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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17日,余姚市捧回“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奖牌,成为全省首批、宁波首个荣膺此项荣誉的县(市)。这座奖杯是由中央文明委命名表彰、综合评价一座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综合性荣誉,是最具影响力、最富含金量、最受群众认同的城市品牌。余姚是如何走进“全国文明城市”行列,取得这张最闪亮的城市名片的?为此记者采访了余姚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王娇琍。
记者:我们知道,余姚获评“全国文明城市”称号并非一帆风顺,而且此次全国县级文明城市竞争尤其激烈,提名资格城市从上届的12个增加到163个,余姚是如何脱颖而出,捧回这来之不易的全国文明城市奖牌的?
王娇琍:创建成为“全国文明城市”是余姚市人民的梦想,多年来,余姚市一直走在文明创建的路上。自2002年起,余姚市先后创建成为省文明城市、省示范文明城市、省文明市,2011年又创建成为全省首个也是唯一一个县级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在2014年的全国文明城市评选中,余姚市虽然与全国文明城市失之交臂,但这几年来,余姚的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始终没有停步,早日创建成为全国文明城市的目标也始终没有改变。
今年捧回“全国文明城市”奖牌实属不易,主要有以下三方面体会:首先,是余姚市上下思想统一,一致认为余姚应该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中奋勇争先、走在前列。为此,余姚市委、市政府将文明城市创建作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创新型生态城市的有效载体,写入了余姚市第十五次党代会和政府工作报告。其次,创建基础不断夯实。经过10多年持续不断的创建,余姚文明城市创建的基础得以夯实、经验得到积累,市民文明程度也在创建中不断提升。再次,创建工作勠力同心。十五年来,余姚市上下识大体、顾大局、明大理,以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和荣誉感,踊跃投身到创建工作中来,当文明人、做文明事,像爱护自己的形象一样爱护余姚的形象,像呵护自己的小家一样呵护余姚这个“大家”,凝聚起了文明创建的强大正能量。
记者:与其他创建活动相比,“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更加注重以人为本,让人民满意也是文明城市创建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据了解,余姚“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得到了余姚市民群众的高度支持认同,在一次随机拦访调查中,98.89%的余姚市民群众支持争创全国文明城市,95.83%的市民群众满意文明城市创建效果。如此高的支持率余姚是怎样做到的?
王娇琍:在创建中,余姚市始终坚守创建惠民的宗旨,始终把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作为民生工程、实事工程来抓,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切实增强市民群众的创建获得感、认同感。一是全域化提升环境品质。实施全民共建“美丽家园”三年行动,健全完善“一把扫帚扫城乡”的环卫体制,扎实开展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小城镇文明行动,着力建设美丽余姚。截至目前,余姚市“美麗村庄”“美丽集镇”“美丽小区”创建率分别达到72.5%、70.6%、60.7%。二是精准化破解创建难点。始终坚持“攻难点、克弱点、增亮点、显特点”的创建工作思路,坚持眼睛向下、重心下移,围绕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环境卫生中的“脏”、市容秩序中的“乱”、行业管理中的“缺”、市政设施维护中的“漏”、居住小区管理中的“弱”等问题,扎实开展治脏、治乱和畅通专项整治行动,排定16个大项、35个小项工作任务,使一批创建难点得到有效破解。三是均衡化补齐创建短板。针对文明城市创建中直观显性、悬而未决的市容环境秩序、道路基础设施等九大短板问题,余姚市组织开展市容秩序管理优化、市政基础设施修缮、公共文明素养养成等“六大行动”,实施“四周边两部位”文明创建顽疾治理行动、“最洁美村庄”评选活动等,切实补齐短板,提升创建工作均衡化。
同时,坚持把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有机融入市民群众的日常生活,推动广大市民群众成为参与主体、评价主体、受益主体。一是让群众成为文明创建的主体。深入开展文明行业、文明社区、文明村镇创建等三大主题创建活动;连续六年开展“做文明崇德余姚人”活动,创新推出“道德银行”,探索推行“道德绿卡”,设立“姚文德”基金,创设“品质社区”“文明窗口”“洁美村庄”等评选活动。二是让群众成为创建监督的主力。在媒体开设“四明聚焦”“姚城文明眼”等监督平台,并设立城市文明监督热线,主动倾听群众呼声,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建立由286人组成的市民文明巡访员队伍,对公共场所市民行为、居住小区环境卫生和窗口行业服务质量开展巡访活动,努力引导群众参与创建、监督创建。三是让群众成为创建活动的主角。按照“群众便于参与、乐于参与、有时间参与”要求,组织开展由万名市民“我为城市洗把脸”清爽行动、千名机关干部“文明出行”劝导活动、百场文明城市创建主题文艺巡演组成的“万千百”文明城市创建系列主题活动,推动广大群众在参与中受到教育、提升自我。
记者: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过程中,余姚有哪些好的做法和机制可供借鉴?
