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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合信息服务网络,完善社区服务体系
5月14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政部联合印发了《“十一五”社区服务体系发展规划》(发改社会〔2007〕975号,以下简称《规划》)。《規划》把社区信息化建设作为社区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加以强调,体现了国家对社区信息化建设的高度重视。
近年来,一些地方利用信息化手段,建设社区服务体系,较好地满足了社区居民的生活需求,取得了明显成效并积累了一定的经验。截至“十五”末期,全国社区服务中心已达到8479个,一般社区服务设施194796个。特别是新型的社区服务机制正逐步建立起来。社区服务方式、方法得到了改进,“阳光超市”、“慈善超市”等新型服务方式的作用日趋显现,“一站式”服务不断推广,信息技术逐步应用于社区服务,传统的由基层政府和居委会独立提供服务的格局正在改变。
与此同时,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社区已成为各类社会群体的聚集点、各种社会矛盾的交汇点。特别是面对城镇1亿以上的流动人口、5000多万退休职工、2200多万困难群众和1400多万下岗失业人员,社区服务的压力不断加大,完善社区服务体系已成为满足社区居民社区服务需求和促进社会和谐的紧迫任务。
为此,党和国家相继发布《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2006—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等一系列重要文件,就大力发展社区服务体系作出了一系列部署。以此次《规划》公布为标志,国家为“十一五”时期的社区建设进一步指明了方向3,即要以满足社区居民公共服务和多样化的生活需求为目标,加快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社区服务体系。加快推进社区信息化成为其中核心任务之一。
整合社区信息服务网络
《规划》对“十一五”期间的社区信息化建设提出了明确的目标,要求70%以上的城市社区具备一定现代信息技术服务手段,满足社区居民多样化的服务需求。东部地区和中、西部有条件的地区要加快发展,创新社区服务体系运行机制,提高社区服务设施和信息化建设水平。其他地区的社区服务体系发展状况要有明显改善。
为实现上述目标,《规划》要求以信息服务网络整合建设为依托,推进社区服务信息化。
一是以居民需求为导向,按照统筹规划、实用高效的原则,采取热线电话、因特网网站、社区呼叫系统、有线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构建社区信息服务网络,推动形成“资源共享、协同服务、便民利民、安全可控”的社区服务信息化发展格局。
二是各省会城市和有条件的城市可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市民电子邮件系统、有线电视网络、电话系统,逐步建设覆盖全市的社区信息综合服务网络,具备行政管理、信息采集发布、便民利民服务等功能,提供法律、气象、医疗、教育培训、旅游、家政、娱乐等方面的服务。要推进各级政府电子政务、网上办事和社会公共服务进入社区,形成社保、医疗、就业指导和生活救助等专项网络服务平台。加大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在社区的建设力度,充分利用共享工程的设施、设备、资源开展综合性服务。有条件的地区,建立社区“一键通”、“一号通”等呼叫系统,加快推进社区安保电子监控系统、电子阅览室、信息亭、信息服务自助终端、多功能金融服务终端等设施建设。
三是市、区(县)政府要统筹考虑社区信息网络建设。梳理、优化、整合各类服务热线、呼叫热线、服务网站,规范新建系统,调整在建系统,改进已建系统,加快互连互通,实现社区公共资源共享,逐步实现“一网式”、“一号式”服务。同时根据区、街道、社区的职能分工和工作特点以及各政府部门协同工作的实施需要,推动各个政府专网之间互连互通、信息共享和按需协同互动,强化已建系统的应用,加快在建、新建系统建设,有效提高政府在社区经济发展、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的能力。
四是各地应逐步统一社区信息服务电话号码,统筹利用号码资源,实现社区服务联动机制,方便居民使用。重点组织政务信息、就业服务、职业培训、社会保障、失业救助、民政优抚等政府服务信息的利用,结合电子商务发展,推进法律服务、家政物业、商品配送、文化教育、休闲娱乐等社会信息资源的开发。
加大社区信息化投入
根据《规划》,“十一五”期间,国家在社区服务体系重点工程建设方面的项目总投资约21.8亿元,由中央和地方共同筹资解决,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6亿元,民政部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1.3亿元,地方配套资金14.5亿元。在这些资金中,国家将拿出相当一部分资金用于支持100个左右的城市开展社区信息化建设。
前不久,国家发改委和民政部已联合下发通知,明确指出,2007年中央安排预算内专项投资7000万元和民政部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3000万元,用于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和社区服务站建设。到2008年,除上述范围外,国家还将适当考虑支持中、西部地区各省份一个城市级的社区服务信息网络建设。每个城市的社区服务信息网络项目中央补助约100万元。
建立社区信息化标准体系和评价指标体系。《规划》要求,各地要逐步规范社区信息服务网络的建设标准和应用体系,建立信息及时更新机制。
加强社区信息化试点示范工作。《规划》提出,各地要立足经济实用,避免盲目建设、重复建设和铺张浪费,发展实用高效的社区信息服务,走低成本、高效益的信息化发展道路,并在全国范围内培育一批社区信息化示范社区。
加强社区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要求,各地要建立健全以培养、评价、使用、激励为主要内容的政策措施和制度保障,制定工作规范,加强对社区组织成员和社区其他工作人员的信息技能培训,通过各种形式培训社区管理和服务人才,扩大社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规模。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吸引更多社会优秀人才、大学生到社区工作,切实解决社区居委会成员及其聘用的服务人员的生活补贴、工资、保险等福利待遇,并使待遇水平随经济发展而适当提高,同时为他们开展好社区服务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对优秀的社区服务工作者将予以多种形式的表彰奖励。
