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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中国古代的选官制度形成于政府划分文武职官和专制主义集权政治确立。选拔官吏的途径很多,各有其历史发展的过程和时代特征。举其要者,有两汉的“察举”与“征辟”、魏晋南北朝的“九品中正制”和隋唐以后的“科举制”。“九品中正制”是一种“获得性”身份的选官制度,具有强烈的特殊主义与感情色彩,是典型的“任人唯亲”;“科举制”作为一种“自致性”身份的选官制度,在贯彻公平原则上较为彻底,体现了择优录取、一视同仁的合理化原则;“察举”与“征辟”是一种“赞助性”身份的选官制度,介于“获得性”与“自致性”二者之间,过于原始、粗疏,容易发生不公平现象,缺乏合理化的有效保障。科举制不仅在于考选人才,对于维护中央集权,促使社会流动,有更深层的作用。
关键词:察举制 征辟制 九品中正制 科举制
选举是选拔、推举之意,指的是古代统治者选拔统治人才的标准、途径和办法。自古以来,选拔官吏有各种各样的办法,如禅让制、任子制、察举制、科举制等,其中影响较大的是汉代以后的察举制和隋唐以后的科举制。
原始社会,部落首领采用民选制。“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①,由部落民众先后推举出尧、舜、禹为部落首领,这种民主推选部落首领的办法,称为“禅让制”。由原始社会向阶级社会过渡的过程中,出现了争权斗争,父死子继代替了选贤与能,世袭制代替禅让制,封建社会形成以后,形成了一套与强化王权相适应的选举制度。
一、两汉时期的察举制和征辟制
所谓察举制是由地方向中央推荐人才的选官制度。此制盛行于西汉,中衰于南北朝。其具体做法是:由皇帝下诏指定举荐的科目,由丞相、列候、刺史等按科目要求考察和推荐人才,应试者按不同的科目进行考试,考试由皇帝出题策问,或丞相、御史二府及九卿策试,根据成绩高低分别授官。比如汉武帝时,董仲舒由地方举为贤良文学,汉武帝采用策问考察董仲舒治国理政之道,董仲舒对以《天人三策》,汉武帝大喜,即命董仲舒任江都王之相。
察举的科目繁多。汉武帝时,有“孝廉”、“贤良文学”、“秀才”等科。孝谓善事父母,廉谓廉洁奉公,由郡国每年推荐,以备中央选用。“贤良文学”又叫“贤良方正”、凡属有才能学问又善做文章的士人都能应选。“秀才”就是优秀的人才。汉昭帝以后,举士包括各方才人,一般来说,西汉多举贤良,东汉多举孝廉。
所谓征辟制是由朝廷官府直接选拔“吏民有明世之务,丰先圣之术者”,②以及声名德望著于当世者。朝廷为他们提供特殊待遇,征辟是一种比较尊荣的仕途。东汉时,汉安帝闻张衡名声远播,遂征张衡为郎中,再迁为太史令。当时的一般士人为了能被征召,都很注意修饰言行,以激扬名声,更有甚者不惜矫情造作,沽名钓誉,以便通过察举和征召,取得高官厚禄。在察举和征辟时,贿赂请托,特权横行,弄虚作假成为司空见惯的现象。在这种腐朽的选举制度下,豪强地主盘根错节地控制着各级政权,封建的等级关系日益凝固化,一批“累世公卿”的豪门阀阅开始形成,从而垄断了选举制度。
二、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九品中正制
三国时,魏文帝曹丕采用吏部尚书陈群的建议实行“九品中正制”,亦称“九品官人法”,是汉代察举制度的发展。具体做法是:由中央任用中正官到州郡,去品评人才,将地方所荐人才分为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九等,上上者为圣上,上中者为仁人,上下者为智人,若品评下下,则称为愚人。九品中正制取消了考试,取舍与否,取决于中正官的品评。这种制度初行时,尚能听取舆论,按人才优劣以定品等,但后来由于中正官多由士族豪门所把持,只重门第,不重德才,以致出现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③,“公门有公,卿门有卿”④的局面。九品中正制则成为世家大族操纵选举和维护士族门阀特权、阻塞人才入仕的工具,再加上“士人皆厚姻缘,奔驰造请,浸以成俗”⑤,更促使九品中正制日益腐败,受到世人抨击,逐渐废除。
