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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互联网交易新方式的出现,微信红包已经成为了一种新的支付方式,抢红包找乐子也成为时下的一种休闲交流热,家长和老师当然也不例外。不过,面对家长在微信群里发的红包,老师到底该不该抢?
各方观点
★ 教师“抢”红包算收礼吗?
家长说:抢红包当作娱乐
邹楠是儿子班上家委会的成员,他的儿子6岁,2015年9月才到内江一家私立学校念一年级。
邹楠说,在班上,班主任老师建立了一个QQ群,将全班家长都拉了进来。这个群主要用于老师布置作业、通知事情、与家长沟通,但从来没有出现家长或老师发红包、抢红包的情况。
但是在家委会成员和老师单独建立的微信群里,抢红包就很正常了。“第一次发红包是老师发到群里的,我还抢了5.2元。”邹楠说,几个家长和老师因为经常联系,早就成了朋友,偶尔周末还约着一起喝茶聊天。
邹楠认为,与老师发红包、抢红包是有点别扭,但是如果当作朋友间相处的一种娱乐方式也无可厚非。
老师说:审慎为好最好不抢
武汉市青山区一位李姓语文老师透露,自己班里的家长群偶尔也会发红包,老师不会抢,但也不会明令禁止。“家长们发的金额不大,但群里气氛明显变轻松了,增强了班级凝聚力。为了避嫌,群里的任课老师们都不会参与抢红包。”
40多岁的赵老师在内江一所高完中担任政教处主任,虽然下载了微信,但是由于手机没有与银行卡绑定,所以他从来没有参与发红包、抢红包。
赵老师说,虽然有明确规定,禁止老师以任何形式收礼金、礼品、购物券等,但是在微信群里,老师与家长像朋友间相处交往,抢个家长发的红包无伤大雅,不应该扣上“收礼”的帽子。
“但如果家长是在私聊时为老师发红包就另当别论。”赵老师强调说,这时,老师应该拒收,不管金额大小,不打开,然后等红包自动退回去。
学校说:老师抢红包易形成变相的送礼
井冈山小学科研主任赵金雁说:“在家长群抢红包或许给孩子们带来了不良示范,班级群是用来家校沟通的,抢红包这种功利性较强的行为,不太适合出现在班级群里。”
“教育之义与红包之利是断然的否定关系。”新洲区张店中学德育副校长胡志峰认为,如果家长在群里发微信红包,包括老师在内的所有人都有抢的可能,而抢之前也并不知红包的大小,这样很容易形成变相的送礼。“若有的家长发了,面对群里的老师,群里其他家长发还是不发?不允许发微信红包,也许是最好的处理方式。”
北京晨报的评论员何勇海同样认为老师不应该参与抢红包:
虽然“微信抢红包”早就不算新鲜玩意,且已经成为很多人的爱好,钱也不多。但是,家长与老师是一种敏感的服务与被服务关系,再少的红包也会玷污师生之间、家长与老师之间的纯洁感情。就像前不久有公职人员吃拿了商户两个苹果没给钱,被纪检部门诫勉谈话和通报一样,老师收受红包,也不应该有大小之分、贵贱之别。老师要堂堂正正为人,干干净净从教,就应该从不拿家长一分一毫的微信红包开始。因为“天下大事,必作于细”。
家长群发红包,老师若热衷于抢红包,久而久之习惯成自然,会将收受家长红包当作理所当然。一些以利益为重、见利忘义的老师也可能从几块、十几块的微信红包开始,发展到向学生或家长索要贿赂或礼物。
★ 教师对家长的微信红包理应敬而远之
一般来说,家长群发微信红包,开始的数目不会很多,如果老师去抢,本意可能是娱乐,但间一长,则会渐渐产生偏差。老师也许会渐失警惕,家长可能会借机打“擦边球”,增加红包数量变相送礼。这样发展下去,容易引起家长之间的相互攀比,把一些老师“打湿脚”“拉下水”,使其触犯纪律“红线”。
教育部曾于2014年7月发布《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设立六条“红线”,第一条就是“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第六条规定,“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这样看来,老师接受家长群发送的微信红包,哪怕是几元钱,也是不妥当的。另外,“小恶”也有可能发展成“大恶”。学校具有行政职务的老师收受礼金,数额达到5000元以上,可能会触犯受贿罪;一般老师收受礼金,金额达到一定数额,也有可能涉及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其实,建立家长微信群,是为了促进家长和老师之间的联系和交流。譬如,向家长传递教育知识;使家长随时关注到孩子在学校的情况,方便回家后的交流;便于家长之间、家校之间沟通,利用碎片化空余时间学习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和方法;让老师便利地获得教学和课外活动以及学生学习等多方面的信息反馈,等等。要让家长微信群回归家校联系的本义,很有必要建立“群规”规范群内发红包的行为,老师们也要谨慎,坚持不接收家长的微信红包。如此,家校联系才会变得更加自然、顺畅。
(中国教育新闻网评论员 曹灿辉)
老师该不该收学生和家长的红包?回答是一致的:当然不该!那么,微信群里家长发的几毛几块的微信红包,老师又该不该抢呢?这个问题最近让一名老师纠结半天——不抢吧,觉得学生和家长不过是借此形式表达祝福,金额又很小,会不会显得自己太过古板?抢吧,毕竟是真金白银,算不算有违师德?
