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收稿日期:2012-04-23
作者简介:陈一洪(1987-),男,福建泉州人,经济师,硕士,主要从事商业银行经营与管理研究。
摘 要:基于供应链金融的行业金融模式旨在通过核心企业与上下游供、销小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信用共同体实现对特定行业小微企业的批量开发与商圈声誉风险控制,解决传统小微业务开展过程的成本与风险控制问题;同时,立足供应链贸易融资模式及综合金融“解决方案”的商业服务理念,为小微企业提供全方位、专业化、精确制导的金融服务。当然,国内城商行还需在组织架构、产品管理体系等方面进行完善,以更好地推行基于供应链金融的行业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模式。
关键词:小微业务;行业金融;供应链金融;城商行
中图分类号:F83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8268(2012)05-0107-06
一、城商行应主动抓住机遇大力发展小微金融
小微企业的快速发展和社会财富的逐步积累使小微企业成为迅速崛起的重要市场,同时,伴随着国家各项扶持小微企业政策的出台,小微企业面临的历史发展机遇进一步为商业银行的市场选择和金融服务创新提供基础。然而,当各家银行真正意识到小微金融的价值时,才发现身边已经涌现出了不少竞争者。如交行“易贷通”、建行“速贷通”、北京银行的“小巨人”、宁波银行的“金色池塘”等。各商业银行纷纷建立了自己的专门品牌及专业化运营体系,其目的都是为了尽快确立自己的市场地位。以“服务地方经济、服务中小企业、服务城市居民”的“三服”为市场定位的众多中小城市商业银行更应该主动抓住机会,在“扶小助微、服务实体经济”中提升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能力,在错位竞争中培育自身的核心竞争力。
商业银行发展小微企业金融须克服成本与风险两大难题,“散单”模式开发小微企业金融的传统运作方式无论在成本控制还是风险控制上都难以达到理想效果,这也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城市商业银行大规模地开展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与城市商业银行立足小微的市场定位不相容。然而,立足小微企业所处的行业集群,围绕集群行业中的核心企业,批量开发处于供、销两端的小微企业,以供应链金融模式做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够破解这两大难题,助推城市商业银行在发展小微企业金融的道路上走出一条可持续发展之路。
二、立足行业供应链金融,破解小微业务成本与风险两大难题
(一)行业供应链金融:行业金融、供应链金融与小微业务的有机结合
所谓行业金融,是指商业银行立足特定区域、特定行业,通过前期细致的市场调研,结合区域经济发展特征及产业集群状况,选取若干具有相当规模、发展现状较为稳定、且具有一定发展潜力的行业,对行业内的企业提供各种金融服务。行业金融模式的开发是区域经济行业集群发展的结果。通过行业金融模式介入某一行业,充分利用行业集群带来的信息外溢效应控制金融服务风险、利用集群批量化开发带来的规模经济效应降低业务成本是国内许多商业银行开展金融服务的有效模式。
而供应链金融(Supply Chain Finance, SCF)则是一种独特的商业融资模式,它依托于产业供应链对单个企业(一般是供应链上的核心企业)或上下游多个企业(围绕供应链上核心企业展开运作的供、销两端上的众多配套企业)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以促进供应链上核心企业及上下游配套企业“产供销”链条的稳固和顺畅流转。这种通过银行金融资本与实体经济产业资本的有机融合,构筑银行、供应链和企业的互利共存,创造“核心企业-银行”两方或者“核心企业-上下游配套企业-银行”三方的信用共同体与持续发展的产业生态。供应链金融(SCF)是供应链管理(Supply Chain Management, SCM)与银行金融服务的一次有机结合,它实现了供应链资金的有效管理,以结构融资为主要融资方式的供应链金融极大地盘活了供应链产、供、销企业的应收账款、存货、预付账款等资产,大大提高了资产利用效率,降低了整个供应链的运作成本,是现代金融服务的一次有效创新。
传统供应链上除核心企业外大部分企业为中小微型企业,它们占供应链企业的80%,也是支持核心企业运作的重要力量。然而,相比于核心企业的规模与信誉优势,供应链上的众多中小微企业往往因为抵押担保难而无法获取足够的资金支持以维持其扩大再生产。以传统模式运作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往往难以接受应收账款、存货、预付款等流动资产质押,更多地依赖于可供抵押的厂房、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行业供应链金融则结合了行业金融与供应链金融两大金融服务模式,以行业集群及批量开发为主要运作模式,从众多中小微企业所处的行业供应链分析入手,针对这些行业的资金流动特性,从金融产品设计、风险防控以及具体的营销策略等方面,提出符合客户需求的金融解决方案。这一模式强调银行业金融机构与核心企业之间的战略合作,通过核心企业与上下游配套中小微企业的信用捆绑实现中小微企业的信用增级,从而为商业银行开展包括应收账款、存货质押等结构融资业务创造条件。小微业务的行业供应链金融模式既盘活了中小微企业的非货币资金流动资产,减少流动资金占用比,降低财务费用,解决资金难题,又强化了核心企业在购销中的强势谈判地位,改善自身资金流,也稳定了与上下游购、销关系,提升了供应链的整体竞争力。
