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众所周知,导入新课不仅仅是课堂教学的开始,也是在短时间内激发学生的求知欲望,使其迅速进入学习状态的行为方式,更是老师成功地上好一堂课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本人作为一名长期从事技校思想政治课教学工作的老师,针对技校学生这一教学对象,单就导入新课的具体方法谈谈自己的体会。
诚然,导入新课的方法多种多样,即使上同样的课程或者同样内容的一堂课,方法也不尽相同,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为上好思想政治课,在导入新课时,我认为可以尝试以下做法:
一、新旧结合,温故知新
经验告诉我们:当新旧知识联系较为紧密时,如果能够借助旧知识(尤其是刚刚讲过重要又有趣的知识点)过渡,是最常用、最自然、最有效的导入手段。一方面,可以复习巩固旧知识,另一方面,可以由浅入深、循序渐进地建立在旧知识的基础上,对新知识进行讲授。更为重要的是:这种符合联系和发展观点的导入法,不但能够通过知识的联系来刺激和推进学生的思维,而且能够帮助学生比较系统地理解和掌握新知识。比如,老师在讲解《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题概论》的“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时,就可以运用此法。首先,让学生回忆经济建设的相关内容;紧接着根据“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理论,把学生的思维过渡到政治建设;最后提出:无论是做好可持续发展的经济建设,还是推进相对缓慢政治建设,都离不开高素质的文化人,这样就引入到了新课的内容——文化建设。又比如,在讲授“几种常见的犯罪”这一知识点时,绝大部分老师会讲“盗窃罪”和“抢劫罪”,那么如何由“盗窃罪”过渡到“抢劫罪”呢?首先,老师可以让学生回忆“盗窃罪”的手段(秘密、和平、温柔);紧接着,强调盗窃数额的大小直接影响到“盗窃罪”的定罪量刑(“数额犯”的特征);最后,简单复述“盗窃罪”的犯罪客体(单一客体)。这时,老师就可以在此基础上讲解:“抢劫罪”的手段——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抢劫罪”不是“数额犯”——抢劫数额多少不影响定性;“抢劫罪”的客体——复杂客体,即人身权和财产权。课说至此,老师可以通过总结“盗窃罪”和“盗窃罪”的异同,让学生真正区别和掌握这两种罪。
二、精选歌曲,联想导入
毋庸置疑,第一种方法是最传统的新课导入法。但是,他绝对不是唯一的、放在任何情况下都能用的方法。有时候,如果我们上课的内容可以通过歌曲(特别是学生既熟悉又喜欢的流行歌曲)的形式导入,会取得意想不到的效果。比如,在讲解“劳动法”时,老师就可以在上课前播放赵传的《我是一只小小鸟》,然后引出“劳动者”——社会现实生活中的“小小鸟”,让学生立刻联想到这一弱势群体的总总不公平的待遇,并想到自己未来也会成为“小小鸟”的一员,就会带着“功利性” 的需求心态,迫不及待地想知道相关劳动法律知识,为老师顺利地进入到下一阶段的教学做了很好的铺垫。再比如,在学习“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时,就可以用黄家驹的《HARMONY》导入。这是因为:一则这是青年学生非常喜欢的黄家驹的经典歌曲之一;二则这首歌是南非解放时,应南非总统的邀请,黄家驹为呼唤世界和平而特意写的歌:三则BEYOND乐队的理念很大程度上传达了一种对和谐的渴求,他们以歌曲的形式、从艺术的角度唤醒人类对大自然的保护,为“远离战争”而呐喊。非常符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主题。实践中,我就是这样做的,效果相当好。
三、利用视频,展现案例
对于思想政治课,案例教学法是一种行之有效的好方法,同行们“屡试不爽”,极为推崇,我个人也甚是喜欢。在此,我想结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的“法律模块”,重点谈一谈如何运用案例导入新课。我觉得,要想成功有效的运用此法,老师一定要注意:第一,必须选择“同时”具备“时代性、典型性、趣味性、易懂性”的案例。第二,必须能完全“驾驭”所选案例,千万不要“一知半解”。第三,想方设法给案例附加一个令人“眼前一亮”的标题。第四、在有条件的情况下,最好利用视频呈现案例,全方位、多角度冲击学生的大脑。例如,在讲“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时,我就选取了“超女王贝”事件,并在最醒目的位置加上一个标题——《千万别在自己的身上随便动刀》!然后通过视频,选取一些因“美容而毁容”的镜头,加以适当、合理且颇具感染力的讲解,使这些“冰冷冰冷”的案例变得“有血有肉”的画面。这时,学生会“顿时”感觉到美容行业的不规范,意识到盲目美容的严重后果,可能还会想到运用法律知识维权——找医院或者美容院“算账”,等等。此时,老师一定要抓住学生的心理,提醒学生:如果要尽可能地避免这些风险,就必须小心、谨慎、适可而止的进行美容行为;一旦出现纠纷,要想合理合法地解决,就必须全面学习和掌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知识。这样,学生既能很好地进入角色,又能学习过程中接受了一次深刻的法制教育,达到了思想政治课的教学目的。
