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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承包土地通过流转进行适度规模经营,在土地二轮承包以后盛泽镇迅速扩大,到2009年末,各类规模经营面积已达到3.6万亩,占农民总承包耕地面积的69.2%。对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推进现代农业发展,提高农产品质量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城乡一体化建设的逐步推进,农民居住环境的变化,农产品价格的走高,农业生产经营方式的改进,高效生态健康农业发展的深化,如何稳定规模经营,提高规模经营质量,跟上现代农业发展的步伐,是目前土地规模经营中应予解决的问题。
一、目前土地规模经营的现状与主要潜在问题
为鼓励、完善、稳定、发展土地规模经营,从中央到地方多次出台了法律、法规和政策,促进了农业发展,维护了农民的权益,增加了农民收入。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不断推进,我镇受益匪浅,势头良好。主要表现在:一是规模经营面积不断扩大,在98年土地确权发证后,规模经营面积在2007年前每年平均以5%的速度上升,2008年新的激励政策后,规模经营面积成倍增长,近年基本稳定在68%左右。二是生产水平提高,平衡性好,水稻亩产量600公斤左右,小麦亩产量超300公斤。三是劳动生产率提高,本地90%的适龄劳力转移到二、三产业。从事规模经营农业人员的纯收入达到户均6.3万元。四是农业种植结构逐步规模化调整,农村居民土地资源性收入增加。五是农业四新技术推广接受程度高,覆盖面大。
但是目前土地规模经营格局中,还存在许多现实矛盾和不和谐局面,主要有七个方面。一是规模化程度不均衡,部分地区分散经营面积较大,北旺片区规模承包经营比例只占到45%,南部稻区在90%以上。二是外籍农民承包经营面积大,到2009年底,229户承包大户中,非吴江籍的经营户180户,占78%,面积占80%。三是从业人员文化水平偏低,大专学历只占1%,小学文化占到17%。影响了四新技术的接受和农产品质量建设的开展。四是对土地流出农民贡献不大,土地规模经营户以生产粮食为主,田租金从每亩220元至1200元不等,平均为368元/亩。而且经营同类作物的租金,村组之间的租金差异达到一倍。导致部分地区村民对租金的不满足。五是承包的稳定性差,为了适应城市规划和其他产业的发展,目前粮食经营的租赁合同大多为一年一签,蔬菜种植的三年左右,果品生产也不超过10年。限制了经营户的长远发展计划。六是生产开展社会化服务程度差,经营者生活条件简陋。在生产种植过程中,农业机械虽然基本都能应付农事活动需要,但单打一自我解决,缺少专业化的服务队伍,抗御自然灾害能力较差。生产生活用房更是低层次,勉强能遮风避雨,既不利生活也影响新农村形象。七是部分村组流转协议不符合法律法规,约定不明确,引起流出方、流入方、承包方的利益矛盾。
以上问题的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向更高层次推进,制约了现代高效农业的发展。对新农村和城乡一体化建设带来障碍。
二、完善土地规模经营的对策和构思。
农民承包土地进行适度规模经营,是推进土地股份合作制改革、调整农业结构、发展现代高效农业、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提高劳动土地资源效率、助推城乡一体化建设、持续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基础和平台。
(1)推进农村土地股份制改革,将土地资源进行合法整合。根据市委市政府[2010]4号文件精神,在全镇范围内用2-3年时间,对20个有稳定农业用地的行政村,全面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将合作社组建与发展高效农业、规模经营、专业合作组织相结合。通过规模化土地股份合作社的组建,将农民承包土地由分散流转,向集中发包、经营转变,为适度规模经营搭建平台。使土地规模经营比例进一步扩大,经营形式更加灵活。