(二)行业供应链金融有利于破解小微业务成本与风险难题
小微业务单笔额度低、成本高,更需要以集群、批量化的方式运作,以规模经济方式均摊业务成本。而行业供应链金融就是这样一种解决方案。立足行业供应链上下游小微企业,通过集群、批量化开发特定行业小微企业,可以获取规模经济效应。
小微企业抵押担保不足、经营稳定性差,无法仅仅依靠时常会失真的财务信息控制,而更需要通过地缘、人缘优势来获取“软信息”。这些无法在财务报表中反映出来的信息,需要客户经理通过走访企业上、下游客户,访谈企业经营管理者、员工、朋友来获取,并通过相互印证而最终得出[1]。而行业供应链金融模式下的集群开发强化银行业金融机构与供应链中的核心企业合作,通过信息互换、供货与结算信息披露共同达到对上下游小微企业的物流与资金流监控;同时,立足供应链上下游,可以在开发目标客户的同时从上下游企业,以及同行中获取相关信息,通过多样化的信息印证进一步控制贷款风险。 此外,通过行业供应链金融模式开发小微企业还可以充分利用集群行业、商圈、专业市场内的“同群监督”[1]、“商圈声誉”[2]来约束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及实际经营管理者的经营管理行为,从而降低信贷资金发放后可能发生“道德风险”的概率。对于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而言,来自商圈道德准则和行业规范的约束是十分有效的,甚至强于银行单方面的约束。因为谁不讲信用,谁的名声就坏,谁就会在圈内失去合作伙伴和客户。
综上,通过行业供应链金融模式可以从成本及风险两个问题的解决中做大做强小微信贷业务,并围绕核心业务开展相应配套服务,进一步做大做强小微综合金融服务。
行业供应链小微金融开发模式与传统小微信贷开发模式效果对比
对比指标行业供应链金融开发模式传统小微信贷开发模式
业务开发对象行业批量目标客户群体单户或有限的几个客户
业务开发主体专业化行业团队单个或有限几个客户经理
资源利用程度前期市场规划+团队资源整合行长/客户经理资源
客户开发模式明确的市场授信与目标客户群随机开发、熟人信贷
客户开发成本行业集群开发分摊作业成本小微业务规模不经济
客户开发效益业务综合贡献+品牌效益资产、负债、中间业务贡献
业务风险控制多元化信息+行业道德准则+商圈声誉约束+集中、专业化风险管理单个、有限客户信息孤立,不利风险控制
三、供应链金融产品的发展为行业供应链金融服务提供产品支撑
(一)城商行信贷产品实现“由点到链”的创新
近年来,国内城市商业银行信贷产品的发展脉络遵循了“由点到链”的演进特点。
早期城市商业银行的产品创新从简单的担保方式开始。国内城市商业银行逐渐颠覆传统的对房产、土地、机器等企业不动产抵押的崇拜,开始允许企业以存货质押作为担保,很大程度上盘活了众多中小企业占比较大的非现金流动资产;慢慢地由存货向监控难度更大的应收账款、预付款开拓,开发了包括应收账款权利质押、预付款融资等在内的权利质押融资业务。
而近几年,随着供应链金融理念的逐步成熟及在国内以深发展等股份制商业银行为代表的商业银行的广泛运用,城商行开始逐步意识到存货、应收账款与预付款不仅仅是单个企业的个性化问题,而且涉及到行业内产、销等企业组成的供应链,于是,信贷产品的开发就逐步拓展到将上下游企业全部纳入到整体设计中,实现了信贷产品创新“由点到链”的发展。
(二)国内开发、运用比较成熟的三种模式及产品
正是这种以应收账款担保融资、存货担保融资、预付款融资等结构性融资模式结构融资是指企业将拥有未来现金流的特定资产(应收账款、存货、预付款等流动资产)剥离出来,并以这种特定资产为标的进行信贷融资。的开发推动了行业供应链金融的有效发展。从目前国内商业银行开发的、并成熟运用的产品状况来看,行业供应链金融产品主要涉及以下几种:
一是针对供应链下游经销商商品采购的预付账款融资,主要用于解决经销商商品采购阶段的资金短缺问题。它是指在采购商缴纳一定保证金的前提下,商业银行为其提供全额货款供其进行商品采购,并以商品卖方出具的全额提单等货权单据为质押物进行担保。这种供应链金融模式下的主要产品包括先票/款后货授信、保兑仓授信以及涉及国际贸易的进口信用证项下未来货权质押授信等。
二是针对供应链上游供应商商品销售的订单融资,主要用于解决供应商在接到大额订单后因为流动资金缺乏而难以完成订单商品生产难题。它是指商业银行在供应商接到订单后,评估订单的价值和相应风险,以该订单为担保向供应商提供封闭式融资用于其采购原材料和组织生产,并依靠供应商完成订单后,发出商品从商品买方获得的货款为信贷的偿还来源。这种模式常用于处于供应链上游,与核心企业具有较稳定的合作关系,且产品具有一定市场的小微企业短期生产流动资金需求。订单融资业务解决了许多小微企业产品有市场而缺乏生产流动资金的困境,对于稳定其生产经营、强化与下游核心企业的购销合作具有重要意义。
三是既针对上游供货商,又可以运用于下游经销商的应收账款权利质押融资业务。它主要用于解决供货商(经销商)因为赊销商品而无法及时获得相应账款,从而导致其无法继续采购原材料组织生产或者无法继续向生产厂商采购货物组织销售的困境。它是指借方以向客户赊销形成的应收账款质押给商业银行,从中获得授信额度及项下的具体融资业务。应收账款权利质押授信业务以应收账款回款为主要还款来源。在此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国内保理业务则是借方将应收账款卖断给商业银行,商业银行在此基础上向其提供应收账款账户管理、应收账款融资、应收账款催收等一系列综合性金融服务。
