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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意性是由现代语言学之父瑞士语言学家索绪尔首先提出的。任意性原则一经提出,在语言学界引起了纷争,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大致可以分为两大派:自然派和规约派。自然派认为语言符号的能指与所指是自然联系的即具有理据性或某种相似性;而规约派认为能指与所指是约定俗成的,不是自然联系,是任意的。
一、索绪尔对语言符号任意性的定义
索绪尔认为语言是一种符号系统,符号由能指和所指两部分组成;语言符号连接的不是事物和名称,而是概念和音响形象。所指就是概念,能指是声音的心理印迹,或音响形象;概念和音响形象的结合叫符号。索绪尔又指出,能指与所指的联系是任意性的,或者是因为我们所说的符号是能指与所指相联结所产生的整体,我们可以简单的说:语言符号是任意的。
语言符号的任意性,主要是指在语言符号的能指与所指两侧面之间不存在任何可以论证的实质性关系。换一个角度说,能指是什么形式不取决于所指如何。至少就绝大多数语言符号单位而言,采用什么样的能指形式,并不需要从它们要代表的所指内容中寻找任何物质依据。也就是说,语言符号的所指无法要求其能指在时间上或空间上与之处于前后相继或因果关联的关系。同时,所指也不能要求能指在外形上与之一定程度的相似性。
为了更清楚地阐释任意性原则,索绪尔后来引入了绝对任意性和相对任意性的概念。相对任意性原则是指语言符号的音义联系是相对可以论证的,可以分析的,也就是说语言符号之间的音义关系是有理据的。相对任意性正是相对语言符号的可论证性来说的。绝对任意性便是能指和所指之间的绝对不可论证。例如,法语dix,neuf的语音和语义(9,10)在进入语言系统前没有联系,不可论证,所以是绝对任意性的;而dix-neuf(19)在进入语言系统之时,已经出现了dix与9,neuf与10的音译结合,它在此基础上形成故其可以论证。索绪尔给我们的启示就在于:语言符号在单纯词平面表现出很高的任意性,而在其他更高的语言平面,如复合词、派生词,乃至句子、语段、话语、篇章等平面则表现出较低的任意性,甚至发展为很高的理据性。
二、对语言符号任意性的不同认识及争论
索绪尔在《教程》中说:"一切都不能论证的语言是不存在的;一切都可论证的语言,在定义上也是不能设想的。在最少的组织性和最小的任意性这两个极端之间,我们可以找到一切可能的差异。"这给后来的语言学家留下了争论不休的话题,甚至不少学者提出了质疑和否定性的意见。
李葆嘉先生的质疑。李葆嘉先生1994年在《语言文字应用》上发表了一篇文章,指出索绪尔的语言符号任意说有三个失误。第一失误是对能指与所指的关系不加历史性探讨而以"任意性"一言蔽之;第二失误是以不同语言系统之间能指和所指结合关系的差别来证明同一语言系统内部能指和所指结合关系的任意性;第三个失误是用共时的比例掩盖历时的溯源,在模仿的近似性与任意性之间划等号,把符号的历史演变性与不可论证性混为一谈。他还指出:"索绪尔把任意性一分为二,认为相对任意性即相对的可以论证,是任意性原则向可论证性原则复归的第一步;把绝对任意性解释为可论证性的转移或丧失,是任意性原则向可论证性原则复归的第二步;把语言内部演化运动的标志阐述为不断地由论证性过渡到任意性和由任意性过渡到论证性,则是任意性原则向可论证性原则的全面复归。"最后,他还指出索绪尔的符号任意性原则实际上是个"虚构的原则",在实践上没有任何意义。