(2)培育合格本地农民,提高经营者的素质和稳定性。解决文化低、年龄大、综合素质不高的人员进行规模经营农业的普遍现象,主要从三个方面着手。一是转变思想观念意识,营造参与现代农业实惠光彩的氛围。使人们感到经营农业前景辉煌,产业稳定,可以致富,社会贡献大,地位和作用不断攀升。二是激励部分年轻人学习农业、爱好农业、经营农业,开辟农业天地,在政策、资金上给予支持。三是限制外地农民包田种植,在年龄、文化、素质上设立条件。
(3)规范流转、发包、承包方法,增加经营者开展生产活动的计划性和延续性。承包经营者能够在承包土地上根据本人的意愿,进行持续发展,进行较长年限的种植活动,是规模经营健康推进、土地资源良性循环利用的重要保证,主要需在三个方面给予保障。一是有一个适宜的承包周期,种植粮食作物的,可以一年一签合同,种植蔬菜的不能少于3年,果品不能少于8年。所有承包户到期后,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续包。二是有一个认同的有偿承包费。短期承包,以当期合同固定价为好,长期承包,每年要有5-8%的增幅。不主张竟标招包,以免产生负担过重,不能正常开展生产活动带来的各种矛盾。所有发包价格,村民委员会、土地股份合作社要有主导意见,不能被流出方农户的预期要求所左右。三是有一个规范的手续。在进行土地流转承包、土地股份合作社组建时,工作到位,条款明晰,约定周密有效。协议合同到期后,如继续履行应及时续签。
(4)合理区域布局,确保涉农生产经营用地的长期稳定。随着二三产业、城镇化建设的持续发展,城乡一体化建设的推进,农业生产区域的收缩变化愈来愈大,导致规模经营的短期性日益明显。关键要解决二大矛盾,一是地方区域产业规划要有前瞻性和稳定性,划定相对长期农业生产区域。对已建成的农业示范园、生产基地,在规划时要考虑保留,不能土地一征,一补了之。要占用与建设结合,尽量减少经营者损失,维持农产品的供给平衡。二是农业生产种植经营项目,适应市镇建设的变化。在城郊二、三产业规划区提倡露地栽培,种植短周期作物,不宜开展大规模的设施农业,更要反对等拆迁换效益的做法。现代农业型的规模经营,侧重建在农业保留区,使经营者安心,生产上水平、上档次、出效益。
(5)大力发展高效农业,鼓励多元资本投入,提高土地产出率和经济效益。土地实行规模经营,不单纯是为了将分散的土地进行集中耕种,更重要的是通过规模经营后,不仅要提高劳动生产力,还要提高土地产出率,还要与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延伸农业产业链相结合。这样的规模经营,才能助推农业的不断发展,才能达到增效保供、农民增收的目的。在经营形式上体现出各类种养特色。
1.以粮食生产为主的规模经营户,重点在优质无公害绿色稻米生产上下功夫,既要获得高产,又要推广农业四新技术,收获的水稻、小麦优质安全,以优质争效益。不得广种薄收,掠夺经营,破坏土壤,影响环境。单户经营面积控制在150亩以内。
2.蔬菜种植大户,要在设施栽培、无公害放心菜生产上下功夫。相互之间紧密合作,开展标准化生产,形成销售联合体,建立配送体系,打品牌争市场。
3.规模化特种农业生产,要以发展现代农业为导向,利用工商资本形成产、加、销、观光一体化,组建各类专业合作社,发展公司+农户模式。多元资本的投入要真正带动农业发展,农民增收,不能搭花架子,盲目占地铺摊子,否则终究不能稳定土地规模经营。
(6)、提高服务能力,加大扶持力度,改善规模经营条件,展现农业新形象。土地实行规模经营后,不能以将土地由分散归到集中、收到承包费分给农民为根本目的。而是更好地促进农业发展,使土地发挥出更好的效益,加快现代农业的建设。因此要更好地服务土地规模经营,营造发展的良好空间。
1.要关心关怀各个经营者,无论本地户、外地人,要将承包大户当作本地企业一样对待。经常上门服务,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解决现实困难,完善公共设施,也要加强教育,提高素质。
2.改善生活生产条件,塑造新农村形象。土地规模经营中,80%的经营者入住条件差,仓库场地不足,影响生活生产,危及生命财产安全,有损农村形象,收获季节带来周边公共交通压力。因此在建立村为主体的土地股份社基础上,根据经营者的实际情况,由行政村统一出资建造生产生活用房,低价出租。不允许承包户自行建造,减少经营到期后产生的资产矛盾。