以上三种主要融资模式及产品是近年国内商业银行运用得最多、也是最成熟的行业供应链金融模式与产品。与此同时,随着商业银行金融产品组合创新的不断推进,在此基础上开发出来的组合供应链金融产品同样备受小微企业客户的欢迎,比如,“订单融资+国内保理”组合产品,将采购、生产、销售环节结合起来,实现采购和生产环节办理订单融资业务,产品销售后办理国内保理,用保理融资归还订单融资,待货款回笼后归还保理融资的组合授信模式;“预付款(应收账款)融资+国内保理”,采购环节办理预付款(应收账款)融资,产品销售后办理国内保理,保理融资归还预付款(应收账款)融资,待货款回笼后再归还保理融资。
(三)行业供应链金融发展效果评析
国内最早介入供应链金融的深发展除了在贸易融资领域建立了国内商业银行的领先地位,实现规模与效益的双丰收(2011年,贸易融资客户数较上年增长了30.3%,授信余额增长28%,而不良率仅为0.26%)外,还得到了业内专家的高度认可,供应链金融成为2006年度最佳中小企业融资方案,获评2007年最佳商业模式、中小企业融资特别贡献奖、最佳中小企业服务银行,2008年最佳供应链金融服务提供商、最佳创新技术奖,2009年度最佳供应链管理服务银行、最佳供应链金融奖……这些荣誉的“无形资产”性质为其进一步开拓客户、在全国各地复制其供应链金融商业模式提供了声誉保障,更带来了相关业务的交叉销售。 目前,国内多数中小城商行对这一领域的开发尚处初级阶段,因此,谁先介入这一领域并积累规模与声誉,谁就有可能在国内城商行服务中小微企业的模式发展中处于领先地位。龙江银行是国内城商行中较早介入行业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的一家大型城商行,中国银监会这样评价其开拓性行为:黑龙江省的龙江银行是全国第一家按照农业供应链来整体统筹谋划机构发展和农村金融服务的银行。截至2010年8月末,该行累计发放农业供应链贷款13.8亿元,余额3.3亿元,而不良率仅为0.15%。经过近五年的探索实践,龙江银行在农业供应链金融的理念创新、产品创新、经营模式创新和风险控制创新方面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就。龙江银行结合黑龙江农业大省的特色大力发展农业供应链金融产品,使其在这一领域奠定了领先地位,也为国内其他中小城商行开拓行业供应链金融模式、服务中小微企业提供了示范模板。
四、城商行发展行业供应链金融,做大做强小微金融对策
城商行该如何立足行业供应链金融,做大做强小微金融服务?本文提出以下几个发展对策供参考。
(一)组织支撑:完善行业金融组织架构
民生银行的行业金融事业部应该算是目前国内中资银行行业金融发展得较完整、较高级的形态,但对于各种资源禀赋远不如民生银行的国内众多中小城商行而言,这种组织架构并不具有普遍性及可行性。相对于民生大规模介入行业金融的发展模式,国内城商行因为经营地域的限制、区域产业集群的限制,并无必要如此大规模深入,而只须立足区域经济实际,整合优质资源做具有经济价值的几个行业金融。
从各业务条线、后台风险部门抽调业务骨干,组建行业金融项目团队。组成人员在一定时间内隶属于项目团队,但又不脱离原有部门。通过集中的市场调研确定目标行业,再针对这些行业的资金流动特性,从金融产品设计、风险防控以及具体的营销策略等方面,提出符合行业客户需求的金融解决方案。
民生银行特色支行的模式也是可以供国内中小城商行借鉴与参考的:相比于事业部模式运作的行业金融组织形式,成立特色支行、专业支行专门服务特色行业小微企业的做法无论在组织架构变革还是在人力资源调配、财务费用预算等方面都更具经济性。通过立足区域经济及产业发展实际,细分市场,实行支行分类管理,既能有效引导分支机构开拓小微金融市场,还能在实现特色支行对特色业务的专业化经营过程中提高对细分市场的挖掘力度,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此外,城商行根据支行周边环境、客户群体来定位支行小企业金融服务特色的发展模式还能避免行内各支行间的同质化竞争,是差异化、特色化发展模式的重要发展方向[3]。
以民生银行泉州分行为例,该行在泉州地区根据晋江、石狮、南安不同的产业集群,分别设立晋江支行为体育鞋服特色支行、南安支行为水暖特色支行、石狮支行为纺织服装特色支行、南安水头支行为石材特色支行,特色支行做到专业化经营,行业客户享受额度优先、评审优先、效率优先等政策[4]。当然,这种特色支行仍需要建立在一定的专业团队的基础上,包括产品研发团队、风险管理团队、营销管理团队,只不过将这些团队集中在行业特色支行,某种程度上讲是固定化了的项目小组。
(二)产品支撑:立足行业供应链做小微供应链金融
相比于传统小微金融从孤立的、单一的企业入手提供有限的金融服务,行业小微金融则从整个行业供应链出发,立足供应链上下游众多小微企业,关注整个贸易流程与交易过程,整合物流、信息流与资金流,提供更加丰富的金融服务,这便是小微行业供应链金融的要义所在。当然,在此过程中,处于供应链核心地位的核心企业也发挥了重要作用,正是基于核心企业的信用捆绑,创造与上下游小微企业供货商或经销商的利益共同体在行业供应链金融模式下,围绕核心企业所形成的众多供货、经销商小微企业依靠核心企业信用等级获取融资服务,业内将这种模式称为利益共生或利益共同体,这是供应链上下游小微企业融资的关键要义。,才使商业银行有动力为这些小微企业提供供应链金融服务。