四、故弄玄虚,设置悬念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要想上好思想政治课,如何满足学生好奇心,特别第一时间就“掉足其胃口”,可以说是举足轻重。那么怎样才能做到这种效果呢?本人认为:采取“故弄玄虚、提出问题;制造疑团、设置悬念”的办法,非常有效。比如,在讲到“建设中国特设社会主义经济”时,可以结合金融危机中“雷曼兄弟”破产的案例,并设置问题——中国的银行为何很难破产?为学习我国的经济制度以及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埋下伏笔”,进而顺利地开展教学。又比如,在讲到“建设中国特设社会主义文化”时,我一开始就抛出“雷锋出国了”的话题,学生会顿时困惑——个去世很久的人怎能出国?他们想急切地知道:老师为何这么说?这就为接下来讲解“传统文化的重要性”以及“保护传统文化的紧迫性”打下基础。再比如,在讲到“犯罪的概念及特征”时,因这部分的知识概念性强,非常抽象,很是枯燥。针对这种情况,我运用了“热恋中的男女在公园里公然的进行性生活,犯罪吗?”、“上网成瘾的小明(15岁)偷了父亲10000元去上网,构成盗窃罪吗?”、“精神病人老刁杀害了邻居老民,老刁会被判处死刑吗?”等等“组合拳”的提问方式,一下子就吸引了学生的“眼球”,议论纷纷,场面非常“热闹”。这就无形中为老师开展新课的讲授提供了一个千载难逢的“契机”,只要好好抓住,充分利用,一定会带来令学生难忘的一堂课。
结束语
常言道:教无定法。导入新课的方法也是因人而异,各有千秋。思想政治课教学,因课程本身的特殊性,特别是学生对该课程有强烈的“厌学”情绪,所以,怎样培养学生的兴趣,将其“拉回”课堂,导入新课的技巧就想得更加重要,更加值得各位同仁研究和探讨。正因为如此,本人以上好思想政治课为出发点,对导入新课提出了一些拙见,与大家共勉。
作者简介:张畅(1977—),男,湖南永州人,高级讲师。
诚然,导入新课的方法多种多样,即使上同样的课程或者同样内容的一堂课,方法也不尽相同,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为上好思想政治课,在导入新课时,我认为可以尝试以下做法:
一、新旧结合,温故知新
经验告诉我们:当新旧知识联系较为紧密时,如果能够借助旧知识(尤其是刚刚讲过重要又有趣的知识点)过渡,是最常用、最自然、最有效的导入手段。一方面,可以复习巩固旧知识,另一方面,可以由浅入深、循序渐进地建立在旧知识的基础上,对新知识进行讲授。更为重要的是:这种符合联系和发展观点的导入法,不但能够通过知识的联系来刺激和推进学生的思维,而且能够帮助学生比较系统地理解和掌握新知识。比如,老师在讲解《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题概论》的“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时,就可以运用此法。首先,让学生回忆经济建设的相关内容;紧接着根据“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理论,把学生的思维过渡到政治建设;最后提出:无论是做好可持续发展的经济建设,还是推进相对缓慢政治建设,都离不开高素质的文化人,这样就引入到了新课的内容——文化建设。又比如,在讲授“几种常见的犯罪”这一知识点时,绝大部分老师会讲“盗窃罪”和“抢劫罪”,那么如何由“盗窃罪”过渡到“抢劫罪”呢?首先,老师可以让学生回忆“盗窃罪”的手段(秘密、和平、温柔);紧接着,强调盗窃数额的大小直接影响到“盗窃罪”的定罪量刑(“数额犯”的特征);最后,简单复述“盗窃罪”的犯罪客体(单一客体)。这时,老师就可以在此基础上讲解:“抢劫罪”的手段——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抢劫罪”不是“数额犯”——抢劫数额多少不影响定性;“抢劫罪”的客体——复杂客体,即人身权和财产权。课说至此,老师可以通过总结“盗窃罪”和“盗窃罪”的异同,让学生真正区别和掌握这两种罪。
二、精选歌曲,联想导入