陆丙甫也完全否定语言符号的任意性。他从句话层面出发,分析了语言符号的不同程度、不同方面和不同层面的理据性,从而认为"任何语言符号、语言现象都是理据性的"。任何语言符号都是在特定时间、地点、环境下产生的,都有当时当地的特定的背景原因,而该原因就是理据性的一种,即使某些语言符号当初产生的具体背景原因现在可能一时找不到,也不能因为暂时找不到理据就说没理据;语言符号的发展和使用,同样充满了理据。陆先生认为,语言符号的任意性之所以在索绪尔那里得到了极大的强调,是因为他强调共时描写,而排除发展历史的历时描写的方法论是导致"任意性"假设的主观原因,多数语言符号失去了当初产生的历史线索是导致"任意性"假设的客观原因。陆先生进一步强调说,索绪尔所谓的语言符号任意性很多都是表面的,这种表面的任意性实际上是不同理据性相互作用的结果。
当初索绪尔在论述符号任意性时,把任意性划分为绝对任意性和相对任意性,并且认为相对任意性是相对可以论证的,他就指出这根本不能导致任意性原则向可论证性原则复归。如前所示,法语中的dix-neuf(19=10+9)是相对可以论证的,但构成这相对可论证符号(dix-neuf)的各个要素(dix,neuf)却是不可论证的,是绝对任意的。相对可论证性是建立在其构成要素的任意性上的,实际上相对任意性和绝对任意性只是任意性程度的差别,索绪尔相对论证性的提法不会损害语言符号任意性这一根本性原则的。李葆嘉先生认为语言共时系统中任意性语言符号只要进行"历史溯源"就都可以成为可以论证的了,但事实并非如此,法语arbre(树)历史溯源到拉丁语是arbor(树),仍然是任意性语言符号。
索振羽是肯定任意性的,他指出"任意性"和"相对可论证性"都是语言的共时判断概念。ennemi(敌人)在现代语法中是不可论证的,由此可判定它是任意性语言符号,追溯到拉丁语中的innimicus(敌人)可分析为in-(非)和amicus(朋友),就可以判定它在拉丁语中是相对可论证的语言符号,innimicus在拉丁语中的相对可论证性并不能用来论证ennemi在法语中是相对可论证的;因为它们分别属于语言发展过程中的先后两个不同的共时系统。索振羽又指出,这类由相对可论证性的转移或丧失而形成绝对任意性语言符号的事实,由于不是发生在该语言的同一共时系统之内,而是发生在同一语言的先后不同的共时系统,因此根本得不出李葆嘉先生所做出的"绝对任意性也并非不可论证"的结论。
索绪尔指出:"在一种语言内部,整个演化运动的标志可能就是不断地由论证性过渡到任意性和由任意性过渡到论证性;这种往返变化的结果往往会使这两类符号的比例发生很大变动。"他意思是说语言的先后两个不同的共时系统经由历史的"演化运动"、"往返变化",有些相对可论证性的语言符号演变为任意性语言符号,另外有一些任意性语言符号演变为相对可论证的语言符号。即使经过长期的历史演变,有一些语言符号发生了变化,获得了或是丧失了任意性,结局是:在这种语言的先后两个不同的共时系统中,都是有任意性语言符号,又有相对可论证的语言符号;根本不能导致李葆嘉先生所谓的任意性原则向可论证性原则的"全面复归"。因此,归根到底语言符号是任意性的。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我们不难看出:两派都承认非自然性如拟声词,他们的分歧在于理论不同即两派的初始概念即联系不同,不是证据不足,自然派认为能指与所指有内在联系,规约派认为能指与所指有外在联系。其实语言的联系是多样的,不光是能指与所指的联系;还有能指与语音能力的联系,所指与客观世界的联系;所以索绪尔的任意性与客观世界分离开了,是有一定错误的。然而每一种理论都是有历史性的,必然受时代的局限和影响,所以索绪尔作为一个语言学大师他所提出的理论受到其后学术界的质疑和挑战是正常的也是必然的;也正是对索绪尔的这些质疑和挑战推动了语言学的发展,既是对他的理论的补充也是对现代语言学的丰富。我们要正确地对待这一任意性原则并去积极地思考和研究。
参考文献:
[1][瑞士]索绪尔.普通语言学教程[M].高名凯译,北京:商务印刷馆,1980.
[2]赵蓉晖.索绪尔研究在中国[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
[3]李葆嘉.论索绪尔符号任意性原则的失误与复归[J].语言文字应用,1994.