三、隋唐以后的科举制
隋朝建立后,废除了九品中正制,实行一种新的选举制度——科举制,即通过分科考试的办法选拔人才。隋炀帝诏令分科取士并“始建进士科”⑥,标志着中国科学制度的产生,中国社会开始进入科举时代,把封建时代的选举制度推进到一个新的阶段。隋唐科举制属于初创时期,在唐朝成为正式制度,历经唐宋两朝的不断完善和强化,到明清时代达到顶峰。历经千百年,科举制度的弊端日益显露,到了晚清,科举制度终于从其颠峰跌落。
唐代科举制度是适应庶族地主政治经济的发展而产生的任官制度。科举分为制科和常科。制科即皇帝下诏临时举行的考试,这种考试的名目很多,其中最重要的有贤良方正、真言极谏等科。这是地主阶段知识分子获得官职和政治身份的便捷途径。常科的科目有秀才、明经、进士、明法、明字、明算、道举、童子等科,其中以进士、明经最为重要。明经考试的内容是帖经、经义、时务策,偏重于经义时务。进士科考试的内容的帖经、诗赋、时务策,而偏重于文辞,以诗赋为主。因为靠帖经、经义多靠背诵,限制人们的思想,做诗赋却可以独立思考,以展露才华,所以士人多愿应进士科。进士科成为热门,应试者多,比考明经难度大的多,“其进士大抵千人得第者百一二;明经次之,得者十一二。”⑦进士及第虽难,但及第后容易飞黄腾达。唐人有“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的谚语,可见当时士人重进士而轻明经。在唐玄宗以后,宰相进士出身者增加,因此考进士谓之“登龙门”。
宋代科举制进一步发展,取士名额增多,标准放宽,待遇提高,取士办法也有所改进。如唐代吏部考选后即可做授官,而宋代礼部考试合格后,皇帝还要殿试复审然后才授予官职。
明清科举考试规定采用八股文体做文章。八股文亦叫四书文、明文、制义。其格式颇为死板,每篇文章由破题、承题、起讲、入手、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八个组成部分,严格限制了考生思想的发挥,僵化死板的八股取士坑害了无数的青年,使他们成为酸腐迂拙、不学无术的蠢才。顾炎武说“八股之害,胜于焚书。”
唐代科举科分为予备考试和省试。予备考试由国子监、学馆和地方州县考试,省试为国家考试。宋代科举分为州试、省试、殿试三级。宋开宝五年(公元972年),宋太祖亲临殿试,遂成常制。宋至明清,科举考试一般分为三级。考生要过五关,斩六将,最后能够参加殿试的已是凤毛麟角。殿试又成廷试,其制始于武则天。殿试合格者便为进士,分为三甲,一甲三名即状元、榜眼、探花,通赐给进士及第;二甲若干名,赐进士出身;三甲若干名,赐同进士出身,发榜后直接授予官职。
科举制度是中国社会经济政治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科举制以学习和考试成绩为等第依据,是一种公平的竞争,改革了察举、征辟、九品中正制等选举制度的弊端,纠正了魏晋以来世家大族垄断各级政权的状况,适应了中央集权制度的需要。历代科举考试面向整个地主阶段,甚至平民百姓,不受阶层门第的限制,有利于精干人才的选拔,体现社会的进步和文明,具有一定的客观性、民主性和进步意义。
四、结论
纵观中国几千年治乱兴衰的历史,究其实质即是一部用人政治史。为政之要、惟在得人,历代统治者一向重视官员的甄选、使用。为了维护和巩固自己的基业,强化国家机器,他们千方百计、煞费苦心、罗致人才,并籍此逐步建立起适应其统治需要的官吏选拔制度。伴随着中国古代经济、社会的进化演变,选官制度经历了从简单走向完备、从封闭走向开放、从低级走向高级的过程,其间各色选官制度载沉载浮、生生息息。