目前,国内供应链金融业务发展日趋成熟,特别是贸易融资因为其较深地植入行业供、销链条之中而得到国内商业银行较为广泛的运用,所以,在某种程度上,“供应链贸易融资”也成为供应链金融的代名词。因此,立足行业供应链做小微供应链金融的城商行有必要以此为切入点,盘活整个行业供、销链条,更好地服务于围绕核心企业的两链上的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从国内供应链融资业务发展较为成熟的品种来看,目前主要涉及以下四类[5]:
一是存货类,主要包括存货质押及仓单质押两个主要子品种。其中,存货质押又可以细分为动产质押、存货质押、先货后票、融通仓等四个品种;而仓单质押又分为标准仓单质押及非标准仓单质押两个品种。
二是预付款类,主要包括目前较为常用的厂商银、保兑仓及先票后货三种主要模式。
三是应收账款类,主要包括应收账款质押、国内保理、商票贴现三个主要业务品种。
四是国内信用证业务。
城商行小微企业供应链金融可以根据所处区域行业具体资金流动特性、行业小微企业资金需求特点,相关第三方物流机构发展、发育成熟程度选择开发适合的供应链金融业务,为围绕核心企业两链的众多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提供行业供应链金融服务。
(三)理念创新:从卖产品到提供“解决方案”的转变
以融资产品为核心产品,配合核心产品营销包括零售金融产品、国际业务(从事国际贸易的小微企业)、理财金融服务等,构建综合金融服务“解决方案”现代银行业金融服务产品的营销已不再是推销一到两个产品,而是站在客户立场上提供综合化金融“解决方案”,以“解决方案”概念经营小微行业金融将是这一金融理念下的主要商业模式。将是行业小微金融服务的主要理念。通过信贷产品实现银行产品的捆绑销售是商业银行多收费或产生存款业务销售的主要手段,因为这些业务很难凭借服务质量赢得绝对竞争力。
随着综合金融服务商日益深入各大商业银行经营理念中,传统信贷产品已经被诸如“一揽子金融服务方案”、“一站通金融服务”等系列组合所取代。综合金融服务能力较为欠缺的国内城商行面对股份制商业银行日益积极的小微金融业务开拓运动及其综合化金融服务能力,加快其相关金融产品开发及金融服务的介入将是一大趋势。而介入综合金融“解决方案”的重要手段就是注重客户需求的理解及其对客户需求的有效分解,再按照一定的逻辑定制行业金融服务产品组合。比如,可以按照客户的供、销链条介入客户供应链金融;或者根据客户生命周期(初创、成长、成熟期,甚至向更高的阶段如上市方向发展)提供个性化金融服务。总之,以供、销链上小微企业需求为导向的“解决方案”设计,应该成为城商行行业金融服务的重要服务理念[6]。 五、结 语
民生银行在行业金融及特色支行小微业务发展领域的成功代表了国内商业银行发展小微业务的又一重要模式,其“商贷通”更是成为继招商“一卡通”之后在国内取得较大成功的一种重要产品、甚至成为一种商业模式。然而不可否认的是,国内已经有部分城商行在相关领域进行了探索,并取得了一定成就,以临商银行特色支行建设[7]、齐商银行行业支行建设为代表的国内中小城商行在小微信贷业务领域的先行尝试早已在业内打响品牌。但是,这些城商行特色或行业支行的建设在很大程度上仍拘泥于几家企业或批量企业的信贷服务,没有从供应链金融角度挖掘处于核心企业上下游的小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基于供应链金融的行业金融服务没有得到足够重视或者在金融服务中得到运用,因而,无论在产品推广、客户营销,还是在行业企业客户风险控制方面都没有发挥行业金融应有的效能。
本文提出的行业供应链金融服务中小微企业的模式旨在通过核心企业与上下游供、销小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信用共同体实现对特定行业小微企业的批量开发与商圈声誉风险控制,解决传统小微业务开展过程的成本与风险控制问题;同时,立足供应链贸易融资模式及综合金融“解决方案”的商业服务理念为小微企业提供更加全方位、专业化、精确制导的金融服务[8]。当然,国内城商行还需在组织架构、产品管理体系等方面进行完善,以更好地推行基于供应链金融的行业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模式。
参考文献:
[1] 陈一洪.城商行社区化经营的理论与案例分析[J].武汉金融,2012(2):38-40.
[2] 张勇.商誉治理与商圈融资:济宁案例[J].金融发展研究,2011(9):56-59.
[3] 陈一洪,刘惠川.以社区化推进差异化、特色化经营——新形势下城商行发展转型探索[J].吉林金融研究,2011(11):51-54.
[4] 邱和军.29位行长与小微企业面对面[N].泉州晚报,2012-04-16.
[5] 屈建国,龙小宝.新信贷[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147.
[6] 昌蓉.小企业信贷风险特征及防范策略[J].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5):78-81.
[7] 赵 强.城商行如何走特色化发展道路[J].银行家,2011(9):128-130.
[8] 徐玲玲.供应链合作伙伴关系研究综述[J].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9):51-55.
