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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3月14日上午,出席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的近3000名代表高票通过刑事诉讼法修正案。15年后刑诉法再次大修目起了广泛关注与热烈讨论,因在证据制度、强制措施、辩护制度等方面凸显了“尊重与保障人权”原则,本次修正案赢得了较高评价。在外界一片叫好声中,两处不惹眼的修改当引起企业和企业家的重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和债券、股票、基金等列入可冻结财产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