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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嘉庆年间发生了一起骇人听闻的残害举报人案件,此案惊动了嘉庆皇帝。此案要从清嘉庆十三年(1808年)淮安府大水灾说起,当时朝廷为了救灾,向淮安下辖山阳县灾区发放了九万多两赈灾银。按照规定,上级随后都要派官员去检查评议赈灾和赈济款使用情况。嘉庆十四年(1809年),两江总督铁保派新来的知县李毓昌去山阳县查勘赈灾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