毋庸置疑,第一种方法是最传统的新课导入法。但是,他绝对不是唯一的、放在任何情况下都能用的方法。有时候,如果我们上课的内容可以通过歌曲(特别是学生既熟悉又喜欢的流行歌曲)的形式导入,会取得意想不到的效果。比如,在讲解“劳动法”时,老师就可以在上课前播放赵传的《我是一只小小鸟》,然后引出“劳动者”——社会现实生活中的“小小鸟”,让学生立刻联想到这一弱势群体的总总不公平的待遇,并想到自己未来也会成为“小小鸟”的一员,就会带着“功利性” 的需求心态,迫不及待地想知道相关劳动法律知识,为老师顺利地进入到下一阶段的教学做了很好的铺垫。再比如,在学习“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时,就可以用黄家驹的《HARMONY》导入。这是因为:一则这是青年学生非常喜欢的黄家驹的经典歌曲之一;二则这首歌是南非解放时,应南非总统的邀请,黄家驹为呼唤世界和平而特意写的歌:三则BEYOND乐队的理念很大程度上传达了一种对和谐的渴求,他们以歌曲的形式、从艺术的角度唤醒人类对大自然的保护,为“远离战争”而呐喊。非常符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主题。实践中,我就是这样做的,效果相当好。
三、利用视频,展现案例
对于思想政治课,案例教学法是一种行之有效的好方法,同行们“屡试不爽”,极为推崇,我个人也甚是喜欢。在此,我想结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的“法律模块”,重点谈一谈如何运用案例导入新课。我觉得,要想成功有效的运用此法,老师一定要注意:第一,必须选择“同时”具备“时代性、典型性、趣味性、易懂性”的案例。第二,必须能完全“驾驭”所选案例,千万不要“一知半解”。第三,想方设法给案例附加一个令人“眼前一亮”的标题。第四、在有条件的情况下,最好利用视频呈现案例,全方位、多角度冲击学生的大脑。例如,在讲“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时,我就选取了“超女王贝”事件,并在最醒目的位置加上一个标题——《千万别在自己的身上随便动刀》!然后通过视频,选取一些因“美容而毁容”的镜头,加以适当、合理且颇具感染力的讲解,使这些“冰冷冰冷”的案例变得“有血有肉”的画面。这时,学生会“顿时”感觉到美容行业的不规范,意识到盲目美容的严重后果,可能还会想到运用法律知识维权——找医院或者美容院“算账”,等等。此时,老师一定要抓住学生的心理,提醒学生:如果要尽可能地避免这些风险,就必须小心、谨慎、适可而止的进行美容行为;一旦出现纠纷,要想合理合法地解决,就必须全面学习和掌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知识。这样,学生既能很好地进入角色,又能学习过程中接受了一次深刻的法制教育,达到了思想政治课的教学目的。
四、故弄玄虚,设置悬念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要想上好思想政治课,如何满足学生好奇心,特别第一时间就“掉足其胃口”,可以说是举足轻重。那么怎样才能做到这种效果呢?本人认为:采取“故弄玄虚、提出问题;制造疑团、设置悬念”的办法,非常有效。比如,在讲到“建设中国特设社会主义经济”时,可以结合金融危机中“雷曼兄弟”破产的案例,并设置问题——中国的银行为何很难破产?为学习我国的经济制度以及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埋下伏笔”,进而顺利地开展教学。又比如,在讲到“建设中国特设社会主义文化”时,我一开始就抛出“雷锋出国了”的话题,学生会顿时困惑——个去世很久的人怎能出国?他们想急切地知道:老师为何这么说?这就为接下来讲解“传统文化的重要性”以及“保护传统文化的紧迫性”打下基础。再比如,在讲到“犯罪的概念及特征”时,因这部分的知识概念性强,非常抽象,很是枯燥。针对这种情况,我运用了“热恋中的男女在公园里公然的进行性生活,犯罪吗?”、“上网成瘾的小明(15岁)偷了父亲10000元去上网,构成盗窃罪吗?”、“精神病人老刁杀害了邻居老民,老刁会被判处死刑吗?”等等“组合拳”的提问方式,一下子就吸引了学生的“眼球”,议论纷纷,场面非常“热闹”。这就无形中为老师开展新课的讲授提供了一个千载难逢的“契机”,只要好好抓住,充分利用,一定会带来令学生难忘的一堂课。
结束语
常言道:教无定法。导入新课的方法也是因人而异,各有千秋。思想政治课教学,因课程本身的特殊性,特别是学生对该课程有强烈的“厌学”情绪,所以,怎样培养学生的兴趣,将其“拉回”课堂,导入新课的技巧就想得更加重要,更加值得各位同仁研究和探讨。正因为如此,本人以上好思想政治课为出发点,对导入新课提出了一些拙见,与大家共勉。
作者简介:张畅(1977—),男,湖南永州人,高级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