选官用人乃国之大事,为了保证人才选拔,在我国漫长的封建社会,国家一方面大力发展教育;另一方面不断探索和完善选官制度,其中最为重要的是科举制度的创立与完善。“中兴以人才为本”,自古有“得人皆昌”,“失贤者亡”之说。因此认真总结中国古代选官用人的成功经验与失败教训,对我国今天的社会主义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礼记·礼运篇》
[2]《汉书·武帝纪》
[3]《晋书·刘毅传》
[4]《晋书·王沈传》
[5][6][7]《通典·选举》
关键词:察举制 征辟制 九品中正制 科举制
选举是选拔、推举之意,指的是古代统治者选拔统治人才的标准、途径和办法。自古以来,选拔官吏有各种各样的办法,如禅让制、任子制、察举制、科举制等,其中影响较大的是汉代以后的察举制和隋唐以后的科举制。
原始社会,部落首领采用民选制。“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①,由部落民众先后推举出尧、舜、禹为部落首领,这种民主推选部落首领的办法,称为“禅让制”。由原始社会向阶级社会过渡的过程中,出现了争权斗争,父死子继代替了选贤与能,世袭制代替禅让制,封建社会形成以后,形成了一套与强化王权相适应的选举制度。
一、两汉时期的察举制和征辟制
所谓察举制是由地方向中央推荐人才的选官制度。此制盛行于西汉,中衰于南北朝。其具体做法是:由皇帝下诏指定举荐的科目,由丞相、列候、刺史等按科目要求考察和推荐人才,应试者按不同的科目进行考试,考试由皇帝出题策问,或丞相、御史二府及九卿策试,根据成绩高低分别授官。比如汉武帝时,董仲舒由地方举为贤良文学,汉武帝采用策问考察董仲舒治国理政之道,董仲舒对以《天人三策》,汉武帝大喜,即命董仲舒任江都王之相。
察举的科目繁多。汉武帝时,有“孝廉”、“贤良文学”、“秀才”等科。孝谓善事父母,廉谓廉洁奉公,由郡国每年推荐,以备中央选用。“贤良文学”又叫“贤良方正”、凡属有才能学问又善做文章的士人都能应选。“秀才”就是优秀的人才。汉昭帝以后,举士包括各方才人,一般来说,西汉多举贤良,东汉多举孝廉。
所谓征辟制是由朝廷官府直接选拔“吏民有明世之务,丰先圣之术者”,②以及声名德望著于当世者。朝廷为他们提供特殊待遇,征辟是一种比较尊荣的仕途。东汉时,汉安帝闻张衡名声远播,遂征张衡为郎中,再迁为太史令。当时的一般士人为了能被征召,都很注意修饰言行,以激扬名声,更有甚者不惜矫情造作,沽名钓誉,以便通过察举和征召,取得高官厚禄。在察举和征辟时,贿赂请托,特权横行,弄虚作假成为司空见惯的现象。在这种腐朽的选举制度下,豪强地主盘根错节地控制着各级政权,封建的等级关系日益凝固化,一批“累世公卿”的豪门阀阅开始形成,从而垄断了选举制度。
二、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九品中正制
三国时,魏文帝曹丕采用吏部尚书陈群的建议实行“九品中正制”,亦称“九品官人法”,是汉代察举制度的发展。具体做法是:由中央任用中正官到州郡,去品评人才,将地方所荐人才分为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九等,上上者为圣上,上中者为仁人,上下者为智人,若品评下下,则称为愚人。九品中正制取消了考试,取舍与否,取决于中正官的品评。这种制度初行时,尚能听取舆论,按人才优劣以定品等,但后来由于中正官多由士族豪门所把持,只重门第,不重德才,以致出现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③,“公门有公,卿门有卿”④的局面。九品中正制则成为世家大族操纵选举和维护士族门阀特权、阻塞人才入仕的工具,再加上“士人皆厚姻缘,奔驰造请,浸以成俗”⑤,更促使九品中正制日益腐败,受到世人抨击,逐渐废除。
三、隋唐以后的科举制
隋朝建立后,废除了九品中正制,实行一种新的选举制度——科举制,即通过分科考试的办法选拔人才。隋炀帝诏令分科取士并“始建进士科”⑥,标志着中国科学制度的产生,中国社会开始进入科举时代,把封建时代的选举制度推进到一个新的阶段。隋唐科举制属于初创时期,在唐朝成为正式制度,历经唐宋两朝的不断完善和强化,到明清时代达到顶峰。历经千百年,科举制度的弊端日益显露,到了晚清,科举制度终于从其颠峰跌落。