[4]张晶.索绪尔语言符号任意性原则[J].安徽工业大学学报,2004.
[5]索振羽.索绪尔语言符号任意性原则是正确的[J].语言文字应用,1995.
一、索绪尔对语言符号任意性的定义
索绪尔认为语言是一种符号系统,符号由能指和所指两部分组成;语言符号连接的不是事物和名称,而是概念和音响形象。所指就是概念,能指是声音的心理印迹,或音响形象;概念和音响形象的结合叫符号。索绪尔又指出,能指与所指的联系是任意性的,或者是因为我们所说的符号是能指与所指相联结所产生的整体,我们可以简单的说:语言符号是任意的。
语言符号的任意性,主要是指在语言符号的能指与所指两侧面之间不存在任何可以论证的实质性关系。换一个角度说,能指是什么形式不取决于所指如何。至少就绝大多数语言符号单位而言,采用什么样的能指形式,并不需要从它们要代表的所指内容中寻找任何物质依据。也就是说,语言符号的所指无法要求其能指在时间上或空间上与之处于前后相继或因果关联的关系。同时,所指也不能要求能指在外形上与之一定程度的相似性。
为了更清楚地阐释任意性原则,索绪尔后来引入了绝对任意性和相对任意性的概念。相对任意性原则是指语言符号的音义联系是相对可以论证的,可以分析的,也就是说语言符号之间的音义关系是有理据的。相对任意性正是相对语言符号的可论证性来说的。绝对任意性便是能指和所指之间的绝对不可论证。例如,法语dix,neuf的语音和语义(9,10)在进入语言系统前没有联系,不可论证,所以是绝对任意性的;而dix-neuf(19)在进入语言系统之时,已经出现了dix与9,neuf与10的音译结合,它在此基础上形成故其可以论证。索绪尔给我们的启示就在于:语言符号在单纯词平面表现出很高的任意性,而在其他更高的语言平面,如复合词、派生词,乃至句子、语段、话语、篇章等平面则表现出较低的任意性,甚至发展为很高的理据性。
二、对语言符号任意性的不同认识及争论
索绪尔在《教程》中说:"一切都不能论证的语言是不存在的;一切都可论证的语言,在定义上也是不能设想的。在最少的组织性和最小的任意性这两个极端之间,我们可以找到一切可能的差异。"这给后来的语言学家留下了争论不休的话题,甚至不少学者提出了质疑和否定性的意见。
李葆嘉先生的质疑。李葆嘉先生1994年在《语言文字应用》上发表了一篇文章,指出索绪尔的语言符号任意说有三个失误。第一失误是对能指与所指的关系不加历史性探讨而以"任意性"一言蔽之;第二失误是以不同语言系统之间能指和所指结合关系的差别来证明同一语言系统内部能指和所指结合关系的任意性;第三个失误是用共时的比例掩盖历时的溯源,在模仿的近似性与任意性之间划等号,把符号的历史演变性与不可论证性混为一谈。他还指出:"索绪尔把任意性一分为二,认为相对任意性即相对的可以论证,是任意性原则向可论证性原则复归的第一步;把绝对任意性解释为可论证性的转移或丧失,是任意性原则向可论证性原则复归的第二步;把语言内部演化运动的标志阐述为不断地由论证性过渡到任意性和由任意性过渡到论证性,则是任意性原则向可论证性原则的全面复归。"最后,他还指出索绪尔的符号任意性原则实际上是个"虚构的原则",在实践上没有任何意义。
陆丙甫也完全否定语言符号的任意性。他从句话层面出发,分析了语言符号的不同程度、不同方面和不同层面的理据性,从而认为"任何语言符号、语言现象都是理据性的"。任何语言符号都是在特定时间、地点、环境下产生的,都有当时当地的特定的背景原因,而该原因就是理据性的一种,即使某些语言符号当初产生的具体背景原因现在可能一时找不到,也不能因为暂时找不到理据就说没理据;语言符号的发展和使用,同样充满了理据。陆先生认为,语言符号的任意性之所以在索绪尔那里得到了极大的强调,是因为他强调共时描写,而排除发展历史的历时描写的方法论是导致"任意性"假设的主观原因,多数语言符号失去了当初产生的历史线索是导致"任意性"假设的客观原因。陆先生进一步强调说,索绪尔所谓的语言符号任意性很多都是表面的,这种表面的任意性实际上是不同理据性相互作用的结果。