3.建立健全专业服务组织。规模经营户在生产中虽然大多能自我服务完善,但是有时勉为其难,不能解决实际需求,而且成本也高,在农技农艺上不能到位。对土地面积比较大的区域,可以利用多种形式,组建水稻育秧插秧公司、机械耕种服务队、果蔬种苗培育公司以及植保专业服务队。从而使规模经营者在生产中得到全方位的依托。
农民承包土地适度规模经营至今已有20多年,随着经济社会的变化,其作用在三农工作中,始终没有变,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一、目前土地规模经营的现状与主要潜在问题
为鼓励、完善、稳定、发展土地规模经营,从中央到地方多次出台了法律、法规和政策,促进了农业发展,维护了农民的权益,增加了农民收入。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不断推进,我镇受益匪浅,势头良好。主要表现在:一是规模经营面积不断扩大,在98年土地确权发证后,规模经营面积在2007年前每年平均以5%的速度上升,2008年新的激励政策后,规模经营面积成倍增长,近年基本稳定在68%左右。二是生产水平提高,平衡性好,水稻亩产量600公斤左右,小麦亩产量超300公斤。三是劳动生产率提高,本地90%的适龄劳力转移到二、三产业。从事规模经营农业人员的纯收入达到户均6.3万元。四是农业种植结构逐步规模化调整,农村居民土地资源性收入增加。五是农业四新技术推广接受程度高,覆盖面大。
但是目前土地规模经营格局中,还存在许多现实矛盾和不和谐局面,主要有七个方面。一是规模化程度不均衡,部分地区分散经营面积较大,北旺片区规模承包经营比例只占到45%,南部稻区在90%以上。二是外籍农民承包经营面积大,到2009年底,229户承包大户中,非吴江籍的经营户180户,占78%,面积占80%。三是从业人员文化水平偏低,大专学历只占1%,小学文化占到17%。影响了四新技术的接受和农产品质量建设的开展。四是对土地流出农民贡献不大,土地规模经营户以生产粮食为主,田租金从每亩220元至1200元不等,平均为368元/亩。而且经营同类作物的租金,村组之间的租金差异达到一倍。导致部分地区村民对租金的不满足。五是承包的稳定性差,为了适应城市规划和其他产业的发展,目前粮食经营的租赁合同大多为一年一签,蔬菜种植的三年左右,果品生产也不超过10年。限制了经营户的长远发展计划。六是生产开展社会化服务程度差,经营者生活条件简陋。在生产种植过程中,农业机械虽然基本都能应付农事活动需要,但单打一自我解决,缺少专业化的服务队伍,抗御自然灾害能力较差。生产生活用房更是低层次,勉强能遮风避雨,既不利生活也影响新农村形象。七是部分村组流转协议不符合法律法规,约定不明确,引起流出方、流入方、承包方的利益矛盾。
以上问题的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向更高层次推进,制约了现代高效农业的发展。对新农村和城乡一体化建设带来障碍。
二、完善土地规模经营的对策和构思。
农民承包土地进行适度规模经营,是推进土地股份合作制改革、调整农业结构、发展现代高效农业、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提高劳动土地资源效率、助推城乡一体化建设、持续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基础和平台。
(1)推进农村土地股份制改革,将土地资源进行合法整合。根据市委市政府[2010]4号文件精神,在全镇范围内用2-3年时间,对20个有稳定农业用地的行政村,全面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将合作社组建与发展高效农业、规模经营、专业合作组织相结合。通过规模化土地股份合作社的组建,将农民承包土地由分散流转,向集中发包、经营转变,为适度规模经营搭建平台。使土地规模经营比例进一步扩大,经营形式更加灵活。
(2)培育合格本地农民,提高经营者的素质和稳定性。解决文化低、年龄大、综合素质不高的人员进行规模经营农业的普遍现象,主要从三个方面着手。一是转变思想观念意识,营造参与现代农业实惠光彩的氛围。使人们感到经营农业前景辉煌,产业稳定,可以致富,社会贡献大,地位和作用不断攀升。二是激励部分年轻人学习农业、爱好农业、经营农业,开辟农业天地,在政策、资金上给予支持。三是限制外地农民包田种植,在年龄、文化、素质上设立条件。