在“想看清一个人还是得靠钱”的时代,网上抢红包成了人们生活的调味剂,在微信官方的推波助澜下,节假日的朋友圈甚至有“无红包不欢”的味道。
抢是娱乐,红包是刺激,二者缺一不可。既可以解释为在娱乐中追求刺激,也可以说是在物质刺激下加深感情。然而一旦越界,问题就会接踵而至,红包的大小、谁抢了谁的红包等细节,可能会让游戏变了味道。
老师该不该抢家长的红包?从娱乐的角度出发,发红包者并不针对特定人群,谁都能抢,算不得利益输送。再说,总共几块钱的红包,老师又能抢多少呢?非说违背师德,有些上纲上线了。 不过,若是换个角度看,老师抢家长的红包似乎不太合适。毕竟,老师和家长并不是纯粹意义上的朋友,双方存在着特定的利益关系,如果老师抢家长红包没问题,那么官员抢企业家的红包也没什么不妥了。进一步发展下去,家长专门给老师建个红包群,似乎也是可以想见的,这时还能说没问题吗?给一堆老师发几块钱的红包还好意思吗?别的家长都意思意思了,你在教师节、春节期间不意思意思,又怎么好意思呢?
有些贪官一开始的堕落,就是从一条烟、一顿饭、一箱土特产开始的,无论形式如何演变,老师抢家长的红包都难逃瓜田李下之嫌。看看身边的不正之风,好人也是可以被惯坏的,谁敢说“红包大战”不会异化为权钱的游戏?
一些老师抢家长的红包,或许真把家长当成了朋友,但若从来只抢不发,就有些面目可疑了。为了教育的纯洁,为了避免瓜田李下,老师还是不抢家长的红包为好。
(太原晚报评论员 宋鹏伟)
★ 抢家长“小”红包,伤师道“大”尊严
“学高为师、身正为范”。教师这一职业有其特殊性,其一言一行直接影响着学生的道德养成和人格发展,而社会对其道德水准的宽容度也远低于其他职业。大文学家巴尔扎克曾说过,谁自重,谁就会得到尊重。只有懂得自重自爱,才能尊重别人,才有可能赢得别人的尊重。普通人如此,教师更应如此。因此,为人师者不该自降标准,把自己等同于一般社会公民,在与家长和学生交往时,还是言行谨慎、自重些为好。
教师和家长在微信群互动,除有关孩子的教育外,也并非不能涉及个人“私房话”,也并非不能和家长建立朋友关系,但这种关系最好还是止于“君子之交”,这看似是一种冷漠,其实对双方都是一种保护。对教师而言,一旦和家长发生“吃请”“发送红包”等关系,有时尽管数额很少,但也难免在情感上反映出来,这样,老师在教育孩子时就很难保持客观公正的定力;从家长的角度说,由于自身在学校教育中处于从属地位,多数都抱有“讨好老师”的心态。因此,一旦当老师的稍有不慎,很容易让家长互相攀比讨好教师,即便教师无心,也多半会让自身处于尴尬的位置。与其事后后悔,不如事前就“清者自清”,谨言慎行。
从学生的角度看,教师更应该规范自己的言行,做好学生的表率。孔子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行。”正是这个道理。如果为人师者在微信群里和家长就红包“抢”得不亦乐乎,难免在学生心目中自掉身价、自毁形象,也不利于对学生言传身教的教育。
为人师者应该明白:教师这一职业不同于其他社会职业,需要有更高的职业道德意识和自我约束精神,而社会舆论对这一职业群体道德水准的要求也要高于一般职业从业人员。如能认识到这一点,就会在面对“吃请”“抢红包”等涉及和学生、家长的利益关系时,自觉约束自己的言行,就不会认为“偶一为之也无伤大雅”了。
当下,我国正处于经济 、社会转型发展的关键期,功利化、庸俗化思潮甚嚣尘上,也因此,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正当其时,而作为主阵地的学校教育则首当其冲。作为教师,理应在这方面成为表率,不仅在大是大非面前表现出职业道德素养和人格力量,更应该在细微小节上勤勤恳恳,扎扎实实,严于律己,为人师表,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真正的师道尊严。
(中国教育新闻网评论员 线教平)
各方观点
★ 教师“抢”红包算收礼吗?
