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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食品卫生监督执法在我国自上世纪五十年代就开始实施,它对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起到重要作用,同时也对公众的饮食卫生安全提供了重要保障。目前,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仍然存在很多问题,特别是近几年,食品安全问题频频被爆光,给人们的生活造成很大压力。本文主要分析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并探讨分析解决问题的对策。
关键词:食品安全;监督执法;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R15 文献标识码:C 文章编号:1005-0515(2013)8-201-01
现阶段,我国食品安全问题频发,严重影响了公众的身体健康,因此,《食品安全法》的实施和监管体制机制的改革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从我国食品生产经营的现状来看,大多数食品经营者法制意识淡薄,缺乏卫生安全知识,尤其是个体经营者,这表明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还很突出。
一、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一)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不理顺,机制不健全,制度不完善。
目前,按照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要求,除食品生产、流通环节监管职能基本划转到位外,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能仍没有完全划转到位,尤其是县级大多仍由卫生部门负责,形成“有责无权、有权无责”的局面。下一步又面临着食品安全监管职能的整体整合。相关部门垂直管理体制的取消,缩弱了执法的独立性,致使行政执法受多种因素的干扰。
(二)人员编制不足,食品安全监管专业技术人才严重馈乏。
人员分布极不合理,省市基本上能达到编制要求,具体开展工作的县(区)级监管机构编制严重不足。目前基层质检、工商从事食品安全监管的人员中大多是非专业人员,只能够做一些索证、审核资料、发证等工作,对食品领域存在的问题发现不了,这就是近期出现的食品安全事件为什么总是其它部门先发现,监管部门总是发现不了的原因,同时也有责任意识等问题。
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不仅要做好食品卫生安全监管工作,还要引导和规范食品市场秩序规范化建设,打击假冒伪劣,查处违法案件,处理一系列食品污染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由此可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内容相当复杂,只有具备专业技术知识的人员才能及时发现和处理食品领域存在的潜在问题,并消灭在萌芽状态,保障群众饮食卫生安全。因此,缺乏专业技术人员,相关人员没有经过系统的专业培训,是导致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执法水平低下的直接原因。
(三)经费不足,缺乏必要的监督监测设备。
目前,大多基层监督机构缺乏必要的经费,要靠创收发工资和开展工作,无形中削弱了监督执法力度,形成重收费、轻管理的局面,致使法律的尊严受损。没有足够的监管手段,缺乏交通通讯、现场检测、取证等专用执法工具,没有能够满足工作需要的实验室,无法做出科学准确的食品卫生质量评价,仅凭肉眼和监督文书来实施,缺乏基本的技术性和权威,从而导致食品安全隐患众多,监督执法力度削弱。
(四)部门推诿扯皮,监管空白仍然存在。
如“毒豆牙”等事件,部门间相互推卸责任,有利上无利推的现象及其严重。许多地方对小作坊等的监管仍处于无序状态,一些地方自《食品安全法》实施后的几年间,地方法规迟迟不出台,造成监管空白。针对农村集体聚餐的管理仍缺乏制度约束,目前在农村办“红白喜事”大摆宴席,少则几十人,多者几百人,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随意性大,厨师没有经过正规的卫生知识培训,设施设备和用品用具达不到要求,致使食源性疾病和食品安全事故频发,严重侵害了群众的身心健康。
(五)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意识有待提高。
近年来,凡是食品安全事件大多是媒体报道的,并按照媒体报道跟进、部门部署查处、对责任人处理的程序进行的。对多年存在的行业潜规则,非专业人员能够发现而监管人员发现不了,症结何在?是个人或部门利益、地方保护问题、或是技术问题这里不作探讨,最起码是缺乏应有的责任心,没有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导致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受到严重的侵害。
二、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的对策
(一)转变机构职能。
按照《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等要求,年底前要完成食品安全监管职能的整合。相信通过有效整合,能够彻底解决职能分散、交叉等问题,形成责权一致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各级政府要加强领导,切实履职,完善监管机制,下决心解决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对食品安全工作实行上管一级,也是创新监管体制的一种方法。
(二)加强人才队伍的培养。
制定符合实际工作需要的人员编制标准,充实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加强人员业务技术、执法实践、突出应急和岗位责任的培训教育,建立适合工作需要的人才队伍。
(三)保障供给应满足工作要求。
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保证执法队伍的稳定。配备交通、通讯、现场检测、取证等专用执法工具,加快食品安全检验实验室建设,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保障。
(四)完善法律体系和基层监管体系,消除监管空白。
在加强规模化、集约化程度高的企业监管的同时,也要对中小型企业、小作坊、餐饮消费环节等加强监管,虽然大型企业受关注度高,但小企业等危害更严重,造成食源性疾病和食品安全事件的几率更大。完善基层协管体系建设,强化运行机制,加强农村集体聚餐的监督管理工作,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广大农民的饮食卫生安全。
(五)强化责任,加大追责力度。
加强职业道德和素质教育,增强责任意识,增强紧迫感和危机感。按照相关规定,对失职、赎职等行为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
结束语:
食品安全监督执法工作对保障食品安全有着重要意义。以往很多与食品有关的法规规章和管理体制已与目前的食品生产经营模式不相适应,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新的问题不断出现,这就需要进一步完善监管体制,强化运行机制,运用法律“重典治乱”,加大对执法部门的监管力度,才能有效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参考文献:
[1]朱霞惠.泰州市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现状及对策[J].中国当代医药,2012(22)
[2]黄敏.国家卫生标准在监督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中国卫生监督杂志,2010(4)
