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我国检察工作能够顺利进展,是以审判为中心的背景下對于工作的改革做出的贡献,对于检察技术工作来说,这既是挑战又是机遇,要不断的将这种改革后的诉讼制度融入到检察技术工作中来,要对检察技术工作做好定位,本文就是探究在审判为中心背景下检察技术工作的状况与进展。
【关键词】:审判;检察技术;工作革新
前言:检察权中重要的一部分就是司法鉴定,这直接联系到科技强检问题,检察技术工作的众多方面都受到诉讼制度的改革影响,并且工作上提出了新的要求,同时还直接影响着检察机关司法办案,并且今后还会持续影响着检察技术工作,因此,想要检察技术工作发展的更好,要尽快适应诉讼制度的改革,打破原有的工作方式,不断进行转变,为司法办案提供更好的保障。
一、检察技术工作的相关内容
(一)将检察技术工作做好定位
首先,检察技术工作能够为检察业务工作提供保障,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部门能够用科学的知识来依法收集证据、审查证据、鉴别证据,来更好的完成检察技术工作,可以说检察技术工作的性质是科学性、司法性,当前检察技术工作已经成为主要任务,未来的发展方向成为了检察机关最关注的问题,其次,法律监督职能的保障就是检察技术工作,司法鉴定不可缺少,检查机关的执法能力、执法水平、都受司法鉴定的影响,所以说,司法鉴定是重要的业务工作,检查技术工作已经实行多年,成为司法办案中不可缺少的部分,其本身就不需要强调地位,但是,检察技术的实行还是受到一些影响,由于一些单位对检察技术工作不够重视,久而久之,导致检察技术部门办案质量差、效率低,因此,检察技术工作得不到好的实施,另外,在诉讼制度改革以后部分单位对于自身职责不明确,据相关调查表明在明确自身的职责下,能够增加办案的数量,并且办案结果很好,部分检察单位都是注重信息化管理,在检查技术工作并未作出正面落实。最后,检查技术对于侦查、审查案件有着重要作用,在诉讼制度改革下,要不断科学安排检查技术工作,加强自身的执法能力与水平,为案件提供有效的保障。
(二)规范检察技术性工作
规范性检察技术工作一直作为我国诉讼制度重要的规范内容,虽然有显著的效果,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委托鉴定过于随意、鉴定文书质量不好等现象,规范检察技术工作,是检察技术工作的基础,要不断加强检察技术的公信力,更加规范、公正的鉴定证据,防止乱象出现,想要更好的规范检察技术工作,要构建检察技术办案责任制,检察技术人员要对自身职责负责,要规范司法鉴定的制度[1]。在诉讼制度的改革后,检察技术人员有了另一项职责,是要帮助司法人员完成办案工作,明确工作流程,还要加强工作的标准,还要构建诚信档案制度为检察技术人员,明确自身应该做好工作,要不断完善检察技术人员的考评机制。
二、加强检察技术工作质量
(一)逐渐完善审查制度
首先,检察技术工作的核心是证据,其中心内容是审判,所以,要将向庭审发展作为检察技术工作的方向,要始终将证据采信作为审判程序的标准,不断加强检察技术工作的效率,让检察技术工作质量不断提高,在检查技术部门,证据作为出庭的重要依据,证据作为诉讼案件的基础。其次,证据的标准直接影响着办案质量与效果。传统在衡量办案质量时,都是办案部门是否进行采用、是否满意,犯罪的人是否承认或是否定,但是,这些实质上都不具有法定标准,随着我国法制社会的建设,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也在不断提高,自身的维权意识也在不断的加强,尤其在诉讼制度改革以后,对于检察技术的工作也提出了新的要求,都期望检察技术工作早日变得完善,更好的解决案件。最后,要不断加强侦查、公诉等部门的审查制度,改变原有的审查模式,将审查鉴定意见变为审查专门性的问题,尤其要将专门性的问题作为审查证据的标准,与司法办案人员共同审查问题,一起解决检察技术中的问题,让技术更加完善,让专门性问题在法庭中得到质证。
(二)逐渐完善侦查制度
要不断完善技术协助、配合取证等工作制度,加强技术检察的工作效率,减少中间审批的环节,要从多方面帮助侦查人员获取证据,在发现、固定、收集、保存、运用这些环节中更好的取证,更符合技术的要求,更好辨识与案件相关的技术性证据,在询问过程中,要用同步录音、录像的方法来更准确的获取技术性证据,规范录音、录像工作,更好的完成检察技术工作。