家长说:抢红包当作娱乐
邹楠是儿子班上家委会的成员,他的儿子6岁,2015年9月才到内江一家私立学校念一年级。
邹楠说,在班上,班主任老师建立了一个QQ群,将全班家长都拉了进来。这个群主要用于老师布置作业、通知事情、与家长沟通,但从来没有出现家长或老师发红包、抢红包的情况。
但是在家委会成员和老师单独建立的微信群里,抢红包就很正常了。“第一次发红包是老师发到群里的,我还抢了5.2元。”邹楠说,几个家长和老师因为经常联系,早就成了朋友,偶尔周末还约着一起喝茶聊天。
邹楠认为,与老师发红包、抢红包是有点别扭,但是如果当作朋友间相处的一种娱乐方式也无可厚非。
老师说:审慎为好最好不抢
武汉市青山区一位李姓语文老师透露,自己班里的家长群偶尔也会发红包,老师不会抢,但也不会明令禁止。“家长们发的金额不大,但群里气氛明显变轻松了,增强了班级凝聚力。为了避嫌,群里的任课老师们都不会参与抢红包。”
40多岁的赵老师在内江一所高完中担任政教处主任,虽然下载了微信,但是由于手机没有与银行卡绑定,所以他从来没有参与发红包、抢红包。
赵老师说,虽然有明确规定,禁止老师以任何形式收礼金、礼品、购物券等,但是在微信群里,老师与家长像朋友间相处交往,抢个家长发的红包无伤大雅,不应该扣上“收礼”的帽子。
“但如果家长是在私聊时为老师发红包就另当别论。”赵老师强调说,这时,老师应该拒收,不管金额大小,不打开,然后等红包自动退回去。
学校说:老师抢红包易形成变相的送礼
井冈山小学科研主任赵金雁说:“在家长群抢红包或许给孩子们带来了不良示范,班级群是用来家校沟通的,抢红包这种功利性较强的行为,不太适合出现在班级群里。”
“教育之义与红包之利是断然的否定关系。”新洲区张店中学德育副校长胡志峰认为,如果家长在群里发微信红包,包括老师在内的所有人都有抢的可能,而抢之前也并不知红包的大小,这样很容易形成变相的送礼。“若有的家长发了,面对群里的老师,群里其他家长发还是不发?不允许发微信红包,也许是最好的处理方式。”
北京晨报的评论员何勇海同样认为老师不应该参与抢红包:
虽然“微信抢红包”早就不算新鲜玩意,且已经成为很多人的爱好,钱也不多。但是,家长与老师是一种敏感的服务与被服务关系,再少的红包也会玷污师生之间、家长与老师之间的纯洁感情。就像前不久有公职人员吃拿了商户两个苹果没给钱,被纪检部门诫勉谈话和通报一样,老师收受红包,也不应该有大小之分、贵贱之别。老师要堂堂正正为人,干干净净从教,就应该从不拿家长一分一毫的微信红包开始。因为“天下大事,必作于细”。
家长群发红包,老师若热衷于抢红包,久而久之习惯成自然,会将收受家长红包当作理所当然。一些以利益为重、见利忘义的老师也可能从几块、十几块的微信红包开始,发展到向学生或家长索要贿赂或礼物。
★ 教师对家长的微信红包理应敬而远之
一般来说,家长群发微信红包,开始的数目不会很多,如果老师去抢,本意可能是娱乐,但间一长,则会渐渐产生偏差。老师也许会渐失警惕,家长可能会借机打“擦边球”,增加红包数量变相送礼。这样发展下去,容易引起家长之间的相互攀比,把一些老师“打湿脚”“拉下水”,使其触犯纪律“红线”。
教育部曾于2014年7月发布《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设立六条“红线”,第一条就是“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第六条规定,“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这样看来,老师接受家长群发送的微信红包,哪怕是几元钱,也是不妥当的。另外,“小恶”也有可能发展成“大恶”。学校具有行政职务的老师收受礼金,数额达到5000元以上,可能会触犯受贿罪;一般老师收受礼金,金额达到一定数额,也有可能涉及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其实,建立家长微信群,是为了促进家长和老师之间的联系和交流。譬如,向家长传递教育知识;使家长随时关注到孩子在学校的情况,方便回家后的交流;便于家长之间、家校之间沟通,利用碎片化空余时间学习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和方法;让老师便利地获得教学和课外活动以及学生学习等多方面的信息反馈,等等。要让家长微信群回归家校联系的本义,很有必要建立“群规”规范群内发红包的行为,老师们也要谨慎,坚持不接收家长的微信红包。如此,家校联系才会变得更加自然、顺畅。
(中国教育新闻网评论员 曹灿辉)
老师该不该收学生和家长的红包?回答是一致的:当然不该!那么,微信群里家长发的几毛几块的微信红包,老师又该不该抢呢?这个问题最近让一名老师纠结半天——不抢吧,觉得学生和家长不过是借此形式表达祝福,金额又很小,会不会显得自己太过古板?抢吧,毕竟是真金白银,算不算有违师德?
