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简称《就业协议》是为了解决就业双方可能产生争议的合法依据,是学校、用人单位和毕业生三方在就业上达成统一意见的合同文本,是我国就业体制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过渡中的产物。法律性质和责任承担存在立法空白,导致学生在就业实践中出现各种问题。辅导员应针对协议书上的各种问题对学生进行指导。
关键词: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辅导员;法律问题处理
中图分类号:D920.4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5)024-000-01
一、《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的性质
1.《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的概念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简称“就业协议书”或者“三方协议”,是为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毕业生所在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签定的协议。
2.就业协议的法律性质
从法律层面上看,就业协议的性质可以认定为劳动合同,原因如下:第一,本质相同,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虽然签订的时间不同,但都是为了确定用人单位和大学生之间的劳动关系;第二,主体相同,虽然相关法律规定就业协议是包括学校的,但实际上,学校只是起到了一定的见证作用,并没有实质性的权利义务(现实中也无法让学校承担责任)。第三,内容相同,现阶段大多数省份已经把就业协议的内容细化,已经包括了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二、《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存在的法律问题
1.从以往的经验看来,就业协议书存在很多问题,它的内容与劳动合同不相衔接,合同内用也过于简单,易于产生纠纷
现行的“三方协议”主要由以下三个方面组成。第一部分主要囊括毕业生、学校和用人单位的三方信息,第二部分主要是协议的具体内容的体现,第三部分包括协议三方的签名、盖章。我们现在所使用的毕业协议没有从毕业生的切身权益出发,只是由各省市、自治区和直辖市相关单位直接制定,内容偏于简单,与我国现行的劳动合同没有形成较好的衔接,对于毕业生所最关心的岗位工作方向、各种相关条件、福利待遇等没有做详细的展开,在发生纠纷的时候不能有效地全面保证学生的权益。因此,在各省市制定毕业生协议书的时候应该从整体考虑,对于与劳动合同相关的条款作统一的规定,细化合同内用,在一定程度上给予毕业生更多的保障。
2.就业协议的主体错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看出,就业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双向选择的自愿行为,但未经学校同意, 毕业生擅自签定的协议无效。由此可见,高校不仅作为一方当事人,而且决定着用人单位和毕业生能否顺利签订协议,这就形成了明显的主体错位。
三、辅导员对毕业生在就业中的法律指导
1.辅导员对毕业生的法律指导的重要性
首先,辅导员非常熟知相关就业政策和法律知识,能让学生用就业的法律和法规政策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学生还未走向社会,在就业指导过程中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其次,学生所修的课程有关法律的课程只有《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个课程在各学校都没有引起足够重视,教学内容也仅仅与民法、宪法、刑法及部分诉讼法相关,与就业相关的法律内容没有具体涉及。
2.明确就业中所涉及的法律基本知识
毕业班辅导员结合所带毕业生实际情况,为毕业生的求职做好就业准备的基本方法就是为他们传输相关的法律知识及相关规定。
(1)解读《劳动合同法》
第一,必须明确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差别,第二,认识劳动合同中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主要是劳动者的具体工作环境、时间地点、薪资待遇、社保与福利等相关方面。现在,在毕业生中存在着变化和多种选择,部分同学有了更好的选择而违反就业协定,如考研、更好的工作、出国留学等,这种行为则产生缔约过失责任。在日常的学生管理中,辅导员除了要灌输给学生遵守诚信原则外,对劳动合同法法条的解读就至关重要。
(2)提高毕业生维权意识
