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金与定金

来源 :今日财富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fang514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法学领域,有一些概念和法律述语,人们很难区分,由此所引发的纠纷不在少数。比如“订金”与“定金”,虽然两个概念一字之差,但他们的法律义相差甚远,具体发生纠纷时,双方都各执一词,难以说清。本文从概念、条件、性质、预先给付、法律后果等五个方面界定了两者的不同。
  订金是人们在一般的交易过程中所形成的一种习惯,起到一个证明的作用,双方当事人存在即将订立合同的买卖关系或债权债务关系。在订立合同的过程里,属于要约邀请,没有任何的法律效力,不受法律的保护。而定金则不同,在《民法通则》和《合同法》中都有明确的规定,既定金受到法律的保护,受定金罚则的约束。有这样一个案例:顾客在一个家具城看好一套精致高档的红木家具,价值30万,就想订购一套,付了5万的订金,双方约定收货时再缴纳余款。结果家具回来后消费者发现,只有家具门和侧面是红木的,其它地方不是,非常气愤。就想退订,可商家却说,你当时看好的就是这样的,想退货可以,按法律规定你违约了,定金不退,否则收货交款。就这样商家混淆了訂金与定金的概念,就让消费者投诉无门。如果履行合同心里不能接受,不履行就损失5万。而对方又拿法律说事,玩文字游戏,左右为难,心里没底。所以分清订金与定金的区别在现实生活中非常重要。那么以下我们从法律层面上谈一谈订金与定金有那些区别。
  第一在概念上,订金是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交付预付款的一种形式。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以保证债务履行为目的,于合同成立时或未履行前,预先给付对方的一定数额金钱的担保方式。所以,定金既指一种债的担保方式,也指作为定金担保方式的那笔预先给付的金钱。
  第二在条件上,订金是合同没有成立时,是双方的一种即将订立合同达成一致意见意思表示,一种意向。而定金是以有效成立的合同为前提条件。《民法通则》第八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当事人一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向对方给付定金,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收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三在性质上,都有证约性质,订金可以证明双方当事人有过接触,可能订立合同,不能证明合同是否有效成立。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其不具有定金的性质,只是单方的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交付订金的一方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而定金具有证明合同成立的证明力。定金一般是合同订立时交付,这一事实足以证明当事人之间合同的有效成立,因此,定金是合同成立的证据。
  第四在预先给付的性质上,双方都有预付性,都是在合同履行前交付。一般情况下,交付订金的视作预付款。或者只是证明双方有过意向。预付款是一种支付手段,目的是解决合同一方周转资金短缺,合同履行后抵作价款。交付多少法律没有明确界定。只有在商品房交易中,《关于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预定行为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房地产企业收取定金的,定金数额应当在总房价的千分之五以内。而定金以主合同的有效成立为前提,定金的数额,由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数额由双方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第五在法律后果上,也是担保的性质上,订金的交付和接受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的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不具有但保性,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不适用定金罚则。而定金具有担保的性质,在合同的订立过程中运用的较多,特别是书面合同。首先定金是合同履行的一种担保形式,在合同的订立过程中,一方缴纳定金后,另一方只要接受,不论是否有书面形式,都认为合同成立。交付定金是邀约,接受定金是承诺,构成合同订立的全部过程。所以定金是合同的一部分,属于主合同下的担保合同。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都构成合同的违约责任,受到定金罚则的法律约束,既定金交付后,在当事人不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适当时,会发生丧失定金或者双倍返还。而订金属于订立合同中的要约邀请,即使一方接受订金,而接受订金的行为仍然是要约邀请,是新的要约邀请,不构成合同的订立过程。只有一方交付标的,构成邀约,另一方接受并付款构成承诺,合同才能生效,这是一般的口头合同的订立过程。
  订金我国法律虽然没有明确规定,但也没有禁止,在一般的交易过程中和人们的交易习惯中,还是可用的。但不具有担保债的履行的作用,也不能证明合同成立。而定金的成立是有一定的条件,首先是以主合同的有效成立为前提,这是它的从属性决定的。债的担保有五种,保证、定金、抵押、质押及违约责任。定金是其中之一,《担保法》第九十条规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期限。定金从实际交付之日起生效。”可见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定金的给付标的原则上为金钱,但当事人有特殊约定时,也可以给付替代物作定金。
  综上可知,“订金”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它不具有定金的担保性质,可视为“预付款”当合同不能履行时,除不可抗力外应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而定金在合同债务不能履行时,适用法律上的定金罚则。订金和定金虽然读音一样,但在法律上有本质的区别。(作者单位为山西省阳泉市郊区职业高级中学 )
其他文献