在“想看清一个人还是得靠钱”的时代,网上抢红包成了人们生活的调味剂,在微信官方的推波助澜下,节假日的朋友圈甚至有“无红包不欢”的味道。
抢是娱乐,红包是刺激,二者缺一不可。既可以解释为在娱乐中追求刺激,也可以说是在物质刺激下加深感情。然而一旦越界,问题就会接踵而至,红包的大小、谁抢了谁的红包等细节,可能会让游戏变了味道。
老师该不该抢家长的红包?从娱乐的角度出发,发红包者并不针对特定人群,谁都能抢,算不得利益输送。再说,总共几块钱的红包,老师又能抢多少呢?非说违背师德,有些上纲上线了。 不过,若是换个角度看,老师抢家长的红包似乎不太合适。毕竟,老师和家长并不是纯粹意义上的朋友,双方存在着特定的利益关系,如果老师抢家长红包没问题,那么官员抢企业家的红包也没什么不妥了。进一步发展下去,家长专门给老师建个红包群,似乎也是可以想见的,这时还能说没问题吗?给一堆老师发几块钱的红包还好意思吗?别的家长都意思意思了,你在教师节、春节期间不意思意思,又怎么好意思呢?
有些贪官一开始的堕落,就是从一条烟、一顿饭、一箱土特产开始的,无论形式如何演变,老师抢家长的红包都难逃瓜田李下之嫌。看看身边的不正之风,好人也是可以被惯坏的,谁敢说“红包大战”不会异化为权钱的游戏?
一些老师抢家长的红包,或许真把家长当成了朋友,但若从来只抢不发,就有些面目可疑了。为了教育的纯洁,为了避免瓜田李下,老师还是不抢家长的红包为好。
(太原晚报评论员 宋鹏伟)
★ 抢家长“小”红包,伤师道“大”尊严
“学高为师、身正为范”。教师这一职业有其特殊性,其一言一行直接影响着学生的道德养成和人格发展,而社会对其道德水准的宽容度也远低于其他职业。大文学家巴尔扎克曾说过,谁自重,谁就会得到尊重。只有懂得自重自爱,才能尊重别人,才有可能赢得别人的尊重。普通人如此,教师更应如此。因此,为人师者不该自降标准,把自己等同于一般社会公民,在与家长和学生交往时,还是言行谨慎、自重些为好。
教师和家长在微信群互动,除有关孩子的教育外,也并非不能涉及个人“私房话”,也并非不能和家长建立朋友关系,但这种关系最好还是止于“君子之交”,这看似是一种冷漠,其实对双方都是一种保护。对教师而言,一旦和家长发生“吃请”“发送红包”等关系,有时尽管数额很少,但也难免在情感上反映出来,这样,老师在教育孩子时就很难保持客观公正的定力;从家长的角度说,由于自身在学校教育中处于从属地位,多数都抱有“讨好老师”的心态。因此,一旦当老师的稍有不慎,很容易让家长互相攀比讨好教师,即便教师无心,也多半会让自身处于尴尬的位置。与其事后后悔,不如事前就“清者自清”,谨言慎行。
从学生的角度看,教师更应该规范自己的言行,做好学生的表率。孔子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行。”正是这个道理。如果为人师者在微信群里和家长就红包“抢”得不亦乐乎,难免在学生心目中自掉身价、自毁形象,也不利于对学生言传身教的教育。
为人师者应该明白:教师这一职业不同于其他社会职业,需要有更高的职业道德意识和自我约束精神,而社会舆论对这一职业群体道德水准的要求也要高于一般职业从业人员。如能认识到这一点,就会在面对“吃请”“抢红包”等涉及和学生、家长的利益关系时,自觉约束自己的言行,就不会认为“偶一为之也无伤大雅”了。
当下,我国正处于经济 、社会转型发展的关键期,功利化、庸俗化思潮甚嚣尘上,也因此,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正当其时,而作为主阵地的学校教育则首当其冲。作为教师,理应在这方面成为表率,不仅在大是大非面前表现出职业道德素养和人格力量,更应该在细微小节上勤勤恳恳,扎扎实实,严于律己,为人师表,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真正的师道尊严。
(中国教育新闻网评论员 线教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