(三)完善鉴定人的出庭制度
在诉讼制度的改变下,鉴定人出庭作证规定也进行了修改,要不断完善鉴定人海域出庭人的出庭制度,一般来讲鉴定人在出庭前都没有祖宗好准备,导致在出庭时证据少,作证效果良好,所以,就更加要完善鉴定人的出庭制度,构建一种完善的配合机制,针对于鉴定人与公诉人要让其提前做好工作,要规范回答在质证中的问题,总之,要保证出庭状态处于正常化,并且,检察技术人员还要帮助公诉人共同做好鉴定意见,对于一些专业化质证工作也要做好监督与辅助[2]。
三、扩大检察技术队伍策略
(一)要不断加强职业意识
检察技术的未来发展方向是正规化、专业化,想要我国检察技术发展的更好哟啊不断扩大检察按技术队伍,要不断加强检察人员的职业道德,还要精通职业纪律教育,要强化正确的法律意识,要有职业道德准则,保证自身的职业良知,要拒绝出现人情案、金钱案,防止这种现象发生。
(二)加强职业素养与技能
要重视检察技术能力建设,要将其放在首要位置,不断创新专业的检察技术管理模式,构建完善的职业教育培训体系,加强对于鉴定人的职业技能培训,不断提升审查证据、鉴定证据的能力,加强对鉴定程序的认识,加强对知识结构、技术规范、文书制作等方面的培训,想要实现常态化,就要优化学术交流、多加以研究科研课题等方面的问题,想要全面发挥检察技术在检查工作中作用,一定要加快能力认证,不断加强职业素养与技能,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断开展,加强对技术骨干的培养,让检察技术人员发挥自身的作用,多培养优秀的鉴定人与专业技术职务人员[3]。
结语:综上所述,要不断开展检察技术规范化建设工作,虽然在此过程中仍然存在问题,但是在诉讼制度改革以后,检察技术工作也有了新的方向与机遇,总之,要不断将检察技术工作的质量标准做提升,还要将检察技术工作不断规范化。要加强收集证据、审查证据、鉴定证据能力,为检察技术工作提供有效的保障。
参考文献;
[1]魏建文.以审判为中心对检察环节非法证据排除工作的影响及其应对[J].法学杂志,2016,(05):73-80.
[2]冯鹏举.以审判为中心背景下的检察技术工作革新[J].人民检察,2015,(18):22-25.
[3]王守安.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对检察工作的影响[J].人民检察,2014,(22):47.
【关键词】:审判;检察技术;工作革新
前言:检察权中重要的一部分就是司法鉴定,这直接联系到科技强检问题,检察技术工作的众多方面都受到诉讼制度的改革影响,并且工作上提出了新的要求,同时还直接影响着检察机关司法办案,并且今后还会持续影响着检察技术工作,因此,想要检察技术工作发展的更好,要尽快适应诉讼制度的改革,打破原有的工作方式,不断进行转变,为司法办案提供更好的保障。
一、检察技术工作的相关内容
(一)将检察技术工作做好定位
首先,检察技术工作能够为检察业务工作提供保障,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部门能够用科学的知识来依法收集证据、审查证据、鉴别证据,来更好的完成检察技术工作,可以说检察技术工作的性质是科学性、司法性,当前检察技术工作已经成为主要任务,未来的发展方向成为了检察机关最关注的问题,其次,法律监督职能的保障就是检察技术工作,司法鉴定不可缺少,检查机关的执法能力、执法水平、都受司法鉴定的影响,所以说,司法鉴定是重要的业务工作,检查技术工作已经实行多年,成为司法办案中不可缺少的部分,其本身就不需要强调地位,但是,检察技术的实行还是受到一些影响,由于一些单位对检察技术工作不够重视,久而久之,导致检察技术部门办案质量差、效率低,因此,检察技术工作得不到好的实施,另外,在诉讼制度改革以后部分单位对于自身职责不明确,据相关调查表明在明确自身的职责下,能够增加办案的数量,并且办案结果很好,部分检察单位都是注重信息化管理,在检查技术工作并未作出正面落实。最后,检查技术对于侦查、审查案件有着重要作用,在诉讼制度改革下,要不断科学安排检查技术工作,加强自身的执法能力与水平,为案件提供有效的保障。
(二)规范检察技术性工作
