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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民族大学,甘肃 兰州 730030)
【摘要】:在中国古典文论中,“兴”起先作为一种创作手法与修辞手段存在,后来随着时代发展和诗歌创作原则的变化,“兴”的含义也不断丰富起来。它是一以贯之而又发展变化的美学范畴,既是古典诗歌的创作理念,也是古典诗歌的美学追求,对其美学演变的探析颇有意义。
【关键词】:“兴”;美学演变;政教功用;审美
“兴”的含义是随着时代发展和诗歌创作原则的变化而不断丰富的,从《诗经》“赋比兴”开始初识“兴”,“兴”就作为一种创作手法与修辞手段,往往与“比兴”并称。如《周南·桃夭》:“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室其家。”诗的开头以桃花起兴,比喻新妇美丽的颜容,祈祝新妇婚姻幸福美满,桃花与新妇之间也就是起兴与所咏之辞之间存在着比喻的关系。
孔子也曾多次提到“兴”,“兴”在孔子的诗学中,最突出的代表就是提出了“兴、观、群、怨”说,此处的“兴”虽是指直抒胸臆,但是也突出强调了诗的社会功用。因此,先秦两汉时期主要是政教之“兴”。
后来《毛诗序》分“诗有六类”,《毛诗序》释“兴”,从创作角度来说,是一种情感的兴起、发动。《毛诗》对“兴”的看法还体现在它对《诗经》的注释与题解中,通过对《诗经》文本的解释,表现出两汉儒人对传统“兴”的看法是继承发展的。他们认为《毛诗》所谓的“兴”包含两层意义:一是发端,一是譬喻。对“兴”的这两点要求,使得它与“比”有了明显的不同,除了更为功利化以外,内涵更为丰富;从欣赏的角度来说,也更为启人深思,韵味无穷,后来钟嵘《诗品序》中论“兴”为“文已尽而意有馀”,即是从这一方向出发的。
到魏晋六朝时期是审美之“兴”。钟嵘在《诗品序》中指出:故诗有三义焉:一曰兴,二曰比,三曰赋。文已尽而意有馀,兴也;因物喻志,比也;直书其事,寓言写物,赋也。宏斯三义,酌而用之,干之以风力,润之以丹彩,使味之者无极,闻之者动心,是诗之至也。强调“兴”的作用,兴能体现一个诗人的气质,兴,韵味最浓,最有情趣,也最见功力。
刘勰也强调“兴”的作用,他在《文心雕龙》中专列《比兴篇》,对比兴作了全面深入的分析探讨。文云:《诗》文弘奥,包韫六义;毛公述传,独标“兴”体,岂不以“风”通而“赋”同,“比”显而“兴”隐哉?故“比”者,附也;“兴”者,起也。附理者切类以指事;起情者依微以拟议。起情故“兴”体以立;附理故“比”例以生。“比”则畜愤以斥言,“兴”则环譬以托讽。盖随时之义不一,故诗人之志有二也。他认为“兴”是托物起兴,指“兴”是发端,引起情感。若仅观这些,刘勰对赋比兴的讨论似乎新意不多;但刘勰绝没仅仅停留在对前人意见的归纳上,他为比兴充实了不少新内容:一,交代了怎样具体实施比兴。他认为“比”应“切类以指事”,即要按照喻体与被喻体双方相同处来说明事物;“兴”要“依微以拟议”,即要依据事物微妙处来寄托意义。二,揭示了运用比兴手法的动因和社会作用。“比则畜愤以斥言”,即运用“比”的方法,是因作者内心有愤懑蓄积,运用“比”能宣泄对社会的抨击;“兴则环譬以托讽”,即运用“兴”的方法更便于作者委婉曲折地寄托对社会的批判。三,就比兴来说,刘勰重视兴。他认为“兴之托喻,婉而成章,称名也小,取类也大”,即“兴”体委婉曲折,能因小喻大,含意深厚,较之比体有更强的感染力。这种见解也颇深刻。
陆机《文赋》论创作的缘起时突出了“以情起兴”的特点。虽然他没有直接用“兴”这个概念,但是其中已经蕴含着对“兴”的理解和運用。西晋泰始年间的挚虞所作的《文章流别志论》,对传统比兴的解说作了一定的发展,他释“兴”为“兴者,有感之辞也。”所谓“有感之辞”,就是来自生活的真情实感的话语。他把汉儒眼里的动词“兴”解成了名词,而且转移到了诗的内容层面,这样就给诗灌输了真情实感和审美抒情的天然本质;对推动诗人作诗从感物、感事而不从教化目的出发有着重要意义;同时也符合时人对“兴”的一般理解。