住房公积金主要指的是国家机关、私营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外商投资企业等为职工长期缴存的资金,而住房公积金作为一种十分有效的住房保障,是一种将住房转化为货币的分配形式。目前,我国通过加强对于住房公积金的监督和管理力度,虽然获取了一定的管理效果,但是,由于住房公积金的内部管理体系和制度并未建立完善,将会导致业务管理的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问题,严重影响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损害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对外形象。因此,将如
期刊
近几年来,为解决城镇化及地方经济发展过程中融资难的问题,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应运而生。随着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数量,规模还有融资数额的不断增加,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暴露了许多问题。如何及时识别融资风险,降低融资难度及债务风险,全面分析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特点,针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如何良性发展,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和看法。  一、研究背景  公共品供需问题,是中国社会一直存在的问题。但是,政府并没有很好的处理好其与
期刊
城市化建设过程中,房地产业发展迅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不同企业类型的组织形式、内部管理形式以及基本运行模式均不同,房地产企业要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取丰富的市场资源和竞争机会,就要在内部管理中采用合理、科学的手段,促进资金投入有效率的提高,保证基本的发展动力和经营实力。房地产企业在经营发展过程中面临生存与发展的问题,需要通过资金的管理促进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完善,本篇文章在此基础上,主要针对房地产
期刊
任何集团企业的发展都离不开人力资源以及资金,对集团企业来说,资金能够帮助企业扩大企业的经营规模,为集团企业获取更多的利益。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下,集团企业如何有效的统一管理资金,提高资金的利用率是集团企业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本文作者在集团企业资金统一管理的意义基础上阐释了集团企业资金统一管理的模式以及如何强化资金统一管理的路径探析。  财务管理是体现企业整体管理水平的重要方面,资金对于集团企业来说又是
期刊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房地产行业也加快了发展的脚步,但由于我国目前在房地产行业的发展过程中缺乏相关的管理制度,造成房地产开发在成本核算的工作中存在诸多的问题,对整个房地产行业在经济的发展产生了严重的阻碍。因此,房地产行业在发展的过程中需要加强对整个工程的成本控制,在工程建设的过程中管理部门做好相关的监督工作,保证房地产能够稳定发展。本文就房地产开发在成本核算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针对存在的问题
期刊
最近几年,快捷支付已经成为开展互联网支付业务的非金融支付服务结构的全新支付模式。但是快捷支付业务必定会存在一定的风险,作为高中生,我们日常也可能会接触到快捷支付业务,所以,我们需要对其有一个整体性的了解,这样才能够对防控的措施有清楚的认识。  移动端交易飞速增加的背后,是快捷支付方式大范围的普及。所以,认清快捷支付业务的风险,才能够找到针对性的防控措施。  一、快捷支付的风险性  (一)身份验证强
期刊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推动了我国的城市化进程,使房地产项目越来越多,对我国国民经济的增长有巨大的贡献。而在房地产行业中,需要进行投资、建设、销售等多种工作,大大增加了会计的工作量。在此背景下,对会计信息质量造成了影响,不利于企业的发展。因此,需要对会计信息质量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及时制定解决策略,从而保障会计信息质量,实现其应有的效益。  一、我国房地产行业会计信息质量存在的问题  (一)房地产企
期刊
随着我国机动车社会保有量的迅速增长,机动车辆保险的规模不断迅速壮大,车险保费收入在财产险保费收入中占比呈现出越来越高的态势。在业务增加、保费增长的同时,车险人伤案件无论从案件量和赔付金额都呈明显上升趋势,同时赔付的难度增加、满意度却在下降,主要原因是人伤案件涉及到的赔付金额高、赔付周期长以及赔付关系复杂,造成被保险人在理赔时容易与保险公司发生争议,引起赔偿纠纷,人伤案件管理在理赔成本管控中的地位和
期刊
据目前数据显示,我国的人口生育率只有1.4-1.5的水平,远低于国际平均生育更替水平的标准。针对人口老龄化所带来的养老问题,独生子女应如何应对居家养老,已然成为了社会的热门话题。  一、我国目前年龄结构现状  从1982年计划生育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以来,全民的贯彻和实施已经使其对我国的社会结构和家庭构成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根据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显示,2014年年底,中国60周岁以上人口就达2.1
期刊
现阶段,在进行事业单位改革的过程中,还需要对单位内部离退休人员实施社会化管理,并按照相关管理要求创建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体系。受多方面外在因素的影响,当前我国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还存在一些问题,基于此,必须按照事业单位相关要求制定有效解决措施,加以保证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体系在事业单位中发挥自身最大的作用。  一、实现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意义  为保证离退休人员社会化
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