(3)规范流转、发包、承包方法,增加经营者开展生产活动的计划性和延续性。承包经营者能够在承包土地上根据本人的意愿,进行持续发展,进行较长年限的种植活动,是规模经营健康推进、土地资源良性循环利用的重要保证,主要需在三个方面给予保障。一是有一个适宜的承包周期,种植粮食作物的,可以一年一签合同,种植蔬菜的不能少于3年,果品不能少于8年。所有承包户到期后,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续包。二是有一个认同的有偿承包费。短期承包,以当期合同固定价为好,长期承包,每年要有5-8%的增幅。不主张竟标招包,以免产生负担过重,不能正常开展生产活动带来的各种矛盾。所有发包价格,村民委员会、土地股份合作社要有主导意见,不能被流出方农户的预期要求所左右。三是有一个规范的手续。在进行土地流转承包、土地股份合作社组建时,工作到位,条款明晰,约定周密有效。协议合同到期后,如继续履行应及时续签。
(4)合理区域布局,确保涉农生产经营用地的长期稳定。随着二三产业、城镇化建设的持续发展,城乡一体化建设的推进,农业生产区域的收缩变化愈来愈大,导致规模经营的短期性日益明显。关键要解决二大矛盾,一是地方区域产业规划要有前瞻性和稳定性,划定相对长期农业生产区域。对已建成的农业示范园、生产基地,在规划时要考虑保留,不能土地一征,一补了之。要占用与建设结合,尽量减少经营者损失,维持农产品的供给平衡。二是农业生产种植经营项目,适应市镇建设的变化。在城郊二、三产业规划区提倡露地栽培,种植短周期作物,不宜开展大规模的设施农业,更要反对等拆迁换效益的做法。现代农业型的规模经营,侧重建在农业保留区,使经营者安心,生产上水平、上档次、出效益。
(5)大力发展高效农业,鼓励多元资本投入,提高土地产出率和经济效益。土地实行规模经营,不单纯是为了将分散的土地进行集中耕种,更重要的是通过规模经营后,不仅要提高劳动生产力,还要提高土地产出率,还要与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延伸农业产业链相结合。这样的规模经营,才能助推农业的不断发展,才能达到增效保供、农民增收的目的。在经营形式上体现出各类种养特色。
1.以粮食生产为主的规模经营户,重点在优质无公害绿色稻米生产上下功夫,既要获得高产,又要推广农业四新技术,收获的水稻、小麦优质安全,以优质争效益。不得广种薄收,掠夺经营,破坏土壤,影响环境。单户经营面积控制在150亩以内。
2.蔬菜种植大户,要在设施栽培、无公害放心菜生产上下功夫。相互之间紧密合作,开展标准化生产,形成销售联合体,建立配送体系,打品牌争市场。
3.规模化特种农业生产,要以发展现代农业为导向,利用工商资本形成产、加、销、观光一体化,组建各类专业合作社,发展公司+农户模式。多元资本的投入要真正带动农业发展,农民增收,不能搭花架子,盲目占地铺摊子,否则终究不能稳定土地规模经营。
(6)、提高服务能力,加大扶持力度,改善规模经营条件,展现农业新形象。土地实行规模经营后,不能以将土地由分散归到集中、收到承包费分给农民为根本目的。而是更好地促进农业发展,使土地发挥出更好的效益,加快现代农业的建设。因此要更好地服务土地规模经营,营造发展的良好空间。
1.要关心关怀各个经营者,无论本地户、外地人,要将承包大户当作本地企业一样对待。经常上门服务,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解决现实困难,完善公共设施,也要加强教育,提高素质。
2.改善生活生产条件,塑造新农村形象。土地规模经营中,80%的经营者入住条件差,仓库场地不足,影响生活生产,危及生命财产安全,有损农村形象,收获季节带来周边公共交通压力。因此在建立村为主体的土地股份社基础上,根据经营者的实际情况,由行政村统一出资建造生产生活用房,低价出租。不允许承包户自行建造,减少经营到期后产生的资产矛盾。
3.建立健全专业服务组织。规模经营户在生产中虽然大多能自我服务完善,但是有时勉为其难,不能解决实际需求,而且成本也高,在农技农艺上不能到位。对土地面积比较大的区域,可以利用多种形式,组建水稻育秧插秧公司、机械耕种服务队、果蔬种苗培育公司以及植保专业服务队。从而使规模经营者在生产中得到全方位的依托。
农民承包土地适度规模经营至今已有20多年,随着经济社会的变化,其作用在三农工作中,始终没有变,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