到了唐代,“兴”就成了审美与政教相结合的产物了。陈子昂对“兴寄”的呼唤,是对六朝几百年间久违了的托物言志文学观的恢复。他在《修竹篇序》中说:“文章道弊五百年矣。汉魏风骨,晋宋莫传。然而有文献可征者。仆尝暇时观齐梁间诗,彩丽竟繁,而兴寄都绝,每以咏叹。思古人常恐逶迤颓靡,风雅不作,以耿耿也。”他的“兴寄”说建立在文学特有的审美规律之上,将个人的深沉体验与社会人生意蕴凝为一体,将建安与正始年代兴托深远、情兼雅怨的文学精神发扬光大,以适应初唐年代中特定的社会历史环境中的人生感喟与文学表达。
中唐时期诗僧皎然在《诗式》中明确指出:“取象曰比,取义曰兴。义即象下之意,凡禽鱼草木人物名数,万象之中义类同者,尽入比兴。”在此,皎然很明确地把“比”和“兴”的界线分开了。“比”主要是着眼于物象的外部特征,“興”则主要着眼于物象潜在的寓意和感发作用。同时他还特别论述了运用兴法作诗,要“情多兴远”,“但见性情,不睹文字”,不要拘于物象表层而要重“文外之旨”、“言外之意”。这显然是对钟嵘观点的继承与发展。
宋代诗论家严羽作的中国古代诗歌理论和诗歌美学著作《沧浪诗话》中,就标举“兴趣说”,“兴”作为诗歌艺术表现方法,在“兴趣说”中具有特殊地位。“趣”是指可以“兴”的诗歌激发读者的想象和联想之后,读者所创造的以作品为基础而又高于作品的审美体认的境界。即诗人对于外界事物所触发起的某种情思,用意味隽永的语言形象地表达出来,一面抒发自己的感受,一面引起读者的审美趣味。总之,《沧浪诗话》中的“兴”是指诗歌具有的可能触发感动读者的审美特点,与“趣”连在一起就变得意蕴深厚,韵味持久
参考文献:
[1]何文焕.历代诗话[M].北京:中华书局,1981.
[2] 十三经注疏[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
[3] 郭绍虞.中国历代文论选[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
[4] 徐中玉.意境·典型·比兴编[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
作者简介:孟静,江苏连云港人,西北民族大学文学院16级中国古代文学专业在读研究生。
【摘要】:在中国古典文论中,“兴”起先作为一种创作手法与修辞手段存在,后来随着时代发展和诗歌创作原则的变化,“兴”的含义也不断丰富起来。它是一以贯之而又发展变化的美学范畴,既是古典诗歌的创作理念,也是古典诗歌的美学追求,对其美学演变的探析颇有意义。
【关键词】:“兴”;美学演变;政教功用;审美
“兴”的含义是随着时代发展和诗歌创作原则的变化而不断丰富的,从《诗经》“赋比兴”开始初识“兴”,“兴”就作为一种创作手法与修辞手段,往往与“比兴”并称。如《周南·桃夭》:“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室其家。”诗的开头以桃花起兴,比喻新妇美丽的颜容,祈祝新妇婚姻幸福美满,桃花与新妇之间也就是起兴与所咏之辞之间存在着比喻的关系。
孔子也曾多次提到“兴”,“兴”在孔子的诗学中,最突出的代表就是提出了“兴、观、群、怨”说,此处的“兴”虽是指直抒胸臆,但是也突出强调了诗的社会功用。因此,先秦两汉时期主要是政教之“兴”。
后来《毛诗序》分“诗有六类”,《毛诗序》释“兴”,从创作角度来说,是一种情感的兴起、发动。《毛诗》对“兴”的看法还体现在它对《诗经》的注释与题解中,通过对《诗经》文本的解释,表现出两汉儒人对传统“兴”的看法是继承发展的。他们认为《毛诗》所谓的“兴”包含两层意义:一是发端,一是譬喻。对“兴”的这两点要求,使得它与“比”有了明显的不同,除了更为功利化以外,内涵更为丰富;从欣赏的角度来说,也更为启人深思,韵味无穷,后来钟嵘《诗品序》中论“兴”为“文已尽而意有馀”,即是从这一方向出发的。
到魏晋六朝时期是审美之“兴”。钟嵘在《诗品序》中指出:故诗有三义焉:一曰兴,二曰比,三曰赋。文已尽而意有馀,兴也;因物喻志,比也;直书其事,寓言写物,赋也。宏斯三义,酌而用之,干之以风力,润之以丹彩,使味之者无极,闻之者动心,是诗之至也。强调“兴”的作用,兴能体现一个诗人的气质,兴,韵味最浓,最有情趣,也最见功力。