(编辑:刘仲秋)
作者简介:陈一洪(1987-),男,福建泉州人,经济师,硕士,主要从事商业银行经营与管理研究。
摘 要:基于供应链金融的行业金融模式旨在通过核心企业与上下游供、销小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信用共同体实现对特定行业小微企业的批量开发与商圈声誉风险控制,解决传统小微业务开展过程的成本与风险控制问题;同时,立足供应链贸易融资模式及综合金融“解决方案”的商业服务理念,为小微企业提供全方位、专业化、精确制导的金融服务。当然,国内城商行还需在组织架构、产品管理体系等方面进行完善,以更好地推行基于供应链金融的行业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模式。
关键词:小微业务;行业金融;供应链金融;城商行
中图分类号:F83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8268(2012)05-0107-06
一、城商行应主动抓住机遇大力发展小微金融
小微企业的快速发展和社会财富的逐步积累使小微企业成为迅速崛起的重要市场,同时,伴随着国家各项扶持小微企业政策的出台,小微企业面临的历史发展机遇进一步为商业银行的市场选择和金融服务创新提供基础。然而,当各家银行真正意识到小微金融的价值时,才发现身边已经涌现出了不少竞争者。如交行“易贷通”、建行“速贷通”、北京银行的“小巨人”、宁波银行的“金色池塘”等。各商业银行纷纷建立了自己的专门品牌及专业化运营体系,其目的都是为了尽快确立自己的市场地位。以“服务地方经济、服务中小企业、服务城市居民”的“三服”为市场定位的众多中小城市商业银行更应该主动抓住机会,在“扶小助微、服务实体经济”中提升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能力,在错位竞争中培育自身的核心竞争力。
商业银行发展小微企业金融须克服成本与风险两大难题,“散单”模式开发小微企业金融的传统运作方式无论在成本控制还是风险控制上都难以达到理想效果,这也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城市商业银行大规模地开展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与城市商业银行立足小微的市场定位不相容。然而,立足小微企业所处的行业集群,围绕集群行业中的核心企业,批量开发处于供、销两端的小微企业,以供应链金融模式做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够破解这两大难题,助推城市商业银行在发展小微企业金融的道路上走出一条可持续发展之路。
二、立足行业供应链金融,破解小微业务成本与风险两大难题
(一)行业供应链金融:行业金融、供应链金融与小微业务的有机结合
所谓行业金融,是指商业银行立足特定区域、特定行业,通过前期细致的市场调研,结合区域经济发展特征及产业集群状况,选取若干具有相当规模、发展现状较为稳定、且具有一定发展潜力的行业,对行业内的企业提供各种金融服务。行业金融模式的开发是区域经济行业集群发展的结果。通过行业金融模式介入某一行业,充分利用行业集群带来的信息外溢效应控制金融服务风险、利用集群批量化开发带来的规模经济效应降低业务成本是国内许多商业银行开展金融服务的有效模式。
而供应链金融(Supply Chain Finance, SCF)则是一种独特的商业融资模式,它依托于产业供应链对单个企业(一般是供应链上的核心企业)或上下游多个企业(围绕供应链上核心企业展开运作的供、销两端上的众多配套企业)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以促进供应链上核心企业及上下游配套企业“产供销”链条的稳固和顺畅流转。这种通过银行金融资本与实体经济产业资本的有机融合,构筑银行、供应链和企业的互利共存,创造“核心企业-银行”两方或者“核心企业-上下游配套企业-银行”三方的信用共同体与持续发展的产业生态。供应链金融(SCF)是供应链管理(Supply Chain Management, SCM)与银行金融服务的一次有机结合,它实现了供应链资金的有效管理,以结构融资为主要融资方式的供应链金融极大地盘活了供应链产、供、销企业的应收账款、存货、预付账款等资产,大大提高了资产利用效率,降低了整个供应链的运作成本,是现代金融服务的一次有效创新。
传统供应链上除核心企业外大部分企业为中小微型企业,它们占供应链企业的80%,也是支持核心企业运作的重要力量。然而,相比于核心企业的规模与信誉优势,供应链上的众多中小微企业往往因为抵押担保难而无法获取足够的资金支持以维持其扩大再生产。以传统模式运作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往往难以接受应收账款、存货、预付款等流动资产质押,更多地依赖于可供抵押的厂房、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行业供应链金融则结合了行业金融与供应链金融两大金融服务模式,以行业集群及批量开发为主要运作模式,从众多中小微企业所处的行业供应链分析入手,针对这些行业的资金流动特性,从金融产品设计、风险防控以及具体的营销策略等方面,提出符合客户需求的金融解决方案。这一模式强调银行业金融机构与核心企业之间的战略合作,通过核心企业与上下游配套中小微企业的信用捆绑实现中小微企业的信用增级,从而为商业银行开展包括应收账款、存货质押等结构融资业务创造条件。小微业务的行业供应链金融模式既盘活了中小微企业的非货币资金流动资产,减少流动资金占用比,降低财务费用,解决资金难题,又强化了核心企业在购销中的强势谈判地位,改善自身资金流,也稳定了与上下游购、销关系,提升了供应链的整体竞争力。