王娇琍:余姚市委、市政府坚持把文明城市创建作为推动经济发展、满足群众需求、深化精神文明建设的龙头工程和重要抓手,用更强的组织领导、更实的创建保障、更严的监督考核,强力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一把手”亲自抓。余姚市委、市政府把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作为“一把手”工程,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10位市领导任副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市—部门(镇乡、街道)—基层单位(社区、行政村)三级创建工作网络,形成“一把手”抓、抓“一把手”的组织领导体制。二是检查监督常态化。把创文办作为后备干部锻炼、机关干部历练的重要平台,按照一年一轮换的方式,每年抽调常驻人员集中办公,对创建工作开展日常化、经常化的检查监督,形成“创建办每个月检查督办、市领导每季度专项督查、第三方每半年测评通报”的检查监督机制。三是责任落实动真格。实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量化管理,每年制订出台《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实施方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责任分解》,明确创建责任,落实创建任务,将其纳入各地各部门的年度重点专项工作考核,并与绩效挂钩。同时,制订出台《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效能问责办法》,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敷衍塞责、执行不力的单位和人员进行问责。
记者:我们知道,余姚获评“全国文明城市”称号并非一帆风顺,而且此次全国县级文明城市竞争尤其激烈,提名资格城市从上届的12个增加到163个,余姚是如何脱颖而出,捧回这来之不易的全国文明城市奖牌的?
王娇琍:创建成为“全国文明城市”是余姚市人民的梦想,多年来,余姚市一直走在文明创建的路上。自2002年起,余姚市先后创建成为省文明城市、省示范文明城市、省文明市,2011年又创建成为全省首个也是唯一一个县级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在2014年的全国文明城市评选中,余姚市虽然与全国文明城市失之交臂,但这几年来,余姚的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始终没有停步,早日创建成为全国文明城市的目标也始终没有改变。
今年捧回“全国文明城市”奖牌实属不易,主要有以下三方面体会:首先,是余姚市上下思想统一,一致认为余姚应该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中奋勇争先、走在前列。为此,余姚市委、市政府将文明城市创建作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创新型生态城市的有效载体,写入了余姚市第十五次党代会和政府工作报告。其次,创建基础不断夯实。经过10多年持续不断的创建,余姚文明城市创建的基础得以夯实、经验得到积累,市民文明程度也在创建中不断提升。再次,创建工作勠力同心。十五年来,余姚市上下识大体、顾大局、明大理,以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和荣誉感,踊跃投身到创建工作中来,当文明人、做文明事,像爱护自己的形象一样爱护余姚的形象,像呵护自己的小家一样呵护余姚这个“大家”,凝聚起了文明创建的强大正能量。
记者:与其他创建活动相比,“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更加注重以人为本,让人民满意也是文明城市创建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据了解,余姚“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得到了余姚市民群众的高度支持认同,在一次随机拦访调查中,98.89%的余姚市民群众支持争创全国文明城市,95.83%的市民群众满意文明城市创建效果。如此高的支持率余姚是怎样做到的?
