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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当代电子信息网络平台的已广泛应用,并遍布各领域,其重要性也被肯定。我国的招标市场日趋完善,已成为市场经济活动中重要的交易形式。但信息化在招标工作中的应用仍落后。“电子招标信息化”将会成为招投标工作未来的发展趋势。不断加强和完善电子招投标信息化的系统建设,为招投标及监管机构各方提供公平、透明、便捷的交易平台。
关键词:电子平台;招标信息化;现状;构架
中图分类号:F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7-0045
一、电子招标信息化将成为招投标的未来趋势
(一)电子招投标信息化是指招投标的主体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借助电子技术将数据电文运用到招投标过程中并完成相关交易。不但具有省时、省力、降低各方成本投入的特点,同时它还是一种公平、公开、透明的绿色采购方式,既能使交易效率得到提高,又可使招投标的交易结构发生变化、促进并且提升招标队伍的职业素养和服务水平。
(二)对招标方而言,运用电子招标信息化,可节省费用,降低成本,又节约了发布招标公告、选择专家、审批周期的时间;通过网络招标平台,有利于积累和挖掘招投标数据。就投标方而言,运用投标信息化,为供方提供准确的招标项目信息。让他们第一时间了解到招标信息,及时联系招标机构,参与投标,由于投标成本降低,投标方通常就会降低报价,无形中为需方节约了采购成本。
(三)招投标信息化推动了行业的健康发展,提高了招投标监管机构的监督力,也是对落实招投标政策法规等管理监管的创新与改进,也可以有效防止交易过程中的“潜规则”。现行的招标采购作为一种交易手段,存在规章制度繁杂、审批流程复杂,采购周期长、运行成本高等问题,一定程度上阻碍了这种交易模式的发展。电子招标信息化平台为参与招投标的各方提供了一个公开、透明的沟通通道。
二、电子招标信息44的现状及问题
(一)国内外电子招标信息化建设情况分析
邻邦韩国在招投标信息化的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韩国在线电子采购系统简称KONEPS,是在原有的电子数据交换系统、网上采购商场系统、电子投标系统、电子担保和电子支付系统基础上合并建立的。韩方10年来为该系统的运行共投入费用约10亿美元,却给社会经济带来巨大效益。
西方发达国家电子招标信息化起步也很早,在加拿大使用的是分级建设政府采购公共服务平台,美国则是突出专业化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从这些国家的先进经验可见,建立统一的平台要符合各国基本国情,由于这些国家地域小、经济发展水平相对高,建立统一的电子信息化平台操作性比较强。
(二)我国电子招投标信息化的现状及存在问题分析
我国电子招投标信息化也是处在起步阶段。这就需要我们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制定具有我国国情特色的电子招采制度,通过电子招标信息化的发展,促进整个行业的发展。在我国,已经有许多大型招标机构开始尝试应用电子招采信息平台。但从目前的电子技术水平来看,推行电子招投标仍有一定困难,如果决心推行电子招投标信息化,就必须出台与其配套的法律法规、成熟的技术支持以及健全的组织机构。
首先,技术支持滞后,系统与一些工具软件融合性差,以及系统对接过程中人工输入数据带来的误差及重复劳动带来的不便。同时还会产生系统建设倾向管理而忽略实用性等问题。
其次在传统的招投标活动中,为证明身份,书面合同等契约需要纸质签字或盖章形式的书面认可。但电子招标平台使用的都是数据信息,无法书面签字或盖章确认,进而产生了电子签名技术,其法律效力虽已被国家法律所认可,但在招投标领域,相关的法律法规仍未出台。另外在招投标各环节是需由招标主体、投标人、监督机构和评标委员会等共同参与的,信息化后对参与的各方的工作程序和操作习惯需要有很大的变化。在评标时,参与招投标的各方均需登录招投标系统,评标活动会持续较长实践。如何保证在整个评标过程完全透明,评标行为是否合规,都需要在实践中找到有效的解决办法。