唐代科举制度是适应庶族地主政治经济的发展而产生的任官制度。科举分为制科和常科。制科即皇帝下诏临时举行的考试,这种考试的名目很多,其中最重要的有贤良方正、真言极谏等科。这是地主阶段知识分子获得官职和政治身份的便捷途径。常科的科目有秀才、明经、进士、明法、明字、明算、道举、童子等科,其中以进士、明经最为重要。明经考试的内容是帖经、经义、时务策,偏重于经义时务。进士科考试的内容的帖经、诗赋、时务策,而偏重于文辞,以诗赋为主。因为靠帖经、经义多靠背诵,限制人们的思想,做诗赋却可以独立思考,以展露才华,所以士人多愿应进士科。进士科成为热门,应试者多,比考明经难度大的多,“其进士大抵千人得第者百一二;明经次之,得者十一二。”⑦进士及第虽难,但及第后容易飞黄腾达。唐人有“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的谚语,可见当时士人重进士而轻明经。在唐玄宗以后,宰相进士出身者增加,因此考进士谓之“登龙门”。
宋代科举制进一步发展,取士名额增多,标准放宽,待遇提高,取士办法也有所改进。如唐代吏部考选后即可做授官,而宋代礼部考试合格后,皇帝还要殿试复审然后才授予官职。
明清科举考试规定采用八股文体做文章。八股文亦叫四书文、明文、制义。其格式颇为死板,每篇文章由破题、承题、起讲、入手、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八个组成部分,严格限制了考生思想的发挥,僵化死板的八股取士坑害了无数的青年,使他们成为酸腐迂拙、不学无术的蠢才。顾炎武说“八股之害,胜于焚书。”
唐代科举科分为予备考试和省试。予备考试由国子监、学馆和地方州县考试,省试为国家考试。宋代科举分为州试、省试、殿试三级。宋开宝五年(公元972年),宋太祖亲临殿试,遂成常制。宋至明清,科举考试一般分为三级。考生要过五关,斩六将,最后能够参加殿试的已是凤毛麟角。殿试又成廷试,其制始于武则天。殿试合格者便为进士,分为三甲,一甲三名即状元、榜眼、探花,通赐给进士及第;二甲若干名,赐进士出身;三甲若干名,赐同进士出身,发榜后直接授予官职。
科举制度是中国社会经济政治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科举制以学习和考试成绩为等第依据,是一种公平的竞争,改革了察举、征辟、九品中正制等选举制度的弊端,纠正了魏晋以来世家大族垄断各级政权的状况,适应了中央集权制度的需要。历代科举考试面向整个地主阶段,甚至平民百姓,不受阶层门第的限制,有利于精干人才的选拔,体现社会的进步和文明,具有一定的客观性、民主性和进步意义。
四、结论
纵观中国几千年治乱兴衰的历史,究其实质即是一部用人政治史。为政之要、惟在得人,历代统治者一向重视官员的甄选、使用。为了维护和巩固自己的基业,强化国家机器,他们千方百计、煞费苦心、罗致人才,并籍此逐步建立起适应其统治需要的官吏选拔制度。伴随着中国古代经济、社会的进化演变,选官制度经历了从简单走向完备、从封闭走向开放、从低级走向高级的过程,其间各色选官制度载沉载浮、生生息息。
选官用人乃国之大事,为了保证人才选拔,在我国漫长的封建社会,国家一方面大力发展教育;另一方面不断探索和完善选官制度,其中最为重要的是科举制度的创立与完善。“中兴以人才为本”,自古有“得人皆昌”,“失贤者亡”之说。因此认真总结中国古代选官用人的成功经验与失败教训,对我国今天的社会主义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礼记·礼运篇》
[2]《汉书·武帝纪》
[3]《晋书·刘毅传》
[4]《晋书·王沈传》
[5][6][7]《通典·选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