刘勰也强调“兴”的作用,他在《文心雕龙》中专列《比兴篇》,对比兴作了全面深入的分析探讨。文云:《诗》文弘奥,包韫六义;毛公述传,独标“兴”体,岂不以“风”通而“赋”同,“比”显而“兴”隐哉?故“比”者,附也;“兴”者,起也。附理者切类以指事;起情者依微以拟议。起情故“兴”体以立;附理故“比”例以生。“比”则畜愤以斥言,“兴”则环譬以托讽。盖随时之义不一,故诗人之志有二也。他认为“兴”是托物起兴,指“兴”是发端,引起情感。若仅观这些,刘勰对赋比兴的讨论似乎新意不多;但刘勰绝没仅仅停留在对前人意见的归纳上,他为比兴充实了不少新内容:一,交代了怎样具体实施比兴。他认为“比”应“切类以指事”,即要按照喻体与被喻体双方相同处来说明事物;“兴”要“依微以拟议”,即要依据事物微妙处来寄托意义。二,揭示了运用比兴手法的动因和社会作用。“比则畜愤以斥言”,即运用“比”的方法,是因作者内心有愤懑蓄积,运用“比”能宣泄对社会的抨击;“兴则环譬以托讽”,即运用“兴”的方法更便于作者委婉曲折地寄托对社会的批判。三,就比兴来说,刘勰重视兴。他认为“兴之托喻,婉而成章,称名也小,取类也大”,即“兴”体委婉曲折,能因小喻大,含意深厚,较之比体有更强的感染力。这种见解也颇深刻。
陆机《文赋》论创作的缘起时突出了“以情起兴”的特点。虽然他没有直接用“兴”这个概念,但是其中已经蕴含着对“兴”的理解和運用。西晋泰始年间的挚虞所作的《文章流别志论》,对传统比兴的解说作了一定的发展,他释“兴”为“兴者,有感之辞也。”所谓“有感之辞”,就是来自生活的真情实感的话语。他把汉儒眼里的动词“兴”解成了名词,而且转移到了诗的内容层面,这样就给诗灌输了真情实感和审美抒情的天然本质;对推动诗人作诗从感物、感事而不从教化目的出发有着重要意义;同时也符合时人对“兴”的一般理解。
到了唐代,“兴”就成了审美与政教相结合的产物了。陈子昂对“兴寄”的呼唤,是对六朝几百年间久违了的托物言志文学观的恢复。他在《修竹篇序》中说:“文章道弊五百年矣。汉魏风骨,晋宋莫传。然而有文献可征者。仆尝暇时观齐梁间诗,彩丽竟繁,而兴寄都绝,每以咏叹。思古人常恐逶迤颓靡,风雅不作,以耿耿也。”他的“兴寄”说建立在文学特有的审美规律之上,将个人的深沉体验与社会人生意蕴凝为一体,将建安与正始年代兴托深远、情兼雅怨的文学精神发扬光大,以适应初唐年代中特定的社会历史环境中的人生感喟与文学表达。
中唐时期诗僧皎然在《诗式》中明确指出:“取象曰比,取义曰兴。义即象下之意,凡禽鱼草木人物名数,万象之中义类同者,尽入比兴。”在此,皎然很明确地把“比”和“兴”的界线分开了。“比”主要是着眼于物象的外部特征,“興”则主要着眼于物象潜在的寓意和感发作用。同时他还特别论述了运用兴法作诗,要“情多兴远”,“但见性情,不睹文字”,不要拘于物象表层而要重“文外之旨”、“言外之意”。这显然是对钟嵘观点的继承与发展。
宋代诗论家严羽作的中国古代诗歌理论和诗歌美学著作《沧浪诗话》中,就标举“兴趣说”,“兴”作为诗歌艺术表现方法,在“兴趣说”中具有特殊地位。“趣”是指可以“兴”的诗歌激发读者的想象和联想之后,读者所创造的以作品为基础而又高于作品的审美体认的境界。即诗人对于外界事物所触发起的某种情思,用意味隽永的语言形象地表达出来,一面抒发自己的感受,一面引起读者的审美趣味。总之,《沧浪诗话》中的“兴”是指诗歌具有的可能触发感动读者的审美特点,与“趣”连在一起就变得意蕴深厚,韵味持久
参考文献:
[1]何文焕.历代诗话[M].北京:中华书局,1981.
[2] 十三经注疏[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
[3] 郭绍虞.中国历代文论选[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
[4] 徐中玉.意境·典型·比兴编[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
作者简介:孟静,江苏连云港人,西北民族大学文学院16级中国古代文学专业在读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