(二)行业供应链金融有利于破解小微业务成本与风险难题
小微业务单笔额度低、成本高,更需要以集群、批量化的方式运作,以规模经济方式均摊业务成本。而行业供应链金融就是这样一种解决方案。立足行业供应链上下游小微企业,通过集群、批量化开发特定行业小微企业,可以获取规模经济效应。
小微企业抵押担保不足、经营稳定性差,无法仅仅依靠时常会失真的财务信息控制,而更需要通过地缘、人缘优势来获取“软信息”。这些无法在财务报表中反映出来的信息,需要客户经理通过走访企业上、下游客户,访谈企业经营管理者、员工、朋友来获取,并通过相互印证而最终得出[1]。而行业供应链金融模式下的集群开发强化银行业金融机构与供应链中的核心企业合作,通过信息互换、供货与结算信息披露共同达到对上下游小微企业的物流与资金流监控;同时,立足供应链上下游,可以在开发目标客户的同时从上下游企业,以及同行中获取相关信息,通过多样化的信息印证进一步控制贷款风险。 此外,通过行业供应链金融模式开发小微企业还可以充分利用集群行业、商圈、专业市场内的“同群监督”[1]、“商圈声誉”[2]来约束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及实际经营管理者的经营管理行为,从而降低信贷资金发放后可能发生“道德风险”的概率。对于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而言,来自商圈道德准则和行业规范的约束是十分有效的,甚至强于银行单方面的约束。因为谁不讲信用,谁的名声就坏,谁就会在圈内失去合作伙伴和客户。
综上,通过行业供应链金融模式可以从成本及风险两个问题的解决中做大做强小微信贷业务,并围绕核心业务开展相应配套服务,进一步做大做强小微综合金融服务。
行业供应链小微金融开发模式与传统小微信贷开发模式效果对比
对比指标行业供应链金融开发模式传统小微信贷开发模式
业务开发对象行业批量目标客户群体单户或有限的几个客户
业务开发主体专业化行业团队单个或有限几个客户经理
资源利用程度前期市场规划+团队资源整合行长/客户经理资源
客户开发模式明确的市场授信与目标客户群随机开发、熟人信贷
客户开发成本行业集群开发分摊作业成本小微业务规模不经济
客户开发效益业务综合贡献+品牌效益资产、负债、中间业务贡献
业务风险控制多元化信息+行业道德准则+商圈声誉约束+集中、专业化风险管理单个、有限客户信息孤立,不利风险控制
三、供应链金融产品的发展为行业供应链金融服务提供产品支撑
(一)城商行信贷产品实现“由点到链”的创新
近年来,国内城市商业银行信贷产品的发展脉络遵循了“由点到链”的演进特点。
早期城市商业银行的产品创新从简单的担保方式开始。国内城市商业银行逐渐颠覆传统的对房产、土地、机器等企业不动产抵押的崇拜,开始允许企业以存货质押作为担保,很大程度上盘活了众多中小企业占比较大的非现金流动资产;慢慢地由存货向监控难度更大的应收账款、预付款开拓,开发了包括应收账款权利质押、预付款融资等在内的权利质押融资业务。
而近几年,随着供应链金融理念的逐步成熟及在国内以深发展等股份制商业银行为代表的商业银行的广泛运用,城商行开始逐步意识到存货、应收账款与预付款不仅仅是单个企业的个性化问题,而且涉及到行业内产、销等企业组成的供应链,于是,信贷产品的开发就逐步拓展到将上下游企业全部纳入到整体设计中,实现了信贷产品创新“由点到链”的发展。
(二)国内开发、运用比较成熟的三种模式及产品
正是这种以应收账款担保融资、存货担保融资、预付款融资等结构性融资模式结构融资是指企业将拥有未来现金流的特定资产(应收账款、存货、预付款等流动资产)剥离出来,并以这种特定资产为标的进行信贷融资。的开发推动了行业供应链金融的有效发展。从目前国内商业银行开发的、并成熟运用的产品状况来看,行业供应链金融产品主要涉及以下几种:
一是针对供应链下游经销商商品采购的预付账款融资,主要用于解决经销商商品采购阶段的资金短缺问题。它是指在采购商缴纳一定保证金的前提下,商业银行为其提供全额货款供其进行商品采购,并以商品卖方出具的全额提单等货权单据为质押物进行担保。这种供应链金融模式下的主要产品包括先票/款后货授信、保兑仓授信以及涉及国际贸易的进口信用证项下未来货权质押授信等。
二是针对供应链上游供应商商品销售的订单融资,主要用于解决供应商在接到大额订单后因为流动资金缺乏而难以完成订单商品生产难题。它是指商业银行在供应商接到订单后,评估订单的价值和相应风险,以该订单为担保向供应商提供封闭式融资用于其采购原材料和组织生产,并依靠供应商完成订单后,发出商品从商品买方获得的货款为信贷的偿还来源。这种模式常用于处于供应链上游,与核心企业具有较稳定的合作关系,且产品具有一定市场的小微企业短期生产流动资金需求。订单融资业务解决了许多小微企业产品有市场而缺乏生产流动资金的困境,对于稳定其生产经营、强化与下游核心企业的购销合作具有重要意义。
三是既针对上游供货商,又可以运用于下游经销商的应收账款权利质押融资业务。它主要用于解决供货商(经销商)因为赊销商品而无法及时获得相应账款,从而导致其无法继续采购原材料组织生产或者无法继续向生产厂商采购货物组织销售的困境。它是指借方以向客户赊销形成的应收账款质押给商业银行,从中获得授信额度及项下的具体融资业务。应收账款权利质押授信业务以应收账款回款为主要还款来源。在此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国内保理业务则是借方将应收账款卖断给商业银行,商业银行在此基础上向其提供应收账款账户管理、应收账款融资、应收账款催收等一系列综合性金融服务。