规范性检察技术工作一直作为我国诉讼制度重要的规范内容,虽然有显著的效果,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委托鉴定过于随意、鉴定文书质量不好等现象,规范检察技术工作,是检察技术工作的基础,要不断加强检察技术的公信力,更加规范、公正的鉴定证据,防止乱象出现,想要更好的规范检察技术工作,要构建检察技术办案责任制,检察技术人员要对自身职责负责,要规范司法鉴定的制度[1]。在诉讼制度的改革后,检察技术人员有了另一项职责,是要帮助司法人员完成办案工作,明确工作流程,还要加强工作的标准,还要构建诚信档案制度为检察技术人员,明确自身应该做好工作,要不断完善检察技术人员的考评机制。
二、加强检察技术工作质量
(一)逐渐完善审查制度
首先,检察技术工作的核心是证据,其中心内容是审判,所以,要将向庭审发展作为检察技术工作的方向,要始终将证据采信作为审判程序的标准,不断加强检察技术工作的效率,让检察技术工作质量不断提高,在检查技术部门,证据作为出庭的重要依据,证据作为诉讼案件的基础。其次,证据的标准直接影响着办案质量与效果。传统在衡量办案质量时,都是办案部门是否进行采用、是否满意,犯罪的人是否承认或是否定,但是,这些实质上都不具有法定标准,随着我国法制社会的建设,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也在不断提高,自身的维权意识也在不断的加强,尤其在诉讼制度改革以后,对于检察技术的工作也提出了新的要求,都期望检察技术工作早日变得完善,更好的解决案件。最后,要不断加强侦查、公诉等部门的审查制度,改变原有的审查模式,将审查鉴定意见变为审查专门性的问题,尤其要将专门性的问题作为审查证据的标准,与司法办案人员共同审查问题,一起解决检察技术中的问题,让技术更加完善,让专门性问题在法庭中得到质证。
(二)逐渐完善侦查制度
要不断完善技术协助、配合取证等工作制度,加强技术检察的工作效率,减少中间审批的环节,要从多方面帮助侦查人员获取证据,在发现、固定、收集、保存、运用这些环节中更好的取证,更符合技术的要求,更好辨识与案件相关的技术性证据,在询问过程中,要用同步录音、录像的方法来更准确的获取技术性证据,规范录音、录像工作,更好的完成检察技术工作。
(三)完善鉴定人的出庭制度
在诉讼制度的改变下,鉴定人出庭作证规定也进行了修改,要不断完善鉴定人海域出庭人的出庭制度,一般来讲鉴定人在出庭前都没有祖宗好准备,导致在出庭时证据少,作证效果良好,所以,就更加要完善鉴定人的出庭制度,构建一种完善的配合机制,针对于鉴定人与公诉人要让其提前做好工作,要规范回答在质证中的问题,总之,要保证出庭状态处于正常化,并且,检察技术人员还要帮助公诉人共同做好鉴定意见,对于一些专业化质证工作也要做好监督与辅助[2]。
三、扩大检察技术队伍策略
(一)要不断加强职业意识
检察技术的未来发展方向是正规化、专业化,想要我国检察技术发展的更好哟啊不断扩大检察按技术队伍,要不断加强检察人员的职业道德,还要精通职业纪律教育,要强化正确的法律意识,要有职业道德准则,保证自身的职业良知,要拒绝出现人情案、金钱案,防止这种现象发生。
(二)加强职业素养与技能
要重视检察技术能力建设,要将其放在首要位置,不断创新专业的检察技术管理模式,构建完善的职业教育培训体系,加强对于鉴定人的职业技能培训,不断提升审查证据、鉴定证据的能力,加强对鉴定程序的认识,加强对知识结构、技术规范、文书制作等方面的培训,想要实现常态化,就要优化学术交流、多加以研究科研课题等方面的问题,想要全面发挥检察技术在检查工作中作用,一定要加快能力认证,不断加强职业素养与技能,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断开展,加强对技术骨干的培养,让检察技术人员发挥自身的作用,多培养优秀的鉴定人与专业技术职务人员[3]。
结语:综上所述,要不断开展检察技术规范化建设工作,虽然在此过程中仍然存在问题,但是在诉讼制度改革以后,检察技术工作也有了新的方向与机遇,总之,要不断将检察技术工作的质量标准做提升,还要将检察技术工作不断规范化。要加强收集证据、审查证据、鉴定证据能力,为检察技术工作提供有效的保障。
参考文献;
[1]魏建文.以审判为中心对检察环节非法证据排除工作的影响及其应对[J].法学杂志,2016,(05):73-80.
[2]冯鹏举.以审判为中心背景下的检察技术工作革新[J].人民检察,2015,(18):22-25.
[3]王守安.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对检察工作的影响[J].人民检察,2014,(2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