有些企业将毕业生当作廉价劳动力,在所谓“考察期”内进行课题研究,把个人成果据为己有……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科教文卫体工会主席王晓龙在谈到毕业生权益受侵害的情况时曾愤慨的说道:“出现这种状况的原因,一方面是社会就业压力的增加,同时也由于许多大学生缺乏维权意识,不了解劳动人事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因此,对大学生就业前的维权知识培训显得尤为必要。”
(3)了解劳动争议处理相关程序
毕业生为了增强预先防范的意识必须清楚地了解《劳动合同法》。一般民事诉讼程序和劳动仲裁程序的解读是就业指导的任务之一。辅导员在解读劳动争议处理程序时,也要协助学生了解遇到纠纷时应诉诸何地解决。
3.增强就业法律工作的指导作用
对于非法律专业毕业生来说,法律是枯燥的,学生平时不重视,是辅导员如何强调也收获甚微的。教学的新形式引入有很大必要,以下几种形式可以采用:
(1)依靠就业指导课,把就业法律向学生灌输。在学校中,就业指导课是一种学生学习就业法律的高效途径,教师可以通过就业指导课向学生讲述相关的法律知识。
(2)以案例分析为主,将法律条款寓于其中。从具体的事例来向学生讲述相关的法律,生动鲜明的形象更易于学生接受,所取得效果也必将高于枯燥的理论教学。
(3)设立就业法律交流平台,充分发挥朋辈教育的作用,从而达到就业法律指导的效果。
(4)学校要为学生提供较好的法律咨询体制。學生与用人单位间违反“就业协议”主要集中在学生毕业后至报到前这段时间,为了保证学生顺利就业,辅导员应继续为学生提供了必要的法律支持,学校也应建立相应机构。
四、总结
从发展的角度来看的话,现行的就业协议已不能满足现阶段的发展水平,不适用于现在的市场经济,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的统一将是发展的趋势,也是很有必要的。在这之前,辅导员为了切实做好学生成功就业的保障工作可以做以下两点。第一,通过多种形式向学生传授就业法律的内容,提高学生法律意识;第二,立足现实,通过当面交流、经验分享等途径向学生进行诚信教育。
参考文献:
[1]张冬梅.《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 的法律性质及其完善[J].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2006,(2):94-98.
[2]陈军.高校毕业生就业过程中若干问题的法律思考[J].就业指导,2012(5):65-69.
[3]王伟.我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法律问题研究[J].合肥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4):120-123.
[4]翟玉娟.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的法律性质分析[J].深圳大学学报,2007,(2):85-89.
关键词: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辅导员;法律问题处理
中图分类号:D920.4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5)024-000-01
一、《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的性质
1.《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的概念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简称“就业协议书”或者“三方协议”,是为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毕业生所在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签定的协议。
2.就业协议的法律性质
从法律层面上看,就业协议的性质可以认定为劳动合同,原因如下:第一,本质相同,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虽然签订的时间不同,但都是为了确定用人单位和大学生之间的劳动关系;第二,主体相同,虽然相关法律规定就业协议是包括学校的,但实际上,学校只是起到了一定的见证作用,并没有实质性的权利义务(现实中也无法让学校承担责任)。第三,内容相同,现阶段大多数省份已经把就业协议的内容细化,已经包括了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二、《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存在的法律问题
1.从以往的经验看来,就业协议书存在很多问题,它的内容与劳动合同不相衔接,合同内用也过于简单,易于产生纠纷
现行的“三方协议”主要由以下三个方面组成。第一部分主要囊括毕业生、学校和用人单位的三方信息,第二部分主要是协议的具体内容的体现,第三部分包括协议三方的签名、盖章。我们现在所使用的毕业协议没有从毕业生的切身权益出发,只是由各省市、自治区和直辖市相关单位直接制定,内容偏于简单,与我国现行的劳动合同没有形成较好的衔接,对于毕业生所最关心的岗位工作方向、各种相关条件、福利待遇等没有做详细的展开,在发生纠纷的时候不能有效地全面保证学生的权益。因此,在各省市制定毕业生协议书的时候应该从整体考虑,对于与劳动合同相关的条款作统一的规定,细化合同内用,在一定程度上给予毕业生更多的保障。