以上三种主要融资模式及产品是近年国内商业银行运用得最多、也是最成熟的行业供应链金融模式与产品。与此同时,随着商业银行金融产品组合创新的不断推进,在此基础上开发出来的组合供应链金融产品同样备受小微企业客户的欢迎,比如,“订单融资+国内保理”组合产品,将采购、生产、销售环节结合起来,实现采购和生产环节办理订单融资业务,产品销售后办理国内保理,用保理融资归还订单融资,待货款回笼后归还保理融资的组合授信模式;“预付款(应收账款)融资+国内保理”,采购环节办理预付款(应收账款)融资,产品销售后办理国内保理,保理融资归还预付款(应收账款)融资,待货款回笼后再归还保理融资。
(三)行业供应链金融发展效果评析
国内最早介入供应链金融的深发展除了在贸易融资领域建立了国内商业银行的领先地位,实现规模与效益的双丰收(2011年,贸易融资客户数较上年增长了30.3%,授信余额增长28%,而不良率仅为0.26%)外,还得到了业内专家的高度认可,供应链金融成为2006年度最佳中小企业融资方案,获评2007年最佳商业模式、中小企业融资特别贡献奖、最佳中小企业服务银行,2008年最佳供应链金融服务提供商、最佳创新技术奖,2009年度最佳供应链管理服务银行、最佳供应链金融奖……这些荣誉的“无形资产”性质为其进一步开拓客户、在全国各地复制其供应链金融商业模式提供了声誉保障,更带来了相关业务的交叉销售。 目前,国内多数中小城商行对这一领域的开发尚处初级阶段,因此,谁先介入这一领域并积累规模与声誉,谁就有可能在国内城商行服务中小微企业的模式发展中处于领先地位。龙江银行是国内城商行中较早介入行业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的一家大型城商行,中国银监会这样评价其开拓性行为:黑龙江省的龙江银行是全国第一家按照农业供应链来整体统筹谋划机构发展和农村金融服务的银行。截至2010年8月末,该行累计发放农业供应链贷款13.8亿元,余额3.3亿元,而不良率仅为0.15%。经过近五年的探索实践,龙江银行在农业供应链金融的理念创新、产品创新、经营模式创新和风险控制创新方面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就。龙江银行结合黑龙江农业大省的特色大力发展农业供应链金融产品,使其在这一领域奠定了领先地位,也为国内其他中小城商行开拓行业供应链金融模式、服务中小微企业提供了示范模板。
四、城商行发展行业供应链金融,做大做强小微金融对策
城商行该如何立足行业供应链金融,做大做强小微金融服务?本文提出以下几个发展对策供参考。
(一)组织支撑:完善行业金融组织架构
民生银行的行业金融事业部应该算是目前国内中资银行行业金融发展得较完整、较高级的形态,但对于各种资源禀赋远不如民生银行的国内众多中小城商行而言,这种组织架构并不具有普遍性及可行性。相对于民生大规模介入行业金融的发展模式,国内城商行因为经营地域的限制、区域产业集群的限制,并无必要如此大规模深入,而只须立足区域经济实际,整合优质资源做具有经济价值的几个行业金融。
从各业务条线、后台风险部门抽调业务骨干,组建行业金融项目团队。组成人员在一定时间内隶属于项目团队,但又不脱离原有部门。通过集中的市场调研确定目标行业,再针对这些行业的资金流动特性,从金融产品设计、风险防控以及具体的营销策略等方面,提出符合行业客户需求的金融解决方案。
民生银行特色支行的模式也是可以供国内中小城商行借鉴与参考的:相比于事业部模式运作的行业金融组织形式,成立特色支行、专业支行专门服务特色行业小微企业的做法无论在组织架构变革还是在人力资源调配、财务费用预算等方面都更具经济性。通过立足区域经济及产业发展实际,细分市场,实行支行分类管理,既能有效引导分支机构开拓小微金融市场,还能在实现特色支行对特色业务的专业化经营过程中提高对细分市场的挖掘力度,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此外,城商行根据支行周边环境、客户群体来定位支行小企业金融服务特色的发展模式还能避免行内各支行间的同质化竞争,是差异化、特色化发展模式的重要发展方向[3]。
以民生银行泉州分行为例,该行在泉州地区根据晋江、石狮、南安不同的产业集群,分别设立晋江支行为体育鞋服特色支行、南安支行为水暖特色支行、石狮支行为纺织服装特色支行、南安水头支行为石材特色支行,特色支行做到专业化经营,行业客户享受额度优先、评审优先、效率优先等政策[4]。当然,这种特色支行仍需要建立在一定的专业团队的基础上,包括产品研发团队、风险管理团队、营销管理团队,只不过将这些团队集中在行业特色支行,某种程度上讲是固定化了的项目小组。
(二)产品支撑:立足行业供应链做小微供应链金融
相比于传统小微金融从孤立的、单一的企业入手提供有限的金融服务,行业小微金融则从整个行业供应链出发,立足供应链上下游众多小微企业,关注整个贸易流程与交易过程,整合物流、信息流与资金流,提供更加丰富的金融服务,这便是小微行业供应链金融的要义所在。当然,在此过程中,处于供应链核心地位的核心企业也发挥了重要作用,正是基于核心企业的信用捆绑,创造与上下游小微企业供货商或经销商的利益共同体在行业供应链金融模式下,围绕核心企业所形成的众多供货、经销商小微企业依靠核心企业信用等级获取融资服务,业内将这种模式称为利益共生或利益共同体,这是供应链上下游小微企业融资的关键要义。,才使商业银行有动力为这些小微企业提供供应链金融服务。
