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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证法是一切思想方法的基本法,是思考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根本的指导方法。恩格斯早就断言:“蔑视辩证法是不能不受惩罚的。”课程改革至今已有四个年头,所取得的成绩是有目共睹的;问题也是明显的,而且随着课改的深入,深层次的问题也开始冰山显露。课改取得的成绩,是运用辩证法的胜利,产生的新问题,是忽视辩证法或不能正确运用辩证法的衍生物。
怎么在语文课程改革中坚持辩证法呢?我们认为,必须坚持一个根本原理,三个基本原则和几对基本范畴。一个原理,即适应与转化的原理;三个基本原则;就是工具性与人文性统一原则,认知与情意统一原则,遵循规律与追求创新统一原则;几对范畴,辩证法运用的范畴较多,这里择其要而言之,有语文学习与综合学习、教学目标与年龄特征、教学内容与教学策略、言语内容与言语形式等。
1 运用辩证法必须坚持一个根本原理
适应与转化,是辩证法运用于语文课程改革要坚持的根本原理。所谓适应,是教要适应学。传统教学的弊端,在于过于强调学生的学要适应老师的教,其本质是强调内因(学生的学)要适应外因(老师的教)。新课程的教学,在于要创造更能适应学生的学习的教,体现的是创造性利用外因和改造外因以适应内因。两者的差别在哪里呢?拿孵小鸡来做个比方吧,前者是要能孵出小鸡的蛋去适应外界的温度;后者是创设适宜的环境,使之温度更适合能孵出小鸡的蛋。两者优劣,高下立判。所谓转化,是教师的知识与能力要转化为学生的知识与能力。适应是转化的基础。首先,是教师的教要适应学生的学,其次,是要通过教促进学,促进学生学习的转化。那种“想学什么就学什么”“想怎么学就怎么学”,表面上看是教适应学,实质上是教迁就学,是对学生的学的放任自流。教师的教不能促进学生的学,教师的知识能力当然也就不可能转化为学生的知识与能力.。
教师的教如何促进学生的转化呢?一是要让学生学之有趣,愿意学,不怕困难去学,二是要引导学,使之学有目标,学有方向;三是要点拨,学习的问题得以解决。
2 运用辩证法必须坚持三个基本原则
在语文教学中,我们把“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认知与情感的统一”“遵循规律与创新的统一”作为运用辩证法的三个基本原则,是因为我们认为有了这三个坚持,就能为学生培育语文素养固本奠基。
3 运用辩证法必须坚持几个范畴
辩证法运用于语文教学涉及的范畴是多方面的,但我们认为指导好以下几个范畴,能有效提高新课程语文教学质量,能使高质量与新课程一路同行。
3.1 语文学习与综合学习
新课程倡导综合学习,但绝不是用综合学习来代替语文学习,而是用综合学习来改进和完善语文学习。在新课程语文教学中,语文学习仍是最主要和最基本的学习。在《语文课程标准》的10条总目标中,4-10条目标或涉及或直接体现语文能力的目标,充分说明语文学科的本分,就是学习语文,学习阅读和表达,培养语文能力。
语文新课程中的综合学习,一是课堂学习要加强三维目标的综合,在语文知识的学习与语文能力的训练中,凸显情感态度价值观,二是充分利用教科书以外的课程资源,在生活中学语文。综合学习还是要以语文学习为主,丰富语文学习,而不是削弱语文学习。
3.2 教学目标与年龄特征
教学目标必须受到年龄特征的制约,并促进学生的心理发展。就阅读教学来说,第一学段的儿童,机械记忆占优势,思维以形象思维为主,因此,阅读教学主要是词语的积累,和培养阅读兴趣,对阅读方法则未做具体要求;第二学段,意义识记在发展,思维在向逻辑思维过渡,因此,阅读教学目标在词语的学习、内容的理解、思想感情的感悟方面做出具体要求;第三学段则在上述基础上,就文体的学习提出具体要求,这是因为这一学段的学生抽象思维能力已有很大发展,足以能根据文体的言语特点学习和选择读书方法。