2.就业协议的主体错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看出,就业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双向选择的自愿行为,但未经学校同意, 毕业生擅自签定的协议无效。由此可见,高校不仅作为一方当事人,而且决定着用人单位和毕业生能否顺利签订协议,这就形成了明显的主体错位。
三、辅导员对毕业生在就业中的法律指导
1.辅导员对毕业生的法律指导的重要性
首先,辅导员非常熟知相关就业政策和法律知识,能让学生用就业的法律和法规政策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学生还未走向社会,在就业指导过程中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其次,学生所修的课程有关法律的课程只有《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个课程在各学校都没有引起足够重视,教学内容也仅仅与民法、宪法、刑法及部分诉讼法相关,与就业相关的法律内容没有具体涉及。
2.明确就业中所涉及的法律基本知识
毕业班辅导员结合所带毕业生实际情况,为毕业生的求职做好就业准备的基本方法就是为他们传输相关的法律知识及相关规定。
(1)解读《劳动合同法》
第一,必须明确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差别,第二,认识劳动合同中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主要是劳动者的具体工作环境、时间地点、薪资待遇、社保与福利等相关方面。现在,在毕业生中存在着变化和多种选择,部分同学有了更好的选择而违反就业协定,如考研、更好的工作、出国留学等,这种行为则产生缔约过失责任。在日常的学生管理中,辅导员除了要灌输给学生遵守诚信原则外,对劳动合同法法条的解读就至关重要。
(2)提高毕业生维权意识
有些企业将毕业生当作廉价劳动力,在所谓“考察期”内进行课题研究,把个人成果据为己有……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科教文卫体工会主席王晓龙在谈到毕业生权益受侵害的情况时曾愤慨的说道:“出现这种状况的原因,一方面是社会就业压力的增加,同时也由于许多大学生缺乏维权意识,不了解劳动人事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因此,对大学生就业前的维权知识培训显得尤为必要。”
(3)了解劳动争议处理相关程序
毕业生为了增强预先防范的意识必须清楚地了解《劳动合同法》。一般民事诉讼程序和劳动仲裁程序的解读是就业指导的任务之一。辅导员在解读劳动争议处理程序时,也要协助学生了解遇到纠纷时应诉诸何地解决。
3.增强就业法律工作的指导作用
对于非法律专业毕业生来说,法律是枯燥的,学生平时不重视,是辅导员如何强调也收获甚微的。教学的新形式引入有很大必要,以下几种形式可以采用:
(1)依靠就业指导课,把就业法律向学生灌输。在学校中,就业指导课是一种学生学习就业法律的高效途径,教师可以通过就业指导课向学生讲述相关的法律知识。
(2)以案例分析为主,将法律条款寓于其中。从具体的事例来向学生讲述相关的法律,生动鲜明的形象更易于学生接受,所取得效果也必将高于枯燥的理论教学。
(3)设立就业法律交流平台,充分发挥朋辈教育的作用,从而达到就业法律指导的效果。
(4)学校要为学生提供较好的法律咨询体制。學生与用人单位间违反“就业协议”主要集中在学生毕业后至报到前这段时间,为了保证学生顺利就业,辅导员应继续为学生提供了必要的法律支持,学校也应建立相应机构。
四、总结
从发展的角度来看的话,现行的就业协议已不能满足现阶段的发展水平,不适用于现在的市场经济,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的统一将是发展的趋势,也是很有必要的。在这之前,辅导员为了切实做好学生成功就业的保障工作可以做以下两点。第一,通过多种形式向学生传授就业法律的内容,提高学生法律意识;第二,立足现实,通过当面交流、经验分享等途径向学生进行诚信教育。
参考文献:
[1]张冬梅.《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 的法律性质及其完善[J].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2006,(2):94-98.
[2]陈军.高校毕业生就业过程中若干问题的法律思考[J].就业指导,2012(5):65-69.
[3]王伟.我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法律问题研究[J].合肥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4):120-123.
[4]翟玉娟.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的法律性质分析[J].深圳大学学报,2007,(2):85-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