目前,国内供应链金融业务发展日趋成熟,特别是贸易融资因为其较深地植入行业供、销链条之中而得到国内商业银行较为广泛的运用,所以,在某种程度上,“供应链贸易融资”也成为供应链金融的代名词。因此,立足行业供应链做小微供应链金融的城商行有必要以此为切入点,盘活整个行业供、销链条,更好地服务于围绕核心企业的两链上的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从国内供应链融资业务发展较为成熟的品种来看,目前主要涉及以下四类[5]:
一是存货类,主要包括存货质押及仓单质押两个主要子品种。其中,存货质押又可以细分为动产质押、存货质押、先货后票、融通仓等四个品种;而仓单质押又分为标准仓单质押及非标准仓单质押两个品种。
二是预付款类,主要包括目前较为常用的厂商银、保兑仓及先票后货三种主要模式。
三是应收账款类,主要包括应收账款质押、国内保理、商票贴现三个主要业务品种。
四是国内信用证业务。
城商行小微企业供应链金融可以根据所处区域行业具体资金流动特性、行业小微企业资金需求特点,相关第三方物流机构发展、发育成熟程度选择开发适合的供应链金融业务,为围绕核心企业两链的众多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提供行业供应链金融服务。
(三)理念创新:从卖产品到提供“解决方案”的转变
以融资产品为核心产品,配合核心产品营销包括零售金融产品、国际业务(从事国际贸易的小微企业)、理财金融服务等,构建综合金融服务“解决方案”现代银行业金融服务产品的营销已不再是推销一到两个产品,而是站在客户立场上提供综合化金融“解决方案”,以“解决方案”概念经营小微行业金融将是这一金融理念下的主要商业模式。将是行业小微金融服务的主要理念。通过信贷产品实现银行产品的捆绑销售是商业银行多收费或产生存款业务销售的主要手段,因为这些业务很难凭借服务质量赢得绝对竞争力。
随着综合金融服务商日益深入各大商业银行经营理念中,传统信贷产品已经被诸如“一揽子金融服务方案”、“一站通金融服务”等系列组合所取代。综合金融服务能力较为欠缺的国内城商行面对股份制商业银行日益积极的小微金融业务开拓运动及其综合化金融服务能力,加快其相关金融产品开发及金融服务的介入将是一大趋势。而介入综合金融“解决方案”的重要手段就是注重客户需求的理解及其对客户需求的有效分解,再按照一定的逻辑定制行业金融服务产品组合。比如,可以按照客户的供、销链条介入客户供应链金融;或者根据客户生命周期(初创、成长、成熟期,甚至向更高的阶段如上市方向发展)提供个性化金融服务。总之,以供、销链上小微企业需求为导向的“解决方案”设计,应该成为城商行行业金融服务的重要服务理念[6]。 五、结 语
民生银行在行业金融及特色支行小微业务发展领域的成功代表了国内商业银行发展小微业务的又一重要模式,其“商贷通”更是成为继招商“一卡通”之后在国内取得较大成功的一种重要产品、甚至成为一种商业模式。然而不可否认的是,国内已经有部分城商行在相关领域进行了探索,并取得了一定成就,以临商银行特色支行建设[7]、齐商银行行业支行建设为代表的国内中小城商行在小微信贷业务领域的先行尝试早已在业内打响品牌。但是,这些城商行特色或行业支行的建设在很大程度上仍拘泥于几家企业或批量企业的信贷服务,没有从供应链金融角度挖掘处于核心企业上下游的小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基于供应链金融的行业金融服务没有得到足够重视或者在金融服务中得到运用,因而,无论在产品推广、客户营销,还是在行业企业客户风险控制方面都没有发挥行业金融应有的效能。
本文提出的行业供应链金融服务中小微企业的模式旨在通过核心企业与上下游供、销小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信用共同体实现对特定行业小微企业的批量开发与商圈声誉风险控制,解决传统小微业务开展过程的成本与风险控制问题;同时,立足供应链贸易融资模式及综合金融“解决方案”的商业服务理念为小微企业提供更加全方位、专业化、精确制导的金融服务[8]。当然,国内城商行还需在组织架构、产品管理体系等方面进行完善,以更好地推行基于供应链金融的行业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模式。
参考文献:
[1] 陈一洪.城商行社区化经营的理论与案例分析[J].武汉金融,2012(2):38-40.
[2] 张勇.商誉治理与商圈融资:济宁案例[J].金融发展研究,2011(9):56-59.
[3] 陈一洪,刘惠川.以社区化推进差异化、特色化经营——新形势下城商行发展转型探索[J].吉林金融研究,2011(11):51-54.
[4] 邱和军.29位行长与小微企业面对面[N].泉州晚报,2012-04-16.
[5] 屈建国,龙小宝.新信贷[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147.
[6] 昌蓉.小企业信贷风险特征及防范策略[J].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5):78-81.
[7] 赵 强.城商行如何走特色化发展道路[J].银行家,2011(9):128-130.
[8] 徐玲玲.供应链合作伙伴关系研究综述[J].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9):51-55.
(编辑:刘仲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