5月14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政部联合印发了《“十一五”社区服务体系发展规划》(发改社会〔2007〕975号,以下简称《规划》)。《規划》把社区信息化建设作为社区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加以强调,体现了国家对社区信息化建设的高度重视。
近年来,一些地方利用信息化手段,建设社区服务体系,较好地满足了社区居民的生活需求,取得了明显成效并积累了一定的经验。截至“十五”末期,全国社区服务中心已达到8479个,一般社区服务设施194796个。特别是新型的社区服务机制正逐步建立起来。社区服务方式、方法得到了改进,“阳光超市”、“慈善超市”等新型服务方式的作用日趋显现,“一站式”服务不断推广,信息技术逐步应用于社区服务,传统的由基层政府和居委会独立提供服务的格局正在改变。
与此同时,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社区已成为各类社会群体的聚集点、各种社会矛盾的交汇点。特别是面对城镇1亿以上的流动人口、5000多万退休职工、2200多万困难群众和1400多万下岗失业人员,社区服务的压力不断加大,完善社区服务体系已成为满足社区居民社区服务需求和促进社会和谐的紧迫任务。
为此,党和国家相继发布《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2006—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等一系列重要文件,就大力发展社区服务体系作出了一系列部署。以此次《规划》公布为标志,国家为“十一五”时期的社区建设进一步指明了方向3,即要以满足社区居民公共服务和多样化的生活需求为目标,加快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社区服务体系。加快推进社区信息化成为其中核心任务之一。
整合社区信息服务网络
《规划》对“十一五”期间的社区信息化建设提出了明确的目标,要求70%以上的城市社区具备一定现代信息技术服务手段,满足社区居民多样化的服务需求。东部地区和中、西部有条件的地区要加快发展,创新社区服务体系运行机制,提高社区服务设施和信息化建设水平。其他地区的社区服务体系发展状况要有明显改善。
为实现上述目标,《规划》要求以信息服务网络整合建设为依托,推进社区服务信息化。
一是以居民需求为导向,按照统筹规划、实用高效的原则,采取热线电话、因特网网站、社区呼叫系统、有线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构建社区信息服务网络,推动形成“资源共享、协同服务、便民利民、安全可控”的社区服务信息化发展格局。
二是各省会城市和有条件的城市可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市民电子邮件系统、有线电视网络、电话系统,逐步建设覆盖全市的社区信息综合服务网络,具备行政管理、信息采集发布、便民利民服务等功能,提供法律、气象、医疗、教育培训、旅游、家政、娱乐等方面的服务。要推进各级政府电子政务、网上办事和社会公共服务进入社区,形成社保、医疗、就业指导和生活救助等专项网络服务平台。加大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在社区的建设力度,充分利用共享工程的设施、设备、资源开展综合性服务。有条件的地区,建立社区“一键通”、“一号通”等呼叫系统,加快推进社区安保电子监控系统、电子阅览室、信息亭、信息服务自助终端、多功能金融服务终端等设施建设。
三是市、区(县)政府要统筹考虑社区信息网络建设。梳理、优化、整合各类服务热线、呼叫热线、服务网站,规范新建系统,调整在建系统,改进已建系统,加快互连互通,实现社区公共资源共享,逐步实现“一网式”、“一号式”服务。同时根据区、街道、社区的职能分工和工作特点以及各政府部门协同工作的实施需要,推动各个政府专网之间互连互通、信息共享和按需协同互动,强化已建系统的应用,加快在建、新建系统建设,有效提高政府在社区经济发展、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的能力。
四是各地应逐步统一社区信息服务电话号码,统筹利用号码资源,实现社区服务联动机制,方便居民使用。重点组织政务信息、就业服务、职业培训、社会保障、失业救助、民政优抚等政府服务信息的利用,结合电子商务发展,推进法律服务、家政物业、商品配送、文化教育、休闲娱乐等社会信息资源的开发。
加大社区信息化投入
根据《规划》,“十一五”期间,国家在社区服务体系重点工程建设方面的项目总投资约21.8亿元,由中央和地方共同筹资解决,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6亿元,民政部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1.3亿元,地方配套资金14.5亿元。在这些资金中,国家将拿出相当一部分资金用于支持100个左右的城市开展社区信息化建设。
前不久,国家发改委和民政部已联合下发通知,明确指出,2007年中央安排预算内专项投资7000万元和民政部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3000万元,用于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和社区服务站建设。到2008年,除上述范围外,国家还将适当考虑支持中、西部地区各省份一个城市级的社区服务信息网络建设。每个城市的社区服务信息网络项目中央补助约100万元。
建立社区信息化标准体系和评价指标体系。《规划》要求,各地要逐步规范社区信息服务网络的建设标准和应用体系,建立信息及时更新机制。
加强社区信息化试点示范工作。《规划》提出,各地要立足经济实用,避免盲目建设、重复建设和铺张浪费,发展实用高效的社区信息服务,走低成本、高效益的信息化发展道路,并在全国范围内培育一批社区信息化示范社区。
加强社区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要求,各地要建立健全以培养、评价、使用、激励为主要内容的政策措施和制度保障,制定工作规范,加强对社区组织成员和社区其他工作人员的信息技能培训,通过各种形式培训社区管理和服务人才,扩大社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规模。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吸引更多社会优秀人才、大学生到社区工作,切实解决社区居委会成员及其聘用的服务人员的生活补贴、工资、保险等福利待遇,并使待遇水平随经济发展而适当提高,同时为他们开展好社区服务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对优秀的社区服务工作者将予以多种形式的表彰奖励。