三、电子招标信息化应遵循的原则及功能架构
招标信息化是一个多方参与配合的系统工程,需遵循如下原则:
(1)标准化,建立系统的基础数据库,实现数据整合和统计分析。根据实际业务流程编制标准化的数据模型,使平台操作更流畅。(2)可控性,实现业务流程过程和结果的记录,实现企业内部、外部监管的可控性。(3)全面性,招投标信息系统应是现有业务流程的源模型,同时也要涵盖除正常业务外的非正常业务,照顾到所有相关联用户的使用,避免系统只作为简单的记录工具。
由于电子招标信息化需在线完成整个业务操作及工作流程,既满足各方信息需求,又方便监督、管理,需围绕实施进度遵循以下系统架构:(1)角色分配。根据现有法律法规规定,交易主体具体划分为招投标管理部门、供应商、招标代理机构、专家、监管部门四种角色,不同的分工赋予其不同的系统权限。(2)基础数据。建立完整、全面的招标项目云数据系统及名录,能够提供供方资质预审、招标文件下载与发放等基础招标功能,不断根据招标进程完善数据记录,进行招标项目的实时管理。(3)专家管理。只要是符合相关规定的专家可以自由申请参与,审查通过后自动收录到专家库中,每次招投标前由工作人员自由选取项目的行业专家。(4)在线招标。发布招标公告、审核供方、投标、开标、评标均在线上完成。到开标时间后由竞标供应商解密各自投标文件,系统自动的对比分析投标文件的技术参数及报价。评标委员会再根据分析结果及供方以往的信用程度进行评分,最后由系统分析汇总评分,进行供应商排名并生成评标报告。(5)资料归档管理。整个在电子平台上的招投标活动涉及的所有文档资料全部储存于系统中,供相关部门查阅,可分环节单独调取或整档查看。(6)数据挖掘与分析。建立完善的数据体系来支撑系统的运作,以提高信息的利用价值,也作为项目及供方日后评估的基础。
综上分析,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与招采流程相互融合,将是未来招采的主要手段和发展趋势。广泛推行电子招标信息化,对规范整体招标采购市场具有重大意义。然而现行的电子招投标信息化的发展仍然缺乏整体规划及完整构架。同时,还需要国家的政策扶持,在法律法规的保障下,信息化的招投标应用将成为招标公司制定其发展战略的头筹。
关键词:电子平台;招标信息化;现状;构架
中图分类号:F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7-0045
一、电子招标信息化将成为招投标的未来趋势
(一)电子招投标信息化是指招投标的主体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借助电子技术将数据电文运用到招投标过程中并完成相关交易。不但具有省时、省力、降低各方成本投入的特点,同时它还是一种公平、公开、透明的绿色采购方式,既能使交易效率得到提高,又可使招投标的交易结构发生变化、促进并且提升招标队伍的职业素养和服务水平。
(二)对招标方而言,运用电子招标信息化,可节省费用,降低成本,又节约了发布招标公告、选择专家、审批周期的时间;通过网络招标平台,有利于积累和挖掘招投标数据。就投标方而言,运用投标信息化,为供方提供准确的招标项目信息。让他们第一时间了解到招标信息,及时联系招标机构,参与投标,由于投标成本降低,投标方通常就会降低报价,无形中为需方节约了采购成本。
(三)招投标信息化推动了行业的健康发展,提高了招投标监管机构的监督力,也是对落实招投标政策法规等管理监管的创新与改进,也可以有效防止交易过程中的“潜规则”。现行的招标采购作为一种交易手段,存在规章制度繁杂、审批流程复杂,采购周期长、运行成本高等问题,一定程度上阻碍了这种交易模式的发展。电子招标信息化平台为参与招投标的各方提供了一个公开、透明的沟通通道。
二、电子招标信息44的现状及问题
(一)国内外电子招标信息化建设情况分析
邻邦韩国在招投标信息化的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韩国在线电子采购系统简称KONEPS,是在原有的电子数据交换系统、网上采购商场系统、电子投标系统、电子担保和电子支付系统基础上合并建立的。韩方10年来为该系统的运行共投入费用约10亿美元,却给社会经济带来巨大效益。