辩证法对语文教学的指导,新近已有较多涉及。更多更深入的探讨,能使新课程语文教学更具理性,更接近客观规律。
怎么在语文课程改革中坚持辩证法呢?我们认为,必须坚持一个根本原理,三个基本原则和几对基本范畴。一个原理,即适应与转化的原理;三个基本原则;就是工具性与人文性统一原则,认知与情意统一原则,遵循规律与追求创新统一原则;几对范畴,辩证法运用的范畴较多,这里择其要而言之,有语文学习与综合学习、教学目标与年龄特征、教学内容与教学策略、言语内容与言语形式等。
1 运用辩证法必须坚持一个根本原理
适应与转化,是辩证法运用于语文课程改革要坚持的根本原理。所谓适应,是教要适应学。传统教学的弊端,在于过于强调学生的学要适应老师的教,其本质是强调内因(学生的学)要适应外因(老师的教)。新课程的教学,在于要创造更能适应学生的学习的教,体现的是创造性利用外因和改造外因以适应内因。两者的差别在哪里呢?拿孵小鸡来做个比方吧,前者是要能孵出小鸡的蛋去适应外界的温度;后者是创设适宜的环境,使之温度更适合能孵出小鸡的蛋。两者优劣,高下立判。所谓转化,是教师的知识与能力要转化为学生的知识与能力。适应是转化的基础。首先,是教师的教要适应学生的学,其次,是要通过教促进学,促进学生学习的转化。那种“想学什么就学什么”“想怎么学就怎么学”,表面上看是教适应学,实质上是教迁就学,是对学生的学的放任自流。教师的教不能促进学生的学,教师的知识能力当然也就不可能转化为学生的知识与能力.。
教师的教如何促进学生的转化呢?一是要让学生学之有趣,愿意学,不怕困难去学,二是要引导学,使之学有目标,学有方向;三是要点拨,学习的问题得以解决。
2 运用辩证法必须坚持三个基本原则
在语文教学中,我们把“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认知与情感的统一”“遵循规律与创新的统一”作为运用辩证法的三个基本原则,是因为我们认为有了这三个坚持,就能为学生培育语文素养固本奠基。
3 运用辩证法必须坚持几个范畴
辩证法运用于语文教学涉及的范畴是多方面的,但我们认为指导好以下几个范畴,能有效提高新课程语文教学质量,能使高质量与新课程一路同行。
3.1 语文学习与综合学习
新课程倡导综合学习,但绝不是用综合学习来代替语文学习,而是用综合学习来改进和完善语文学习。在新课程语文教学中,语文学习仍是最主要和最基本的学习。在《语文课程标准》的10条总目标中,4-10条目标或涉及或直接体现语文能力的目标,充分说明语文学科的本分,就是学习语文,学习阅读和表达,培养语文能力。
语文新课程中的综合学习,一是课堂学习要加强三维目标的综合,在语文知识的学习与语文能力的训练中,凸显情感态度价值观,二是充分利用教科书以外的课程资源,在生活中学语文。综合学习还是要以语文学习为主,丰富语文学习,而不是削弱语文学习。
3.2 教学目标与年龄特征
教学目标必须受到年龄特征的制约,并促进学生的心理发展。就阅读教学来说,第一学段的儿童,机械记忆占优势,思维以形象思维为主,因此,阅读教学主要是词语的积累,和培养阅读兴趣,对阅读方法则未做具体要求;第二学段,意义识记在发展,思维在向逻辑思维过渡,因此,阅读教学目标在词语的学习、内容的理解、思想感情的感悟方面做出具体要求;第三学段则在上述基础上,就文体的学习提出具体要求,这是因为这一学段的学生抽象思维能力已有很大发展,足以能根据文体的言语特点学习和选择读书方法。
辩证法对语文教学的指导,新近已有较多涉及。更多更深入的探讨,能使新课程语文教学更具理性,更接近客观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