王娇琍:在创建中,余姚市始终坚守创建惠民的宗旨,始终把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作为民生工程、实事工程来抓,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切实增强市民群众的创建获得感、认同感。一是全域化提升环境品质。实施全民共建“美丽家园”三年行动,健全完善“一把扫帚扫城乡”的环卫体制,扎实开展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小城镇文明行动,着力建设美丽余姚。截至目前,余姚市“美麗村庄”“美丽集镇”“美丽小区”创建率分别达到72.5%、70.6%、60.7%。二是精准化破解创建难点。始终坚持“攻难点、克弱点、增亮点、显特点”的创建工作思路,坚持眼睛向下、重心下移,围绕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环境卫生中的“脏”、市容秩序中的“乱”、行业管理中的“缺”、市政设施维护中的“漏”、居住小区管理中的“弱”等问题,扎实开展治脏、治乱和畅通专项整治行动,排定16个大项、35个小项工作任务,使一批创建难点得到有效破解。三是均衡化补齐创建短板。针对文明城市创建中直观显性、悬而未决的市容环境秩序、道路基础设施等九大短板问题,余姚市组织开展市容秩序管理优化、市政基础设施修缮、公共文明素养养成等“六大行动”,实施“四周边两部位”文明创建顽疾治理行动、“最洁美村庄”评选活动等,切实补齐短板,提升创建工作均衡化。
同时,坚持把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有机融入市民群众的日常生活,推动广大市民群众成为参与主体、评价主体、受益主体。一是让群众成为文明创建的主体。深入开展文明行业、文明社区、文明村镇创建等三大主题创建活动;连续六年开展“做文明崇德余姚人”活动,创新推出“道德银行”,探索推行“道德绿卡”,设立“姚文德”基金,创设“品质社区”“文明窗口”“洁美村庄”等评选活动。二是让群众成为创建监督的主力。在媒体开设“四明聚焦”“姚城文明眼”等监督平台,并设立城市文明监督热线,主动倾听群众呼声,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建立由286人组成的市民文明巡访员队伍,对公共场所市民行为、居住小区环境卫生和窗口行业服务质量开展巡访活动,努力引导群众参与创建、监督创建。三是让群众成为创建活动的主角。按照“群众便于参与、乐于参与、有时间参与”要求,组织开展由万名市民“我为城市洗把脸”清爽行动、千名机关干部“文明出行”劝导活动、百场文明城市创建主题文艺巡演组成的“万千百”文明城市创建系列主题活动,推动广大群众在参与中受到教育、提升自我。
记者: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过程中,余姚有哪些好的做法和机制可供借鉴?
王娇琍:余姚市委、市政府坚持把文明城市创建作为推动经济发展、满足群众需求、深化精神文明建设的龙头工程和重要抓手,用更强的组织领导、更实的创建保障、更严的监督考核,强力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一把手”亲自抓。余姚市委、市政府把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作为“一把手”工程,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10位市领导任副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市—部门(镇乡、街道)—基层单位(社区、行政村)三级创建工作网络,形成“一把手”抓、抓“一把手”的组织领导体制。二是检查监督常态化。把创文办作为后备干部锻炼、机关干部历练的重要平台,按照一年一轮换的方式,每年抽调常驻人员集中办公,对创建工作开展日常化、经常化的检查监督,形成“创建办每个月检查督办、市领导每季度专项督查、第三方每半年测评通报”的检查监督机制。三是责任落实动真格。实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量化管理,每年制订出台《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实施方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责任分解》,明确创建责任,落实创建任务,将其纳入各地各部门的年度重点专项工作考核,并与绩效挂钩。同时,制订出台《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效能问责办法》,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敷衍塞责、执行不力的单位和人员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