西方发达国家电子招标信息化起步也很早,在加拿大使用的是分级建设政府采购公共服务平台,美国则是突出专业化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从这些国家的先进经验可见,建立统一的平台要符合各国基本国情,由于这些国家地域小、经济发展水平相对高,建立统一的电子信息化平台操作性比较强。
(二)我国电子招投标信息化的现状及存在问题分析
我国电子招投标信息化也是处在起步阶段。这就需要我们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制定具有我国国情特色的电子招采制度,通过电子招标信息化的发展,促进整个行业的发展。在我国,已经有许多大型招标机构开始尝试应用电子招采信息平台。但从目前的电子技术水平来看,推行电子招投标仍有一定困难,如果决心推行电子招投标信息化,就必须出台与其配套的法律法规、成熟的技术支持以及健全的组织机构。
首先,技术支持滞后,系统与一些工具软件融合性差,以及系统对接过程中人工输入数据带来的误差及重复劳动带来的不便。同时还会产生系统建设倾向管理而忽略实用性等问题。
其次在传统的招投标活动中,为证明身份,书面合同等契约需要纸质签字或盖章形式的书面认可。但电子招标平台使用的都是数据信息,无法书面签字或盖章确认,进而产生了电子签名技术,其法律效力虽已被国家法律所认可,但在招投标领域,相关的法律法规仍未出台。另外在招投标各环节是需由招标主体、投标人、监督机构和评标委员会等共同参与的,信息化后对参与的各方的工作程序和操作习惯需要有很大的变化。在评标时,参与招投标的各方均需登录招投标系统,评标活动会持续较长实践。如何保证在整个评标过程完全透明,评标行为是否合规,都需要在实践中找到有效的解决办法。
三、电子招标信息化应遵循的原则及功能架构
招标信息化是一个多方参与配合的系统工程,需遵循如下原则:
(1)标准化,建立系统的基础数据库,实现数据整合和统计分析。根据实际业务流程编制标准化的数据模型,使平台操作更流畅。(2)可控性,实现业务流程过程和结果的记录,实现企业内部、外部监管的可控性。(3)全面性,招投标信息系统应是现有业务流程的源模型,同时也要涵盖除正常业务外的非正常业务,照顾到所有相关联用户的使用,避免系统只作为简单的记录工具。
由于电子招标信息化需在线完成整个业务操作及工作流程,既满足各方信息需求,又方便监督、管理,需围绕实施进度遵循以下系统架构:(1)角色分配。根据现有法律法规规定,交易主体具体划分为招投标管理部门、供应商、招标代理机构、专家、监管部门四种角色,不同的分工赋予其不同的系统权限。(2)基础数据。建立完整、全面的招标项目云数据系统及名录,能够提供供方资质预审、招标文件下载与发放等基础招标功能,不断根据招标进程完善数据记录,进行招标项目的实时管理。(3)专家管理。只要是符合相关规定的专家可以自由申请参与,审查通过后自动收录到专家库中,每次招投标前由工作人员自由选取项目的行业专家。(4)在线招标。发布招标公告、审核供方、投标、开标、评标均在线上完成。到开标时间后由竞标供应商解密各自投标文件,系统自动的对比分析投标文件的技术参数及报价。评标委员会再根据分析结果及供方以往的信用程度进行评分,最后由系统分析汇总评分,进行供应商排名并生成评标报告。(5)资料归档管理。整个在电子平台上的招投标活动涉及的所有文档资料全部储存于系统中,供相关部门查阅,可分环节单独调取或整档查看。(6)数据挖掘与分析。建立完善的数据体系来支撑系统的运作,以提高信息的利用价值,也作为项目及供方日后评估的基础。
综上分析,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与招采流程相互融合,将是未来招采的主要手段和发展趋势。广泛推行电子招标信息化,对规范整体招标采购市场具有重大意义。然而现行的电子招投标信息化的发展仍然缺乏整体规划及完整构架。同时,还需要国家的政策扶持,在法律法规的保障下,信息化的招投标应用将成为招标公司制定其发展战略的头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