复以及执法漏洞的问题,一定程度上损害了文化产业的发展。因此,有关部门要制定相应的政策,对于违反政策、法规的文化行业从行政上给予制裁,以促进我国的文化市场和文化产业健康有序的发展。
关键词:韩国 文化 产业发展 中国 启示
虽然中国的文化产业发展已经初具规模,但是与欧美发达国家以及日本和韩国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目前还存在着以下问题:
1.中国文化产业规模较小
目前,中国的文化产业处于刚刚起步的阶段,整个第三产业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尚且不达标,因而文化产业的大规模发展还需要时日。而中国的另一个显著特点就能是虽然市场巨大,潜力无穷,但是面对庞大的消费市场,中国的文化产业在总体上竞争力不足,表现就是文化企业虽然不少,但是整体的集约化程度很低,直接造成生产效率低下,经济效益低。
2. 文化体制性障碍严重
任何一个产业若要得以快速发展,市场中“看不见的手”的调节是最有力度的,完全竞争才是一个产业发展到一定程度的表现,垄断只会让发展止步。众所周知,管理权和经营权不分家的模式会直接造成市场的不完善,形成一定程度的垄断我国目前的模式仍然处于经管不分家的状态,这种“吃大锅饭”的模式非常制约文化产业的健康发展,这种体制性障碍在我国表现严重。
3. 文化产业法律法规不健全
目前,我国已经存在了文化立法的一个基本结构,包括宪法和文化基本法等发面,并在近几年相继颁布了《中国著作权法》、《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并提出了其他一系列的政策规章,基本上能够保证我国文化产业市场有法可依。但是由于我国文化产业发展水平有限,文化产业的专门法规政策还是很不健全,我国应尽快制定高效的法律法规,加快法制化的脚步,同时取消那些已经过时或局限目前文化产业发展的制度和法规,以配合如今日益发展的文化产业,建立有利于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法律环境,促进我国文化产业的健康发展。
4. 文化产业投资渠道不通畅
正常的投资可以大致分为政府的资金投入、民间的资金投入和外资的投入。而由于目前我国文化产业市场体制的局限性,我国对文化产业的投资都是以政府的财政投入为主,就连最基本的银行贷款都有很大的难度,直接导致民间投资非常有限,再加上市场准入和一些条款障碍,外资的投入也很少,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国对于文化产业的资金投入,从而限制了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
启示:
我国文化产业处于发展阶段,总体发展前景具有可持续增长、趋于个性化与多元化等特点。但是,市场对于文化产品的需求增长却相对缓慢,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因此,我国完全可以从韩国成功的经验中汲取有益成分,选择符合国情的文化产业发展战略,以此来应对当今世界激烈的文化产业竞争。
(一)从战略高度重视文化产业的发展。文化产业是21世纪知识经济的核心产业,文化产业经济的发展将成为信息社会发展的核心动力。我国历史源远流长,文化积淀深厚、文化资源丰富,发展文化产业已经有了良好的开端。文化产业属于创意产业,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污染少,不仅有较高的经济效益,而且有极强的文化渗透力。从内外部条件和面临的现实挑战考虑,我国确实到了大力发展文化产业的关键时期。因此,政府要从战略上引起重视,制定有关政策,鼓励社会办文化。采取谁投资谁受益的激励机制,吸引更多的社会力量和资金兴办文化产业。
(二)完善文化市场准入机制。建立公开、透明、非歧视的文化市场准入机制,公平、公正、自由竞争的文化产业生态环境,依法整治文化市场秩序,进一步放开市场准入,并鼓励民营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繁荣市场。我国的文化环境有着广博的包容性,吸收着不同的文化因素与情调。本土与外来文化的结合,孕育了丰富的文化资源,其市场的空间和潜力不可估量。因此,我们要深入挖掘历史文化资源,通过充分调研,召开文化研讨会,把我国的历史文化资源都提炼出来,为文学、影视、戏剧、歌舞、动漫等提供丰富题材。欢迎国外的艺术家和投资者来发掘与创作,打开这个巨大的文化市场。我国文化市场绝对是个开发空间巨大的“潜力股”。
(三)拓宽文化企业的融资渠道。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文化产业经济作为新生力量,在世界经济格局中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韩国以国家性的非营利组织向文化产业提供廉价的场地、公共信息平台以及优惠的贷款和免税政策,促进了中小文化企业迅速成长。我国可以借鉴韩国的这种做法,针对国内不少文化企业缺乏启动资金、信息测试平台以及设备仪器等状况,成立文化产业发展基金,拓宽文化企业的融资渠道,对相关企业给予贷款和减免税优惠。同时,还应大力扶持发展外向型文化企业,推动更多的具有我国特色的文化企业“走出去”,特别要强调同国内外知名文化机构合作,借助其销售网络、传输渠道和贸易平台,推动我国更多的文化产品“走出去”,不断扩大我国文化的对外影响。
(四)创建文化产业发展新机制。根据知识经济时代的新形势和文化产业的实际需要,制定积极的文化产业政策,构建与WTO规则相适应、符合我国情的文化管理与文化产业政策系统。借鑒韩国“文化产业振兴院”经验,建立类似机构,全面负责制定相关文化产业政策、扶持文化科技的研发和建立文化产业流通活性化数据库。
(五)建立完善的文化产业法律法规体系。目前我国发展文化产业的政策和法规尚不健全,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文化产业更进一步的发展。因此,有关部门要制定相应的政策,加大法规的惩罚力度,我国部分法律对盗版等对文化产业损害较大的行为做出了处罚的规定,但惩罚力度较小。较轻的惩罚措施降低了违法成本,加上市场中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反而对违法者形成了激励。其次,建立协调统一的执法体系,我国对文化产业进行管制的部门除了文化部门还有工商、卫生、公安等多个部门,由于部门之间配合不够默契,存在着执法重复以及执法漏洞的问题,一定程度上损害了文化产业的发展。因此,有关部门要制定相应的政策,对于违反政策、法规的文化行业从行政上给予制裁,以促进我国的文化市场和文化产业健康有序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