当初索绪尔在论述符号任意性时,把任意性划分为绝对任意性和相对任意性,并且认为相对任意性是相对可以论证的,他就指出这根本不能导致任意性原则向可论证性原则复归。如前所示,法语中的dix-neuf(19=10+9)是相对可以论证的,但构成这相对可论证符号(dix-neuf)的各个要素(dix,neuf)却是不可论证的,是绝对任意的。相对可论证性是建立在其构成要素的任意性上的,实际上相对任意性和绝对任意性只是任意性程度的差别,索绪尔相对论证性的提法不会损害语言符号任意性这一根本性原则的。李葆嘉先生认为语言共时系统中任意性语言符号只要进行"历史溯源"就都可以成为可以论证的了,但事实并非如此,法语arbre(树)历史溯源到拉丁语是arbor(树),仍然是任意性语言符号。
索振羽是肯定任意性的,他指出"任意性"和"相对可论证性"都是语言的共时判断概念。ennemi(敌人)在现代语法中是不可论证的,由此可判定它是任意性语言符号,追溯到拉丁语中的innimicus(敌人)可分析为in-(非)和amicus(朋友),就可以判定它在拉丁语中是相对可论证的语言符号,innimicus在拉丁语中的相对可论证性并不能用来论证ennemi在法语中是相对可论证的;因为它们分别属于语言发展过程中的先后两个不同的共时系统。索振羽又指出,这类由相对可论证性的转移或丧失而形成绝对任意性语言符号的事实,由于不是发生在该语言的同一共时系统之内,而是发生在同一语言的先后不同的共时系统,因此根本得不出李葆嘉先生所做出的"绝对任意性也并非不可论证"的结论。
索绪尔指出:"在一种语言内部,整个演化运动的标志可能就是不断地由论证性过渡到任意性和由任意性过渡到论证性;这种往返变化的结果往往会使这两类符号的比例发生很大变动。"他意思是说语言的先后两个不同的共时系统经由历史的"演化运动"、"往返变化",有些相对可论证性的语言符号演变为任意性语言符号,另外有一些任意性语言符号演变为相对可论证的语言符号。即使经过长期的历史演变,有一些语言符号发生了变化,获得了或是丧失了任意性,结局是:在这种语言的先后两个不同的共时系统中,都是有任意性语言符号,又有相对可论证的语言符号;根本不能导致李葆嘉先生所谓的任意性原则向可论证性原则的"全面复归"。因此,归根到底语言符号是任意性的。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我们不难看出:两派都承认非自然性如拟声词,他们的分歧在于理论不同即两派的初始概念即联系不同,不是证据不足,自然派认为能指与所指有内在联系,规约派认为能指与所指有外在联系。其实语言的联系是多样的,不光是能指与所指的联系;还有能指与语音能力的联系,所指与客观世界的联系;所以索绪尔的任意性与客观世界分离开了,是有一定错误的。然而每一种理论都是有历史性的,必然受时代的局限和影响,所以索绪尔作为一个语言学大师他所提出的理论受到其后学术界的质疑和挑战是正常的也是必然的;也正是对索绪尔的这些质疑和挑战推动了语言学的发展,既是对他的理论的补充也是对现代语言学的丰富。我们要正确地对待这一任意性原则并去积极地思考和研究。
参考文献:
[1][瑞士]索绪尔.普通语言学教程[M].高名凯译,北京:商务印刷馆,1980.
[2]赵蓉晖.索绪尔研究在中国[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
[3]李葆嘉.论索绪尔符号任意性原则的失误与复归[J].语言文字应用,1994.
[4]张晶.索绪尔语言符号任意性原则[J].安徽工业大学学报,2004.
[5]索振羽.索绪尔语言符号任意性原则是正确的[J].语言文字应用,1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