[3]杨安琪.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的法律分析[J].价值工程,2012(28)
[4]陈东军.探讨餐饮业实施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保健营养(下旬刊),2013(3)
关键词:食品安全;监督执法;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R15 文献标识码:C 文章编号:1005-0515(2013)8-201-01
现阶段,我国食品安全问题频发,严重影响了公众的身体健康,因此,《食品安全法》的实施和监管体制机制的改革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从我国食品生产经营的现状来看,大多数食品经营者法制意识淡薄,缺乏卫生安全知识,尤其是个体经营者,这表明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还很突出。
一、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一)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不理顺,机制不健全,制度不完善。
目前,按照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要求,除食品生产、流通环节监管职能基本划转到位外,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能仍没有完全划转到位,尤其是县级大多仍由卫生部门负责,形成“有责无权、有权无责”的局面。下一步又面临着食品安全监管职能的整体整合。相关部门垂直管理体制的取消,缩弱了执法的独立性,致使行政执法受多种因素的干扰。
(二)人员编制不足,食品安全监管专业技术人才严重馈乏。
人员分布极不合理,省市基本上能达到编制要求,具体开展工作的县(区)级监管机构编制严重不足。目前基层质检、工商从事食品安全监管的人员中大多是非专业人员,只能够做一些索证、审核资料、发证等工作,对食品领域存在的问题发现不了,这就是近期出现的食品安全事件为什么总是其它部门先发现,监管部门总是发现不了的原因,同时也有责任意识等问题。
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不仅要做好食品卫生安全监管工作,还要引导和规范食品市场秩序规范化建设,打击假冒伪劣,查处违法案件,处理一系列食品污染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由此可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内容相当复杂,只有具备专业技术知识的人员才能及时发现和处理食品领域存在的潜在问题,并消灭在萌芽状态,保障群众饮食卫生安全。因此,缺乏专业技术人员,相关人员没有经过系统的专业培训,是导致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执法水平低下的直接原因。
(三)经费不足,缺乏必要的监督监测设备。
目前,大多基层监督机构缺乏必要的经费,要靠创收发工资和开展工作,无形中削弱了监督执法力度,形成重收费、轻管理的局面,致使法律的尊严受损。没有足够的监管手段,缺乏交通通讯、现场检测、取证等专用执法工具,没有能够满足工作需要的实验室,无法做出科学准确的食品卫生质量评价,仅凭肉眼和监督文书来实施,缺乏基本的技术性和权威,从而导致食品安全隐患众多,监督执法力度削弱。
(四)部门推诿扯皮,监管空白仍然存在。
如“毒豆牙”等事件,部门间相互推卸责任,有利上无利推的现象及其严重。许多地方对小作坊等的监管仍处于无序状态,一些地方自《食品安全法》实施后的几年间,地方法规迟迟不出台,造成监管空白。针对农村集体聚餐的管理仍缺乏制度约束,目前在农村办“红白喜事”大摆宴席,少则几十人,多者几百人,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随意性大,厨师没有经过正规的卫生知识培训,设施设备和用品用具达不到要求,致使食源性疾病和食品安全事故频发,严重侵害了群众的身心健康。
(五)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意识有待提高。
近年来,凡是食品安全事件大多是媒体报道的,并按照媒体报道跟进、部门部署查处、对责任人处理的程序进行的。对多年存在的行业潜规则,非专业人员能够发现而监管人员发现不了,症结何在?是个人或部门利益、地方保护问题、或是技术问题这里不作探讨,最起码是缺乏应有的责任心,没有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导致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受到严重的侵害。
二、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的对策
(一)转变机构职能。
按照《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等要求,年底前要完成食品安全监管职能的整合。相信通过有效整合,能够彻底解决职能分散、交叉等问题,形成责权一致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各级政府要加强领导,切实履职,完善监管机制,下决心解决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对食品安全工作实行上管一级,也是创新监管体制的一种方法。
(二)加强人才队伍的培养。
制定符合实际工作需要的人员编制标准,充实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加强人员业务技术、执法实践、突出应急和岗位责任的培训教育,建立适合工作需要的人才队伍。
(三)保障供给应满足工作要求。
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保证执法队伍的稳定。配备交通、通讯、现场检测、取证等专用执法工具,加快食品安全检验实验室建设,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保障。
(四)完善法律体系和基层监管体系,消除监管空白。
在加强规模化、集约化程度高的企业监管的同时,也要对中小型企业、小作坊、餐饮消费环节等加强监管,虽然大型企业受关注度高,但小企业等危害更严重,造成食源性疾病和食品安全事件的几率更大。完善基层协管体系建设,强化运行机制,加强农村集体聚餐的监督管理工作,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广大农民的饮食卫生安全。
(五)强化责任,加大追责力度。
加强职业道德和素质教育,增强责任意识,增强紧迫感和危机感。按照相关规定,对失职、赎职等行为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
结束语:
食品安全监督执法工作对保障食品安全有着重要意义。以往很多与食品有关的法规规章和管理体制已与目前的食品生产经营模式不相适应,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新的问题不断出现,这就需要进一步完善监管体制,强化运行机制,运用法律“重典治乱”,加大对执法部门的监管力度,才能有效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参考文献:
[1]朱霞惠.泰州市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现状及对策[J].中国当代医药,2012(22)
[2]黄敏.国家卫生标准在监督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中国卫生监督杂志,2010(4)
[3]杨安琪.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的法律分析[J].价值工程,2012(28)
[4]陈东军.探讨餐饮业实施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保健营养(下旬刊),20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